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市优质工程)创优指导手册》
上海市建設工程
白玉蘭獎(市優質工程) 創優指導手冊
上海市建築行業協會
2005年3月
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本会受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组织和评选工作。白玉兰奖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本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优秀的工程项目,树立行业的质量品牌,推动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广大施工企业则把创优获奖作为提高企业质量信誉和知名度的目标,积极踊跃投入创优竞赛活动,对提升上海建筑行业质量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创优活动,日前我会专门组织评审委员会结合创优活动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了白玉兰奖评选办法,重新制定了综合赛区申报评审办法,编写了《创优要点》。现将评选办法和有关材料汇编成《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创优指导手册》,供会员单位使用,以期指导会员单位更好地投入质量创优活动。
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3)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
工程)申报表 (6)
附件2 现场评审须知 (18)
综合赛区会员企业申报白玉兰奖工程评审的暂行办法 (20)
创优要点 (25)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检查评选标准 (29)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白玉兰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第五条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赛区分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和中建总公司、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企业组成的综合赛区(综
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市白玉兰奖的评选一律实行预评制,当年通过预评的工程,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告,并经受一冬一夏的考验后,无质量问题反映的,方能予以正式认定。
第七条市白玉兰奖每年评选二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第八条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从市白玉兰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九条市白玉兰奖评选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其工程的规模要求如下:
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街坊。
五、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六、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且产值不少于
1000万元。
七、单项装饰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的改建,并全面完成工程的整体装饰,
且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
八、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产值不少于5000万元。
九、绿化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
十、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建筑群体。
十一、学校、厂房、医院、别墅、度假村等每个单体工程未达到评选规模,可以群体工程申报,但建筑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要求还须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八款的有关条件执行。
十二、个别建筑设计独特,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工程,本着严格控制的原则申报推荐。
第十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市外、国外的工程。
二、凡属于地下隐蔽的、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三、改建历史保护性建筑的工程。
四、已经参加过市白玉兰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各赛区推荐市白玉兰奖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须在4月底以前竣工,下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须在
10月底以前竣工。
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部颁、市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设计单位在申报表中须签署评价意见。
三、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在申报表中
须签署推荐意见。
四、经质量监督机构推荐,须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
五、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留有质量隐患。
六、初装饰工程,必须符合市主管部门规定的初装饰竣工标准,并符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