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范本)

尊敬的各位旅客、各位网友和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作为宁波机场的总经理,对5月8日宁波至北京航班的大面积延误,以及随后因管理不善而出现的各种问题,造成旅客出行不便及社会公众的不满,向大家真诚的道歉。

针对5月8日发生的事情以及后续网上的议论,我们进行了仔细的调查核实,认为我们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处置航班延误预案不完善,针对当天航路天气恶劣会影响4个宁波至北京航班的准备不足;二是航延后应急协调处置不当,对延误的几个航班的调配不合理;三是航延服务措施不到位,没有按照行业相关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再加上个别员工对业务流程不熟悉,错误应对旅客的合理要求。

事情发生后,面对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议论,我们在信息传递发布上又比较混乱和不负责任,造成了公众的误解,给旅客和公众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给宁波的形象抹了黑,对此,我深表自责和不安。上述问题的发生,说到底是机场的管理问题,我将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纠整改,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作为刚上任不到一个月的总经理,我深知自己在管理的道路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许多工作要做。对于网友和媒体的关心和支持,我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欢迎媒体与网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宁波机场今后的工作进行监督。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宁波机场,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旅客和货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和期盼。今后,我与我的团队将竭尽全力,并且充满信心,做好服务这篇文章,做好管理这篇文章,更要做好发展这篇文章,为努力促进宁波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竭诚服务五湖四海的宾客,作出宁波机场应有的贡献。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总经理 华栋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新京报社论:“让领导先飞”的规定在哪里

今年1月20日,《南方周末》刊发了一篇文章———《解密航空业要客部:让重要旅客的飞机先飞》。文中介绍,早在1993年,当时的国家民航总局就已下发《关于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机运输服务工作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要客服务规定,成为各大航空公司制定要客服务手册时遵守的范本。这里的“要客”,是指“省、部级(含副职)以上官员”、“军队在职正军职少将以上军官”等特殊乘客。

但是,在这份规定里面,也只有这样的表述:“凡有重要旅客订座、购票的航班,不应随意取消或变更。如有变更,应尽早通知重要旅客的购票单位,并做出妥善安排。”而并没有工作人员所说的,重要旅客“可以优先乘行”,更没有“让重要旅客所乘飞机优先起飞”的规定。

如果宁波机场所

说的彼规定就是此规定的话,那显然是机场扭曲了规定,把白纸黑字的规定变成了见不得光的“潜规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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