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整改承诺书
消防整改承诺书
【篇一:消防安全承诺书】
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
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
理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签订消防安
全责任状,做到严格管理,万无一失。
二、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及时将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
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
互联网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指定专人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
全管理、“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制度,定期向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
管理;
三、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同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公
司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及时将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录入消防安
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保
证在生产、营业等时间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四、实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火灾隐患自查
自改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员
工培训教育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工
作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保证每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建设内容和
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
五、认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易发生
火灾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六、保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
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敷设电气线路,不乱拉乱接,不超负荷用电,管好火源、电源和可能导致着火的危险物品;
八、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对因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火灾事
故的,后果由我单位自负。
我单位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
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
防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承诺单位(公章)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
【篇二: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
篇一: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
建设
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
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
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
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
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
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
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
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
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
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
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
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
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
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
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
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
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
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
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
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
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设计单位名称)
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
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
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
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
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
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
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消防机构申
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
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
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
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
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
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年月日
篇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承诺书
建设
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
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
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
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
安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和建
议;
四、建立施工质量
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
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
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
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
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
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
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
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
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
作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
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
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
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
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
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单位承诺书
(监理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
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程
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
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
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
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
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六、在消防产品和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
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
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七、装修材料及消
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参加建设单位
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
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
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
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年月日
篇三: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11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作为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建
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
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
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
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
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
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
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
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
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
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
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
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
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
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
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
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
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
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年月日
新疆轻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名称)作为统一企业一厂扩
建—资材库房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
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
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
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
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
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
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
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
原审批的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
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
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
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
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
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
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
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
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年月日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作为统一企业一
厂扩建—资材库房(建
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
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
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
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
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
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
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
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
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
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
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
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篇三: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
附件1
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
我是(单位名称、印章)消防安全责任人,我单位已按照《全省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 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全面提高“四个能力”。
4. 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7. 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8. 结合单位实际,强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承诺人: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