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商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承运商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承运商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承运商管理规章制度

承运商管理规定

本规定规范了承运商的评价、选择及重新评价机制,以及服务规范和安全要求,努力构建和培养一支合格的承运商队伍,确保承运商运输管理符合各项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物流公司所有承运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事故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Q/HFH G049 主出入口警卫值班管理办法

承运商

是指向物流公司提供所有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或个人。

设立承运商评价小组,负责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审核以及对承运商的集中评价,确定合格承运商和供货等级。

组长:物流公司经理

副组长:物流公司副经理

组员:配送信息中心、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等相关主管

新承运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运价报价配送信息中心

审核

第二方审核

(经营场所)

不合格

发货试运

不合格

承运商评价小

组评价

物流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承运商选择准入和考核结果的审批。

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合格新承运商加入的审批。

配送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承运商的选择、评价和建档工作。

财务后勤部、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承运商的日常考核和评价工作。

HSE部负责对承运商作业现场及车辆和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稽核和纠正,并通报业务部门。,并通报业务部门。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管理流程图

新承运商综合评价程序

尽职调查和资质审查

(1)配送信息中心对于国内注册的新承运商,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变更信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代理协议》、安全生产标准化资质认证、体系认证等)、

产品资料、运价报价及其它信息,并填报“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与“新承运商开发调查表”,详细内容见附录D。

(2)配送信息中心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资质评价合格的新承运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入发货试用程序。

发货试用

(1)配送信息中心组织对新承运商进行发货试用,经试用合格的,由配送信息中心牵头、财务后勤部和安全宣教部参与对新承运商的发货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和审核,主要是服务水平和质量风险控制能力方面,填制“承运商发货保证能力评价表”,提出纳入合格承运商后,形成“新承运商合格审批表”,并发起流程,报承运商评价小组

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列入合格承运商名录。

新承运商合格审批流程图,如图2所示:

图2 新承运合格商审批流程图

合格承运商动态管理

当承运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将直接取消其承运资格。

(1)承运商经营范围及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

(2)一年内承运商累计发货准时交付率低于90%; 配送信息中心发起人承运商评价小组成员物流公司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填写新承运商合格审批表归档

(3)对公司发出的整改措施无力改进或不愿改进的;

(4)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承运商资格取消的条款;

(5)对承运商第二方审核得分较低或发现严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6)公司承运商评审及审核为不合格,且承运商整改不力的;

(7)提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的;

(8)要求承运商进行相关赔偿,但承运商未完全按时执行的;

(9)停止承运达一年以上的,并确认以后也不再发生承运关系的;

(10)向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支付佣金或回扣的;

承运商管理规范

附件二承运商管理规范 目的:为规范物流运输惩罚制度,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所有与我司合作的物流承运商。 内容: 1.随批资料 1.1丢失随批资料(不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则我司将对其处以10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2丢失随批资料(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我司将对其处以1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3送货之时随批资料丢失,当天将随批资料找到 若承运商在送货给客户之时随批资料丢失,然在当天之内将随批资料找回,则我司将酌情撤销原有的处罚,但是为了对为我司和客户造成的额外工作量,我司将对其处以300元罚款以示惩戒。 2.客户投诉 2.1承运商要求客户付款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要求客户收货前向其缴纳运费,则该承运商必须将所收之运费全数归还客户,且我司将对其处以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2.2客户投诉承运商不卸货(承运商未收取卸货费)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称不负责卸货,要求客户自己卸货,我司将对其处以每票500元(含)以上的罚款。 2.3承运商收取卸货费但不卸货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不卸货,但经我司调查核实,我司以付该票货物的卸货费,则我司将对该承运商处以该票卸货费1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二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票卸货费2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三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卸货费40倍以上的罚款;以此类推。 2.4送货时效长 2.4.1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未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但与客户核实未对客户的造成经济损失,则我司将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的《运输合同》违约责任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2.4.2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且与客户核实对客户的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则我司除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合同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将对该承运商处以客户损失相应的罚款,以示惩戒。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目的 为保证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供应科与安全科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 2.人劳科与安全科参加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审查;负责监督承包商对用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 四、程序 1.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供应科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1.1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1.2承包商安全施工方案; 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4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1.5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签订合同的要求 2.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2.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2.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专业的培训; 2.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3.承包商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与有关管理规范的培训。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与可能危及自己或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 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

承运商管理办法

承运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管理物流中心承运商的审核和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运商是指在汉风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业务范围内,需将部分运输业务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来承运,这部分承担我公司运输业务的单位,被称之为承运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流中心所有的承运商管理活动。 第二章承运商准入条件和标准管理 第四条承运商准入条件 1、公司自有运力不能满足用车单位的需求。 2、公司不宜承担安全风险、货物风险大且利润空间小的运输业务及部分长途运输业务。 第五条承运商准入标准 1、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车源丰富、运力充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和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3、按规定的额度办理了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按规定购买,第三者险须40万及以上)。

第三章承运商管理的要求和职责 第六条设立专门的承运商管理员对物流中心所有承运商进行审核; 第七条承运商管理员每年须对承运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进行初步审核,交物流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运行部。 第八条承运商管理员须对合格承运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营运资格证、车主身份证明及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进行严格审核。 第九条承运商管理员应随时跟踪、监督承运商的日常业务运营情况,了解合格承运商提供租赁车辆的运作情况,掌握对承运商的结算及支付情况。 第十条承运商管理员应监督承运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及安全协议。 第十一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租用合格承运商以外或单个(自然人)车辆签订运输协议。 第四章考核与检查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物流中心及公司根据损失情况进行处理。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E H S--P017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Ⅰ.目的 为有效管理承包商的作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建立本制度。Ⅱ.范围 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承担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检修、维修、拆卸、危险品装卸与运输、废旧材料收购等项目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Ⅲ.执行者及其基本职责 1 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下同) 1.1 组织承包商的资质审核与评审,并负责与承包商签订、修改或中止安全生产协议。 1.2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现场人员培训。 1.3 组织制定与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安全生产资源。 1.4 协调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公司有关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事项,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检查其工作状况。 1.5 协助EHS部落实对承包商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 1.6 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 2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 2.1 制定并落实项目实施期间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告知本部门员工。 2.2 对在关键装置、危险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2.3 监督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4 协助承包商落实作业现场公用工程资源,并监督其安全使用。 3 EHS部 3.1 负责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核与评审,参与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 3.2 负责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承包商安全档案。 3.3 监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源。 3.4 监督承包商安全生产行为,重点监控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和现场人员行为管理等事项。

供应商管理制度(修改版)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有效防范物资供应存在的风险,为企业安全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通用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编制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及委托管理单位的供应商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分管物资供应的领导对供应商安全管理负责。 第五条物资供应公司是公司供应商安全管理的业务部门。 5.1提出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5.2负责选择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资料档案; 5.3负责供应商的日常安全管理; 5.4指导、检查各公司的供应商安全管理业务; 5.5向委托采购物资的各公司提供合格供应商的信息、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第六条生产管理部参加供应商安全管理的评审,协助物资供应公司做好供应商的选择管理,参加相关的招标评标。 第七条市场物流部协助物资供应公司做好供应商的选择管理,参加相关的招标评标。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供应商安全管理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第九条物资使用单位负责提报物资采购申请,负责采购物资入库验收,参加供应商的业绩评估。对本单位直接采购的物资,执行公司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将合格供应商目录报物资供应公司备案。第三章供应商管理规定 第十条供应商开发程序 10.1供应商资讯收集; 10.2供应商接洽。 10.3样品鉴定或产品试用; 10.4产品试用合格或招标评比最优; 10.5提出供应商。 第十一条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内容: 11.1物资供应公司按安全生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价,建立符合公司安全要求的供应商资料库。 11.2收集、建立、定期评审并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和相关资料; 11.3 根据所供物资类别不同,对化工物料、设备、配件、电气、仪表、钢材、建材、劳保、办公用品及耗材等物资的供应商分别建立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1.3.1供应商的名称、法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11.3.2资信情况、服务范围、注册资金、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是否通过认证)、产品种类、产品质量、特殊产品行政许可证、售后服务等经营情况; 11.3.3初审、推荐、办理《新定供方申请表》。 第十二条采购程序 采购程序按照《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审 13.1定期就品质、价格、交货期、服务等项目对供应商作出评审,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每年一次,其他供应商每两年一次。 13.2采购员对供应商送达并回收《物资质量保证能力(环境状况)调查表》及有关附件进行初审并做出推荐,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价,在《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上写出评定结论,明确是否具备合格供方条件。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包事业部各在建单位工程项目、生产单位检修、技改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本规定所指建设单位为事业部各生产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按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在建企业参照执行。 三、本规定中的罚则部分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承包商应有的基本条件 四、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中粮集团、生化能源事业部、所在地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五、承包商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七、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八、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九、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应都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的评审 十、建设单位的机动工程部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的审核和评价。 (一)机动工程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进行审核,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和技术资质水平等进行确认,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工商局发)。 2、施工、安装资质等证明文件。 3、若存在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二)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安全环保部门需审核的内容包括: 1、机动工程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承包商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的原始记录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3、承包商单位内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文件。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参

供应商安全管理规定

供应商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为我公司提供货物、设备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 3.2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3.3 各部门单位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程序 4.1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4.2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3 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4.4 各部门单位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 4.5 供应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4.6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 4.7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8各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4.9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10供应部向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 1 -

1、目的 为了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运作管理,统一承运商KPI考核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畅顺所有承运商管理; 3、定义 承运商:为畅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海运及配送等货物运输服务,并且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各类法人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破损:指货物在装卸、运输、提派、存储等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水渍、变形、渗漏、串号等事故的称为破损; 丢失: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被盗、整车或部分货物被劫、被盗及车货人(车主)同时失踪而使运输货物产生的损失。 延误(迟到):指未在约定时间内,承运商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或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指定收货人的异常,其分为提货延误(迟到)和到货延误(迟到)。 签单返回:指承运商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后,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的随货同行的签收单返回到发货地畅顺公司或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的操作。 4、职责 营运部: 1)负责月度承运商KPI考核,定期督促各单提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对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导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 3)根据承运商运营情况及异常记录等,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评分、排名; 4)依据承运商KPI考核结果,对各级承运商开展培训或回访等工作。 运输调度: 1)负责记录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过程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异常记录工作; 2)负责对到达本地货物的验收、转运、派送等工作,并且对承运商的运作异常进行记录;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到营运部相关人员,以便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承运商运营的异常事宜,配合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事件处理工作。 客服: 1)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导常的记录工作; 2)负责对各分公司干线运输的货物的在途跟踪工作; - 2 -

承包商管理制度

鲁Q/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写:焦德永 审核:巩汝强 批准:孟广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 20日 1 目的 为了适应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与外来施工队伍的协作,确保公司良

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承包商管理制度》。 4 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部门负责,子公司项目由子公司牵头部门负责。 分区管理原则。施工项目属于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施工项目属于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属地单位要进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加强承包商事故管理,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公司事故管理。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引进主管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各级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单位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以备后查。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属地单位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工程属地单位要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后方可施工。工程主管单位、工程所在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规后必须接受公司的处理。 5 工作流程 标。

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3.责权 3.1综合部负责办公用品、人力资源服务等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2营销部负责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 评估。 3.3生产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4技术部负责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5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4.管理规定 4.1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

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4.2承包商的管理 4.2.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安全部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4.2.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供应商的管理 4.3.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4.3.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4临时工的管理 4.4.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4.4.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

承运商管理制度-x

承运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为了公司运输线路的畅通,提升承运商服务质量,保证服务达到承诺标准,提高公司公关形象,特拟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营管理部所有合格承运商。 三、具体管理办法及考核方式 3.1 运输服务 a) 承运商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状况时需立即通报公司运营管理部,并在派送单上或收条上记录下来; b) 随时接受公司发运员及客户在途信息查询,回答信息真实准确; c) 接单后应该与客户联系,通知客户到货的大概时间以及收货事项。 考核办法: 结算月内对信息反馈不及时三次者,以100元每次作为处罚,超过五次以上以每次200元作为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解除合作关系。 3.2 货物损毁、变质、污染、丢失 a)货物运输途中或交付给客户发现破损、变质、污染须立即告知运营管理部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客户出具货物损坏、变质、污染的证明(如照片、客户签收单的说明等); 页脚内容1

b)如果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商的故意行为,则承运商处于重大过失; c)由于污染原因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运商承担。 考核办法: a)丢失、短少的货物,承运商按货值(销售的货物按市场零售价,非销售的货物按我公司财务部门记载的价格)全额赔付; b)由于承运商原因导致货物变质、污染、损坏致使收货人拒收的,承运商除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付外,另自行承担损失货物的运输费用; c)月累计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交货单累计1次以上,公司对该承运商予以警告;月变质、污染、损坏交货单累计在2次以上,进入公司整改名单,由公司与承运商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公司方面对其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公司将对承运商进行调整,必要时公司对其终止合作关系; 3.3 客户满意度 a) 承运商必须按公司运营管理部指令与预到货通知后的时间要求,严格控制内部运作,达到收货方满意; b) 在途延迟须通知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人与客户。因收货方要求延迟送货且在交货单上注明原因及因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经公司确认的延迟除外; c) 承运商必须按《产品装箱单》所指定收货地址将货物交付给指定收货方; d) 月均运输准确率100%。 考核办法: 页脚内容2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8707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五、程序步骤 5.1 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 资质审核 5.2.1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 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

供应商分级管理制度41354

xx集团 供应商分级管理制度(2013年11月8日)

一、目的 为了优化供应商结构,规范供应商日常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分级,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1、XX有限责任公司、XX有限公司,集团所属企业均可参照执行; 2、企业内A、B、C类物资的合格供方范围内的供应商。 三、分级概述 1、分级 依据供应商资质实力、产品情况、合作情况、售后服务四个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对供应商商进行综合评价,实行评分等级制度,满分为100分。依据评估得分将供应商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 具体评分等级划分如下: 2、管理措施 等级管理措施 I级优先采购,年采购份额可占60%以上,放宽检验,向客户推荐。II级维持正常采购,要求供应商持续改善。 III级能够保证基本生产需求的采购,作为次级采购对象,可作为非重要产品的采购对象,可进行非重要产品的采购。 等级I级II级III级IV级得分91~100 76~90 61~75 0~60

IV级减少其采购订单,对其重点辅导,要求其在1周内提出改善计划;要求1个月内解决主要问题,三个月内升至III级。辅导两次以上仍无改善,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四、评分办法 1、评估部门 采购部门、质检部门、技术部门、售后部门。 2、评估周期 集中的供应商评估周期为2年一次,在评估周期内可依据个别供应商的合作情况进行随时调整评估等级,以改善供货质量。 每2年的3、4月份进行集中评估。新引入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后6个月后进行评估。 项目部门内容权重合计权重 资质实力采购部门1、资质文件/产品许可/认证等10分 30分 2、公司规模/人数/产品定位/生产能力等10分 3、业绩知名度/名牌产品/销售额等5分 4、财务状况/行业信誉/管理水平5分 产品情况采购部门5、价格(最低/平均)比率15分 40分 6、付款条件15分 7、交货周期5分 8、同种产品质量排名5分 合作情况 采购部门 质监部门9、对我单位的的重视程度10 20分10、交货差错率/及时率/合格率 5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含表格)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一、总则 1、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公司物流承运商的审核与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承运商指我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给其它运输或物流企业来承运,这些承接我公司运输业务的企业,被称之为承运商。 3、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流部所有的承运商管理。 二、承运商使用原则 1、多承运商原则:至少保持2-3家承运商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因某个承运商出现异常而影响整个运输送货的工作。 2、分线合作原则:使用的2-3个合同承运商,根据其网点布局、运输单价、整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将公司运输业务分配给2-3个合同承运商负责,并报上级部门及监督部门批准备案。 三、承运商的资质要求 1、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架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要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

办公场地等。 3、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的设备:对于公路承运商要有自己的运营车辆,有自营的运输网点。 4、资信良好:对承运商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要了解清楚,要求承运商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 5、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 6、防风险能力强:专人负责车辆、货物有相关保险,有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 四、承运商的甄选程序 1、收集资料: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 2、初步筛选:由物流经理对收集的运输供应商进行初步的筛选,选出与我公司要求相匹配的2-4个整合实力较强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并建立其档案。 3、约谈:由物流部约备选承运商,就双方合作的意向进行商谈,即进一步对备选承运商进行了解,也对我公司物流特点进行说明,包括送货区域、运量、结算方式、出货时间、运输时效要求、交货要求(如:上楼)、运输费用等,并要求备选运输商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运输方案》、填写《承运

货物交接管理制度

货物交接管理制度 一制度制定目地:明确管理责任,规避风险保证货物流转地安全 二货物交接地有效凭据 货物交接地完成以收货方向发货方有效签收作为依据,是物流配送过程地重中之重 1.所有需我司提供自提或派送业务地客户均需要提供书面 地有效《提(收)授权委托书》2.长期签约承运商需向我司提供书面有效《提(收)授权委托书》3.临时合作行为可以凭书面地《介绍信》收货 三与工厂司机地交接( 1.到货司机将货物送达库房时,仓管必须要与送货司机进行 数量交接(特别注意日期批号),由仓管向送货司机签收,将货物存放到相应区域,如果货物外观日期存在问题,仓管有权对货物进行拒收 四与承运商交接地规定 1.要求提货人必须是事前被授权之人,并且核对身份一致后,方可发货,发现异常时需电话通知该物流公司,确认是否派该人来提货 2.对于没有承运商通知地情况下承运商人员上门提货地事项,要问清其原因并电话确认身份 3.认真查看货物明细,并要求承运商授权人在发货单指定地方签字确认, 五相关责任地划分

1.与工厂司机对货物交接完毕后,出现地一切问题均由当值仓管承担。如实际到货数量与工厂到货单数量不一致时,需在到货单上注明实际到货数量,货物出现变质日期不合格时,仓管有权对货物进行拒收 2.与承运商进行货物交接时,需保证货物质量外观完好,并由承运商司机进行确认,确认后在出库单上签字 3.承运商与客户交接时,必须保证本公司业务员在场,并参与验货,客户对货物地数量外观日期批号确认无误后,在出库单上指定位置,进行签字确认,如有问题客户有权对货物进行拒收。 以上所有交接过程均由签字进行确认,如有问题需在交接过程中提出。与工厂司机承运商或客户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接现场,如离开现场后发现数量质量或批号问题后,我司拒绝承担 六相关交接凭证地保管 1. 《提(收)授权委托书》与《发货单》必须保证其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 2. 《提(收)授权委托书》与《发货单》作为公司重要资料之一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为2年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1068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作业项目。 3. 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3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3.4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 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生产/安全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4.1.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4.1.2.3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1.2.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供应商全套管理制度

供方管理制度总则 一.目的与范围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对外购外协产品的管理和控制,为供需双方提供管理和沟通的平台,促进供方加强内部管理,为浙江**公司提供优良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公司采购部供方管理工作. 二.合作原则 1.互利合作原则:在零配件定价、调价及供方新开模具、新增检测设备等生产投入时,充 分考虑供货质量、供方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争取双赢结果,追求与供方的长期合作与共同进步。 2.持续改进原则:对供方进行动态评价,协助供方进行质量改进,促进供方质量保证能力 持续提高。 3.择优采购原则:根据每个月对合格供方的业绩评价及年度综合评价结果,调整供方的主 供、辅供地位,或每半年调整一次供货比例。主供供方配额比例一般不低于该类零部件总量的70%;需求量大的零部件有三个或三个以上供方时,主供供方配额比例不低于50%,补充配额比例不超过20%。 4.优质优价原则:在确定或调整零部件(原材料)价格时,按零部件性能和质量水平确定 合理的价格,对不同材料、工艺、性能、质量水平的同一种配件,可以确定不同的价格等级,实行优质优价,对合格率等质量指标未达到要求的,按合同(技术质量协议)规定进行考核。 5.优胜劣汰原则:对供货业绩好的供方,实行相应的奖励措施;对业绩差且整改效果不明 显的供方,实施相应的质量处罚或予以淘汰。 三.权利和义务 1.供方的权利 1.1.有权按合同(采购/委制合约书)规定获得货款。 1.2.对浙江**公司的相关判定及索赔,产生异议时,有权向浙江**公司提出申诉。 1.3.发现浙江**内部的违纪行为,造成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浙江**公司各级领导和 监督部门举报、投诉,并要求赔偿。 1.4.必要时可以向浙江**公司提出技术支持的需求. 2.供方的义务 2.1按照浙江**公司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准时供货,并送达指定的地点。, 2.2对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供货保障的各个环节进行改进,持续满足浙江**公司提 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供货保障的目标和要求。 2.3及时准确的向浙江**公司传递信息。 2.4因自身原因对浙江**公司造成损失时,按合同(协议)规定,接受浙江**提出的索赔。 2.5遵守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各项协议。 3.浙江**公司的权利 3.1 有权向供方提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供货保障等方面的改进要求。 3.2 有权按合同(技术质量协议)规定对供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3 有权要求供方按合同(技术质量协议)规定提供必要的不涉及供方核心机密的产品图纸、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过程控制文件、检验记录等文件资料。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承包商安全监督监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致力于使用安全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稳定、可靠的承包商,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能力和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建立承包商档案,对安全管理水平低、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三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严禁承包商将公司主体工程项目转包、分包。 第四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安全管理能力、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综合状况评审。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工程(含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小型基建、扩建、检修、安装、运行维护、设计、监理、施

工、调试、试验过程中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确定中标后,安全生产部对发放安全资格确认书的承包商建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档案,由安全生产部和对承包商实施过程安全监督的车间、班组的监督人填写工程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意见,评价意见纳入安全资质档案。公司定期汇总各承包商档案,公布承包商评价意见,对不能满足安全资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商实行市场禁入。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组织工程承办部门和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然后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副本报安全生产部一份。 第三条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开工前对承包商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应指定一名专责安监人员负责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3.督促承包商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抽考和验证。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2主要负责人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3.3品管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4、管理要求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4.1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①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②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③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4.2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①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②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③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④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①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②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4.3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①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②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③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④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4.4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5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档案: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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