无锡易韦顺自动化有限公司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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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活污水
排水量(t/a)
排放口名称
排放去向及尾水去向
60
生活污水接管口 接管鹅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向阳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建设项目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2
聚丙烯(C3H6)
毒,相对密度为 0.90~0.91
不燃
/
2、建设项目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3。
表 1-3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CNC 加工中心
Oi-MF(1.5×3)
2
2
车床
CJK6132×450
1
3
铣床
SD3J104
1
4
攻丝机
ZS16A
1
5
空压机
要求。
3.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 SO2、NO2、PM10 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表 1 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项目纳污河流向阳河水体中除悬浮物不能满足Ⅲ类水体
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 60 吨/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鹅湖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
级标准的 A 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1072-2018)表 2 标准,最终排入向阳河。
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无锡易韦顺自动化有限公司
王留伟
联系人
王留伟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春阳路花郡 1 号商务楼 826
联系电话 13815264712 传 真
/
邮政编码 214100
建设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 888 号(德邻企业内)
LG-10
1
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无锡易韦顺自动化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 888 号(德邻企业内),
租赁无锡德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 540 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 580 平方米。 项目主要进行光伏、半导体和水处理设备的生产,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预计年产光伏、 半导体和水处理设备共计 65 台。公司员工 5 人,常白班 8h,年工作天数 300 天。
表 1-2 主要原辅料、中间产品、产品理化性质、毒性毒理
序号 名称、分子式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一种芳香族结晶型热塑性高分子材料,其熔
聚醚醚酮 点为 334℃,具有机械强度高、耐高温、耐冲
1
不燃
/
(PEEK) 击、阻燃、耐酸碱、耐水解、耐磨、耐疲劳、
耐辐照及良好的电性能
聚丙烯通常为半透明固体,无臭,无味,无
3
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表 1-4 本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情况
红线区域
主导生态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名称
功能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二级 管控区
嘉陵荡、白米荡、南
嘉菱荡水体(锡山段)以及湖岸线外延 25
湿地生态系 米以内区域;白米荡(锡太路以南城镇建
青荡、苏舍荡重要湿 统保护 成区内除外)、南青荡、苏舍荡水体以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 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 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 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3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为光伏、半导体和水处理设备,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
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
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节省了能源。综上,本项目用水
来自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立项审批 部门
锡山区发改局
批准文号
锡山发改备[2018]279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825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
占地面积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40
(平方米)
/
总投资
其中:环保投
环保投资占总
(万元)
500
资(万元)
5
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 年 10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详见第 2 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水(吨/年) 电(万千瓦﹒小时/年)
煤(吨/年)
消耗量 75 5 /
名称 燃油(吨/年) 天然气(标立方米/年) 蒸汽量(标立方米/年)
消耗量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
拔码开关插件
欧姆龙 Y92E-D1R6
80
传感器
欧姆龙 EE-1017-R 3M
100
接近传感器
欧姆龙 E2J-W10MA 1M
20
传感控制器
欧姆龙 V680-D1KP54T
350
单位
t/a 件/a 件/a 件/a 件/a 件/a 件/a 件/a 件/a
来源及运输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外购,汽运
类别 原料
辅料
表 1-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主要组分、规格、指标
年用量
塑料板材 聚醚醚酮(PEEK)、聚丙烯(PP) 20
数字温控器
欧姆龙 E5CC-QQ3ASM-003
80
安全门锁
欧姆龙 D4NL-4CFA-B
80
安全钥匙
欧姆龙 D4DS-K1
80
接近开关 欧姆龙 E2S-W12 1M、E2E-X2D1-N 130
5
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患。“三提升”是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和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本项
4
半导体、光伏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污染物总量纳入鹅湖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无废气产生;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环境 质量等级。因此,本项目与鹅湖镇工业集中区环评批复基本相符。
4、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888号(德邻企业内),根据鹅湖新市镇控制性 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 处理后可接管鹅湖污水厂集中处理,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发 展总体规划要求。 5、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依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㈠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 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除外;㈡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 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㈣在水体清 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㈤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 生物;㈥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㈦围湖造地;㈧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 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接管鹅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自身不设置排污口,水污染物最终的排放总量可纳入鹅湖污水处理厂的指标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 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不 属于其中禁止设置的行业,各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 要求。 7、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 政办发[2017]30 号)。“两减”是指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六治”是指治 理太湖及长江流域水环境、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和环境隐
标准,其余指标均能满足 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为改善向阳河水环境现状,需加快
对上游生活面源的节污整治,疏通河道、种植具有净化功能的景观植物等。本项目无生产
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鹅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均得到合理处
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
2.58
2.58
源自文库

湖岸线外延 15 米以内区域
湿地生态系 鹅真荡重要湿地 统保护
锡山区所辖鹅真荡水体范围
4
4
对照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本项目建设地不在无锡市各辖区范围内的红线控制区域
内,与周边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嘉陵荡、白米荡、南青荡、苏舍荡重要湿地)的距离约
1.47 公里,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无锡市锡山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的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中其他类,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无锡易韦顺自动化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兴盛环境科学研究院 有限公司开展此项工作。本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 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成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 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卫生、土地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的范围,请公司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执行。 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修正)、《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 (2012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禁止投资项目目录 (2015 年本)》中所列明的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锡 政办发〔2008〕6 号)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 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以及能耗限 额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3.1 与《无锡市锡山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的相容性分析 生态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根据《无锡市锡山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6-2020)》,本项目不在锡山区生态红线控制区域内。 本项目的建设地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888号(德邻企业内),附近的生态 红线区域情况见表1-4。
3.4 与环境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锡山区环境负面清单尚未定制,对照鹅湖镇工业集中区环评批复进行相符性分析。本
项目位于鹅湖镇工业集中区内,为机械制造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实施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已接管;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产生噪声
的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并采取降噪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本项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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