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借款合同(20200427220621)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特别条款所列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借款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15.1条。

1.2借款用途:见本合同第15.2条。

1.3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15.3条。

1.4借款利率:见本合同第15.4条。

1.4.1 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人挂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档次

利率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 贷款发放后遇贷款人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按

15.4.2条处理。

1.5 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为借款人执行优惠利

率,亦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上述优惠利率的执行期间,有权调减或取消利率优惠幅度。

1.6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任何一个条件,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2 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 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

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5 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借款提取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 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销的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

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

3.1.2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已明确交易对象,双方应在本合同第

16.1条中约定相关支付信息,同时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交易证明材料,经

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3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16.1条约定的期限内,待支付对象确定后填写《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

托书》,并向贷款人递交相关交易证明,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4 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

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

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

不完整导致贷款资金支付失败或支付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3.1.5 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

3.2 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将借款划入第16.2条约定的结算账户,由借款人

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3.3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调整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提款回转

3.4.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务合同不能全部实际

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

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归还相应的贷款资金。

3.4.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贷款资金。

3.4.3 贷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 1.4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还款

4.1 还款方式、结息周期、结息日、还款周期、还款账户等见本合同第

十七条。

4.2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17.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借款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计算。

4.4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4.4.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4.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

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

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5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

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补偿金,比例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将贷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本合同第16.2条约定的自主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签约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账户或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

资使用的卡。

6.2 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

据。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

6.3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及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贷款用途不符合约定的,贷款人有权随时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约定向借款人计收相应罚息。

6.4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5 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6 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

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 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贷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贷款信息泄露。若未来贷款人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

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7.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

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

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5 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

统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保

担保担保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见本合同第19.1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

贷款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

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

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

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

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

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

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

者费用等:

A.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B.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C.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E.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F.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G.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H.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

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

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9 担保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8.1.10 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担保条款

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担保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19.2条。

8.2.2担保物暂作价见本合同第19.3条。

8.2.3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

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 担保物保险

A.如果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应对担保物办理保险,保险期限不应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得低于贷款金额,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B.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

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

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

立的账户中划收。

C.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

赔偿的权利。

D.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

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

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

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

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划收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

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8.3.4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保证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证人之日起

计算。

8.4 抵押

8.4.1 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

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

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

持有,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8.4.3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

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抵押人应当予以配合。

8.4.4 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A.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B.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C.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

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

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

协议。

D.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20.4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8.4.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需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毁

损、灭失证明。

8.5 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

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 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

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

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5.4质物价值发生了减损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

补足质物价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担保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

间内履行。

8.6 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

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

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 出质人声明并保证:出质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

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 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 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

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

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

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

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

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1条。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

调。

9.3 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

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2条。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

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

调。

9.4 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 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

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

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9.6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见本合同第20.3条;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A.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B.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

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C.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D.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E.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F.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他

第十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

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A.诉讼。由双方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B.仲裁。提交各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体会(同名45173)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心 得 体 会 //联社:// 2012年10月10日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学习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县联社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利用工作之余,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使我更加提高了对信用社规章制度的全面认识,深刻理解到掌握制度、执行制度的重要性,现将学习心得简要汇报如下: 一、通过集中学习,看到了省联社惩戒违规行为的决心和力度,从内心更深刻的认识到,在从事日常工作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业务合规操作的要求下进行,决不能存在以感情代替制度,以相互信任代替约束监督,也不能单纯从发展业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做到令方行、禁则止。目前还是有一部分员工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一听到投诉就紧张,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决不能放弃制度来迁就客户。 二、操作风险的人员因素主要是指因信用社员工发生内部欺诈、失职违规,以及因员工的知识、技能匮乏等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而引起的风险。为此,要以深入学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为契机,不断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培训。不仅要用规章制度约束员工,还要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针对员工的思想实际状况,有针对性

的学习,可以提高广大高管和普通员工对农信社管理方针的认识,明白自己身为信用社的员工,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办法有利于员工在执行制度中,找到对应的合理依据,用制度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通过办法的学习,我们能够看到对于违规发放贷款的处理、还有对于不按操作规程办理柜面业务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等等,这无疑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指明灯。使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合规操作,预防金融风险,尽量减少差错的发生。在实践办法要求的同时,我更树立了良好的服务意识,提高了业务技能,完善了客户至上的金融市场经营观念。在我的服务水平提高后,我的客户忠诚度也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这一实惠证明了办法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做一名合格的的信用社员工。 ///联社:/// 2012年10月10日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的基础工作。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和责任界定 第四条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和个人金融部(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用社的客户经理负责贷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客户公开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 (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跟踪检查和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四)风险预警。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风险资产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定期向信用社主任、客户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它。 第五条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控贷后风险,督促客户经理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组织制定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汇报本社(部)贷后管理情况。 (四)其它。 第六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辖内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适时监测本级及上级审批(咨询)贷款的贷后风险,主要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贷后风险,并检查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督促信用社(客户部门)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 (二)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风险管理部门按贷款额度或授信额度、风险程度、管理难度确定重点管理客户。对辖内跨区域集团客户、审批的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客户部门直接营销的大额客户为贷后管理的重点,并落实贷后管理的主责任人。 (三)按规定对信用社(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可延伸到客户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 (四)定期向联社主管领导、评审会汇报所监控的客户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状况。 (五)负责组织和督促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信贷业务档案。 (六)其他。 第七条各县级联社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组织实施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风险管理部门加强贷后管理。 (三)对客户经理发现上报的贷款风险,及时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四)定期总结贷后管理经验教训,并向上级报告。 (五)其它。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资产保全部门按规定负责管理信用社(客户部门)移交的不良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受和处置,表外利息的减免和核销等;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招聘公告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所辖市郊、市区、中牟、巩义、登封、荥阳、新密7家联社和新郑农合行(以下简称郑州农信社),网点遍布城乡,业务辐射范围较广,是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截至2010年4月30日,全市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57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4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32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9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郑州农信社视人才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我们期待着优秀的青年学子加入农信社的队伍,为农信社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信社计划招聘基层员工396人,各县级联社(含农合行,下同)招聘计划如下:市郊联社66名、市区联社43名、中牟联社69名、新郑农合行51名、巩义联社30名、登封联社36名、新密联社58名、荥阳联社4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农信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标准 (一)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市区、市郊联社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时,要求取得学位证。 (二)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等专业。 (三)年龄:大专学历的不超过2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不超过28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郑州市农信办通过郑州日报、郑州农信社网(

河南省2015年上半年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技术考点预测考试题

河南省2015年上半年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共基础知识:计算 机技术考点预测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关于操作系统的叙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操作系统是一种图形图像处理软件 B.操作系统主要用于对源程序进行编译和解释 C.操作系统属于系统软件,并且是系统软件核心 D.操作系统可以用于文字处理,是一种应用软件 2、“接受请示的机关应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批准的态度或予以明确的指示”,这句话反映了请示具有何种特性:__。 A.被动性 B.针对性 C.强制回复的性质 D.强制约束作用,要求下级机关必须遵守与执行 3、精神文明建设要贯彻__的方针。 A.重在建设 B.重在普及 C.重在提高 D.重在批判 4、转移性支出,是经过政府财政之手,将某部门、集团和个人的部分收入转移到另一部门、集团和个人手中。这是一种__。 A.政府内部的资金流动 B.中央政府的经济行为 C.政府的投资行为 D.收入再分配的方式 5、企业出租包装物,收到租金时,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__。 A.主营业务收入 B.其他应付款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业务收入 6、网络168.54.0.0的地址分成下面四个子网168.54.0.0骨干168.54.64.0管理168.54.128.0销售168.54.192.0市场第三个字节中的哪几个比特用于划分子网____ A:头1个比特 B:头2个比特 C:头3个比特 D:后5个比特 7、“共产主义是没有剥削的制度,产品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没有极大丰富的物质条件是不可能的。要实现共产主义,一定要完成社会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信用社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系统各级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稽察办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主任助理,各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副主任、监事长、分社主任等。 主管人员,是指联社、信用社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副职人员(含储蓄所负责人)。 第四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信用社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办法上一律平等; (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 (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所有员工(含临时工)。 已与信用社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有关移送和处理的规定,移送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退休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本系统的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本办法的规定,以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理方式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一般不适用本办法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 第二章 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七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岗位考核性工资。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停职停薪、离岗清收、限期调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八条 对于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单独适用罚款处理。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罚款替代。 单独适用罚款的处罚,具体按照《XX市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处理办法》执行。罚款所得款项,由处罚部门交本级财务会计部门列专户管理。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各联社制定信贷管理细则、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要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在同等条件下,要体现农业贷款优先,对本社社员贷款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经营社和信贷人员(客户经理)是指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县(市、区)联社(简称县联社,下同)和农村信用社及其从事信贷经营、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有权拒绝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第七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立客户部门(岗)和信贷管理部门(岗)。 客户部门(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第八条实行贷款管理委员会(或贷款管理小组)制度。在省联社、县联社设立贷款管理委员会(简称贷管委,下同);在各省辖市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简称市办,下同)和农村信用社设立贷款管理小组(简称贷管组,下同)。 贷管委(组)是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咨询)需经贷管委(组)审议(咨询)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及智力支持。 贷管委(组)由省联社、市办、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信贷、客户、风险资产、财会、法规等部门(岗)负责人和具有贷款管理或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各级贷管委(组)主任委员(组长)由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或副组长)由主管信贷业务的副主任担任。 贷管委(组)会议(简称贷管会,下同)通过全体委员(成员)会议履行职责。贷管会实行无记名(或记名)投票表决制,不管实行何种方式表决,均需经过县联社理事会研究决定,并报省联社备案。

河南农村信用社柜员考试题

辽宁农村信用社柜员考试题 1、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存期分为(ACD) 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 2、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面额为(ABC) A.1万元;B.2万元;C.5万元;D.10万元 2、储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BCD)ABCD A.三年;B.五年;C.十五年;D.永久保管。 3、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AB) A.银行以外的企业;B.其他组织;C.其他金融机构;D.银行 22、票据法所称“保证人”,是指:(ABC) A.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B.其他组织;C.个人;D.其他 23、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的事项是:(ABC) A.票据丧失的时间和理由; B.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C.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D.其他应该说明事项; 24、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的事项:(ABC D) A.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的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B.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C.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D.拒绝承兑、拒绝付款人的签章;E.其他理由; 25、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的事项:(ABC D) A.所退票据的种类;B.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C.退票时间;D.退票人签章;

E.其他理由; 26、支付结算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使用一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结算方式有:(ABC DE) A.票据;B.信用卡;C.汇兑;D.托收承付;E.委托收款; 27、支付结算办法所称的票据是指:(AC DE) A银行汇票;B银行承兑汇票;C商业汇票;D银行本票;E支票; 28、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BC DE)CDE A500元;B2000元;C5000元;D10000元;E50000元; 29、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做到(ABCD): A.有疑必查;B.有查必复;C.复必详尽;D.切实处理; 30、支付结算办法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的事项为(ABCD) A.被拒绝承兑、付款的汇票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B.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C.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D.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E.拒绝背书转让, 31、支取结算办法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的事项为:(ACDE) A.所退票据的种类;B.背书人签章;C.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退票时间;E.退票人签章, 32、支付结算办法所称的其他证明的是指:(ABC) A.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其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 B.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C.公正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D.其他可证明的依据。 33、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ABC) A.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 B.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河南省三门峡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启事

河南省三门峡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启事

河南省三门峡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启事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门峡市办公室(以下简称“三门峡市农信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对所辖的河南渑池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渑池农商行”)、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湖滨农商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卢氏农商行”)和义马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义马联社”)、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陕县联社”)、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灵宝联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6家县级行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共有营业网点174家,网点遍布城乡,业务辐射范围较广,近年来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省联社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村信用社计划招聘员工264人,全部为基层一线员工。各县级行社招聘计划分别为:义马联社40人,渑池农商行55人,湖滨农商行40

人,陕县联社32人,灵宝联社54人,卢氏农商行4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金融服务业其它相关要求; 7.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2015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笔试考试试题

2015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笔试考试试题 本卷共分为1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统一法人的县联社及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资格股起点为[ ]股。 A.100 B.1000 C.5000 D.10000 2.清算中心办理银行汇票资金清算业务的行为受[ ]的监督管理。 A.银监会 B.中国人民银行 C.银监会 D.国务院 3.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决定时,要说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这是行政程序的__制度。 A.辩论 B.通知 C.说明理由 D.资讯公开 4.柜员休假[ ]以上需要在系统中做柜员休假交易。 A.五天 B.两天 C.三天 D.七天 5. 条件和托收凭证记载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

A.次日 B.2日 C.3日 D.4日 6. 以下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是__。 A.吾心即是宇宙 B.理在事先 C.心外无理 D.物是观念的集合 7. 行政执法机关遇到地方政府规章与公安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正确的做法是__。 A.直接适用地方政府规章 B.直接适用公安部规章 C.可选择适用地方政府规章或公安部规章 D.应就如何适用的问题提请国务院裁决 8. 实现调控的主体是__。 A.企业 B.市场 C.行业组织 D.政府 9. “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与就业”分别居前三位。这一现象表明__。 A.我国急需建立健全广覆盖、高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 B.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核心的内容 C.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 D.社会保障问题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同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紧密相连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doc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 2020年4月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本文关键词:河南省,内部控制,农村信用社,现状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本文简介:第2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 2.1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概况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于1951年成立,作为中原农村金融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和主力军,早就已经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六十多年以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之下,一步步经历从弱变强、从小变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本文内容: 第2 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 2.1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概况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于1951 年成立,作为中原农村金融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和主力军,早就已经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六十多年以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之下,一步步经历从弱变强、从小变大。现在,河南省农村信

用社已经发展成为河南省内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最大、所属网点最多、服务区域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为服务中原地区经济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于2003 年从国家所定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试点里被划定出来,从农业银行分离交由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于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于2005 年成立了,而其主要职能为协调、指导、管理、服务全省农村信用社。至此全省所有的农村信用社都由此结合了起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也就进入了一个联合发展壮大的新时期,从而形成了一个垂直的管理系统。截止到2014 年 6 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先后发展了143 家县级法人机构。 而其中农商行(农合行)28 家、县级联社115 家,营业网点5268 个,干部员工8 万多名。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已发展成为河南省内存贷款规模最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河南省在近些年积极提升发展质量,从转变发展方式入手使得其所辖各项业务持续、快速、稳健的发展。与此同时,截至2014 年 6 月末,河南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也高达9330.97 亿元。截至2014 年6 月末,各项贷款余额4617.11 亿元,较2014 年年初增加了451.84 元;河南省农信社的各项存款7799.97 亿元,比2014 年年初增加了1068.74 亿元。自2005 年省联社成立以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存贷

2016年上半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共基础知识题库管理常识2试题

2016年上半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管理常识(2)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政府角色定位的集中体现是()。 A.政府结构 B.政府职能 C.政府性质 D.政府权力 2、国务院办公厅、台湾事务办公室属于政府机构中的: A.职能机构 B.派出机构 C.执行机构 D.辅助机构 3、下列关系运算的叙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投影、选择、连接是从二维表行的方向进行的运算 B.并、交、差是从二维表的列的方向来进行运算 C.投影、选择、连接是从二维表列的方向进行的运算 D.以上3种说法都不对 4、以下选项中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的是__, A.抢劫银行巨款违反了刑法 B.欠债不还违反了民事法律法规 C.中学生不穿校服参加升国旗仪式违反了校规 D.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5、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促进人的发展作为一切发展的__。

A.基础 B.内容 C.任务 D.措施 6、将八进制数165转换成十进制数是__。 A.165 B.119 C.117 D.159 7、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的限度”,错误的说法是__。 A.必要限度指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比所避免的损害要小 B.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但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C.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D.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8、商业银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不得低于__。 A.10% B.15% C.20% D.25% 9、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 A.生产商品的两次不同劳动 B.生产商品的两个劳动过程 C.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12.00-18.66Kpa(90mmHg-140mmHg); 舒张压8.00-12.00Kpa(60mmHg-90mmHg)。 第三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 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

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e 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但ALT、AST正常者,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急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经治愈后达1年,无症状和体征、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侏儒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和克山病等,不合 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 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反复发作或经检查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 **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

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 还款来源:; ; 。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选填“上浮”或“下浮”)%,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选填“上浮”或“下浮”)%,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结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利随本清; 4、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1、借款人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 手续; 2、担保物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 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所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借款人已经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开立用于提款、还款的账户; 4、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 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借款人应书面向贷款人提出申请(附一“借款自主 支付申请书”),并已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7、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 ; (3) ; (4)贷款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贷款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戏借款采用(选填“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 (二)支付变更条件 采用自主支付的贷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为受托支付方式: 1、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申请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自主支付的要求的;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个人借款合同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 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 还款来源:; ; 。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

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选填“上浮”或“下浮”)%,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选填“上浮”或“下浮”)%,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结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利随本清; 4、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金融基础知识模拟试题附参考答案网络

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 -----无名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金融基础知识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0.5分) 1.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这样的理财计划是【 A 】。 A.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 B.非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 C.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D.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2.由银行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产生超过最低收益部分则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这样的理财计划是【 C 】。 A.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B.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C.最低收益理财计划 D.固定收益理财计划 3.投资者投资哪个理财计划从而承担最低的投资风险?【 D 】。 A.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B.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C.最低收益理财计划 D.固定收益理财计划 4.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专业化服务活动,这是指【 A 】。 A.个人理财服务 B.投资规划 C.综合理财服务 D.私人银行业务 5.投资者购买以下哪种理财计划承担的风险最大?【 D 】。 A.固定收益理财计划 B.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C.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D.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6.申购新股型理财计划属于【 C 】。 A.结构型理财产品 B.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C.套利型理财产品 D.衍生证券联结型产品 7.由公司发行的,投资者在一定时期内可选择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是【 C 】。 A.可赎回债券 B.偿还基金债券 C.可转换债券 D.附认股权证债券 8.溢价发行的附息债券,票面利率是6%,则实际的到期收益率可能是 【 C 】。 A.6% B.6.25% C.5.6% D.以上都不可能 9.资本市场的特征是【 A 】。 A.风险性高,收益也高 B.收益高,安全性也高 C.流动性低,风险性也低 D.风险性低,安全性也低 10.间接融资可以应用的金融工具是【 D 】。 A.股票 B.债券 C.汇票 D.信用贷款 11.金融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投入社会再生产,这是金融市场的【 C 】。 A.财务功能 B.风险管理功能 C.聚敛功能 D.流动性功能 12.债券回购交易中,投资方(买方)获得的是【 B 】。 A.债券利息 B.回购协议利率 C.债券本息 D.资金融通

河南省农信社金燕卡知识问答

河南省农信社金燕卡知识问答 1.什么是银行卡? 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通常用塑料磁性卡片制成。银行卡上印有持卡人姓名、号码、有效期等信息,这些信息凸印在卡片上,可以通过压卡机将信息复制到能复写的签购单上。为了加强保密性,银行卡的磁条上面通常也记录有持卡人的账号等有关资料,人的肉眼是看不见这些资料的,可供ATM、 POS 等专门电脑终端鉴别银行卡真伪时使用。持卡人在约定的商店或服务部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不必支付现金,只需将银行卡交商店或服务部门在签购单上压印卡号,填写金额,然后经持卡人签字,商店或服务部门即可送发卡机构办理收款,持卡人与商店或服务部门的资金结算由发卡机构完成。 2.银行卡的种类有哪些? 银行卡按信用类型要求不同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3.什么是信用卡? 信用卡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产生的一种由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的人士,用在指定的商家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制卡片,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1951年,世界上第一张信用卡在纽约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1985年6月,我国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在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成功发行,填补我国信用卡历史空白。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4.什么是贷记卡?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根据客户的资信以及其他情况,发卡行给每个信用卡账户设定一个“授信限额”,比如1000 美元。这意味着,持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付账,只要累计不超过1000 美元即可。一般发卡行每月向持卡人寄送一次账单,持卡人在收到账单后的一定宽限期内,可选择付清账款,则不需付利息;或者付一部分账款,或只付最低还款额,以后加付利息。由于信用卡不需存款,所以信用卡持卡人不必在发卡行开有银行账户。此种信用卡是目前流通最为广泛的支付卡种,其核心特征是信用销售和循环信贷。 2007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向社会正式推出了全国首个农村信用社省联社贷记卡品牌——丰收卡。 5.什么是准贷记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此种信用卡兼具贷记卡和借记卡的部分功能,一般需要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使用时先存款后消费,存款计付利息,在购物消费时可以在发卡银行核定的额度内进行小额透支,但透支金额自透支之日起计息,欠款必须一次还清,没有免息还款期限和最低还款额。其基本特点是转账结算和购物消费。 6.什么是借记卡?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燕快贷通”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金燕快贷通”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信社的信贷操作,简化办贷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拓展零售业务市场份额,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燕快贷通”小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贷款”)是指农信社向自然人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主要满足农户、个体商户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第三条小额贷款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以“金燕快贷通一福农卡”(以下简称贷款卡)为载体,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阳光操作”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贷款条件、用途及额度 第四条根据客户对象的不同分为农户小额贷款和个体商户小额贷款。 本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原则上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也可根据自身实际,追加联保、公职人员保证、抵质押等。

第五条小额贷款借款人条件: l.在农信社服务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4.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5.农信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农户申请小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客户书面申请书; 2.客户近期一寸同版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需要追加保证或抵质押的,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5.农信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个体商户申请小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l.客户书面申请书; 2.客户近期一寸同版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笔试试题

2016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笔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各项职权中不属于行政监察机关职权的是__ A.建议权 B.检察权 C.调查权 D.行政处分权 2、国务院办公厅、台湾事务办公室属于政府机构中的: A.职能机构 B.派出机构 C.执行机构 D.辅助机构 3、EXCEL中,求平均值函数() A.AVCEAGE B.SUM C.TOTAL D.AVERAGE 4、“接受请示的机关应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批准的态度或予以明确的指示”,这句话反映了请示具有何种特性:__。 A.被动性 B.针对性 C.强制回复的性质 D.强制约束作用,要求下级机关必须遵守与执行 5、《民法通则》规定了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__不是法人成立的要件。 A.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B.以营利为目的 C.依照法律规定成立 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6、以下各位思想家中,提出“兼爱”、“非攻”等主张的是__。 A.孔子 B.孟子 C.墨子 D.韩非子 7、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的合同是()。 A.保管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 C.运输合同 D.行纪合同 8、我国南方的梅雨属于__。 A.地形雨 B.对流雨

C.锋面雨 D.雷阵雨 9、社会新阶层之所以与原来意义上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不一样,主要是因为他们__。 A.存在雇佣剥削关系 B.割断了与公有制的联系 C.主要与非公经济相联系 D.都是资本拥有者 10、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劳动是公民的__。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职责 11、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是__。 A.纪律检查机关 B.行政诉讼机关 C.行政审判机关 D.行政监督机关 12、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根本条件和前提是__。 A.掌握科学理论 B.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C.深入实践 D.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 13、“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界而发展的。”这句话说明__。A.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B.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C.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D.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14、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根本的保证是__。 A.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B.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D.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 15、马克思的货币观本质是__。 A.货币金属说 B.货币名目说 C.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D.国家的发明创造 16、运用官方储备的变动或向外短期借款,来对付国际收支的短期性失衡的做法,被称为__。 A.外汇管制政策 B.外汇调整政策 C.外汇缓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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