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花园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花园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xx

坐落位置:xx

四至:xx

占地面积:xx

建筑面积:xx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架空层。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

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红外线监控系统。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业主室内有偿服务费;

3.特约服务费;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

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e5961546.html, 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及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 工作 ,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 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 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 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 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 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 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 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 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 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 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 登记使用情况。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 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 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

业主委员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函

关于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函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业主委员会与贵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年**月**日0时起,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与服务。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和《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第**款的规定,业主大会第三次会议对贵公司在**小区服务的满意度进行了表决,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业主为**人,*位业主满意,**位业主基本满意,满意度为**;**位业主不满意,**位业主基本不满意,不满意度为**。 业委会曾于****年**月**日做过小范围满意度预警调查,只有**%、**%的委员分别对总体服务和履行合同表示基本满意;不满意分别为**%、**%;基本不满意分别为**%、0;两项的不满意度为**%和**%。 在这一天的会议上,业委会向贵公司的与会人员书面提交《**物业未履行合同的部分条款》,并当面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年**月中旬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贵公司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报告又进一步提出了物业整改问题,此后的**个月仍无整改措施,且状况在恶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结果和与贵公司会谈情况以及签约条款、签约时的情况,于****年**月**日召开会议,决定与贵

公司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时间为****年**月**日,业委会将于****年**月**日0时起全面接管。 为了保障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及管理与服务的连续性,业委会聘请的保安和相关人员定于****年**月**日进入**小区。请贵公司准时撤出并做好交接工作。业委会将设立专门工作组与贵公司商谈有关违约及给业主和业委会的损失赔偿问题。 特此函告。 *******小区主委员会 **年**月**日

物业与业主的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与业主的合同

编号:FS-DY-20721 物业与业主的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x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xxx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xxx旅游度假区xx路。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

从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谈谈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法律效力

从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谈谈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 秀秀小区始建于2002年8月14日,2006年5月后,业主陆续入住。小区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亦未能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经开发商选聘,前期物业由高远物业有限公司管理。2007年11月30日,小区业主牛某等5人利用业主推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时机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凭借候选人提名表和有关材料在市房产管理局登记为业主委员会(下称“五人团”),同时刻制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2007年12月26日,“五人团”以小区的名义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两天后,“五人团”擅自以小区的名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加盖小区公章。 2008年1月5日,小区118户业主形成《秀秀小区业主维权意见书》,并于当月20日分别呈交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市房产管理局请求撤销“五人团”的备案登记,均未能得到任何部门的准许和答复。2008年4月1日,因大部业主不认可“五人团”及前述物业服务合同而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撤出秀秀小区,但数月后又重返秀秀小区,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分文不交物业管理费,并且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呈越来越少的趋势,物业公司便将业主满某诉诸法律,请法院判令满某支付2008年1至3月物业管理费116.60元,2008年4月1日至9月10日滞纳金56元。 满某辩称:秀秀小区至今为止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即小区根本没有业主委员会,本案《物业服务合同》是谷文渊物业与“五人团”之间的事,与满某没有法律上的联系,满某不具备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除非业主大会有授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本案《物业服务合同》是“五人团”私刻公章、冒充小区所签,是无效合同,对满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请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源于业主大会的授权还是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业主委员会未取得或经业主大会的同意擅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有约束力? 一审判决: 城区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物业公司与秀秀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本案《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被告满某实际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权利义务关系,满某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至于秀秀小区业主委员会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征得业主的同意是内部事务的问题,不得以此为由对抗物业公司而拒付物业管理费。一审法院判决满某支付物业管理费116.60元,驳回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业主委员会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并获准备案登记,形式上具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不是本案审理的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关于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仅约束小区内部的管理权限,对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合法的民事主体,其法律效力不受小区内部管理权限的制约。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委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确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对违反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公约,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协调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搞好物业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 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7.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8.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员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签)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第一条甲、乙双方信息 甲方:(业主大会); 委托代理人:(业主委员会);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沧州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4、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7、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项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 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7、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8、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9、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 1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9473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Community Owner Committee 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篇一: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篇二: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

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

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 物业服务合同作者:佚名 时间:2008-11-2 浏览量: 注:本合同参照中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定格式文本制定。 说明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各类物业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或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而履行业主大会职责的机构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签约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签订合同时,双方可在本示范文本内容以外增加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为体现合同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协商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本合同条款参照《广东省物业服务合同》制定,由中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xx居业主委员会 地址:中山市西区xxxx居 乙方: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xxxx居9幢第1卡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2004xxx;企业资质证书号:中建物字第[2000]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855xxxx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xx居物业实行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律师推荐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标方式,乙方中标,由乙方对天玺湾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及全体业主均产生法律约束力,并作为甲方与购房业主《株洲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附件)。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天玺湾物业类型:商业、住宅楼 座落位置:株洲市天元区 总建筑面积:约㎡(最终以房产局测量面积为准); 总户数户 第二条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叁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合同期未满,如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条甲方在年月日前提供开办费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服务区域全体业主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全部物业交接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9、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社区居委会携手共创服务完善、邻里和睦、相互关爱、和谐安全的高尚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 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分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

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

XXXXXXXXXX小区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 年月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 ;物业类型:_ __;座落位置: __;占地面积:_ 平方米;建筑面积:_ 平方米; 四至:东至:__ ___南至:_ __西至:__ __北至:__ 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以 进驻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后,物业交接查验资料为准。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协调、监督对小区物业的公共区域的第三方维修养护。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季或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1-2层楼层):__ _元/月·平方米 (2)住宅(3层以上楼层):___ 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 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装修管理服务费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20**年*月*日业委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服务与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与管理合同; (3)代表业主(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与水、电、热力、电信供应商或服务商签订合同,行使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4)代表业主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就山庄有关事宜进行沟通联系; (5)负责管理山庄共有物业; (6)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与管理合同; (7)管理专项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 (8)当业主违反《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或授权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9)在共有财产受到损害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的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10)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公司)、公证处等中介机构,行使委托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委托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11)雇佣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并决定其报酬,行使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12)协助当地政府和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山庄文体休闲娱乐活动和公益活动; (13)《管理公约》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条十三项职责是全体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共同职责,按照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履行。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的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 第四条联系所分区域业主,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山庄物业管理动态,协调解决所联系区域业主之间或业主与物业之间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向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出建议案,是每位委员的日常职责。 第五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为业主委员会工作协调人。主任为业主委员会总召集人;常务副主任,在山庄协调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与业主、物业公司,以及当地政府等单位的联系沟通;秘书长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文稿起草和发布。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可成立工作小组。在工作进展中,如需要业主委员会决策,应及时提出建议案,提交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 第七条凡有利于保障业主权益,凡有利于实现工作目标,凡符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每位委员在履责过程中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完成工作后向业主委员会会议报告,并接受质询。 第八条每位委员应独立或共同承担一项或多项工作任务,享受适当经济补偿,要为业主赢得权益,为自己赢得成就。 第九条每位委员均有协助其他委员工作的义务,并做到及时配合,相互支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 第十条每位委员为完成自己的工作,既可要求委员合作,也可使用业主委员会以外的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签服务合同应注意什么

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签服务合同应注意什么?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希望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并和选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 鉴于目前的情况和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由于现在专业分工的细化,出现了专门提供某一项服务的物业公司,所以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的话,由于该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例如,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xx(北京)律师事务所 专 项 法 律 顾 问 合 同

《委托人须知》 尊敬的客户: 为了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服务,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您与您要委托的律师必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合同上必须有律师事务所公章和您的签名;如果是单位委托,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您的代理费必须向律师事务所交纳,而不是向您委托的律师交纳;交纳代理费后,请记住索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发票。 三、不要在代理费之外向您委托的律师给予额外的报酬或礼品。 四、您对与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或含义不清楚的,请务必向律师询问清楚后再签订合同。 五、您在签订合同前,务必请承办律师提示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风险。 六、请您在签订合同后,积极配合承办律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向承办律师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 七、委托人委托事项违法,或者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 八、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委托合同,因委托人自己的原因放弃委托事项的有关权利或自行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的,视为律师已按约提供服务完毕,已交付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九、若发现您委托的律师有违反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等问题,请及时与我所纪检部门联系。举报电话: 1xx 我已仔细阅读本须知,并充分理解了须知内容及其含义。 委托人: 年月日

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 2xx)xx律民顾字第 xx 号 委托人(甲方): x大厦业主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受托人(乙方):四川xx(北京)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x 邮编:1x 负责人:x 电话: x 甲方因北京xx(下称“大厦”)更换物业公司事宜对专业的法律服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对甲方因大厦更换物业公司而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对甲方与新聘用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审核; 3.协助甲方处理因大厦更换物业公司而可能出现的其他影响物业公司更换工作的法律问题,包括原物业服务公司北京京川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员工之间的工作调整或安置问题(方案设计、参与谈判)以及可能的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件的代理等。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xx律师作为甲方本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本次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社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社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社区物业管理制度 为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干净卫生、安全整洁、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安居乐业和生活幸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特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制度》供各位住户遵守执行。 一、环境卫生制度: 不准在楼前楼后乱搭乱建,堆放柴草,烧茶做饭,不私自饲养家畜家禽;不从楼上乱扔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及停放自行车、电瓶车,保持楼道畅通;不摘花毁树,不踩踏草坪,不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在绿化树木上扯绳晒衣,严禁在绿化带内种菜;不向花草树木倾倒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在绿化带内挖沙取土、焚烧物品、燃放鞭炮烟花等;不许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垃圾必须倒入垃圾桶内,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 二、家庭文明制度: 遵纪守法,不赌博、不吸毒、不播看淫秽录像;孝敬和赡养老人,培养教育子女,家庭和睦,勤劳致富;婚丧从简,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夫妻互敬互爱,互信互勉,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实行计划生育,勤俭持家;讲文明、懂礼貌,邻里团结,互相帮助,无吵架、打架现象发生;按期缴纳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各项管理费用;节约资源,倡导绿色生活,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三、节水节电制度: 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水电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爱护水电设备,努力节约一度电、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严禁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配电箱非电工操作;鼓励使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和水电节能设施;公共场所和家庭内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和水龙头无滴漏;严防水电资源的滴、漏、跑、冒、耗现象发生,及时堵塞水电浪费漏洞。 四、燃气使用制度: 严禁擅自拆、装、移、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经常检查连接燃气具的胶管是否压扁、老化、接口是否松动、是否被尖利物品或老鼠咬坏,定期更换胶管;正确使用燃气,燃气使用时要注意开窗通风,严禁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气;培养“人走熄火”的好习惯,爱护管道设施,不要在燃气管道及表周围乱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燃气是否已经关好;已经开口用气的用户,如不消费要及时报请关停。 五、消防安全制度

《物业服务合同》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的(空白)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合 同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物业用房座落位置: 物业服务备用房面积: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本、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有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有设施设备是指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有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有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小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的清运。 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的消杀。 四、绿化养护: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治安: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但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2、巡视本物业内各公共场地(所),制止违纪、违规行为。 3、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六、消防: 1、制止在本物业区域内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保持本物业区域的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对本物业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七、交通秩序与车辆管理: 1、维持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2、不承担车辆的保管及保险责任,不承担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八、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业委会成员职责及分工

业委会成员职责及分工 一、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 2、统筹协调社区、业委会事务,对本小区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 3、协调支持各业委会委员之工作能顺利完成,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 4、主任签字生效的文件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必须得到全体委员通过方可生效; 5、监督业委会财务执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 二、副主任委员职责: 1、主任不在时代理行使主任职务; 2、配合主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3、负责宣传工作; 4、协助各委员的工作开展; 三、安保协调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维护事项;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车管制、公共秩序维持;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护宣传; 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务;

6、其它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治与处理; 7、调解小区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执; 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 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争执; 10、其他协调小区争议的问题; 四、监督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 2、征集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业委会讨论解决;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状况;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 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户专有水、电、煤、排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 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专用部分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或协助工作; 五、绿化卫生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之清洁、保养;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业规划;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观维护与绿化工作;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六、总务文体委员职责:

业主大会发言稿: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精选】

业主大会发言稿: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XX年7月19日,对于中山坦洲xx花园是一个划时代意义的日子,三年多的努力,三年多的抗争,4年前,依照法律程序建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尽管遭遇XX年7月8日中山市中颐物业公司在政府工作人员眼皮底下对业主大会计票现场实施打砸抢事件,于XX年7月12日迫于各界支持还是成功备案xx花园首届业委会,并将参与打砸抢的物业经理及相关人员绳之以法!自业委会成立坚持每周召开委员周例会商议小区事务,历时376天,经历过无数争执,抗争!在广大业主的团结参与下,小区志愿者不辞辛劳的工作中于XX年3月至6月成功召开了xx花园第二次业主大会,经过业委会各委员的反复推敲、业主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一份长达88页,包含15个附件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于昨天成功签署。 很多业主自买房以来从没有在意过自己与物业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原因是在签署之初由于完全没有“议价能力”,你乐意签得签,不乐意签也得签,于是就只好“被动而签”。 国家建设部正式向全国推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标准格式文本中,对“前期物业管理”作了这样的定义: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这说明“前期物业管理”,有别于一般意义的物业管理。 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是从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后开始,而“前期物业管理”仅存在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没有行使选聘物业公司的职权机构,但已有部分业主入住,不能没有物业管理和服务,那只能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就是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来承担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而我们xx花园的前期物业公司正是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 也就是说,以前的物业服务,只是一个临时代管性质的服务,而我们很多业主并不十分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把这样一个临时性、阶段性的管理者当成了长期性、永久性的管理者,而这个“前期物业”仗着开发商的钱势也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一副“奉天承运”的架势,在小区内毫不作为,而业主只能忍气吞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在开发商不签不给钥匙的胁迫下签订的。合同条款上,物业公司的责任很少,并且规定不具体,违约没有处罚条款;但对业主交付物业费的约束时间却很严,如有延迟则要求交纳迟滞金。存在非常明显的不对等状况;该合同没有合同期限,业主利益没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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