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总说明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米以内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内、以下”者,包括**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Ⅲ、Ⅳ类为定额中三、四类土壤。

2、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6m以内定额乘以系数1.25,其垂直提运用工已综合在定额内。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天然湿度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天然湿度土与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以下为湿土。

4、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或现场签证另行计算。

5、在群打预制桩的桩间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7、孔桩内人工挖淤泥、流砂,按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50。

8、人工挖孔桩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或石质不同时,其工程量按不同类别或石质分别计算,以孔桩总深度套用相应定额。挖孔桩人工凿石不分孔径,均按定额执行。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人工开挖图示底面积(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宽度)20㎡以上的基坑和图示底宽(同前注)3m以上的沟槽土、石方,其垂直提运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5m计算。(深度按全高计算)

1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碴定额,适用于道路坡度在15%以内,如遇上坡坡度大于15%至40%时,其运距按坡段斜长乘以系数2;坡度超过40%时,按坡底至坡顶每升高1m折成水平运距10m计算。在同一条线路上坡度不同时,分段计算。遇有下坡时,运距按斜长计算。

1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如安全网、草席、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的费用,可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4、修整边坡是指石方爆破后,按设计要求对边坡面进行剔打、平整并清理石渣。

基底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按设计要求在爆破基底进行开凿、剔打、平整并清理石渣。15、回填土定额分为松填、夯填。松填是指设计要求有回填范围(面积),标高及堆积土的平整度;夯填除了有松填的上述要求外,还应按设计密实度要求分层回填并夯实。没有设计回填范围(面积)和标高、平整度要求的为弃土,不得按松填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Ⅵ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Ⅶ类以上为定额中的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

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3、机械挖土方、石碴,机械不能作业的边角,需要人工配合清理挖运的,其工程量应按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按相应人工挖土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人工凿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4、推土机推土或 铲运机 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 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

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辅助机械费用按签证计算。

6、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

7、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8、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或石方,其开挖方量合并在土方或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9、机械挖土方定额,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如遇挖湿土时,按定额乘以系数1.15 。 三、控制爆破说明

1、破碎剂胀裂工程是指不允许采用爆破方法的拆除工程或开挖工程,施工工艺包括胀裂和风镐剔除。

2、石方控制爆破是指在城镇实施的,距爆区100m 以内有建筑群的石方控制爆破。

3、控制爆破的覆盖防护费用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2、挖土以交付施工场地实际标高为准计算。 二、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 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底层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 ,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压实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计算

1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下同),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

2 以内(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 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深度(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

在沟槽、基坑内作业 在沟槽、基坑上边作业 一、二类土 1.20 50 33 75 三、四类土 1.70 30

18

50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

表面开始计算。垫层要求支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 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

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0

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0

5、人工挖沟槽、基坑加工作面和放坡,编制预算时按定额规定计算,结算时,原则上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计算。

6、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 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陶土管

50 ~ 70 0.60 0.80 0.70 100 ~200 0.70 0.90 0.80 250~350 0.80 1.00 0.90 400~450 1.00 1.30 1.10 500~600 1.3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1.80 2.00

1100~1200 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注:

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管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8、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深度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计算

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有护壁者含其厚度)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五、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松石为200 ㎜;坚石为150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总挖方量之内计算。

3、修整边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基底摊座按基础底面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六、填土分夯填、松填,工程量按图示回填体积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大于500㎜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管道名称管道直径(mm )

501 ~600 601 ~800 801 ~1000 1001 ~1200 1201 ~1400 1401 ~1600

钢管0.21 0.44 0.71 1.15 1.35 1.55

铸铁管0.24 0.49 0.77

混凝土管0.33 0.60 0.92

3、房心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 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七、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八、基底钎探计算

基底钎探按钻孔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

及岩石类别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

重kg/m3

极限压碎强

度kg/㎝2

用轻钻孔

机钻进

1m耗时

(分)

开挖方法及

工具

紧固系

数(f)

预算

定额

分类

Ⅰ砂1500

尖锹

0.5~ 0.6

类砂壤土1600

腐植土1200

泥炭600

Ⅱ轻壤土和黄土类土1600 用

0.6~0.8

类潮湿而松散的黄土, 软的

盐渍土和碱土

1600

平均15 ㎜以内的松散而

软的砾石

1700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1400

含有直径在30 ㎜以内根

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1100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

砂和腐植土

1650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1750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

杂质的砂壤土

1900

Ⅲ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

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1800

0.8~1.0

类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

15~40 ㎜的碎石和卵石

1750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

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1790

含有直径大于30 ㎜根类

的腐植土或泥炭

1400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

料的壤土

1900

Ⅳ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

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

1950

1.0~1.5

类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

料和重达25 ㎏的顽石

(总体积10% 以内)等杂

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1950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

㎏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

总体10% 以内

2000

泥板岩2000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 ㎏

的顽石

1950

Ⅴ含有重量在50 ㎏以内的

巨砾(占体积10% 以上)

的冰碛石

2100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

工具, 部

分用爆破来

开挖

1.5~2

石硅藻岩和软白垩岩1800

胶结力弱的砾岩1900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2600

石膏2200

Ⅵ凝灰岩和浮石1100

200~400 3.5

用风镐和爆

破法来开挖

2~4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

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1200

中等硬变的片岩2700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2300

Ⅶ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22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4~6 次

沉积岩的砾石开挖坚

石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

质砂岩

2000

坚实的泥板岩2800

坚实的泥灰岩2500

Ⅷ砾质花岗岩2300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6~8

石泥灰质石灰岩2300

粘土质砂岩2200

砂质云母片岩2300

硬石膏.2900

Ⅸ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

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2500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8~10 滑石化的蛇纹岩2400

致密的石灰岩2500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

胶结的砾岩

2500

砂岩2500

砂质石灰质片岩2500

菱镁矿3000

Ⅹ白云岩2700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0~12 坚固的石灰岩2700

大理岩2700

石灰质胶结的致密砾石2600

坚固砂质片岩2600

Ⅺ粗花岗岩2800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2~14

石非常坚硬的白云岩2900

蛇纹岩2600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

之卵石的砾石

2800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2700

粗粒正长岩2700

Ⅻ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

玄武岩

27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4~16

片麻岩2600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2900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

卵石的砾石

2900 粗石岩2600

ⅩⅢ中粒花岗岩310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6~18

石坚固的片麻岩2800

辉绿岩2700

玢岩2500

坚固的粗石岩2800

中粒正长岩

ⅪⅤ非常坚固的细粒花岗岩33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8~20 花岗片麻岩2900

闪长岩2900

高硬度的石灰岩3100

坚固的玢岩2700

ⅩⅤ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

角页岩

31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20~25 高硬度辉绿岩和闪长岩2900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2800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3300

大于2500 大于6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大于25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

英石和玢岩

3000

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桩基础定额仅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土壤类别划分按"土壤、岩石分类表"分为一、二类土和三、四类土。

三、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另按接桩项目计算。

四、一个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少于下表数量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1.25 计算。

工程名称工程量(m3)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150

打钢板桩 50(t)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60

打孔灌注砂、石桩60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

钻(冲)孔桩100

五、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材料用量换算,但人工、机械量不变。

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七、打桩、打孔的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

八、打桩定额以打垂直桩为准,如设计要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中人工、机械乘以1.43 。九、打桩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大于15°的坡度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深度大于1.5m 的基坑内打桩或在地坪上打深度大于1m 的槽坑内的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

十、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一、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系数

2 m 以内 1.25

4 m 以内 1.43

4 m 以上 1.67

十二、定额项目内的金属周转材料,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十三、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冲)孔灌注混凝土桩、打孔灌注砂、碎石或砂石桩,均已包括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人工挖孔桩护壁及无护壁填芯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未包括在定额项目的材料消耗量内,编制预算时,其充盈系数可按10%考虑。当实际出槽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四、灌注桩在成孔时,若出现大体积的垮塌、流砂等无法成孔的施工情况,采取的各项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五、钻(冲)孔桩,不分土壤类别,其入岩增加费的使用按照"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鉴定。属于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钻(冲)孔机械,不分机械类别和机械性能,均执行本定额。

十六、旋喷桩定额,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允许换算。若上部为空孔时,按相应子目扣除材料费。

十七、喷粉桩定额,按桩径500㎜考虑,水泥损耗率为4%,水泥投放量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十八、地基强夯与重锤夯实,定额主机是以履带式起重机考虑的。实际施工采用其他起重设备或成套夯击设备时,可以换算。

十九、钻孔锚杆、土钉、喷射混凝土护坡,未包括搭设操作平台费用,实际发生时,按相应的定额计算。设计需作锚杆抗拔试验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特征

微风化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等风化1 、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 、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声脆且不易击碎。

3 、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强风化1 、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份已显著变化。

2 、岩石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碎石用手可折断。

3 、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确定土质类别:依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及对照“土壤、岩石分类表”鉴别适用定额土质类别。对照“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鉴定风化程度确定是否执行入岩。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

二、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三、接桩

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四、送桩

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五、打拔钢板桩

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六、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箍最大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次数= 扩大次数+1 )。

3、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计算体积,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七、钻孔灌注桩

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50m 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

八、灌注混凝土桩

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人工挖孔桩填芯的钢筋笼和人工挖孔桩护壁的钢筋制作依设计规定,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以吨计算。埋设钢护筒按设计长度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吨计算。

九、泥浆运输工程量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挖孔桩护壁、填芯混凝土

挖孔桩护壁、填芯混凝土体积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挖孔桩护壁定额已综合了照明和通风费用。

十一、旋喷桩、喷粉桩

旋喷桩、喷粉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十二、地基强夯

地基强夯按设计要求夯击点(坑)数量,区分不同夯击能量、夯击次数计算。

十三、重锤夯实

重锤夯实按设计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锚杆钻孔

锚杆钻孔按入土(岩)层深度计算。

十五、钢筋锚杆及钢绞线锚杆

钢筋锚杆及钢绞线锚杆的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吨计算。

十六、喷射混凝土护坡

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七、普通砂浆土钉

普通砂浆土钉按土钉的设计长度以吨计算。

十八、钢管砂浆土钉

钢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九、安、拆导向夹具

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3 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实际用砖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用砖(砌块)和砂浆用量,人工按砂浆比例调整。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材料,其他不变。

5、墙体内放置的拉接钢筋,应按钢筋混凝土章节另行计算。

6、硅酸盐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其他砂浆或粘结剂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7、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

8、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小便池槽、厕所蹲台、室内水槽(池)及腿、煤箱、垃圾箱、台阶挡墙、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地板墩等。

10、定额中砂浆系按常用配合比、强度等级列出,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11、砖墙综合了不同墙厚的内、外墙及三皮砖以内的挑檐、凸出墙面的装饰线及嵌入墙内规定不需要扣除的构件体积。

12、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定额按390×190×190规格计入;硅酸盐砌块定额按880×430×240规格计入。

二、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项目,适用框架填充内外墙。

三、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

3、砌筑圆弧形石基础,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

4、石砌墙内均未考虑砖砌门窗洞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拱、钢筋砖过梁的体积,发生

时套砖的零星砌体定额计算。

5、砌石定额中的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6、毛石砌体定额按平毛石、乱毛石综合取定。

7、料石为具有较规则的六面体石块,按表面加工的平整度分类:

粗料石:表面凹凸深度<20㎜

细料石:表面凹凸深度<2㎜

四、明沟

明沟的净断面平均为20×30㎝,断面超过上述尺寸者,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地沟相应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挑沿木、木砖、门窗框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附墙烟囱大放脚、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如每一孔洞横截面积超过0.1㎡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的抹灰亦另列项目计算。

4、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5、砖平拱、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时,高度为240㎜;大于1500㎜时,高度为365㎜)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高度按440㎜计算。

二、砌体厚度计算

1、标准砖以240×115×53㎜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基础长度

外墙基础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单个面积在0.3㎡以上的孔洞应予扣除,其洞口上的钢筋混凝土梁或砖平拱等,应另列项目计算。

砖砌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实砌体积计算。

五、墙的长度

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出檐宽度超过600㎜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七、框架间砌体

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厚度计算。框架外表砌砖按设计要求以立方米计算。

八、空花墙

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洞部分体积不予扣除;半空花墙分别计算体积,实砌部分以立方米计算,执行砖墙相应定额。

九、空斗墙

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宽度在700㎜以外的窗间墙、窗台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多孔砖、空心砖

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十一、填充墙

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十二、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

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三、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其他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厕所蹲台、水槽(池)腿、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4、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5、砖砌地沟不分沟帮、沟底,其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砖砌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五、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分段计算。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十六、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

套用相应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厚度,均以图示实体积计算,套相应的砖墙定额。

十七、砌体内的钢筋加固

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应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

十八、砌石基础、墙、柱、护坡

砌石基础、墙、柱、护坡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九、砌石踏步

砌石踏步按踏步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二十、毛石地沟

毛石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料石地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一、石表面加工

石表面加工按设计要求加工的外表面以平方米计算。

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混凝土构件制作

1、现浇混凝土按现场搅拌和商品混凝土两种情况分别列项,商品混凝土按泵送直接入模考虑,如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按定额增加相应费用。

2、毛石混凝土基础,定额毛石用量按毛石混凝土体积的15%计算;毛石混凝土设备基础,定额毛石用量按毛石混凝土体积的20%计算,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其毛石用量及混凝土用量均可以换算。

3、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碎石粒径应根据设计要求,按定额附录中给出的配合比,换算使用。

4、设计要求使用混凝土外加剂时,其价格应另行计算。

5、混凝土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需蒸气养护时,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6、现浇整体楼梯,如休息平台为预制板,仍执行现浇楼梯定额,预制板不另计算。

7、现浇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考虑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8、预制钢筋混凝土异形柱包括:工字形柱、双肢柱、空格柱。

9、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超过500㎜时,执行基础相应定额。

二、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及安装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及安装定额,均未包括损耗。定额允许计算制作、运输及安装损耗的预制构件,按下表规定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预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

名称制作损耗运输损耗安装(打桩)损耗

各类预制构件0.2% 0.8% 0.5%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0.1% 0.4% 1.5%

1、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及现场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2、预制构件按构件外形长度分9m以内和9m以外两种类型。

3、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4、预制构件安装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使用双机抬吊时,其人工费及吊装机械费乘以系数2 。

5、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6、构件安装定额是按履带式起重机编制的,如用轮胎式起重机时,可按附表换算人工及机械费用,材料费用不变;如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按轮胎式起重机定额乘以系数1.05 。(见附表)

7、构件安装已包括100m以内的场内运输,但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也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有发生时,均应另行计算。

8、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中。

三、钢筋

1、钢筋不分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应按普通钢筋计算。

3、非预应力钢筋设计要求冷加工的,应另行计算。

4、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中。

5、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子目中。

6、钢筋主要是以手工绑扎考虑,与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予调整。

附表:钢筋混凝土构件用轮胎式起重机吊装机械台班及人工工日

单位10m3

序号名称

轮胎式起重机台

交流弧焊机

台班

32kVA

载重汽车台

班6t

人工工

20t 25t

1 柱安装0.37 0.01 7.11

2 柱接柱安装0.71 2.87 17.23

3 吊车梁安装0.562 1.12

4 7.306

4 风道梁安装0.62 1.48 8.4

5 拱形梁、梯形梁、托架梁、折线形

屋架安装

0.486 2.428 0.02 8.242

6 拱形梁、梯形梁、托架梁、折线形

屋架拼装

0.32 3.86

7 薄腹梁安装0.6 2.41 10.23

8 薄腹梁翻身0.3 3.67

9 三角形组合屋架安装 1.067 3.2 0.013 22.267

10 三角形组合屋架拼装 1.247 3.74 24.68

11 混凝土门式刚架安装0.999 3.996 0.01 17.982

12 天窗架及端板安装 1.857 3.714 33.426

13 天窗架及端板拼装 1.908 3.816 0.27 34.344

14 大型屋面板安装0.314 0.636 5.06

15 挑檐屋面板安装0.94 1.88 11.3

16 天沟安装0.62 1.24 10.54

17 天窗上下档安装 1.57 3.14 26.69

18 天窗侧板安装 1.848 3.969 31.416

19 支撑安装 3.55 7.1 60.35

20 檩条安装0.68 1.61 8.88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基础:

(1)带形基础,外墙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基础按内墙基础净长计算。附墙垛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2)带形基础其顶阶高与宽之比在4:1内按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顶阶按墙计算,以下按基础计算;独立柱基顶阶高与其横截面长边在3:1内按独立基础计算,超过3:1时,顶阶按柱计算,以下按基础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4)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3、柱:按图示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以下规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内。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按图示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以下规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悬臂梁与柱连接时,按悬挑部分计算工程量,单独的悬臂梁按整根梁的体积计算。

(4)伸入墙内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

(1)有梁板系指梁与板构成一体(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支承的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梁,主要由墙支承的板,按板的实体积计算。

(4)各类板伸入墙体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5)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按外墙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6)悬挑板、阳台、雨篷按伸出墙外(500mm以内按板计算)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反檐体积。如悬挑板、阳台、雨篷侧面挑起高度超过500mm时,按栏板项目以全高计算。

(7)现浇框架梁和现浇板连接在一起时,按有梁板计算。

(8)混凝土板坡度超过26°34′时,按斜板计算。

6.墙:按图示中心线乘高再乘以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体积。暗柱、附壁柱(墙垛)、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短肢剪力墙结构中,当肢高与肢厚之比在4:1内时按异形柱计算;超过4:1时,按墙计算。

7、如设计有后浇带时,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套用后浇带相应项目。

(1)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 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剪刀叉形的单跑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73 。圆弧形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3)扶手、栏杆、栏板、压顶、门框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小型池槽按实体积计算。

(5)预制混凝土板补缝时,按板底宽度排列后所剩余板缝的宽度,超过200㎜时,套用现浇平板定额。

(6)散水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台阶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台阶算至最上一层踏步300㎜。

(8)现浇空心板按设计图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空心体积。GBF高强薄壁管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9)变压式抽风道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0.1㎡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空心板及空心构件,均应扣除其空心体积,按实体积计算。

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3、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用定额相应项目。

4、小型池槽及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按小型构件计算。

三、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以外孔洞所占体积的实体体积计算。

2、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按现浇混凝土相应规定计算。

3、贮仓立壁和漏斗的分界线,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4、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合并计算。

(4)倒锥壳水塔支筒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洞口的体积。水箱不分池壁、顶盖,合并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1、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柱、异形柱,均按柱安装计算。

2、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构件部分不另计算。

五、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空心板堵头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六、钢筋工程量计算

1、钢筋应区别预应力构件和非预构件,按不同的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的搭接原则上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规范规定计算。钢筋加工下料和钢筋因定尺长度而发生的搭接,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3、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套筒锥型螺栓钢筋接头以个计算。

4、坡度大于等于26°34′的现浇斜板屋面,钢筋制安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

5、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钢丝束、钢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或钢铰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两端采用镦头锚具时,预应力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6、孔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7、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8、固定预埋螺栓、铁件、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等,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吨计算,其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钢筋总量中。

9、预应力后张法钢丝束(钢绞线)中的钢筋网片、铁件、垫板等的用量调整,以一个单位工程为准,按设计用量计算并分别汇总各类用量后进行调整。

七、基础垫层

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附表:钢筋混凝土构件用轮胎式起重机吊装机械台班及人工工日

单位10m3

序号名称轮胎式起重机台班

交流弧焊机

台班

32kVA

载重汽车

台班6t

人工工日20t 25t

1 柱安装0.37 0.01 7.11

2 柱接柱安装0.71 2.87 17.23

3 吊车梁安装0.562 1.12

4 7.306

4 风道梁安装0.62 1.48 8.4

5 拱形梁、梯形梁、托架梁、折线形屋架安装0.48

6 2.428 0.02 8.242

6 拱形梁、梯形梁、托架梁、折线形屋架拼装0.32 3.86

7 薄腹梁安装0.6 2.41 10.23

8 薄腹梁翻身0.3 3.67

9 三角形组合屋架安装 1.067 3.2 0.013 22.267

10 三角形组合屋架拼装 1.247 3.74 24.68

11 混凝土门式刚架安装0.999 3.996 0.01 17.982

12 天窗架及端板安装 1.857 3.714 33.426

13 天窗架及端板拼装 1.908 3.816 0.27 34.344

14 大型屋面板安装0.314 0.636 5.06

15 挑檐屋面板安装0.94 1.88 11.3

16 天沟安装0.62 1.24 10.54

17 天窗上下档安装 1.57 3.14 26.69

18 天窗侧板安装 1.848 3.969 31.416

19 支撑安装 3.55 7.1 60.35

20 檩条安装0.68 1.61 8.88

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材种是按杉和松杂综合取定的。设计要求的材种与定额不同时,其材料预算

价可按签证计算,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三、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如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四、定额内已包括刨光损耗:单面加3㎜,双面加5㎜,圆木每立方米加0.05m3 。

五、定额取定的材积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六、定额中的五金配件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列出(附表),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

整。

七、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八、钢木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钢骨架制作按相关子目

另列项目计算,发生场外运输时,按金属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及安装工程量计算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有框的按框外围面积计算,无框的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考虑

在定额内,不另外计算。

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两面刨光时增加5㎜计算木材体积,圆木屋架刨光时按材积

乘以系数1.05 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与屋架连接

的挑檐木、支撑等,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

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按上弦分为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三、圆木屋架工程量计算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体积应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

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四、封檐板工程量计算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

五、木楼梯工程量计算

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

分,不另计算。

附“厂库房大门、特种门五金配件表”

6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一、金属构件制作

1、本章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和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2、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场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3、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除H型钢制作外,均已包括了除锈及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4、构件制作定额内已包括分段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和锚固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5、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钢支撑定额计算。

6、定额内不包括构件无损探伤检验(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等),发生上述费用时,按安装定额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7、钢栏杆定额,仅适用工业厂房中的操作台、平台栏杆。

8、其它及零星构件系指垃圾箱铁门、铁垃圾斗等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二、金属构件安装

1、金属构件安装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每一工作循环中已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2、如使用轮胎式起重机时,可按附表换算人工及机械费用,材料费不变。如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按轮胎式起重机定额乘以系数1.05。

3、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也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若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4、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5、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若需要拼装时,另按拼装定额项目计算。

6、金属结构构件拼装定额不包括拼装台的搭拆.搭拆拼装台的人工和材料摊销按模板工程有关子目计算。

7、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中。

三、金属构件运输

1、金属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100m以内的场内运输已包含在定额内。

2、金属构件按构件外形长度分9m以内和9m以外两种类型。

3、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城镇及现场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派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

3、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建筑定额总说明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2004版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Valua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ording to Quotas in Guizhou province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主编单位: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 批准部门: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编制领导小组组长:李光荣 副组长:卢达昌王先耕丁诗建 何灏张鹏高国富 编制办公室主任:高国富 副主任:张平张琦曾定洪 滕明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技术总编: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 钱沪马重兴莫金玲杜巧民 主编:钱沪 顾问:张岳良窦毅 参编:刘秀英张晓玉吴朝霞张太群 顾浚梁翁杰申志志萍项霞 杨治国马丽华邹泽盛 协编:赵国彦付超李瑞修 微机操作:覃儒珍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文件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黔建办通【2005】36号 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为切实抓好新计划实施的工作,特提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05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

贵州省计价定额相对最新定额比照解析

贵州省2016计价定额与2004定额对比解析 贵州2016计价定额在2016年8月1日如期发布,和贵州04定额有哪些差异,各种费率是否延续了04定额的计算规则,定额主要说明及计算规则部分的差异初步对比如下。 1、定额终于开始慢慢变得和现实接轨了,费用计算表与2013清单类似,按照分部分项,单价措施,总价措施,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总造价的顺序,并完善了相应的费率,这点非常值得肯定。 2、在总价措施项目上面,在对贵州04定额土建费用模板的费率和16定额费用模板进行对比后:总的费较贵州04定额提高了,弱化了临时设施、二次搬运等竞争性措施费用;强化了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这点对施工企业是比较有利的;增加了环境保护费费率。 3、规费:规费比贵州04定额不管是取费项目还是取费费率都较贵州04定额增加了不少,这点对施工企业也是比较有利的,按照以前的标准,作为一家正规的施工企业,不靠逃,那点费用根本不能满足。 4、人工费调整比较大,原来的22元调整为80元,原来的26元调整为120元,原来的28元调整为135元,并且还参与取费,这块虽然没有分析具体增加造价的比例,大致试算应该相对贵州04定额增加造价5%以上。 5、由于工艺不断更新,贵州16定额的主材消耗量较04定额有所降低,但这块对总造价影响不大。 6、增加了原来没有的很多定额子目,如拆除工程等项目可以定额套项了。 7、采保费在贵州04定额没有明确规定,但这块又实际需要发生,以往只

能参照其他省份规则,此次在16定额中就给予了明确约定。 8、土石方的计算规则在04定额中也是饱受争议的问题,在16定额中也细化并明确了。 9、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在哪里去了呢?结论:全部综合到每一个定额子目里面的,虽没有给定具体费率,但肯定也是有一定规律的,建筑工程的费率较贵州04定额有所降低,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差不多,土石方工程大概分别为5%,一般土建工程大概分别为%,由于管理费和利润都是每个施工企业的竞争性费用,以后国家在最新的定额中都不会给予具体费率,编制控制价时可以参照定额费率计算,在竞争性的投标中,这部分费用每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贵州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定稿版

贵州定额建筑面积计算 规则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贵州04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 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跨层的自动扶梯、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时,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且其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层高超过2.2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高度大于2.2m的落地橱窗、封闭式阳台、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屋顶凉亭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或按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取大者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雨篷、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悬挑雨篷挑出墙 2.1m 以上的,按伸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边线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和围栏的挑走廊、檐廊按其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其中:凹阳台、半挑半凹阳台,从阳台外边垂直进深深入室内超过1.5m的,其超过部分面积不予折算。挑阳台、挑外廊、檐廊的底层有地坪及围栏的,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贵州04定额第一次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 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 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 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X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 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2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贵州省04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表.docx

. 贵州省 2004 版建筑、市政工程商用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取定表 经常修理安拆及场燃料动力 折旧费大修理费人工费其他费用编码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机械台班单价费外运费费 元元元元元元元 一、土石方及筑路机械 0100160中304.1129.7311.1428.9670.28164.00 0100275大486.2285.6631.7682.5670.28215.96 01003功率90大591.28122.0645.25117.6570.28236.04履带式推土机 01004(kW)105大605.54127.9947.45123.3770.28236.44 01005135大757.64182.7167.74176.1170.28260.80 01005A综合大510.08 01012自行式铲运机堆装斗7大755.32228.3659.62159.7787.85219.72

01013容量01014( m3 )01016 01017 拖式铲运机 01018 01019 01020功率 平地机 01021(kW) . 10大808.55234.2961.16163.9287.85261.32 12大971.81309.0380.68216.2187.85278.04 3中307.1022.6413.1243.1687.85140.32 7大593.3677.8544.64146.8787.85236.16 10大676.4590.4051.84170.5587.85275.80 12大756.58106.7661.22201.4087.85299.36 90大468.52115.6231.66109.2170.28141.76 120大674.37173.2047.42163.6070.28219.88 01027斗容量1中351.1944.7814.2551.6929.28210.92轮胎式装载机 01028( m3 ) 1.5大429.7267.1621.5576.7329.28210.92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课件

总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得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得。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得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就是按照正常得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得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得施工工期、合理得劳动组织编制;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得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得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就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得依据;就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工程造价鉴定得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 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与其她资料。 八、定额项目得工作内容,除已注明得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十、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 (一)人工 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与辅助用工,不分普工、技工与高级技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除隧道工程岩石隧道井下掘进外,其她人工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得工资。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 (二)材料 1 .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与其她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与损耗量,损耗量就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得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与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 供参考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 黔建施通[2007]285号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 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 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

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 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 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 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 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2(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3(工程实施阶段,原则上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列项目实际验收的工程量并参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计算。安

贵州省2016计价定额相对2004定额比照

贵州省2016计价定额与2004定额对比解析贵州2016计价定额和贵州04定额差异,定额主要说明及计算规则部分的差异初步对比如下。 1、定额终于开始慢慢变得和现实接轨了,费用计算表与2013清单类似,按照分部分项,单价措施,总价措施,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总造价的顺序,并完善了相应的费率。 2、在总价措施项目上面,在对贵州04定额土建费用模板的费率和16定额费用模板进行对比后:总的费较贵州04定额提高了,弱化了临时设施、二次搬运等竞争性措施费用;强化了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这点对施工企业是比较有利的;增加了环境保护费费率。 3、规费:规费比贵州04定额不管是取费项目还是取费费率都较贵州04定额增加了不少,这点对施工企业也是比较有利的,按照以前的标准,那点费用根本不能满足。 4、人工费调整比较大,原来的22元调整为80元,原来的26元调整为120元,原来的28元调整为135元,并且还参与取费,这块虽然没有分析具体增加造价的比例,大致试算应该相对贵州04定额增加造价5%以上。 5、由于工艺不断更新,贵州16定额的主材消耗量较04定额有所降低,但这块对总造价影响不大。 6、增加了原来没有的很多定额子目,如拆除工程等项目可以定额套

项了。 7、采保费在贵州04定额没有明确规定,但这块又实际需要发生,以往只能参照其他省份规则,此次在16定额中就给予了明确约定。 8、土石方的计算规则在04定额中也是饱受争议的问题,在16定额中也细化并明确了。 9、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在哪里去了呢?结论:全部综合到每一个定额子目里面的,虽没有给定具体费率,但肯定也是有一定规律的,建筑工程的费率较贵州04定额有所降低,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差不多,土石方工程大概分别为5%,一般土建工程大概分别为22.33%,由于管理费和利润都是每个施工企业的竞争性费用,以后国家在最新的定额中都不会给予具体费率,编制控制价时可以参照定额费率计算,在竞争性的投标中,这部分费用每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土石方调整较大,如下表: 贵州16定额与04定额土石方对比 一、土石方 04 16 人工土石方基坑深度超过6m 定额×1.25 人工土石方基坑深度 超过6m 定额×1.25 人工土方挖湿土人工×1.18 人工挖、运湿土人工×1.18 机械挖湿土定额×1.15 机械挖湿土人工、机械×1.15 无无采取降水措施后,人 工、挖运土 人工定额×1.09 无无采取降水措施后,机 械挖、运土 不再×系数 桩间挖土方,扣除桩间占用体积人工×1.25。桩间挖土,不扣除桩 间占用体积 人工、机械×1.5 挡土板下挖土方,按 实挖体积, 人工×1.2 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人工×1.2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总说明 一、《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和《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 七、本定额主要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容和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以下”者,包括 **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关于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 号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 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2.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 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黔建办通[2005]36号 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文件

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为切实抓好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工作,特提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05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自新计价依据发布施行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对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材料市场信息价由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采集,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整理后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的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费用标准为2004年贵阳地区基期价。除贵阳地区外,各市、州、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将其测算结果及调整意见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后执行。 新计价依据发布后,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新计价依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新计价依据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贵州04园林 绿化定额说明

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1.本章由苗木起挖、植物砍伐、绿化地整理、植物种植、大树起挖、大树移植等工程内容构成,共307个子目。 2.本章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起挖、种植、移植、砍伐等工作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的消耗量,以及以上工作区域周围2m以内的场地清理工作。 3.本章人工整理绿化地,是绿化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执行时应根据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套用相应子目,但不得累加重复计算。 4.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清理、找平、耗细后栽种植物,执行“整理一般绿化地”子目;找平、捣碎、耗细后种植地被植物及铺种草坪,执行“种植地被铺植草坪整地”子目;精心找平、耗细、拍实3道以上播草种,执行“草坪播种整地”子目。 5.本章苗木起挖、种植穴的土壤类别均按一二类土计算,如遇三四类土人工乘系数1.4。同一种植穴、槽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如需打凿石方或其他障碍物等应另行计算。 6.本章“胸径”是指离地面1.2m处植物主干的直径。“乔木”是指具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灌木”是指无明显主干、呈丛生状的木本植物。 7.苗木(不包括大树)消耗量已按相关规范考虑了种植损耗5%。 8.本章中露地花卉、地被植物及绿篱的主材消耗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人工、辅材不变。

9.本章中植物栽植未包括加施基肥、枝根消毒、生根催芽、支撑、草绳缠树体等措施项目,如发生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本章各种植项目均已考虑了挖穴、落塘、回填及50m以内材料运输。余土外运或需人工换土应按附录《绿化工程土方量及运输数量对照表》计算工程量.弃土按挖方量,换土按填方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11.本章种植项目中不包括苗木二次搬运,如发生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砍伐、挖根项目已考虑8Km内的清运。 12.本章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应按国家及省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大树”是按国家规范指胸径大于或等于15cm的常绿乔木和胸径大于或等于20cm的落叶乔木。 13.因特殊情况,需在非适宜季节栽植苗木时,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非适宜季节”在我省是指每年的5月至10月。 14.由于受环境、气候及树种生长特性等影响,为确保大树移植成功,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5.本章所有主材只给出了消耗量,并加以括号。其价格应按建设当地的苗木市场价格、施工合同或双方签证计算。主材价格应包括材料供应价、运杂费用、运输损耗、采保费。 16.植物种植应本着“随挖、随运、随栽”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和苗木供应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确需假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说明理由或事前报经业主认可。假植费用按相应的种植项目的人工、机械及辅材费乘以系数0.30,与种植项目合并计算。 17.本章种植项目均未考虑水车台班,如实际发生按双方签证按实计算。但用水量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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