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演艺)经纪合同范本

演艺经纪全约合同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守信。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独家代理乙方在全球地区范围内的一切演艺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形象代言、网络活动等各种商业及非商业活动)及所涉及的规划、培训、包装、宣传、策划、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取得等,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著作权、表演者权、肖像权等各种民事权利的授权法律事务。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对外联系、洽谈、安排、管理及策划所有上述演艺活动,包括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强度、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

第二条甲方的代理权类型

1、独占性代理权,即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其演艺事务的代理人,不得自行和第三方签署演艺合同或和第三方形成事实上的演艺合同关系,否则即构成违约,应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2、如乙方参加自行联络或他人推荐的演出,需征得甲方同意,在甲方审查认为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乙方形象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甲方艺人的名义参加相关活动,演出合同由甲方代表乙方签署。

第三条甲方的代理事务范围

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唱片业、演出业、广告业和出版业等领域内的一切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管理等事宜;

甲方在全球范围内代理乙方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舞台剧的演出,电视台、电台访谈节目的录制,晚会、音乐会和其他任何形式和传媒的演出活动;

2、参加唱片录制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作词、作曲、编曲、演唱等活动;参加演唱会形式的表演活动;

3、参加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声音、歌唱、名字、形象等素材参与商业以及非商业广告演出、广告拍摄及广告代言活动;

4、参加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的推广宣传或公益活动;

5、撰写、编写或由任何第三方整理出版包括但不限于纸质书,电子书,以及对文字朗读形成的“有声书”等任何形式的出版物;制作、出版、发行个人写真集个人传记等性质的出版物;

6、其他一切涉及乙方个人信息以及个人演艺能力从事的商业与非商业活动;

7、涉及上述事务处理过程中基于第三方的不良行为对乙方的权利产生负面影响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权利维护事宜。

第四条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或转委托第三方代理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下称代理区域)。

第五条代理期限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即自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如果甲方代理乙方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履行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

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第三方合同履行完毕日止。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甲方有权单独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有关的相关合同。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有知情权。

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就乙方的演艺事务以及报酬等事宜和第三方进行洽谈并有权予以决定。代表乙方收取任何第三方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报酬(含定金),包括现金、支票或以其它法律不禁止的形式支付的报酬。

3、甲方应尽其合理的努力为乙方获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演艺活动机会,并全权负责处理与之相关的联络、谈判、策划、管理和订立合同等事宜,全方位地拓展乙方的演艺活动,并尽可能以有利于乙方的条件订立合同。

4、根据乙方的自身条件、表演特点以及内在潜质,甲方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专属于甲方的演艺平台和演艺资源用于乙方发展演艺事业。

(2)对乙方演艺才能的表现形式、表现方法、表现风格及乙方的仪态、服装服饰搭配、形象设计等事宜提供指导并作出包装决定。

(3)对乙方选择的表演角色、表演内容或表演题材、体裁、素材以及表演的项目、形式等事宜提供指导并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4)为帮助、补充或加强乙方在演艺事业的发展,对乙方选择各项演艺才能如:歌唱、舞蹈、模特等提供指导并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5)对乙方所参与或从事的有关宣传、公关活动、广告及其他商业活动等对外事宜提供指导并有权决定乙方是否从事该项活动及具体如何从事该项活动。

(6)对乙方演出报酬的市场价格及乙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事宜提供指导并有权与第三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演出报酬及乙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7)对乙方选择可参与的各项表演、演出及选择可合作的个人、公司或文艺团体等事宜提供指导并对该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

(8)对乙方选择应参与哪一类的演出,如:互联网节目、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文艺演出等,选择参加哪一个具体项目的演出及参与演出的时间、档

期等事宜提供指导,并对该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

5、在甲方为乙方联系演出计划或者签订合同时,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合理的报酬和较好的演艺条件。

6、甲方有义务负责乙方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一切宣传业务,尽其合理的努力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乙方,提高乙方的知名度,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

7、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为宣传之目的,免费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本名、曾用名、艺名等)、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影、电影、照片、文稿等,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同时,甲方有权基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肖像等个人生理特征开发相关衍生产品,甲方有权对上述衍生产品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并具有对该类物品永久的销售权,乙方尊重甲方的上述权利。甲方使用乙方形象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有损乙方形象之用。

8、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艺术形象的定位、咨询和设计。

9、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演艺活动的法律咨询服务。甲方有权对第三方侵犯乙方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的行为进行权利维护行动,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10、甲方有权为乙方安排公益性质的无偿的演艺活动,乙方应尽力配合。

11、甲方在代理乙方的演艺事务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有权从乙方由于进行、参加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演艺活动而得到的收益中收取佣金。

13、甲方有权为第三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服务。

14、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关联公司或有联系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为本合同的目的向乙方提供服务。

15、甲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因演艺活动形成的收入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6、甲方代乙方保管为其所签订的所有演艺合同,待本合同终止后转交乙方复印件。乙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有权阅读这些合同。

17、甲方根据需要可以提供外语、形体、表演等培训课程,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上述培训课程,并应达到考核的相关等级。

18、乙方应当遵守《签约艺人行为准则》(附件一)所规定的事项,积极履

约完成甲方和第三方签署的合作合同,出席指定的各类发布会,积极完成媒体的采访和各类演出活动,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尤其是媒体泄露公司的相关材料,尤其不得发布任何可能损害甲方或甲方指定经纪人声誉的言论或文字。

19、在合同期限内,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转让的条件由甲方和第三方公司协商确定,但转让条件不得低于本合同设定的各项待遇;如果甲方在合同转让过程中获得了收入,该项收入由甲方单独享有,与乙方无涉。

20、为便于甲方安排乙方的演艺以及其他事务,甲方可以为乙方指定专门人员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业务,乙方经纪人的酬金以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涉。

21、所有国家及行业规定所需的演出证件,乙方必须自行获得,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22、甲方为乙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从事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23、甲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尊重乙方,维护乙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乙方。

24、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对乙方演艺代理事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健康正常,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有任何案底刑事犯罪或行政违法记录,保证无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以及无对邪教等的不良迷信,甲方一旦发现或乙方被披露存在上述不良行为,甲方可立即无条件终止本合同。

2、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有损乙方自身形象及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乙方在演艺活动中,因艺德或赌博等个人不良或违法行为与所在剧组发生纠纷,及至诉讼的,其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涉;若乙方的个人不良或违法行为对甲方的公司造成商誉以及经济上的不良后果,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3、乙方应努力时刻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言行举止和道德操守。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全面、客观地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5、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的同时签署授权书(附件二),以证明甲方对乙方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代理事务享有合法的代理权。

6、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甲方有权知道乙方行踪以便随时联络乙方,乙方如计划出境,应提前两周通知甲方。如乙方联系方式发生改变(包括但不限乙方的住所、电话、电子邮箱等发生改变),乙方必须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其未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尊重甲方,维护甲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甲方。

8、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安排的有关乙方互联网节目、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广告的演出、演唱和音像制品制作等的宣传、包装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听从甲方安排。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参加甲方针对甲方全体专属艺人所组织的任何集体性活动。

(2)服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甲方对乙方所做出的业务决定,并保证不再委托任何自然人或任何机构行使本合同项下已全权委托给甲方行使的权利。

(3)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单独签署与本合同约定演艺活动事务相关的任何文件。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有关演艺活动事务的合同及其他文件,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谈判和签署。

(4)不得擅自参加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的演艺活动。

(5)必须遵守甲方制定和安排的演出档期、日程以及具体演出时间,并保证按时出演甲方为其安排的各类演艺活动并参加与此相关的宣传活动。

(6)及时向甲方提供任何第三方单独与乙方联系演艺活动的信息,直至甲

方代理乙方完成第三方的前期谈判并签署相关合同。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安排或在第三方安排下接受媒体采访。乙方接受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媒体采访时,应按照甲方事先授意的原则或内容回答提问。乙方在任何场合,尤其是乙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其中包括乙方遇媒体突然采访),都应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以行为或语言或其它任何方式贬损、诋毁甲方的声誉和形象(如对甲方的经营宗旨、经营方针、市场安排及演艺事务代理能力等进行无端指责、攻击或怀疑)。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所有接拍的电视剧、电影、广告等各种商业及非商业活动及选秀等活动,必须全部通过甲方洽谈和签约甲方有权并按本合同之规定收取佣金。若任何第三方直接与乙方联系演艺事宜的,乙方应将该第三方介绍给甲方,由甲方与其洽谈并签约。乙方不得擅自以自己名义或者以甲方名义或者其它人名义与第三方签约。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一经传播可能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资料和信息,其中包含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任何文件内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对上述保密事项都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事项非因乙方原因已为社会公众所知悉。

11、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与履行本合同条款相同或相似的任何法律义务关系。

1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酬金。

13、甲方为乙方签订的演艺合同,要取得乙方书面认可,一旦成立,乙方必须全部履行合同条款。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演出,否则乙方应赔偿第三方损失。

14、在甲方为乙方签订演艺合同后,如因乙方原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导致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对第三方违约,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即,若根据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由乙方直接承担违约责任的,则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合同约定由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5、本合同期内,甲方可通过新闻媒体对乙方形象进行宣传推广,甲方可为乙方制订必要的宣传方案,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与乙方协商时

间并要求乙方按时参加宣传活动。如因乙方原因而使宣传活动未能顺利进行,则甲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制作费用和宣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或遭索赔的,乙方并应赔偿第三方损失。

16、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与乙方商定确定(该确定包括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及其它形式的确定)之后,如果乙方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演艺活动,经过甲方批准后可以暂停,但暂停时间不应该超过3个月。3个月期满后应该立即恢复演出或参加甲方安排的工作,同时,本合同有效期将按照乙方暂停演出的时间顺延。若乙方在3个月期满后因上述原因仍然无法从事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的,甲方与乙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将本合同继续顺延。

第八条佣金及相关约定

1、本合同中的乙方收益是指乙方从本合同所约定的演艺活动和相关业务中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所获的所有的未经过任何扣减的现金,财产等,包括但不限于报酬、许可费、租金、奖金、礼物、利润、股票、期权等。

2、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从本合同所约定的演艺活动所涉及合同中直接和间接获得的所有收益,无论该活动和业务及所涉及合同是由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提供还是由乙方自己获得的,无论有关该活动和业务是业已生效的还是在本合同存续期内谈判或签订的,无论该收益的接受人是甲方还是乙方或与乙方有关联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与乙方有关联的个人、公司或者组织),乙方都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上述收益中的约定比例的部分作为甲方的佣金支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下面的方式进行分成:

(1)乙方出演甲方独家或参与投资制作的互联网节目、电视剧或电影等演艺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标准为每次200元,甲方不再抽取佣金。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从第三方演艺活动和业务中获得收益的,在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剩余部分甲方按以下的收益比例提取佣金:第1至第2年甲方收取演艺酬劳的60%作为佣金,其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3至第5年甲方收取演艺酬劳的40%作为佣金,其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4、经由甲乙双方同意,只要乙方还继续从本合同第三条所涉及的活动和业务的合同中直接和间接的获得任何形式的收益,无论该合同或协议是经过了变更、补充、延期、续约还是被新合同所取代,无论甲方获得该收益的时间是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都有义务按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佣金。

5、乙方所有从其演艺活动和业务中获得的收益均由甲方代乙方收取,甲方应自收到该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扣除甲方应得的佣金后将属于乙方的收益在扣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后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得自行收取收益。

第九条解约与违约赔偿

1、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未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犯有刑事案底记录,保证无吸毒无酗酒等不良嗜好,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和信仰邪教,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无上述不良行为,并且严格遵守《签约艺人行为准则》。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

(1)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应由甲方代理的事务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签订任何形式的经纪合同、代理合同、代表合同、顾问合同或类似的合同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有上述行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可要求乙方将收益所得的3倍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乙方参加了不为甲方知晓并同意的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演艺活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以各种形式提前终止合同。

(4)乙方拒绝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而没有正当理由的。

(5)乙方拒绝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18款的。

3、若乙方违反本条第1、2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乙方实际支出的培训、宣传、服装等费用,以及乙方签约以来历年所有演艺活动累计收入(具体计算时以此前乙方所承接演艺的合同约定金额为准)总额的3倍。

乙方除向甲方赔偿上述违约费用外,还需按照剩余年数赔偿甲方预期利润,

具体如下:乙方履行合同期满1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履行合同期满2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履行合同期满3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履行合同期满4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履行合同期满5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

4、当乙方因无法获得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演出证件而不能从事演艺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乙方若因上述行为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了任何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5、当乙方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背公认社会公德;或因乙方言行不当使甲方名誉受损时;甲方有权就此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以及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6、甲方要求乙方从事的活动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背公认社会公德时;或因甲方言行不当使乙方名誉受损时;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以及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7、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另行拟定解约责任承担的协议。

8、本合同期满时及期满后三个月之内,乙方与第三方签约前,应向甲方提出跟第三方协议同等的条件,若甲方表示愿与乙方按照该条件签约时,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约;若甲方书面表示放弃或在30日内未表明态度时,乙方可与第三方签约。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认为乙方的演艺能力,生理特征,社会评价等因素发生了变化而不再适合从事演艺职业,则甲方有权以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

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针对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双方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产生的作品或肖像甲方均有权使用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产生的作品或肖像使用权不得授予他人使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通知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期限以及文本数量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论语天下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签字):

2018年3月1日 2018年月日

附件一:

《签约艺人行为准则》

基本准则:专注创作德艺双馨

关于《签约艺人行为准则》

本《签约艺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海南电影公社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演艺行业职业道德标准的基本理解。

它将帮助大家明确这些标准的要求和提供实际遵守方面的建议。

本《准则》特别强调“创作”一词,本《准则》的所有内容都是本公司基于“专注创作德艺双馨”的基本准则对签约艺员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

虽然本《准则》可以帮助解答问题,但它不可能涵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政策或标准。如果本《准则》任何条款与本公司适用的法律、专业守则或本公司其他政策或规定不一致,则应采用要求较高的标准。遇到此类情况,请咨询协商。

本《准则》适用于本公司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及海外各国的所有签约艺员和工作人员。

本公司所有签约艺员和工作人员需要定期以书面形式确认已经收到、阅读并遵守本《准则》。

具体准则

第一条专注于艺术创作

1、专注于艺术创作是本《操作准则》的基石;

2、专注于每一次演艺活动,专注于每一个艺术形象的塑造,坚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又富有激情和创造力的专业精神和态度;

3、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演艺活动。

第二条待人以敬重和尊严

1、尊重公司领导、经纪人、工作人员、其他签约艺员及服务人员;

2、尊重合作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3、尊重竞争对手和同行;

4、尊重老师和前辈艺术家;

5、尊重媒体记者和工作人员;

6、尊重自己及竞争对手的影迷或歌迷。

第三条尊重个人和他人的隐私

1、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特别是不在手机、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软盘、刻录光碟等可能失窃、丢失或被恶意翻刻或复制的设备和器材中保存过于隐私的个人及他人信息;

2、尊重和保护他人的隐私,特别是公司其他艺员的隐私。不得泄露公司其他艺员和签约工作人员的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及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四条维护正面积极的公众形象

1、艺员在公共场合应做到仪容体态端庄优雅,行为举止大方得体,不消极颓废;服装干净整洁,不邋遢、不衣冠不整、不衣着艳俗或暴露;

2、艺员不得在自己住宅以外的任何公共场合有吸烟或者买卖香烟或烟草的行为;

3、不应在不健康的状态下工作,或容许滥用酒精、毒品、药物或其他物质而影响自身及周围其他人的安全或工作效率。滥用物质不仅影响工作表现,还会危及他人的安全。

4、艺员应洁身自好,生活检点,不得伤风败俗,有违伦理道德:比如婚外恋,嫖娼等等;

5、艺员面对媒体提问和接受采访,无论对方出于善意或恶意,都应保持风度,温和回答。

第五条合理平衡工作与个人生活

1、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证健康的作息,保证睡眠和休息,减少不节制的夜间娱乐活动;

2、艺员应保证饮食健康适度;

3、艺员应注意保持自己的容貌、皮肤和体态,坚持定期锻炼;

4、艺员在改变发色、发式,在身体上纹身、穿环、打孔,整容整形之前须征得公司高级主管的书面同意;

5、艺员应保证个人的感情生活和家庭生活不至于影响工作状态和效率;

6、与本公司其他艺员有恋情或者超乎同事的亲密关系须向经纪人和公司汇报,征求公司的处理意见,不得隐瞒或延迟报告;

7、艺员应随时与经纪人和公司保持联系,如要出境旅游,应事先通知经纪人和公司;

8、艺员在演艺经纪合同期内结婚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经纪人和公司,并依照公司要求严格保守秘密。

第六条遵守安全规则,不得使用暴力

1、遵守适用的安全规则,每个人都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如遵守演艺活动中的安全程序、及时报告与工作相关的伤害或疾病,并在交通途中遵守安全指引;

2、本公司不会容忍公司艺员针对任何人的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

第七条努力充实和提高演艺能力

1、作为本公司签约艺员应不断进取,不断提升和充实个人的工作业务能力;

2、认真积极地完成公司组织的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应考核,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如有事假和病假须出具相关证明并上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3、认真切实地按照公司量身定制的个人演艺发展规划所指明的目标和方向努力,遵守和尊重公司关于自身演艺能力评估的判断和决定。

第八条谨慎使用资产和资源

1、在本公司业务过程中采用或开发的资产,全属本公司的财产。公司艺员有责任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维护机密信息以及版权;

2、尊重他人(包括本公司其他子公司、客户、竞争对手、合作方)的产权(包括知识产权),不得不正当获取或使用他人的财产。

第九条维护本公司的品牌和声誉

1、本公司的声誉是本公司最宝贵的资产。艺员有责任行为端正,避免可能损害本公司声誉的行为,以保护本公司的品牌和声誉。

2、在各项演艺活动及公益活动中守约准时,遵守合同,不提出合同之外的附加条件,杜绝耍大牌的现象和行为;

3、所有与媒体的沟通,只要涉及本公司或其合作伙伴,均应按照本公司的媒体策略和公共关系方面的规定执行。媒体的询问应交由本公司的公共关系部门负责处理。

4、无论来自内外部实现目标的压力有多大,本公司的签约艺员均不应为达到这些目标而牺牲本公司的价值观或操守准则;

5、如遭遇公关危机,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和公司所聘请专业人员所做的一切旨在消除危机的工作并服从公司的相关决定和安排。

第十条公平竞争

1、尊重公司的决定,诋毁本公司其他艺员和散布虚假或不当言论都是有违职业道德和不被容忍的行为;

2、评价公司的竞争对手及其签约艺员和业务,可以使用公平且基于事实的对比数据,例如行业经验和客户满意度等。而这些对比数据是来源于公开信息领域。

第十一条履行社会责任,做负责的公众人物

1、作为公众人物的本公司艺员参与的活动对社会有着或大或小的影响,我们应积极地为巩固社会的发展、改善社会环境及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演艺环境而努力。

2、积极、负责和自愿地参与志愿者或公益活动。这类活动除了可以裨益我们的公共生活空间,也有益于参与活动的艺员个人,而本公司也会间接受益。这些活动让我们能够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以外体现本公司的价值观。

3、任何以本公司名义做出的慈善捐助,包括时间和金钱,也必须符合本公

司的规定。

第十二条确保遵守本《准则》

1、任何违反《准则》的签约艺员和签约工作人员都会受到处分,包括被终止雇用合同和演艺经纪合同;

2、以下是一些违反操守准则的例子:

(1)违反法律或本公司准则;

(2)指使或鼓励他人违反法律或本公司准则;

(3)隐瞒已知或怀疑的违反法律或本公司准则的行为;

(4)严重影响和伤害本公司的声誉;

(5)妨碍或不配合调查;

(6)对报告问题或违规行为的人施加报复。

附件二:

授权书

本人:曹楠,现作为签约艺人,特此独家授权海南电影公社影业有限公司作为本人的演艺经纪人。在本授权书签发后,海南电影公社影业有限公司有权在全球范围内代理本人的一切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唱片业、演出业、广告业和出版业等领域内的一切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管理等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参加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舞台剧的演出,电视台、电台访谈节目的录制,晚会、音乐会和其他任何形式和传媒的演出活动;

2、参加唱片录制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作词、作曲、编曲、演唱等活动;参加演唱会形式的表演活动;

3、参加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声音、歌唱、名字、形象等素材参与商业以及非商业广告演出、广告拍摄及广告代言活动;

4、参加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的推广宣传或公益活动;

5、撰写、编写或由任何第三方整理出版包括但不限于纸质书,电子书,以及对文字朗读形成的“有声书”等任何形式的出版物;制作、出版、发行个人写真集个人传记等性质的出版物;

6、其他一切涉及乙方个人信息以及个人演艺能力从事的商业与非商业活动;

7、涉及上述事务处理过程中基于第三方的不良行为对乙方的权利产生负面影响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权利维护事宜。

海南电影公社影业有限公司有权全权代表本人签署上述代理经纪范围内的合同。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捌年。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2013年 10月12 日

最新独家代理合同协议范本

独家代理合同协议 本协议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当事人一方丛鱼a、b、c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 与他方当事人x、 y、 z公司,按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任。 第二条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________ (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 (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代

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到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_______ ,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以______(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版

代理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 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 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 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3-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3-4 唱片制作代理 1-3-4-1 甲方承诺在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CD唱片张。唱片具体合作内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1-3-4-2 依据甲、乙双方唱片制作中各自投入或唱片制作约定,另行确定甲、乙双方因唱片制作发行而形成的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1-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4-1 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4-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4-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2021年代理合同六篇

Don't waste the best time in unnecessary waiting and indecisio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代理合同六篇 代理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并就以下合作达成共识,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乙方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融资总额是指企业与投资方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 2、项目批准主管部门:_________ 3、项目的融资渠道:引进外资 第二条:乙方主要责任是:

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资料备三份。 第四条: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甲方将资料按乙方要求备齐,并经乙方审查合格后,将甲方资料完善建档、立项,并针对性的与有意投资方进行洽谈,取得投资商初审,符合投资意向,需甲方和投资商面谈时。此阶段费用_________元,此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乙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

艺人演艺经纪规定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指定经纪人: 乙方(艺人):(笔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的具有极高的演艺才能并有意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演艺发展,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且具有协助乙方发展的经纪资源,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纪人,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演艺经纪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畴内,指定甲方为其中国大陆 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代理乙方全面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及活动。 1.2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1.2.1指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为乙方经纪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乙方应保证与甲方指定负责人 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少在24小时内可通过乙方联系方式、居所等 联系到乙方。 1.2.2为乙方及乙方作品进行包装、宣传、策划、公关等。 1.2.3为乙方安排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形象顾问等。 1.2.4为乙方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制品、图书、电子制品的 制作、出版和发行等。 1.2.5为乙方提供后勤服务,甲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的同 时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例如为乙方安排出行、住宿、翻译等;

1.2.6为乙方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 合作协议,处理争议及侵权事件。 1.2.7代理乙方进行维权服务。 1.2.8对属于乙方的姓名权、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衍生 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再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1.3合作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1.4合作期限:【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合作类型: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 1.5.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项,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甲方关联方不 在此列)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 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此等行为是 否有偿。 1.5.2甲方有权以许可、转授权、分授权及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业务范畴 2.1音乐活动 2.1.1为乙方寻找适合的词曲作品,并获得词曲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 方进行表演; 2.1.2为乙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获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授权 乙方进行表演; 2.1.3为乙方接洽词曲创作、表演工作,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 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4为乙方接洽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音乐表演,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5为乙方制作单曲、MV、唱片、专辑等,并举行宣传、发行、推广 活动; 2.1.6为乙方承办音乐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 2.2演艺活动 2.2.1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影视作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剧、电影、网络 剧、MTV、MV拍摄或配音等)演出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演艺经纪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约1.甲方是一家因网络而涉及到演员演艺事宜的公司,专门为艺人演艺事业发展提供一切便利。2.乙方是一位艺人,授权甲方成为其影视剧、广告及其它演出之合法代理人。3.授权委托事项 3.1乙方委托甲方在互联网络上制作乙方的个人网页,并发布在甲方下属的上。 3.2甲方是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合法代理人,发布有关乙方的演艺信息。 3.3乙方同时授权甲方对国际互联网上任何非法盗用、刊登、、复制上述容的公司、团体、个人或组织拥有全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获偿权。 3.4乙方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力代理签署有关其个人之演出合约,并且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利代其追讨任何有关合约上之收入。甲方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接受乙方之授权。 3.5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经由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可得收入中抽取百分之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服务收入,在双方约定之情况下,甲方也可收取乙方认可酬金以外的金额作为代理费。4.甲方义务 4.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成为甲方会员,甲方将免费为乙方设计制作个人网页。 4.2甲方有权根据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进行技术性编辑、修改,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容的原意。 4.3为更好的发展和推进乙方的事业,甲方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照片、vcr的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保障乙方的个人权益为基础安排乙方之工作。 4.4在合同有效期,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的个人网页,并进行相应的更新。5.乙方义务 5.1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后10日向甲方提供全套个人资料。 5.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在网页发布后,如因资料容而引起的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故意提供虚假、无效或的资料而使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5.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接受甲方的采访、拍照、录像等,确认甲方所获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授权甲方发布该信息。 5.4乙方应遵守由甲方做出的所有合理安排,并全力把所有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同时以绝对之诚意作出时间上的配合。 5.5甲方为乙方代理之事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协商和签署任何酬金等有关之协议,甲方绝不承认任何私下承诺。如因该等私下承诺造成任何纠纷,乙方应完全承受所有法律责任。 5.6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或委托他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不通过甲方收取其在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中可获之演出酬劳,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以任何方式追回其应得之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中介独家代理协议

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甲方所合法拥有的房地产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在标的物(下简称“本案”)位于:鹤壁市(县)区小区号楼单元层户(室)。本案委托代理总价格(基准价)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 第二条委托期限为工作日。 第三条双方配合行为: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妥善处理受托事务,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寻找买方,并派专门经纪人负责委托事项,随时向甲方汇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2.乙方应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尽速寻求承购方,在委托期内早日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3.乙方承诺在协议内按标的物基准价或与甲方的协商价与买方达成买卖合同。 4.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达成买卖合同,乙方已支付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 5.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留置于乙方的全部证件。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产证明等从事委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商业活动。 6. 乙方应协助承购方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助办理过户相关事宜。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鹤壁市有关政策及法规,甲方有权出售标的物。 2.如房屋有瑕疵,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委托期间,甲方应将委托出售标地物的权属之有效证件交由乙方独家保管。 4.委托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委托代理协议,否则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

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同时支付乙方相当于押金双倍数额之赔偿金。 5.甲方承诺不擅自提高房屋售价。对于因甲方擅自提高房屋售价或严重违反配合条款,导致标的物不能成交的,按照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将受托房屋顺利卖出,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第六条甲乙双方对溢价的约定: 甲、,若乙方代理最终售价高于基准价,则超出部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所约定之基准价为甲方最低成交房价分甲方同意与乙方进行分成。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甲方责任违约,甲方应在续约后三日内按乙方交纳押金之双倍金额赔偿给乙方。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视为续约: 1.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售本案; 2.若乙方介绍了符合甲方委托条件的承购方后,而甲方无故不与其签署《鹤壁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3.本合同期内及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购方成交的。 (二)若乙方责任违约,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不退还。 (三)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本房屋不能或难以出卖,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均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留置之全部证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演艺经纪服务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演艺经纪服务合同

编号:FS-DY-20698 演艺经纪服务合同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网络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网络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供应商): 乙方(销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网络领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甲方为拓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市场上的营销,同意乙方在网络领域独家经销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推广和销售工作。 2、乙方享受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场统一价的 _______折扣(包括优惠,优惠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乙方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合同签订优先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实际所有销售渠道的市场统一价,如有特殊原因(如促销、旧款、季末打折等),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进行的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领域的独家特许经营,有必要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式、产品。 3、乙方有必要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情况,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 4、本合同生效后从甲方发出第一单货后的_______个月内,乙方必须每月销售_______单,或者建议已打款金额作为业绩指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经营权。 2、乙方违反甲方有关产品销售价格规定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 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 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 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演出经纪合同范本

演出经纪合同范本 篇一:演艺经纪代理协议书 立协议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甲方: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球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目前在国内最具实力的影视制作及演艺经纪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国际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业全面发展,并使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国际高水准的有效运作,得到有效的合理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合作范围、内容与方式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经纪管理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经纪管理人。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区域为全世界。 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 ⑴、电影、电视; ⑵、公开演唱演出及舞台的演出和拍摄制作; ⑶、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等; ⑷、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⑸、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的有关事务活动;⑹、公益活动、广告、形象代言人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本协议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为独家排他协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项

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合同标准佣金范本)

XXXX·XXXX项目 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XX新景祥XXX有限公司地址:XX 地址:XX市XX路 电话:XX 电话:0XX-XXXXXXXX 传真:XX 传真:0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XXX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的用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 1.1.平均底价:销售代理房屋的每平米最低平均单价。 1.2 单套底价: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房屋的每平米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 1.3 合同单价:预售/出售房屋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 1.4单套销售总价:合同单价乘以单套合同面积。 1.5 按揭银行:能提供项目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 1.6 销售率:完成销售房屋的套数(个数)占当期开盘销售的相应房屋的总套数(个数)的百分比。 第二条:委托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XXXX项目,具体以政府核准名为准。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推广名称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2 项目地址:位于XX市XX路;项目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 2.3 规划指标:项目总占地约XXX,地上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项目委托销售代理面积约XX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以政府批复的预售测绘面积为准,并作为考核指标及结算支付依据,但地下车库、花园及储藏间物业用房以及公共设施等不计入考核指标。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3.1 甲乙双方均为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条款的权利和义务能力。 3.2 甲乙双方均保证提供的证件、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3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目的销售由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者委托第三方销售,亦不能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但因乙方违约并依本合同约定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的除外。在代理期限内,甲方除另有书面约定工程抵款房源外,自行销售或者委托第三方销售的房屋,视为乙方完成销售。 3.4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楼盘所涉及的销售策略、定价策略乙方应及时报甲方备案,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独家委托销售房产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独家委托销售房产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拥有的房产一套,(产权证号: ),产证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甲方保证出 房屋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锁定。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中介费。 ,均应按本合同委托价格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委托价格 1、该房产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 2、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 第五条中介费 1、乙方的中介费为甲方规定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费: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中介费。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收取定金当天将中介费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以及按揭合同等。(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演艺经纪人合同

演艺经纪人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诽谤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独家代理商合同范本

独家代理商合同范本 合同签定甲方: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 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负责“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 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 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 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 甲方持有“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客户提供“xxxx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 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 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完整版(详情展示文件)

编号:_____________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 签署: 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

活动): 1.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电影配音、配乐; 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录音、唱片发行; 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1.2 本合约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 1.2.1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排他性的合约。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定有效期尚未终结并与本合约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约冲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约签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合约1.1项下所涉及的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 1.2.2 甲方可在本合约期间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本经纪合约的整体转让不在此列)。

中介的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中介的独家代理合同范本 (共三套) 中介的独家代理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友好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保证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协助办理监理师注册服务。 2、乙方保证自己承诺是真实的,其提供的证书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3、乙方同意并保证在被注册的单位聘用期限为两年(即从建设部或 与证书相关单位公告日起的两年)。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收取报酬费用。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证书,乙方获得的相应报酬为 在聘用期内5.4万元(大写:伍万肆千元整)/两年(税后)。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监理师注册所需资料原件交甲方后,甲方 支付给乙方定金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 3、乙方的证件被成功注册后,甲方协调聘用单位及时付款,甲方在 收到聘用单位支付的费用后的 5 日内支付乙方约定报酬的余款或由用证 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乙方指定支付账户为: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提供的证书甲方只能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不得 作为他用。乙方同意参加工程招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的,费用及条件应在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 2、注册成功后因聘用单位的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由聘用单位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协助乙方督促聘用单位保证乙方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 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不受影响。 4、在本约定的聘用期内,甲方及聘用单位妥善保管乙方的监理工程 师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的,由遗失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 承担相应费用。

艺人经纪签约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_ 乙方: 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丰富的经纪资源。 (2)乙方具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为提升自身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有志于在甲方指定的平台长期稳定发展,以更好地拓展其演艺事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互联网直播演艺:指乙方在现场表演时通过互联网平台及产品实时直播以供观众消费观赏的演艺形式。 (2)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指乙方在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申请和开设的个人直播间里进行的互联网直播演艺事务。 (3)录音著作: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录制之所有录音著作。 (4)视听著作: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拍摄之所有录影视听著作。 (5)素材及成品:指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履行本协议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素材及成品,如艺人姓名、肖像、图像、传记材料等。 (6)开播:即在甲方指定的平台、网站上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行为等方式播出的行为。 1. 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合作期间,甲方代理乙方互联网线上直播过程中的商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植入、软性广告、商品推介),代理范围仅限与乙方线上直播演艺事业相关的活动。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线上演艺经纪事宜,独家享有乙方的线上演艺事业的经纪权。经纪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乙方的互联网演艺相关的所有活动及事务。

1.1.1互联网演艺: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直播演艺、网络众筹音乐作品与 MV、在线演唱会、线下演唱会之互联网直播点播、线上歌友见面会、在线音视频与文字访谈、以及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的各种艺人作品专区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互联网演艺活动及线上演艺形式。 1.2合作期内,乙方保证全面服从甲方之经纪安排,将甲方指定的平台作为唯一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为此甲方同意优先帮助乙方在泰兴市星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平台上提升人气和收益。 2. 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2.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六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五年,依此类推。本协议届满前一年内,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应提前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书面告知甲方。 2.3协议期内已确定的演艺项目或乙方演艺事务尚未履行完毕,乙方于本协议期满终止一年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至完成为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应收入。若乙方不配合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由乙方承担因此所致的全部违约责任。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独家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演艺活动和事务。甲方得以全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经纪或演艺工作相关协议。 3.2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名称、声音、形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权,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姓名、名称、声音、形象及相关衍生权利。 3.3甲方应通过各种媒体或甲方认为的合理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的提高乙方在互联网演艺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乙方获得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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