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受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受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受理

服务事项子项事项类别是否属于申请办理出具相关结果类服务领域是否审核转报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办理依据监督电话:监督电话:监督电话: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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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独生子女证办理受理

热点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特定人群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梳理表

责任部门:村委会填表日期:

接受村民办理独生子女证,出具证明。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4月21日第四次修正)

第八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提供统计信息、组织村(居)民参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四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

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

母光荣证》后,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二)在社会救济、扶贫、以工代赈、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三)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照顾。

否是综合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条件办理材料

表单承诺办理

时限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和依据

办理流程服务承诺

1,优质服务。2,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3,树立好服务形象,全心全意人为民服务。4,愎尽职责。5,接受监督。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合照2寸照片5张、户籍所在地的居委

会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表》

即时办结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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