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酒驾管理与监督通知

员工酒驾管理与监督通知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定,严禁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在此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做到酒后不开车,无证不驾车。因违反此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500-1000元)处罚。

关于做好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做好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的通知 炎热的夏日是火灾等事件的高发季节。为了确保入住宿舍每位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宿舍、和谐家园,现将加强夏季员工宿舍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防火灾发生 1、注意安全用电。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等)及超负荷用电。管理好插座上的各类电源插头,要及时关闭电源,尤其是宿舍无人时禁止使用充电器具充电。如有插座、开关、电线等设备老化、损坏,要及时报修。 2、合理使用空调。空调开启时间为16:00,关闭时间为04:00,公司将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焚烧废纸和垃圾。 二、严防盗窃案件 1、注意保管财物。为了保护员工财产安全,公司为每一位宿舍员工配保险柜一个,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mp3、照相机等物品,不用时要及时锁进柜内,不要随意放在桌面上,尤其是人不在宿舍内或者夜间睡觉时。勿因怕麻烦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大量现金请及时存入银行。 2、注意关闭门窗。员工在午休、夜间就寝或暂时离开宿舍时,请务必记得锁好寝室门,关好窗户,一定要注意防止小偷潜入宿舍,带来人身和财产危险。保管好宿舍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陌生人,应及时报告,严防外人入室作案。 三、严防人身伤害 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要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晚归、不归,有事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2、注意行为文明。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滋事。文明观看体育比赛,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四、保持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整洁。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加强宿舍清理。宿舍的清洁工作应按员工宿舍卫生值班表轮流打扫,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请各位高度重视,共同配合,切实做好员工宿舍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与总值、管理部联系。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15年修改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 (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了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我委制定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的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国资委备案。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负责投资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责,管理构架及相应的权限; (二)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决策程序和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的管理;

(四)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与实施过程的管理; (五)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实施与过程的管理; (六)项目后评价工作体系建设与实施的管理; (七)投资风险管理,重点是法律、财务方面的风险防范与重大投资活动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 (八)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国资委对企业投资决策程序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给予指导完善。 第五条企业投资活动应遵循《办法》第六条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纳入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定量管理指标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发展规划期内非主业资产规模占企业总资产合理比重和年度投资中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合理比重的内控指标; (二)企业发展规划期内资产负债率的控制指标; (三)企业内部投资收益率的控制指标。未建立指标体系的企业可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已建立指标体系的企业也可参考相关参数进行修正; (四)发展规划期内各类投资活动中自有资金的合理比重; (五)发展规划期内各年度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占总投资的合理比例。 上述(一)、(二)两项指标由企业在发展规划中提出,经国资委审核确认后作为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监督管理的基础指标。其余三项指标作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活动的参考指标。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编制并报送年度投资计划。报送的年度投资计划应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按照本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填写年度投资计划表,并于当年1月31日前报送国资委。 第七条国资委按照《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进行以下指导: (一)指导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导企业做好年度投资计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环境目 标管理责任书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工程项目部环境安全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程环境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五、目标考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安全员安全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经项目部决定,由同志担任本工程项目安全员,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全体人员的三级安全等教育工作。做到受教育100%,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做好对所负责区域各类防护措施一日二次的检查、整改验证等工作,制止违章现象,防止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资料,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定,及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体系和保证计划。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制度,协助现场负责人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先进经验。负责指导班组的安全环境工作。 3、组织开展项目全体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环境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

标志、安全规章制度以及用电、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防机械伤害、防塌坍、防火、防止环境污染、项目应急预案等的教育工作,对新工人要做到经三级教育并考核(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技术教育。严格监督、定期检查有关安全生产的持证上岗情况。 4、定期和经常的检查现场防护措施的落实、机械使用情况等,督促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重要部位及重大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5、参加对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机械设备等的验收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防止事故发生。 6、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环境隐患要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上级部门整改落实措施的验证工作。 7、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及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和环境因素识别的结果,确定的隐患和紧急情况,根据现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演练。 8、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未遂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情况发生;并积极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参加调查和处理。 9、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环境台帐,积累资料,搞好规范化档案管理。 10、对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和意见。 1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进行每月考核满分100分,因违章、未按计划完成任务或工作不积极等不称职行为将被扣分,并进行相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2015年修订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 2015年4月2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监察管理部(以下简称:“监察部”)作为服务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目标的部门,工作重点在于防范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通过监察部工作,促进公司员工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授权内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披露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在其运营管理中的隐患及重大违纪、违规、失职现象,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并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促进企业高效安全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逐步加强、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监督管理职能,并使公司的管理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管理监察(以下简称:企管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通过对监察对象在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监察工作为公司不断壮大服务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廉政勤政、完善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第三条企管监察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事实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企管为目的,以围绕本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为中心,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的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条企管监察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依法监督检查,增强企业自身及下属分公司的行政管理监控力度,帮助管理者查清和解决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严肃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为公司的经济利益保驾护航。 第五条企管监察的原则。企管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与企业职业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与改善管理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坚持专业部门与监督部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企管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管理监察工作。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集团公司公司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企管监察的对象是本公司各部门和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第三章企管监察的内容 第八条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尽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行政决定、决议和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指示、指令,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保证业务工作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管理工作中严重影响管理效果、效率、效益的问题,重点是:各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效果、集团公司制度执行力度、信息资源整合、项目研发与合作、物资采购、成果孵化、风险投资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增强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的

管理人员目标责任书范文

管理人员目标责任书范文 在商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实行目标管理,其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商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其责任心,方法在于把单位、部门、个人在一定时期要完成的目标向全体商业经营管理人员明确,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使个人目标与总体目标相结合,做到各守其岗,各司其标,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管理人员目标责任书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管理人员目标责任书范文篇一 为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完成,明确各岗位每位员工的安全职责,结合物业公司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特与公司管理人员签订本年度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实现公司全员(包括外协服务人员)安全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 2、组织实施公司级全员安全教育年度培训率100%。 3、组织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级突发事故应急预演全面达标。 4、配合公司经理完成本公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总体目标。 二、责任内容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经理指示,结合物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实际工作内容,不断建立、完善现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制度的约束性、实效性、可操作性。

2、在日常工作中协调、配合各管理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积极组织实施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监督各管理站各项安全培训工作、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安全会议的顺利召开。 4、根据公司经理的安排,积极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管理站、各岗位人员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积极组织实施公司级突发事故应急预演。 5、配合公司经理对各部门、各管理站开展公司级安全工作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统计工作。 6、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用火、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三、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方式 按照**公司级安全检查,物业公司级月度《安全检查考核表》,部门、管理站每周《安全检查考核表》经行三级考核。 (二)奖惩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XXX年1月1日至XXX年12月31日,公司经理与办公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XXX XXXX年XX月XX日

三同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讲 本讲主要复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 部规章以及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第十二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2 个题1-3 分1 个题1-2 分 【适用范围】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实施机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必考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综合分析要求】必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安全预评价报告应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内容】 (一)设计依据;

【企业规章制度】公司监督管理制度(DOC 45页)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DOC 45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XX公司HSE监督管理规定(初稿) 一、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三、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四、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五、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六、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七、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八、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九、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十、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十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设备检修交出管理制度 十四、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十五、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一、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职工一律凭工作证或上岗证进厂。外来人员(施工、培训、实习、厂内临时工、参观人员等)凭临时入厂证或持有效证件到门卫管理部门办理入厂手续后,方准入厂。 第二条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准进入操作岗位。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教育手续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或施工区域。 第三条入厂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严禁随便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地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 第四条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罐区。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岗。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足、穿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衫、裙子和背心上岗。 第六条机动车凭车辆通行证入: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确实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 第七条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物:严禁私自灌装各类油品和液化石油气。 第八条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和儿童带入厂区。 第九条严禁占用、堵塞厂区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上方架设地面高度低于5米的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消防水浇花、冲洗设备和地面。 第十条未经公司批准,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操作控制室,岗位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待。 第十一条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科)室人员需要向正在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了解情况、安排考试或提问有关问题时,应征得当班班长的同意,并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去食堂或回家吃饭,连续生产的岗位,公司要安排送饭到岗位。在岗操作人员因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须经班长同意并安排有资格的人代岗后,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上岗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上岗证”和“安全承诺书”。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HSE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员岗位目标责任书范本

管理员岗位目标责任书范本 为充分调动员工之积极性,展开公平的劳动竞赛,促动工作,提 升效率,完善花园管理员之责任制度,根据公司之实际管理要求和实 践经验,特对原《管理员岗位目标责任书》实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责任书适用之职位范围: 本责任书应用管理处主任、管理员之任务。 二、本责任书考评形式: 考评分自评、互评、住户评议、上级鉴定四种,每月、每季、第 年实行一次,采用工资奖金相结合之考评形式。 叁、本责任书之考评专案: 责任区住宅楼及公共设施完好率;治安案件、火灾、刑事案件、 社区秩序;保洁、清洁、绿化;住户评议;工作作风、纪律;工作日 记及房屋管理档案。 四、岗位目标责任书之内容: 坚决服从公司领导之安排,认真学习物业管理之法规及公司规章 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热情服务,做到业主、公司满意,具体工作 细则如下: 1、要熟练掌握好物业管理之相关知识和公司之管理制度,树立为 住户服务的思想。 2、要切实熟练掌握好责任区内之物业情况,合理安排责任区的所 有员工之岗位(注:保安员之岗位应与保安队长协商后上报公司领导 审核确定,其余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岗位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 3、要熟练掌握好责任区内之管理相关资料(其中包括收楼资料、 锁匙交收情况、维修情况、配套设施情况、入住情况、租户情况、治

安巡查、探访登记资料、清洁卫生情况等资料),且要有条理地实行整理归档。 4、统筹监控好责任区内之客户服务、治安、维修、清洁、绿化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办事,确保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业主满意(注:公司将于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花园检查,检查结果按本办法奖罚标准执行) 5、要即时组织人员修复损坏之楼宇及设施。 6、按公司之规定即时安排工作人员修复业主/住户要求之维修。 7、严格按照公司之规定组织人员做好责任区内之装修监控,严防违章事件发生。 8、严格按照公司之要求办理装修手续,严禁以任何理由及方式私人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装修工程。 9、确保责任区内正常之生活条件不受影响,严禁无缘无故停水电供应及公共设施之正常使用。 10、确保责任区内工作人员保持服装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配戴好员工证。 11、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公平即时地处理一切违纪事件。 12、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组织员工做好住户、探访者、车辆、物品之出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之工作程式接待业主/住户,并作好相关记录。 14、有效、有礼即时处理业主之投诉(业主投诉的问题如能即时处理应即时处理,如确不能即时处理的,应要同业主另约时间到时安排人员跟进投诉)。

关于下发《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下发《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并下发《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 概述 1.1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 凡是住宿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若有违反者,后勤主管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宿舍的资格。 2 宿舍入住 2.1 凡需入住宿舍的员工,经宿舍管理部门批准,统一安排入住。 2.2 凡入住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日常管理,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违反制度的员工,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等处分,若屡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并无整改表现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3 宿舍住宿 3.1入住宿舍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部门批准安排。凡患有传染病和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宿舍,不得携眷属住宿宿舍。宿舍房间为集体宿舍,不设立单间、夫妻房。 3.2 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3.3 员工对所居宿舍,保持原有房屋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直接责任人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3.4 员工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电脑音响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同事投诉多次,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宿舍资格。

3.5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3.6 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50元/次,并予以警告处分。 3.7 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聚众赌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8 住宿宿舍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宿舍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综合管理部,办好钥匙等交接手续,不得借故拖延。 4 宿舍卫生 4.1 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必须保持舍内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4.2 员工宿舍公共区域由专人负责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整理干净。 4.3 综合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若存在未打扫卫生或卫生不合格,经提醒后仍不执行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劝其搬离宿舍。 4.4 严禁向窗外抛物、倒水、吐痰、扔烟头、垃圾等不良行为,如情节严重者,劝其搬离宿舍。 4.5 保持卫生间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水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桶内。保持下水道口畅通,如有堵塞、损坏现象要及时保修。 4.6 宿舍内禁止养宠物,违者限期1天内自行处理,以确保环境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令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 安全目标责任书 陕西宏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Shaanxi HongLiJiansh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总经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亲自抓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程,批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签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4.按要求配备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和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6.定期主持召开公司月度安全专题会义,听取同级副职、各部门和项目部的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组织制定解决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检查会议安排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7.组织并贯彻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各项工作。 8.在年度总结时,向公司汇报一年来安全生产状况、事故发生起数、安全投入费用、安全培训教育等。 总经理签字: 年月日

副总经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特与副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全面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的职责: 一、目标值: 1.死亡责任事故为“0”。 2.重伤责任事故为“0”。 3.轻伤事故控制在4‰以下。 4.中毒、爆炸、火灾、机械事故发生率为“0”。 5.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6.安全技术交底达标率100%。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00%。 二、安全责任履行: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分管责任。 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实现。 5.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落实;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7.组织召开每月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8.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关于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了确保员工宿舍干净整洁、清洁卫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请自觉遵守执行: 1、每间宿舍住两人,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安排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多占或挪动床位;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架、酗酒及赌博等不正当违纪行为; 4、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违法乱纪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与房东处理好邻里关系; 7、自觉养成良好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垃圾袋装处理或烟头掐灭置于烟灰缸、垃圾桶; 8、宿舍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 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实行周轮流执勤,由各楼层员工自行安排(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或其他人顶替); 9、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10、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整齐; 11、烟灰、烟蒂、瓜果皮及废弃物不得丢弃地上,杂物不从窗户乱丢; 12、公共洗浴间,地板上积水要及时用拖把擦拭,卫生间纸张使用要规范,均投放垃圾桶,实行每周一人包袋投放垃圾坑; 13、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14、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15、公司有自设食堂统一安排就餐,宿舍内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人离熄灯,断电源以保证安全; 1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大门管理尊重房东,实行原状管理(出入大门开则跟着开,大门锁则跟着锁),凡过十二点进出者均锁门,注意提防盗贼; 17、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8、宿舍房门、衣柜门钥匙在公司领用,员工搬出宿舍退还公司。钥匙如遗失,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换锁费用; 19、员工离职后,应尽快搬出宿舍,并在离宿舍时通知公司,由公司派员清点接管,未移交者,企业不予办理各种离职手续; 20、住宿人员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1、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 ××××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

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

项目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目标,项目经理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落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文明建设,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别是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强队伍安全文明建设,着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全年无职工因工死亡及以上事故; 2.全年无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3.年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5‰以下; 4.全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5.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健康体检率达95%以上; 6.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7.杜绝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事故发生。 (二)环境管理目标 1.水、电能源消耗降低预算的2%; ;2%材料消耗降低预算的2. 3.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4.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按规定排放达到100%; 5.施工噪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职责与要求: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所有管理人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 3.按照《项目管理策划书》,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4.建立健全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5.按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规定提出安全费用计划,并确保安全有效投入; 6.严格执行带班生产制度; 7.组织做好施工现场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控制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并确特种设备备案及合法使用工作,组织做好设备进场验收、9. 保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10.组织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 11.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 13.组织进行项目部安全考核;(包括对分包单位) 14.对项目部及分包单位用工进行要求和把关;(对身体状况不适合现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 时监督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煤矿除外)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备

案、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备案、审核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第七条国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种类型。 (一)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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