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千伏及以下农网工程可研代初设审查质量评价标准(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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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10千伏及以下农网工程可研代初设审查质量评价标准(修订版)

说明:

1.未达到必备条件的项目不予审查。

2.质量评价80分及以上项目为通过审查;80-70分项目修改后重新审查,再不通过退回重做且予以通报;70分以下项目不通过审查,退回重做且予以通报。

3.单项质量评价得分在9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设计项目。

4.项目质量评价纳入年度农电业绩考核。被评价单位项目平均得分90分以上,且全疆排名前三的单位,

分别加0.1分、0.07分、0.05分;评价单位项目平均得分80分以下通报考核。

5.公司临时安排的项目参照此评价标准进行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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