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诉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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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诉讼通知书

恢复诉讼通知书

篇一:诉讼风险提醒告知书

诉讼风险提醒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众所周知,在各种经济、社会活动中,风险无处不在。经营有商业风险,投资有投资风险,其他民事活动也有风险。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实现或受到侵犯,产生各类民事、商事纠纷。纠纷是商业风险和其他社会风险的一种表现。很多情况下是当事人缺少注意、处理不当的结果。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多种,权利的救济途径有多样。诉讼是其中之一。诉讼同样存在风险,可能会因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不当或其他原因而产生不利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目的,不能实现理想结局。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诉讼风险,预知可能的裁判结果、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使您能够明明白白“打官司”,以便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认真权衡,谨慎选择诉讼手段,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减少或避免诉讼风险,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讼累,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现将诉讼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超过诉讼时效风险。民事案件原告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

讼时效届满后原告起诉的案件,原告虽有起诉权,但如果被告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又无延长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及相关证据,原告将会丧失胜诉权即败诉。

二、诉讼请求不当风险。原告诉讼请求不当、不全,未请求部分,视为原告人放弃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将按照“不告不理”原则,对未请求部分不予审理。对不适当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就请求事项进行审理,不适当的诉讼请求,会导致不利原告人的诉讼结果。

三、诉讼请求增加或变更风险。原告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人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审理。

四、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风险。原告起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反诉或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不按时交纳或者补交相应诉讼费用的,请求无效,人民法院视为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依法不予审理或采取相应措施。

五、诉讼费用交纳风险。诉讼费用在一般情况下由败诉当事人承担,民事、行政案件原告人起诉时,应按争议标的数额或按案件件数。原告人全部败诉的,由原告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部分败诉的,按照败诉标的数额与诉讼请求数额比例,由原告人承担败诉部分的诉讼费用。

六、上诉案件受理费损失风险。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上诉人需要预交与一审判决确定的案件受理费相同数额的二审案

件受理费,由二审败诉方承担;二审改判,当事人部分败诉的,按败诉数额比例承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不预交执行费。

七、执行费用损失风险。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在一审、二审阶段垫付的诉讼费用和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人民法院不予退还。被执行人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将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这种诉讼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八、举证不能风险。民事、商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

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责任,可能产生不利结果。

九、举证时限风险。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应按规定的时间举证。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除属于“新证据”外,法院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因此导致证据或主张不被法院所采纳、认定的责任,诉讼不利或败诉的后果,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

十、原始证据提供不能风险。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据效力证明手续,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规定的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否则,法院不予采信。十一、申请评估、鉴定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已经申请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

评估、鉴定资料,法院将不予委托评估、鉴定,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十二、申请调查取证据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和有关证据线索的,法院不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十三、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风险。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根据情况可公告送达,会使案件审理期限延长,无法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结案。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即使判决胜诉,可能因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使胜诉判决无法执行,原告人预支的诉讼费,将依法自行承担。

十四、申请财产证据保全风险。当事人申请财产、证据保全以及责令停止侵权,应当提供担保,并依法交纳有关费用,不提供担保并依法交纳有关费用,人民法院不予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因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担保的,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五、没有财产可供保全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证据或财产线索,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没有财产,财产保全将无法进行,申请人预交的保全费人民法院将依法不予退还,申请人会因此受到损失。

十六、强制执行申请期限风险。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

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十七、申请人对执行财产举证不能风险。执行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向法院详细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以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确有到期债权。如不能提供,执行申请人胜诉后裁判结果无法实现的风险和后果,依法将由申请人承担。

十八、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风险。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将依法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阅读人(单位)签署:日期:

篇二:恢复庭审申请书

重新开庭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XX。

住所:四川省XX市XX区区一环路西三段33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蒲X起诉申请人以及何XX(被告)欠款纠纷一案恢复庭审,重新开庭审理。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201X)年XX民初字第341号调解书无效并依法予以撤回,具体调解结果或者判决结论在重新开庭审理查清事实之后另行作出。

3,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依法撤销关于(201X)年XX民初字第341号调解书强制执行的立案、裁定依法撤销(201X)法执字第3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与(201X)法执字第324号民事裁定书,并对本案依法进行重新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1X年1月16日,四川省XX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了原告蒲X 诉被告何XX、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由审判员文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但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之中并没有依法履行法定的送达程序。同时,法院在申请人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作出损害申请

人利益的调解书。法院在审理中程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关于审理案件的程序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重新开庭审理。

第一、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之中程序严重违法。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送达与告知。直到现在被告均没有接到法院任何开庭以及调解的通知。法院未进行法定送达程序,送达程序违法,导致诉讼程序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应当立即对申请人进行重新送达。

在本案中,原告所提交的诉状载明是“被告: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XX。”,但是作为本案的被告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直到今日都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开庭审理以

诉讼风险告知书

诉讼风险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 一、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界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 二、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在法院诉讼时,应按争议的数额交纳一定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如果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如果需要公告、勘验、鉴定的,需要另行交费,如果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其中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述费用先由原告或申请人预付,由裁判后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而一旦原告或申请人将来败诉,上述费用可能会全部或部分由原告或申请人自己承担。此外,如果你们在案件诉讼中聘请律师代理,律师代理费一般也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三、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的风险。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末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四、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五、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 诉讼阶段,当事人应按法院《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和时间向法院举证,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除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第44条规定的“新证据”外,法院不组织质证(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应承担逾期提交的证据不被法院认定的风险,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 六、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告知书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告知书: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即: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视为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请您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1、您申请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当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2、您申请办理的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况,否则该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一)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 (二)具有抚养、赡养义务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 (三)利用民间借贷形式洗钱、行贿受贿、伪造债务、规避债务、非法集资、支付赌债或以合法形式掩盖其他非法目的的借贷。 3、有配偶的借款人如不能提交债务归属个人的公证书的,其配偶应亲自在公证员面前签署书面同意书,或将其配偶列为合同当事人。

4、借款人、抵押人、质押人等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公证,不能到场的应当要求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5、担保物为共有的,全体共有人应当到场办理公证,不能到场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6、公证机构将对当事人进行拍照并存档;七十周岁以上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必要时对询问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7、同一出借人向多人提供借款且累计数额巨大的,公证机构必要时将审查其资金来源。 8、借贷双方应对利率与逾期利率进行约定,在借贷合同中载明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方应归还的本金及利息总额。 9、借款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不得预扣利息。 10、出借人应当通过金融系统转帐支付出借款,并在合同中予以载明。 11、民间借贷合同中应载明借款用途。借贷合同载明的借款用途应当合法。公证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用途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12、借贷合同中应当明确借款期限、利息支付期限、保证期间、保证方式等。 13、自然人之间依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出借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 14、当事人可以约定单独或同时适用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用)——(民事诉讼,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 (____)____执____号 ____: 你/你单位与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____)____号民事判决(或写明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移送、报请执行的单位)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开户银行:____ 账户名称:____ 账号:____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联系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 本院地址:____ 邮编:________ 风险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进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压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义务及不履行的风险时用。 2.被执行人履行的义务中应当写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的数额。

江苏慈航律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告知书

江苏慈航律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当事人: 为你充分体现对您知情权、选择权的尊重,提高您的诉讼风险意识,安徽华皖律师事务所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个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告知如下: 一、诉讼并非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方式,却是一种高成本的救济保障体系。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发动,都意味着国家司法资源的分配,当事人为此要投入一定的费用,负担诉讼成本的风险,为此,要慎重选择诉讼。 二、凡属人民法院有权处理的纠纷,当事人行使起诉权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如:提供明确的被告及原告本人亲自行使起诉权等,都是双方当事人有效行使诉权的重要保障。不具备起诉条件而坚持告诉的,要承担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风险。 三、除诉讼费的减、免、缓交的特殊情况外,按时交纳诉讼费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一个方面,不预交起诉费、反诉费、追加诉讼请求费用、上诉费、保全费等费用的,都不能启动相关的诉讼程序,为此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不予受理的风险。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不确定的风险。按诉、审相对应的原则,诉讼请求不明确、不确定的,要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审理的风险。当事人变更、追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超期提出也要承担不予审理的风险。 五、不据实提出诉讼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应当据实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偏离实际情况,人为地扩大损失、夸大诉讼请求范围的,要承担被驳回并致相应诉讼费等诉讼成本无法弥补的风险。 六、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应当在举证限期内完成证据的提交,超过举证的时限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能获得法庭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相应地要承担该证据得不到认定和采信并致败诉的风险。 七、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即使是在举证限期内提供的证据,如若不够充分,同样要承担举证不利并致败诉的风险。 八、当事人要承担对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监督、把关不严的风险。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庭参加诉讼的,其诉讼代理权范围内的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要对诉讼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当事人对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或对代理行为执行监督、把关不严等,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九、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必然造成送达等程序工作的复杂化,此情形下的法定期限比在案当事人的时间要长,当事人要承担国法定原因所致审理周期长、无法尽快结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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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参加诉讼通知书格式 篇一:出庭通知书格式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本院受理 定于 在 本案的年月日时开庭审理,希望你作为人准时出庭。年一案,分月日篇 二:出庭通知书4杨雨泽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模拟法院出庭通知书(201X )行政初字第50 号本院受理:黄家湖钢铁结构加工公司不服被告新建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1X 年5月10日作出的工伤认定一案,定于年日时分,在拟法院开庭审理,根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知杨雨泽做本案的证人准备出庭。 201X 年 6 月 10 日 (院印) 15篇三:出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 宕昌县人民法院理川法庭受理诉一案,定于年月日时在理川 法庭开庭审理,你作为本案(原告、被告)的代理人,特此通知你准时出庭参加。宕昌县人民法院理川法庭 年月日篇四:出庭通知书+公告【标准格式】出庭通知书(201×)刑初字第×××号本院受理被告人×××被控犯×罪一案,现决定于二〇一×年 ××月××日午时分 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特此通知。请准时出庭支持公诉\辩护\参加诉讼。 此致

公诉人\辩护人\附民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省市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二〇一×年××月××日 (院印)被通知人的工作单位:省市人民检察院住址:注:1、此通知适用于通知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员、代理人。 2、被通知人的姓名填在“此致”下面的空横线上。公告(201×)刑初字第×××号本院定于二〇一×年××月××日午时分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被控 犯×罪一案。特此公告 省市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年××月××日篇五:出庭通知书梁楠楠京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出庭通知书本委受理一案,现决定于年月日午时分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 请准时出庭特此通知年月日 (盖章)注:(1)申请人收到本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收到本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缺席裁决。 (3)请注意遵守仲裁庭纪律。 篇二:出庭通知书+公告【标准格式】 出庭通知书 (201×)刑初字第×××号 本院受理被告人×××被控犯×罪一案,现决定于二〇一×年××月××日午时分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特此通知。请准时出庭支持公诉\辩护\参加诉讼。 此致 公诉人\辩护人\附民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 省市级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通知书

诉前调解通知书 篇一:诉前通知书 诉讼风险告知书 (注:本告知书在起诉前已经告知***公司)*******公司: 贵公司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贵公司拟通过 诉讼解决。我所现依据贵公司陈述的事实及提供的书面材料,从法律的角度对该纠纷处理过 程中面临或可能出现的问题、预计结果等进行分析,提醒贵公司注意本案存在的下列诉讼风 险,供贵公司参考。 一、关于《以房抵款协议》法律效力贵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 二、贵公司的诉讼请求方案贵公司已经取得了开发区房管、土地、投资贸易局等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的录音证据, 准备起诉要求解除《以房抵款协议》,并要求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向盛望工贸公司 主张工程欠款、利息及违约金。 三、诉讼风险

1、贵公司起诉后,法院将审查贵公司提交的录音证据的真伪,甚至有可能直接向开发区 房管、土地、投资贸易局等部门调查取证,如果上述部门证明****公司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则贵公司的要求解除《以房抵款协议》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根据贵公司介绍,******有限公司名下除位于开发区**大街**号内1号的土地及所附 房产外,没有能力直接清偿工程欠款。因此,贵公司诉讼的同时需查封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及 土地,如果贵公司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本案极有可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回收工程欠款。在本案进入执行过程后,法院将根据贵公司的申请,依法拍卖****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 地,如果经过三次拍卖没有成交,法院可能将****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裁定给贵公司抵债, 当法院将以房抵债裁定书送达给房管及土地部门时,可能出现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的情形, 即开发区房管处或国土资源局援引相关规定,拒绝办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过户,贵公司诉讼 的结果就只能是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和以房抵债裁定书,虽然法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在法律意 义上也具有物权效力,但是在对外转让时还是存在障碍。

风险告知书(民事)

委托事项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您在与本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同时,您就成为本所尊贵的客户和朋友,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您更加理性地对待委托本所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帮助您避免常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相关委托事项的常见风险告知如下: 一、诉讼风险 1、不遵守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的风险 委托人提起诉讼,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均应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间。超过诉讼时效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将丧失胜诉权;委托人不在法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要求律师办理相关诉讼行为,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由此而发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2、不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委托人应当按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评估鉴定费、保全费、上诉费等各种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用。如果既没有正当理由,又不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人民法院将无法立案受理、不予采取保全措施、不进行评估鉴定或按撤诉处理。造成此类后果的责任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律师不承担责任。 3、诉讼主体不适格或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委托人进行诉讼,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身份并正确确定对方当事人,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额。如委托人身份不适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诉讼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标的额过高,委托人可能要自行承担超过裁判支持部分的诉讼费用;诉讼请求的标的额过低,就不能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的风险 委托人进行诉讼,负有在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义务,不能在举证时限内提供证据,将导致其诉讼请求不被人民法院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委托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导致的诉讼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5、申请财产保全的风险 委托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 6、申请执行的风险 委托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并在立案后的7日内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无法定理由逾期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执行;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中止、终结执行。 7、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风险 委托人不在法律规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径行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财产、物品和债权等采取查询、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存款、拍卖、变卖、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以及扣留、提取、指定交出财物、票证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委托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风险 1、不如实介绍委托事项相关背景的风险 委托人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应当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背景如实告知律师,并尽可能地提供书面材料,以供律师参考。如委托人不能如实详尽地介绍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背景资料,由此而发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2、提供资料不完全、不真实的风险 委托人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应当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全部资料提供给律师,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委托人提供资料不完全、不真实,由此而发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不完全配合律师就所委托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的风险 律师办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通常要对所委托的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委托人应当认真配合律师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相对人未完全配合律师尽职调查,致使律师不能掌握委托事项的相关真实材料,由此而发生的风险,律师不承担责任。 4、委托事项因非律师自身所能克服的因素导致不能完成的风险 委托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取决于各方当事人是否全力配合、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能最终达成一致,有关部门能否顺利审批,国家法律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委托事项是否存在难以逾越的困难和障碍等多项因素。受托律师不承担因上述非律师自身所能克服的因素导致委托事项不能完成的风险。 委托人:年月日

参加诉讼通知书(通知其他当事人用)——(民事诉讼,通知书)

____人民法院 参加诉讼通知书 (____)____民初____号____: 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____(写明通知参加诉讼的原因),通知你作为原告/被告/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共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现将今加诉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通行证、护照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如果你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经本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五、本案审判组织成员为审判长____、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____、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____书记员____。 联系人:____(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____ 联系地址:____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说明】

(完整版)诉讼风险告知书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诉讼当事人虽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合议庭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的,您主张的任何权利,均需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不能充分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律师经过努力无法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取得充分证据,您有可能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 二、费用的风险 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除律师出差办案费外,律师代理费均依照相关规定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无权以个人名义私自收费。

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保全申请、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三、判决结果的风险 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并不能保证案件必然胜诉或刑事案件被告人必然罪轻或无罪的审理结果,我们也不会对案件结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诺,不以案件判决结果作为收取律师费的参考。 四、执行的风险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都有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您有可能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五、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请求不完全,将导致未请求的部分得不到审理,诉讼请求过高的部分不予支持。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 六、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的申请诉讼保全,不按时交纳费用,将导致不予审理或不予财产保全。当事人如确定的诉讼标的金额过高,未得到支持的部分费用应自行承担。 七、送达不能的风险

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用)

××××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民初……号×××: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本案案号为(××××)……民初……号。现将受理案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通行证、护照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

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四、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元。本院诉讼费开户名称:××××人民法院(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账号:……。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如果你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经本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六、本案审判组织成员为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风险告知书

委托代理协议 (个人民事诉讼) 案件编号[ ]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必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与________纠纷事宜 ,乙方接受该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为甲方程序的代理人,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代理权限包括:代为应诉、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参加审理;代为和解;代签法律文书,具体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准。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事实情况及有关材料。如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情况和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代理。 四、乙方律师应当保守甲方的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甲方提出的保密要求。 五、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元人民币(小写),(大写:___整)。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

_____。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乙方律师因从事本协议约定工作而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办案费用,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出,另行支付。 七、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大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下地址为双方通知地址和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通知送达如下地址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 九、对本协议未规定之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程序终结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同时包括甲方自行达成的调解、案外和解)为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签字) ___年_月_日 乙方: (公章) 代表:______(签字)

民事诉讼聘请律师代理风险告知书

民事诉讼聘请律师代理风险告知书 1、任何诉讼或仲裁都有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您聘请了律师也不代表一定能取得有利的结果,对此,委托人在聘请律师时应有合理预见及心理承受。 2、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真实可靠的证据。接受委托时律师不收取委托人的证据原件,任何证据原件均由当事人自行保管,开庭时向法庭提交。委托人应对案件的事实的真实性和证据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 3、您在与本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交纳给律师事务所的仅仅只是律师费,是律所业务性收入;除律师费,律师个人还可能产生办案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外,律师代理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发票,办案费由承办律师按实结算。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支付给律所律师费不予退还。您委托期限仅仅限于《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至一审结束或者二审判决或者再审作出决定或仲裁作出裁决为止的期限,因此,您所支付的律师费仅仅是此阶段的律师费,不包括执行阶段的律师费。执行阶段确需委托律师的,需要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纳律师费。 除此,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公告费、勘验费、鉴定费等,均需委托人直接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缴纳;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此类费用的话,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4、律师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基于众多的不确定因素,律师不能保证案件必然取得胜诉的审理结果。律师基于委托人一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案情对案件走势的分析、判断、预测等,不代表是对委托人作出的承诺。 5、如果您要求采取诉前或者诉讼财产保全的,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您有义务提供保全标的的确切线索,同时要及时向法院支付保全费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因您不能提供准确的保全标的线索等,导致保全措施目的不能实现的,您要承担投入的成本损失的风险以及今后对方难以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风险。 6、即使您的案件判决胜诉,可能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风险。您支付的律师费与能否有效执行或者能否取得胜诉财产等无关。 7、一审的上诉期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仲裁裁决的起诉期限为受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我们代收法律文书后,您务必及时前来领取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以免耽搁上诉期。

2018版律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告知书

XXXXXX律师事务所 诉讼案件风险告知书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办理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便于当事人慎重选择合法手段解决纠纷,现将案件办理的风险告知如下: 1、原告起诉时应有明确的被告或第三人信息,具体应包括被告或第三人的名称(姓名)、性别、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住所)、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否则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案件。 2、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将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风险。 3、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不按时交纳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其中,申请财产保全除应按时向人民法院足额缴纳保全费外还应提供相应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受理财产保全。 4、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原告起诉、被告答辩或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若证据系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法定情形除外),否则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用的后果。 6、逾期提供证据的风险。当事人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或未在举证期限内将证据复印件提交给代理律师的,应承担所主张事实不能认定甚至败诉的后果。 7、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当事人申请评估、鉴定的,在举证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或未按时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不配合评估机构、鉴定机构评估、鉴定的,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8、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未按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9、案件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当事人不清楚被申请人财产状况,将导致财产保全不能实现甚至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10、案件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一方下落不明,将导致审理时间过长,甚至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11、开庭时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当事人必须出庭或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本人参加庭审的案件,当事人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审理甚至举证不能而败诉的后果,第三人将承担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相应后果。 12、其它 委托人: 2018年月日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篇一:受理案件通知书(发给原告)】 xx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2)xx省x(级别)字第号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本院决 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 名称与条款,由法官填写)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15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 院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月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同志,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盖章: 性别 年在我单位任月日 ,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事由:代理权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此致 湖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事由:代理权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此致 湖广省高级人民法院 【篇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 )民初字第号 :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账号:。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月日 要点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两个作用: 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启动。 第二,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享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感谢委托人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在双方签订正式律师聘用委托书之前,律师事务所特向委托人递交本告知书。 2、委托人须知: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和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对诉讼或仲裁程序的运用和把握,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法律的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等等。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虽然已经听取了委托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但无法预测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与委托人主张的事实之间不一致的程度,同时由于律师并没核实过也不可能核实过双方可能提交的全部证据,即使核实全部证据律师也无法完全预测法庭或仲裁庭对全部证据的采信程度,继而无法预测法庭或仲裁庭最终认定的事实。同样,律师不可能在裁决或判决以前即完全预测到法庭或仲裁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情况 律师有义务对法庭和仲裁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进行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推测只是依据律师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作出,并不具有权威性,也不能代表律师对诉讼或仲裁结果的承诺,委托人还应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鉴于此,代理人郑重声明: (1)、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2)、代理人不承诺该项法律事务在代理人的办理下必定取得成功。(3)、代理人不同意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

功。 (4)、代理人不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功的建议。 (5)、委托人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6)、其他声明: 3、同一案件的不同法律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等)双方均应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法律阶段代理人的,从第二个阶段起应参照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不得少于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50%。 4、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签收后存档。 委托人确认: 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安阳市司法局制

法律风险告知书

法律风险告知书 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委托人接受服务的知情权,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告知如下: 1、本所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律师收费的规定,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与数额,由委托人根据所接受法律服务的项目,与律师自行协商确定,代理费用和旅差杂费分开计算(旅差杂费另行据实支付律师本人),费用一经交至本所,将由本所管理和支配,委托人中途终止委托的,不予退费。 3、诉讼本身具有风险,没有绝对的胜败,当事人在咨询或委托律师时,仍然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也必然或可能地存在着风险,故提前告知委托人,请知悉并慎重考虑。 4、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应当自觉保守委托人的秘密和隐私,要积极为委托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律师不得包打“官司”;委托人应听从代理律师的指导和建议,做好配合,不得要求律师为其谋取不当利益,或者胡搅蛮缠,浪费律师时间,影响律师工作。 5、委托人应向承办律师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因委托人陈述失实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委托人利用承办律师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承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本所有权单方终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因律师无故终止《律师聘请合同》,律师费应全部退还委托人。 6、委托人不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律师费的,本所有权不予办理委托事务,已经收取的部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7、本所原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人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时,告知委托人后本所可指派其他律师办理委托事项。 8、委托人对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送达不能的风险,诉讼时效超期或中断待定的风险,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证人不能出庭的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诉讼时间过长的风险,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及后果等应自行承担。 北京市华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签名:

民事案件代理风险告知书

律师代理诉讼风险告知书 为了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当事人谨慎选择诉讼手段,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现将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取决于法律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二、代理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或者案件过程中,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律师的代理工作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包打官司。 三、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法院、仲裁庭可能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合理分析或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分析或推测不是代理人对案件结果的承诺。 四、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前应当仔细阅读风险告知书,代理委托一旦签订后,案件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庭裁决后,或者在诉讼中和解、调解,或者当事人自行撤诉,代理工作即告结束,所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代理人申明 1、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办理法律事务。

2、代理人承诺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不承诺也不保证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一定成功。 3、代理人不同意、也不建议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委托人所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 4、代理人为委托人起草的各种法律文书,委托人一经签署,视为委托人已经完全明白其中含义,所有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六、同一案件的不同代理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申诉、仲裁等),双方均应当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或委托书,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阶段代理人,从第二阶段起参照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最低不得少于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50%。 七、本风险告知书一经委托人签署,即为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委托合同、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被视为撒诉;被告承担缺席审理判决后果。 九、起诉过程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将导致审理时问较长、不能尽快结案的后果。 十、证人不出庭的风险。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外),否则将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法律风险告知书

. . 法律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诉讼当事人虽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的,您主张的任何权利,均需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不能充分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律师经过努力无法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取得充分证据,您有可能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 二、费用的风险 1、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除律师办案费外,律师代理费均依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发票;且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2、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三、判决结果的风险 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并不能保证案件必然胜诉或刑事案件被告人必然罪轻或无罪的审理结果,我们也不会对案件结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诺,不以案件判决结果作为收取律师费的参考。 四、执行的风险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都有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您有可能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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