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检查表

特殊作业检查表
特殊作业检查表

《动火作业安全监督检查表01》

大连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安环部

《高处作业安全监督检查表04》

《吊装作业安全监督检查表05》

《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检查表06》

《挖掘作业安全监督检查表07》

大连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安环部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督检查表08》

大连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安环部

手拉葫芦作业前检查表

手拉葫芦HSE管理规定 1.内容及使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手拉葫芦进场前、作业前及作业中的管理要求,适用于扬子公司施工现场手拉葫芦的管理。 2.进场前HSE管理要求 2.1手拉葫芦进场前,承包商按照《手拉葫芦作业前检查表》内容逐条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检查表,报业主项目负责人确认。 2.2业主项目负责人对《手拉葫芦作业前检查表》中所列内容进行核查,有监理的项目必须同时报监理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同时业主备案检查表。 3.作业前HSE管理要求 3.1手拉葫芦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合适的PPE(个人防护用品)。 3.2业主项目负责人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a)手拉葫芦禁止超负荷起吊、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确实需要多台手拉葫芦一起使用时,每台的额定承载量不得小于被吊物。 b)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撑点牢固、稳定。 c)起重链条不得扭结,双行链手拉葫芦的下吊钩组件不得翻转。 d)不得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起重链条包缠被吊物)。 e)吊物不能挂在吊钩开口处,保险销不应支持任何吊物重量。 4.作业中HSE管理要求 4.1作业过程中业主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监督检查,及时落实问题整改。 4.2作业过程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a)手拉葫芦不能斜吊,操作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在将吊物升离地面几公分后,检查吊物的平衡性。 b)当吊索链条等吊具拉紧时,禁止将手或手指放在吊具与吊物之间。 c)操作者应站在与手拉葫芦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每根链条只能由一个人操作,且只能由链条传递动力,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拉链条跳动或卡链。 d)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重物是否与其他物件牵连,葫芦机件有无损坏等。 e)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损坏机件。 f)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员事故。 4.3作业结束后,不允许抛掷手拉葫芦。 4.4以上未尽事宜,请执行《手拉葫芦安全规则JB9010-1999》 手拉葫芦作业前检查表施工单位名称 手拉葫芦制造商 检查部位 标牌 整机检查内容作业内容额定载荷 检查情况记录号检查日期 检查人签字吊钩 链条 起重链轮、链盒 齿轮、游轮、手链轮

电梯作业安全检查表

电梯作业安全检查表

2.检查状况无论『合格』或『不合格』均应于各该检查项目之各该栏『检查结果』内打『?』;『不合格』者,需于该项目之『不合格改善措施』栏内说明改 善方式。 3.本检查表经工地主任批示后,由安全卫生人员制档存查。 工地主任:安卫人员:检查人员:

电梯安全监察规定(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了规范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电梯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及调整范围] 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从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各类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与主要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和检验活动,以及行政部门的管理与安全监察工作,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不适用于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井使用的电梯的安全监察;不适用于不涉及公众安全或者仅由专业人员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 [行政职能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的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电梯的安全监察。 第四条 [技术机构资格] 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方可以开展授权项目的试验或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 [作业人员的行政许可] 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安装(含改造施工的安装)、维修、操作(电梯司机)等作业的人员(以下统称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考核合格,取得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以从事许可项目范围内的相应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聘用的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电梯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梯安全作业知识。 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检查表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 事项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 应当建立下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在辨识出的有限空间上设立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进入。 3 应配备各种可燃气体、可燃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的浓度检测仪和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安全电压变压器、防护服、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安全防护设施。 4 由安全管理人员编制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 规程(作业方案应有应急处置方法和措施 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报安全生产主管 领导批准。涉及动火作业、抽盲板、高处 作业等其它危险作业的应同时进行审批。 —1—

5 作业前应由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应有记录。 6 作业前应对使用的设备和检测仪器、使用工具、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包括不限于可燃或有毒气体、爆炸性粉尘、氧气浓度检测仪;通风设施;安全电压的变压器;线路;照明;防爆电气;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通讯设备;安全绳索;警示标志等),确保完好。检查应有记录。 7 作业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应切断有限空间内各种介质的来源,采用拆除管道或加盲板的方式隔断。严格遵守“隔断、置换、清洗、通风、检测、作业”的作业程序。查作业方案是否有该项内容。 8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含量保持在19.5%以上,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2—

表16 高处作业安全检查表

表16 高处作业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单元/部位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备注合格不合格 1 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 许可证15m以上高处作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 安全帽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 4 按标准佩戴安全帽 5 安全帽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 安全网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网间连接牢固 7 网的外伸宽度不小于2m 8 每隔3m应设一根支撑,支撑的水平仰角为40°~70° 9 安全网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10 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11 安全带系挂符合要求(可短系,不能打结使用) 12 安全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13 临边防护工作面边沿有临边防护 14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15 防护设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式 16 洞口防护在建工程的孔、洞采取防护措施 17 防护措施、设施符合要求且严密 18 防护设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式 19电梯井内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 20 通道口防护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严格、牢固 21 防护棚两侧进行封闭 22 防护棚宽度不得小于通道口宽度 23 防护棚长度符合要求 24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防护棚顶采用双层防护 25 防护棚的材质符合规范要求 26 攀登作业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不得垫高使用 27 作业人员攀登时不得手持物品,使用移动式梯子时下方有人监护 28 移动式直梯工作角度与地面夹角为70°~80°,只许一人在梯上作业,上部留有不少于4步空挡 29人字梯上部夹角为35°~45°,只许一人在梯上作业,上部留有不少于2步空挡 30 折梯使用可靠拉撑装置 31 梯子的材质或制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2 悬空作业悬空作业处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 33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具等经验收

手拉葫芦作业前检查表

. '. 手拉葫芦HSE管理规定 1.内容及使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手拉葫芦进场前、作业前及作业中的管理要求,适用于扬子公司施工现场手拉葫芦的管理。 2.进场前HSE管理要求 2.1 手拉葫芦进场前,承包商按照《手拉葫芦作业前检查表》内容逐条检查,符合要 求后填写检查表,报业主项目负责人确认。 2.2 业主项目负责人对《手拉葫芦作业前检查表》中所列内容进行核查,有监理的项 目必须同时报监理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同时业主备案检查表。 3.作业前HSE管理要求 3.1 手拉葫芦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合适的PPE(个人防护用品)。 3.2 业主项目负责人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a) 手拉葫芦禁止超负荷起吊、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确实需要多台手拉葫芦一起使用时,每台的额定承载量不得小于被吊物。 b) 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撑点牢固、稳定。 c) 起重链条不得扭结,双行链手拉葫芦的下吊钩组件不得翻转。 d) 不得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起重链条包缠被吊物)。 e) 吊物不能挂在吊钩开口处,保险销不应支持任何吊物重量。 4.作业中HSE管理要求 4.1 作业过程中业主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监督检查,及时落实问题整改。 4.2 作业过程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a) 手拉葫芦不能斜吊,操作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在将吊物升离地面几 公分后,检查吊物的平衡性。 b) 当吊索链条等吊具拉紧时,禁止将手或手指放在吊具与吊物之间。 c) 操作者应站在与手拉葫芦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每根链条只能由一 个人操作,且只能由链条传递动力,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拉链条跳动或卡链。 d) 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重物是否与其他物件 牵连,葫芦机件有无损坏等。 e) 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损坏机件。 f) 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员事故。 4.3 作业结束后,不允许抛掷手拉葫芦。 4.4 以上未尽事宜,请执行《手拉葫芦安全规则JB9010-1999》

动火作业安全检查表

动火作业安全检查表 编 码: 编号: 检查单 位 检查人 受检单 位 负责人 检查时 间 整改答复时间 序号检查 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检查要点 检 查 结 果 1 施工 方案 专项方案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现场是否按审批通过的方案组 织实施;应急预案是否审批 审批程 序; 实施符合 2 安全 资证 施工方各类人员资质是否与通过审批的一致;动火作业许可 证是否已依规办理并在有效期限,是否与现场作业内容一 致;需要的其他作业许可证是否已办理 资证符合 性 3 安全 措施 动火区域是否设置围挡和警戒标识;气体检测是否合格;区 域内通风是否已合格;动火区域内可燃物是否清除;消防监 护是否到位;窨井、沟渠、地漏、管口是否已封堵;其他应 急设施是否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并签字记录;动 火前气体检测时间是否超过30min 围挡和标 识; 气体、可 燃物; 安全交底

4 人员作业负责人是否到位;专职安全员是否到位;动火监护人是 否到位;进场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是否符合持证及劳保上岗 要求;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全;需要的相关救援人员是 否到位 人员到 位; 安全防 护; 培训 5 设备设备是否已排空、置换、吹扫;设备是否有效隔离;阀门是 否已上锁挂签;设备机具、检测仪器、消防设备是否符合要 求;气瓶是否安全使用,是否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是否使 用回火器 设备机 具、检测 仪器、消 防设备; 气瓶 6 动火 作业 作业人员是否位于动火点的上风作业;是否避开油气流可能 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是否采取围隔或控制火花飞溅措 施;作业中断超过30min,继续动火前是否按规定重新确定 安全条件;作业结束是否清理现场,解除隔离;监护人是否 确认无火源和隐患;是否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 作业位 置; 作业条 件; 关闭 7 特殊 情况 动火 作业 高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作业动火、带压不置换 动火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许可规定 特殊作业 许可 最终确 认 存在质疑项,问题项,不符合单编号: 检查封闭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未整改;整改反馈情况:□已反馈、□未反馈 检查人员确认:年月日受检负责人确认:年月日

危险作业日常安全检查表(汇总)

危险作业日常安全检查表-起重吊装 记录号: 工程项目(单位)使用编号: 检查部位结果 表示 合格√无此项- 不合格× 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起重机1 起重机有超高和力矩限制器 2 吊钩有保险装置 3 起重机械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证明文件 4 安全防护装置、监测指示仪表、自动报警装置是否完好 钢丝绳与地 锚3 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未超标 4 滑轮符合规定 5 地锚埋设符合设计要求 吊点 6 索具使用合理、有足够的绳径倍数 司机、指挥7 司机持证上岗 8 司机所持证件应与机型相符 9 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10 高处作业有信号传递 地耐力11 地面铺垫措施达到要求 起重作业12 结构吊装采取防坠落措施 13 不超载作业 14 每次作业前有试吊检验 警戒 15 起重吊装作业有警戒标志 16 设专人警戒 备注 检查人:负责人:年月日

危险作业日常安全检查表-气焊作业 记录号: 工程项目(单位)使用编号: 检查部位结果 表示 合格√无此项- 不合格× 检查项目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 果 人员管理 1 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能够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氧气瓶2 禁止让有油、脂的棉纱、手套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等接触 3 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道上或不安全地方 4 禁止用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 气体减压阀5 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道螺纹以上;采用专用夹具夹紧时,装卡平整牢靠 6 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作为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7 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各自装有单项阀,防止相 8 不准在高压气瓶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 焊炬与割炬9 设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头的割炬气阀门安全隔离 10 大功率焊、割炬,应采用安全点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点火 胶管11 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相互吻合, 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12 禁止使用被回火烧损过的胶管 13 溶解乙炔气瓶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 乙炔气瓶14 乙炔气瓶的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卧放使用 15 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杂物 乙炔回火防 止器 16 根据乙炔发生器及现场操作条件,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乙炔回火防止器 气割设备及 操作17 容器、气瓶、管道、仪表、阀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18 溶解乙炔瓶等气瓶应避免阳光暴晒和热源直接辐射 19 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丝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割用气瓶 20 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地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 21 禁止使用气瓶做登高支架或支撑重物的衬垫 22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m,两瓶与明火或热源的距离应大于10m 23 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加强焊割保护,严防火、爆、毒、烫

工务系统标准化作业对标检查表-18页精选文档

工务系统标准化作业对标检查表 线路工 1、线路检查作业标准 一、适用范围(作业条件) 1、线路、曲线、道岔因列车运行、施工或气候影响等原因发生的轨道几何尺寸、结构等病害进行的静态检查; 2、动态添乘不良处所的静态复核。 二、作业程序 确定检查项目: 线路检查项目按《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表6.4.5、7.2.2检查。 道岔检查项目按《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表6.4.6、7.2.3检查。 检查方法——对标检查几何尺寸和结构病害——划撬并做好记录。 检查标准:轨距、水平使用道尺一根枕木为一个测点进行测量;高低用10m 弦绳,方向用40m弦绳并与目视相结合,每一根枕木记录数据;曲线每5m一点,使用20m弦绳测量正矢。 三、质量验收标准 1、检查项目齐全 2、划撬准确 3、超限处所勾画符合《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标准、工作量统计准确。 四、使用的工具材料 对讲机、道尺、弦线、木折迟、钢卷尺、石笔、检查记录本、记录笔、支距尺(道岔)、一米直尺、塞尺、检查锤、空吊尺。

五、安全补充要求 1、凡上道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设现场防护员。在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应避开速度大于120km/h的列车;无法避开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3分钟联系一次。 2、使用检查小车检查时必须在天窗内进行并设置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 3、天气恶劣瞭望不良时应停止上道检查; 4、上道时必须先确认没有列车,复线时应面迎来车方向检查。 2、起道作业标准 一、适用范围(作业条件) 1、整正轨道水平,三角坑及高低,整治线路坑洼,增加道床厚度,调整线路纵断面等局部或全面起道; 2、一次起道量在40毫米及以下时,设置作业标、防护员防护,正线有维修天窗地段作业必须纳入天窗点执行。 3、一次起道高度超过40毫米,办理封锁手续,设置停车信号防护,限速每小时不超过45公里,限速列车时间、次数、速度按公布施工计划执行。 4、放行列车时,线路状态应符合《安规》第2.1.12条规定; 5、混凝土轨枕无缝线路与轨温有关的起道作业条件按《修规》4.6.6条执行; 6、起道地段要有足够的道渣,并予留起道用道碴量; 7、维修起道,应用仪器测量并设置起道标桩,按标桩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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