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市长简历

湖北省武汉市市长简历

湖北省武汉市市长唐良智简历

唐良智,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湖北洪湖人,1982年

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西

方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

师,研究员,现任中共武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主要简历:

1983.08—1985.04,上海邮电部第一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88.12—1991.02,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1990.02—1990.04在日本JICA进修国际技术贸易);

1991.02—1995.09,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副主任、党委书记;

1995.09—1996.06,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1996.06—1998.07,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处长(1998.01—1998.07东湖高新股份公司总经理);

1998.07—2000.02,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研究员;

2000.02—2001.10,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汉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01.10—2002.01,武汉市硚口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2.01—2003.04,武汉市硚口区委副书记、区长2003.04——2005.10,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武汉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武汉·中国光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5.10—2007.06,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武汉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武汉·中国光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7.12—2008.02,襄樊市委副书记,襄樊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04—2010.12,襄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0.12—2011.01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01—2011.02,中共武汉市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1.02—至今,中共武汉市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天津市海运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马魁君同志先进事迹.doc

马魁君同志事迹 马魁君同志,现任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10年被评为天津市廉政勤政优秀干部。 自2002年至今,任天津科技进修学院院长(2006年改制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八年来,马魁君同志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的忠诚与执着,凭着坚强的意志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全情投入、全心付出,尽心尽责,不辱使命,团结带领学院领导班子,紧紧抓住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物流中心”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契机,千方百计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于2005年年末自筹资金购买了合肥万博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所属的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天津万博公学校区。在市教委、市科协及有关方面的积极支持下,经与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反复磋商,决定与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天津海员学校通过改革、转制,利用各自现有的办学资质、办学资产、实训基地和行业依托,整合各方的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组建了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从而一跃转制成为普通高等院校。使一个岌岌可危的成人院校发展成为一所充满生机与希望的高职学院。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的应运而生,不仅填补了我国华北、西北海运高等职业教育的空白,而且与已有的交通、铁道、民航职业

技术学院形成了全国第一个高等职业教育的“海陆空”联合编队。 “一千零一夜”的创业征程,让耕海犁波的梦想不再是“天方夜谭”。学院从一个占地面积仅8亩,建筑面积不到6000平方米,年收入不足300万元的成人高校发展成为一个占地900多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年收入超过800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8.63亿元的高职学院,为海运学院的进一步发展绘制了璀璨的蓝图。 2006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在原成人高校的基础上申办成功并实现当年成立当年招生、当年开展教学;2007年,学院顺利通过了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审核;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天津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获了“中国最佳船员培训学校”称号;2009年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确定为“滨海新区航海运输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同年又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8、2009年连续承办两届由天津海事局主办的天津航海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荣获两届团体总分第一和多个单项第一。学院首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58%,名列天津市高职院校前列,实现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马魁君同志曾经忘情地回顾这段创业经历:“创业的人生是丰富的,创业的体验是难忘的。我庆幸在这些年里,能有机会充分地淋漓尽致地体验到了创业的艰辛,创业的坎坷,创业的峰回路转,创业中雪中送炭的温馨以及创业过程中成功的喜悦和创业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适用本规则。 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 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决策无效。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算草案的拟定; (二)全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全市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准入条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的行业和特种行业管理; (四)制定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 (五)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报告; (六)市人民政府管理的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由市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 (七)重大财政支出、本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或者市政设施项目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

(八)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九)城乡建设、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行政、公共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中的重大事项; (十)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十一)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国防动员中的重大事项,国防设施保护中的重大事项; (十二)抢险救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十四)市人民政府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十五)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重要机构的设立、撤并和职能划分; (十六)对全市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前款所列重大事项决策后执行,或其他事项的决策,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按照日常职责分工决定实施。 人事任免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 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5]4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2 【实施日期】2015.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5〕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常务副市长段春华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副市长孙文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志强担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殷向杰、朱清相,市编办主任高中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肖松,市市场监管委主任林立军,市审批办主任李连庆,市法制办主任雷颖君,市财政局局长姚来英,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孔长起,市政府参事室参事杨金海

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志强兼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朱军,市编办主任高中启,市审批办主任李连庆担任。工作人员从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审批办等相关单位抽调,集中办公。 (二)主要职责。按照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求,在我市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我市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市审批办主任李连庆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1名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肖松担任,副组长由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各1名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孔长起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社保

天津市领导班子成员

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天津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张高丽 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黄兴国 中央纪委委员,市委副书记:邢元敏 中央候补委员,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黄兴国 市委常委,天津警备区党委副书记、司令员:王小京 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书记:皮黔生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肖怀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杨栋梁 中央候补委员,市委常委,全国总工会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散襄军 中央候补委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史莲喜(女) 市委常委、教育卫生工委书记、科技工委书记:陈超英 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李泉山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胜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邢军(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德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天津市委主委:俞海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述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综治委副主任:陈洪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金融(综合经济)工委书记:左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常委、市工商业联合会会长:张元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乔富源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崔津渡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陈质枫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大港区党委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只升华 副市长,民进中央常委:张俊芳(女)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何荣林 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宋平顺 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卢金发 市政协副主席:王文华 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叶厚荣 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周绍熹 市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姚建铨 市政协副主席,市综治委副主任:曹秀荣(女) 市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赵克正 市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全国台联副会长、市台联会长:蔡世彦 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市委规划建设工委副书记:王家瑜 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朱坦 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陆锡蕾(女)

28位女副省长晋升内幕

28位女副省长晋升内幕【图】 28位女副省长晋升内幕【图】 ——图为天津市副市长张俊芳 ● “在中国政坛上,女副省长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她们很多人经历了时代的历练,拥有高学历,有人未满18岁就走向社会。虽然步入政坛较晚,但她们升迁速度快…… 女副省长总数28

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说,到2010年省一级的领导班子,省政府有女性的副省长占到87.1%。有记者通过查阅资料发现,目前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配备了女性副省长(直辖市女副市长、自治区女副主席),女副省长的人数达到28人。 这其中,甘肃(咸辉、张晓兰)、广东(雷于蓝、招玉芳)各有两位女副省长。少数民族女副省长有7个:孙士彬(满族)、布小林(蒙古族)、李康(壮族)、符跃兰(黎族)、德吉(藏族)、咸辉(回族)、刘慧(回族)。非中共人士的女副省长有6个,分别是:程红(民盟)、张俊芳(民进)、赵雯(九三学社)、谢茹(无党派)、王随莲(九三学社)、朱静芝(农工民主党)。 辽宁、吉林、湖南、贵州、青海5个省份没有女副省长。据《南方日报》报道,只有贵州是从2008年换届时就一直没有配备女副省长,其他4个省份都是届中职务调整,造成

空缺。青海原来是宋秀岩担任省长,她上调全国妇联后,没有补配女副省长;湖南省原副省长甘霖今年3月调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辽宁省原副省长鲁昕2009年调任教育部副部长;吉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2008年转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参加工作早起点高 28位女副市长以50后居多,有6位60后。她们平均年龄为53岁,55岁以上的有8人,占28%,年纪最大的是河北省副省长孙士彬和河南省副省长孔玉芳,均为59岁;60后有7人,占24%;最年轻的是江西省副省长谢茹,今年43岁,其次为北京市副市长程红、甘肃省副省长张晓兰,均为45岁。 28名女副省长中,平均开始工作的年龄是18岁。河北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会议制度》、《廉洁自律制度》、《保密制度》五项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津政发[1999]8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9.12.31 【实施日期】1999.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 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津政发〔1999〕86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三讲”教育成果,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重新修订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制度》、《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保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监督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和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重新修订如下: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以学原著为主。 (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三)学习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种新知识;学习广大干部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 二、学习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要求,努力把理论学习同国际国内的大局联系起来,同天津的实际联系起来,同推进改革和建设的各项工作联系起来,同增强党性、自觉改造主观世界联系起来,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思想与行动相统一。 (二)紧紧围绕党的十五大的主题,在全面、正确领会和掌握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全面正确领会和掌握党的十五大精神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学习水平,达到十五大的要求。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精神统一起来,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三个有利于”作为根本判断标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创新的自觉性。 (四)提倡敞开思想,各抒己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通过学习,提高市人民政府领导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7]3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01 【实施日期】2017.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津政发〔2017〕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市委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天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决策,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学习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政府全部工作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

天津市历届人大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天津市历届人大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第九届 1980年6月23--30日,天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阎达开 副主任王一夫、刘刚、王恩惠、王培仁、许明(女) 李华生杨坚白范权周叔弢曹西康路达秘书长路达 副主任王一夫在1980年11月调离天津,自行中止任职。第十届 1983年4月5--10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张再旺 副主任白桦李中垣周叔弢 赵钧 路达许明(女)杨坚白 范权 韩天耀吴震虞福京 石坚 秘书长石坚 1984年2月14日,周叔弢副主任逝世。 在1985年4月30日,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路达辞去副主任职务 吴震因不再担任天津警备区司令员职务,1985年10月12日,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同意他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同次会议补选刘曾坤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7年4月27日,李中垣辞去副主任职务

第十一届 1988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吴振 副主任李原刘曾坤杨坚白 范权 韩天耀虞福京石坚 朱文榘 白化岭潘义清 秘书长李森荣 范权于1989年7月5日逝世,韩天耀于1992年12月31日逝世; 1991年4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补选黄其兴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十二届

1993年6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聂璧初 副主任鲁学政潘义清朱文榘 王成怀 钱其璈黄其兴陈荣悌 刘文藩 张毓环(女)苏宝琮 秘书长刘惠根 第十三届 1998年5月30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张立昌 副主任罗远鹏潘义清李振东朱文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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