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教师发展中心工作总结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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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教育系统各类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名教师队伍,形成骨干教师群体的合理的梯队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嵊泗县教育系统各类带头人指学科教学带头人、学科教学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是该学科(工作)教学和研究的先进代表。
一、关于评选
(一)评选范围
1. 县学科带头人(包括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县中小学(含职教中心,下同)、幼儿园(含民办、乡镇幼儿园,下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师、县成教中心教师和县教研员(校长担任本学科教学也可评选,下同)。
2. 县农村学科带头人(包括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在全县农村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3. 县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现在职在岗的班主任。
4. 县农村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为全县农村小学、幼儿园的现在职在岗的班主任。
5. 县德育带头人的评选范围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专、职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以及有一定引领作用的班主任。
6. 县农村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德育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是全县享受农村教师岗位津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7. 已被评为农村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如被调离农村学校,经考核合格,可以聘任为小学学科带头人等系列的称号。
8. 已被评为省市县各级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不需学校(单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忠诚海岛教育事业,始终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对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在社会上有较好声誉。
(4)教育教学思想端正,教育教学观念先进,教育教学方法恰当,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目的明确,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全县范围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
(5)具有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到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措施和途径,使所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2. 其他条件
申报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的教师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类别的下列其他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课堂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单位)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以上。各类等级考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2)模范执行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实绩显著,在教学改革和小班化教育推进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近年来所任班级学科质量居全县良好以上水平。
(3)对所任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农村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必须在5年以上。
(4)学科带头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育科研水平,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积极承担并有效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工作。有论文获奖及发表;有市县级教科研课题。
(5)教研人员(含师训教师)参加申报的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满五年以上,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指导思想端正,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示范教学、听课、评课、指导教育教学,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并且在探索教学内容、方法和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作出明显成绩;同时对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指导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县学科的教学质量作出显著成绩,在县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对本县教师培训和培养作出显著成绩。有论文获奖或发表,有市县级教科研课题。
申报德育带头人(含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类别的下列其他条件:
(1)任教五年以上,担任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近五年来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2)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针对学生思想实际,有效地进行爱国主义和理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及心理素质、学习行为习惯的培养;能结合班级实际,有效地指导团队和班级活动,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班主任工作富有特色,成绩特别显著,所任班级已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或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进步,班级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称号或在全县有较大的示范作用。有德育或班主任工作论文在本行业系统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或获奖。
(4)德育带头人能引领学校班主任和全体教师认真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善于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类型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认真做好培养、教育、转化后进学生的工作,学校校风正,无重大事故发生。在全县德育工作中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优先推荐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带头人评选优先推荐下列人员:
1. 被聘为县教师教育讲师团成员的教师;
2. 近三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教师;
3. 取得市级及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或列入省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的教师;
4. 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中累计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的教师;
5. 所任班级被评为过县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教师。
(四)破格条件
1. 被评为省教坛新秀、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且学科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教师;
2. 学科质量优异,在全市排序名列前茅的教师;
3. 辅导学生获市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含)且学科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教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类带头人评选:
1. 搞有偿家教的;
2. 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3. 有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行为的;
4. 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行为,影响恶劣的;
5. 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的;
6. 教师年度任职考核在称职以下的;
(六)评选指标
根据我县目前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县学科骨干教师按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10%比例以内并根据各学科教师应有数而确定(含农村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