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某区精准奠定胜局

深圳市某区精准奠定胜局
深圳市某区精准奠定胜局

深圳市中信红树湾精准奠定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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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耀眼的亮相,一路纵深的推进,中信红树湾立足稀缺的地块价值,精准选定营销策略,将先天优势延伸到最终胜局。

?案名:中信红树湾??

操盘:世联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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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红树湾是深圳湾填海区最大开发面积的项目,坐拥有沙河高尔夫球场景观、深圳湾海景景观、华侨城世界人文景观及内湖景观四大丰富外景资源。作为地王,红树湾背负了太多的期望和梦想,它从发轫初始,红树湾的身份就备受关注。以健康人居为主体,以景观为主导,最大化地利用城市有效资源,中信红树湾也不负众望,从户型到楼体,以至园林、会所及整个社区均包含了高端生活品质的文化精髓,为现代成功人士营造一个高雅、宁静的顶级湾区物业,是对人居内涵的一次高端演绎。

??难题:湾区三珠联袂竞争趋白热化?

中信红树湾位于有“地王”之称的深圳最热的片区——红树湾。在这个天生优越、不可复制的豪宅环境,连着有三个大型豪宅项目——中信红树湾、瑞河耶纳和百仕达?红树西岸,三大楼盘均在今年启动,无论在地段、环境还是产品品质均互可媲美,竞争可谓白热化。???在景观上,在红树湾片区的三个楼盘之中,中信红树湾的景观最为丰富,看东面华侨城欢乐海岸、西面高尔夫、北面塘朗山、南面深圳湾的视野非常开阔。但尴尬的是,楼盘虽然处在红树湾片区,但离海比较远,而且有相当一片楼房的海景被另一个楼盘――百仕达· 红树西岸挡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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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红树湾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是:三个楼盘当中,以中信红树湾规模最大,动工较晚。?

?怎样在相似品质的楼盘中脱颖而出,以怎样的手法来摆脱片区内三大豪宅的白热化竞争态势,争取最好的市场业绩? ???解题:精准定位岭南古院现代时尚富豪居

面对项目的不足之处,世联地产与发展商一起,将项目的核心价值融入到定位中,准确地将作品的优势传递给市场和客户,从而达到高调入市、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中信红树湾,在三大豪宅中抢先面市,先拔头筹赢得了先机。在优越的先天条件下,开发商在产品设计上颇费心思,园林、景观、户型、规划、楼体结构等都有创新,致力于展现一种从产品到作品的追求,以高端产品向客户展示了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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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中信红树湾以户型弥补了海景的不足。为了最大限度地享受景观,中信红树湾沿东南和西南向排列,所有建筑呈"之"、"L"形排布,保证了户户向南、房房有景。在其建筑中加入空中院馆的设计,尽量拔高建筑的高度,降低密度。尤为令人叹服的是其在保证居室面100%南向基础上,设计出红树湾41度角的建筑布局方向,这样令每套单位获得了最理想的景观。无论站在中信红树湾哪一套房子里,南边都是毫无遮挡的大海。大海的起点,是一条正在建设中的体现深圳生活品质的15公里长的滨海长廊,它是深圳滨海城市的象征,也将是这个城市绝版的海滨景观。

房子北面,可尽观华侨城美景以及名商高尔夫球场、塘琅山峦。白天,拥着美景品茶聊天,华侨城这个深圳规划最好的片区之一尤如中信红树湾的大配套;晚上,从房间向外望去,眼观万家灯火,头顶点点繁星,享受夜晚的静谧与繁华,城市美景激荡着身心。?

?亮相:湾区豪宅生活傲视同侪

??海湾“湾区”概念的引入给人传递了一种休闲、明快的异国情调。"湾区物业,比肩全球"的口号得到迅速有效的传播并与同类产品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形象区隔。

?中国的住宅文化核心一直是大陆文化,随着国门洞开,海洋文化正逐渐形成。海洋文化的特点就是包容性强、更适合居住。放眼国外的湾区物业,举世闻名的顶级豪宅多为湾区物业。?

?国外著名的湾区,橘城也好,温哥华也好,那里有最优秀的文化生活、最好的画廊和博物馆、最杰出的社区、最具有情调的旅馆,最出名的酒馆,住在那里的人生活是浪漫的,也是满足的。“湾区”象征着自然的美好、空气的洁净、气氛的安恬和其他一些因人而异的感受。因此,将项目定位为湾区物业这样一种新的物业类型,与传统豪宅做了有效的角色区分,成为形而上的领导者。???基于精准的命名和定位,中信红树湾在大众媒体一亮相,就建立起了高端物业的高端形象。?

?中信红树湾位居深圳罕有景观地段,东临5万平米的中央公园以及即将建成的欢乐海岸;南面为深圳市政府正紧锣密鼓设计中的滨海15公里长廊;西面坐拥了无遮挡的沙河高尔夫球场;而北面绵延排布着华侨城历时二十年精心打造的层次错落、风格各异的旅游景观长廊。中信红树湾占据着如此的精华地段,拥有65万平方米滨海GOLF大社区,具

101.深圳市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的耦合模式研究——以宝安科技创新城为例

深圳市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的耦合模式研究 ——以宝安区科技创新城为例 梁芳,王金菏 摘要:科技创新是城市发展的动力,城市更新是为城市发展做出的动态调整。在这个全球化、信息化、可持续发展交叠的复杂时期,深圳市同处于科技创新与存量更新的大时代中。本文试图利用耦合理论,从科技创新及城市更新各自演变的历史轨迹中确定二者的关联性,二者如何通过城市经济发生链接,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交集及互动,并借此判定深圳市当下阶段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的耦合关系。最后以宝安区科技创新城为例,探究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的协同共生、互促共赢的发展模式,使二者达到最佳的耦合效应。关键词:深圳市科技创新城市更新耦合模式 1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的概念与特征 1.1相关概念 1.1.1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总称,是指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新服务的过程[1]。 1.1.2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没有相对统一的概念,甚至每个城市根据自身的情况与特点赋予了城市更新不同的涵义,借鉴阳建强、张京祥等对城市更新定义的研究,综合深圳宝安区的发展现状,本文的城市更新是指为了满足深圳市创新发展以及提升空间品质的需求,结合城市存量发展的现状,对城市空间环境做出的必要的调整与改变。[2] 1.1.3耦合与耦合模式 耦合的概念起源于物理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或运动形式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机制,在各子系统间的良性互动下,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的耦合主要指这两大系统相互支撑、匹配和协同的模式。 1.2历史演进中的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 以西方城市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归纳法发现,从技术进步到科技创新的发展历程演进,以及从推倒重建式的城市更新到城市空间再开发的城市更新历程,都围绕着时代发展的背景

(439)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试行)

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试行)深规土【2010】439号 发布时间:2011-9-15点击:3430字体大小:小中大返回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旧屋村范围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257号)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市政府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旧屋村,是指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1993]283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且现状仍为原农村旧(祖)屋的集中居住区域。 为旧屋村生活服务的礼堂、祠堂、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在《通知》实施前已经建成的,纳入旧屋村范围。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等规定已办理房产证的私房在《通知》实施前已经建成的,可纳入旧屋村范围。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建(构)筑物、配套设施不得纳入旧屋村范围: (一)厂房及其它生产经营性用房; (二)《通知》实施后建设的私房; (三)《通知》实施后建设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四)除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的已出让、拟出让或已纳入国有土地储备的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 第四条旧屋村范围的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计划申报单位在包含旧屋村的更新单元列入全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后,向市规划国土部门派出机构提出旧屋村范围认定的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股份合作公司)的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说明旧屋村的占地面积、建成时间、使用情况、居住人口、相关私房的产权登记情况、有无《通知》实施后建设的私房等有关情况。 2.按规定制作的旧屋村范围报审图。报审图应在现状实测地形图上制作,标注旧屋村的区位、范围、面积、坐标并附相关电子文件。 具体的旧屋村范围应以市规划国土部门委托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实测地形图或航空影像图等测绘成果为依据提出。《通知》实施前有上述测绘成果的,以最后的测绘成果为依据;《通知》实施前没有上述测绘成果的,可参照《通知》实施后最早的测绘成果提出范围。 3.街道办对旧屋村范围报审图的书面意见。其中,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等规定已办理房产证的私房须纳入旧屋村范围的,房产证上已经注明竣工日期的,以房产证为准,房产证上未注明竣工日期的,街道办应就该私房是否在《通知》实施前已建成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1,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个亿以上的、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在深圳市有开发成功一个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申请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项目原则上不批;占地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项目需先取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并得到市城市更新办的认可之后方能向区重建局申请)。2、建设区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高标准规划设计方案。3、向己成立的股份公司或小区管理处、业委会沟通,做好建设单元群众思想工作(每个需更新的片区内、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造,同时达到有三分之二的旧房面积同意改造即可)。4. 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5、向建设单元或改造居民递送城市更新通知(信)。6、制订拆赔方案。7、制订确权调查单位。8、制订建筑查丈调查单位。9、制订建筑评估调查单位。10、申请改造专项规划报批。11、申报改造项目前期立项。12、建设区域、改造项目环评报批。13、编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4、编制建设区域城市更新仿真数字化模型、图文制作(信息化数据库管理)数字化模型。15、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工作周期、1~3年)。16、拆迁赔偿评估座谈。17、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内部讨论稿定稿)。18、组织个案户分析会议。 19、公布赔偿标准。20、完成被拆迁人赔偿测算表。21、用地合宗。

22、组织有关人士考察优秀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项目。23、向区政府、区重建局报告考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情况。24、召开确认合作开发会议。25、向区政府再次请示和督报合作开发项目。26、股份公司或小区业主和申请建设、开发机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27、申请建设、开发机构与村民﹙业主﹚签订房屋拆迁赔偿协议。28、用地方案申请。29、加强项目公司及城市更新办公室建设。30、申请协议用地确认。31、用地审核(地改)。32、原址地下综合管线勘察。33、核准被拆迁人房屋及附着物现状并公布签字。34、按协议核查落实拆迁安置补充费到位情况。35、制作宗地图和桩界放点(测绘)。36、准备并申办拆迁许可证文件。37、测算地价。38、共管帐户协议(讨论稿、定稿)。39、公布拆迁,安置,回迁实施方案。 40、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申办土地证。41、按协议向区政府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区重建局、提交建筑设计方案。42、向股份公司﹙业主﹚村民展示建设方案。43、拟定新建筑名称报地名办核批。 44、核实资金到位情况,进入共管帐户。4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核实拆迁赔偿资金到户情况。47、实施村界点边缘各类地下管线被复动迁工程。48、向﹙业主﹚村民发布房屋拆迁(除)公告。49、确认专业拆迁公司50、设计方案分别报规划、人防审查,核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51.核实开发机构按协议n亿元资金到位情况。52.房屋拆除动工。53.地质勘探。54.确认工程监理公司。55.小区或村内绿化树木动迁工程,至此、工程全部进入三通一平熟地待施工阶段。54、项目扩初设计。55.项目扩初设计邀请有关人员(专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11号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荣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深圳市宝安区政策规划

宝安力推“一个中心、三大港区、五大总部基地、十大 新兴产业园区” 今日宝安,魅力倾城。政要亲临,巨商云集,媒体热捧。今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区新兴产业招商推介会”将在深圳市五洲宾馆隆重开幕。来自境内外的投资机构代表,商协会代表,世界500强、中国100强等大型企业代表及金融界、新闻界逾500人将到场。 本次招商推介会的主题是大力实施“大项目带动”、“替代优先”、“载体优先”和“环境优先”战略,突出“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宗旨,积极宣传宝安投资发展环境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的成效,将推介近百个项目,重点推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一个中心、三大港区、五大总部基地、十大新兴产业园区”更是本届招商会的推介重点。为此,本报特对此逐一介绍,以飨广大有志于在宝安兴业发展的投资者。 一个中心宝安中心区 以深港西部通道、大铲湾港区、沿江高速、国际机场、地铁等重大交通设施为依托,形成珠江东岸发展轴的重要枢纽,其功能定位为与前海共同组成深圳市城市双中心之一。规划总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金融、总部经济、物流、商务、文化、商业、贸易等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中央商务区、金融集聚区、总部经济区等功能区,重点建设城市综合体、总部大厦、高档写字楼、高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等商业商务楼宇,努力打造集中体现宝安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形象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 三大港区 三大港区主要指海港、空港、陆港,即大铲湾港区、大空港区、深圳北站枢纽区。 1.大铲湾港区:依托大铲湾码头,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国际航运、国际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引进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制造业物流分离的现代物流企业。依托我区IT制造厂商密集的优势,建设与IT产业大区相适应的国际IT物流中心、贸易 中心,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临港产业。 2.大空港区:深圳城市副中心,支撑前海地区发展的重要后方基地。以宝安国际机场为依托,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捷的交通为纽带,实现生产、技术、资本、贸易、人口的聚集。规划布局会展贸易中心、商务功能区、城际企业总部、保税物流服务区、航空航天产业园等功能区。重点发展以物流、会展、商务、大型商业贸易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以消费电子、光电子、航空航天设备制造等为主的临空高端制造业,以研发、地区总部、采购、结算、运营管理等为主的高端生产型服务业,力争打造成辐射泛珠三角和东盟的航空物流中心、会展商贸中心、创新中心和中小企业总部基地。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修订精编版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 则修订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据《办法》及本细则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市、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机构应当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部门应当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宝安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

宝安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 基本程序(试行) 为规范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更新工作,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深规土〔2010〕59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0〕207号)等政策文件,特制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基本工作程序。 一、计划申报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两部分: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 1.各申报主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向街道旧改部门提出申请。 2.街道旧改部门根据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核查、整理、汇总,经街道办同意后报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改办”)。 3.区城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拟订《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后报区政府审议。

4.区城改办根据区政府审议意见, 修改、完善《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进行申报。 (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 已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和改造主体核准文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改造单位,可备齐申报材料向区城改办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区城改办审核后,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进行申报。 二、规划编制及申报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 1.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 (1)由区城改办组织原计划申报单位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由区城改办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2)区城改办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咨询。 (3)区城改办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专家咨询会意见, 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2.更新单元规划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或城市更新单元所在地区未制定法定图则的):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 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王有华 一、深圳城市更新概况 深圳的城市更新最早始于2004年,当时叫旧村改造,2009年后称为城市更新,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再利用,通过综合整治、改变功能、拆除重建等措施,达到改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消除安全隐患之目的,深圳城市发展已进入到以城市更新为主的发展阶段。 (一)城市更新的必然性 1.土地资源稀缺 据2011年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深圳市国土面积为1993平方千米,除去农用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外,建设用地面积已达934平方千米,占全部国土面积的47%,接近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50%的红线。预计到2020年,深圳可新增建设用地仅为42平方千米,既无外扩的空间,也无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的可能,唯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人口密度大 深圳建市之初,规划人口为600万,据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深圳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1280万人,户籍人口274 万人,全市实际居住人口已超过1500万,是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城市配套滞后,迫切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拓展空间,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质量。 3.产业升级快 深圳过去许多单纯的工业用地或厂房,基本上都是为配套早期的“三来一补”加工制造业的,经过产业转型和升级,已不适应当前以金融、高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的发展。通过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发挥产业聚集效应,释放土地最大价值。 4.历史遗留问题多 1992年之后,深圳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随着大量移民及务工人员的涌入,深圳的房屋租赁需求急剧攀升。村级股份公司及村民违规加建、抢建房屋现象屡禁不止,虽然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均已转为国有土地,但城中村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包括两个层面的工作:一个层面是包括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土地和房屋确权、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审批、改造实施主体确认和新用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等审批相关工作;另一层面是收购谈判、协议签订及其履行。区城改办根据现有相关文件规定,将基本操作程序进行了分类归纳,供相关企业和业主参考。需要说明的是,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中,最终程序可能会有调整。 第一部分: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程序 一、计划申报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两部分: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 1.各申报主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要求,备齐申报材料,经辖区街道办同意后向区城改办提出申请。 2.区城改办根据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核查、整理、汇总,并对全区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拟订《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后报区政府审议。 3.区城改办根据区政府审议意见, 修改、完善《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申报。 (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 已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和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的单位,可

备齐申报材料向区城改办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区城改办审核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申报。 二、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 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改造项目,在编制更新单元规划之前,需完成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确权、登记手续,详细的确权、登记手续还未明确。 三、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组织编制及申报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 1.由区城改办组织原计划申报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由区城改办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2.草案编制完成后,区城改办组织街道办、社区及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咨询。 3.区城改办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协调会意见,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申报 1.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城改办组织向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申报。 2.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管理局更新科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审议后,区城改办组织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局完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2016

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制度,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市、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机构应当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部门应当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深圳市城市更新问题总结及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深圳市城市更新问题总结及典型案 例分析报告 2016-11-16

目录 一、深圳城市更新问题梳理 (3) (一)价值导向:忽略了对城市更新本质的思考,缺乏人文关怀 (3) 1、当前城市更新处于“见物不见人”的状态 (3) 2、以大拆大建为主导的城市更新建设对历史记忆与文化遗传传承重视不够 (3) 3、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定位不清晰,缺乏有效协同 (3) (二)管理机制:职能配置不清,政策设计滞后 (4) 1、职能配置:纵向职责定位不清,横向权责边界模糊 (4) 2、制度设计:制度零碎、缺失、缺乏有效协同 (4) 3、操作流程:现行零散、复杂的操作流程给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增添压力 (9) 二、深圳城市更新典型模式及评价 (11) (一)特区内城中村改造模式—拆除重建类 (11) 1、蔡屋围旧改模式 (11) 2、岗厦旧改模式 (12) 3、渔农村改造模式 (13) 4、大冲旧改模式 (14) 5、鹿丹村旧改模式 (15) 6、模式特征总结 (18) (二)原集体经济组自改模式——传统旧改类 (19) (三)工改商更新改造模式——功能改变类 (20) 1、集体合法用地的旧改:西乡劳动村 (20) 2、制度边界上的预期:未经批准改变功能 (22) (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模式——综合整治类 (22) 1、沙浦国际艺展中心模式 (23) 2、笋岗艺展中心综合整治 (23) 3、华侨城创意文化园三期项目 (24) 4、葵涌鸿华印染厂综合整治项目 (25) 5、模式特征总结 (26)

一、深圳城市更新问题梳理 (一)价值导向:忽略了对城市更新本质的思考,缺乏人文关怀 1、当前城市更新处于“见物不见人”的状态 城市更新是为了实现城市整体功能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以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新型城镇化建设。而当前所谓“绅士化运动”的城市更新建设一直是物的视角,缺乏人的考虑,忽略了城市的生命主体——人,尤其是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城市的生活质量是提高了,但与此也带来了不断增高的生活成本,导致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低收入外来人群如农民工等无法在城市立足,而他们是城市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 2、以大拆大建为主导的城市更新建设对历史记忆与文化遗传传承 重视不够 城市的历史文化是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经过大浪淘沙历史沉淀的成果,承载了城市发展的命脉,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进步和发展的积极力量。而在现行城市更新过程中,虽然更新方式一般分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三种,但现在一般提及城市更新,均是以拆除重建为主,大拆大建的城市更新建设一方面破坏了历史的痕迹,磨灭的城市的历史记忆,另一方面造成城市仅存的少有历史建筑、风貌区等城市文化遗产的破坏,致使城市的人文精神逐渐散失。如何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传的同时更好的进行城市更新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有待进一步探究。 3、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定位不清晰,缺乏有效协同 深圳市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这一原则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但与此同时也导致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定位不清晰,市场与政府两者的力量和关系失衡,引发“市场过度、政府空缺”等一系列问题:(1)“市场过度”,当前城市更新主要由市场主导,计划由市场申报,规划由市场行使等一方面导致城市更新项目普遍存在“挑肥拣瘦”的现象,开发商往往倾向于改造易于实施、容积率较低且具有较大商业价值的区域,一些亟待通过更新完善城市功能的老旧片区由于经济收益有限而难以推动,政府意愿和市场操作发生错位;另一方面开发商往往更注重短期经济效益,基本上偏向于商业、住宅开发,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足,对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的整体提升关注度不够,

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监管协议书

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监管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准入产业: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制 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实施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为【先进制造和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金融类、现代农业等】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为深圳市宝安区上述产业“工改工”项目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与乙方订立本协议,并负责统筹开展本协议的履行情况核查及考核工作。 乙方已于【年月日】经经宝安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确认,作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获得了深圳市宝安区宗地号为【】的土地使用权。 为确保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实效,保障宝安区产业发展空间,确保优质产业项目落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深宝府[2017]18号)及《关于加快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宝府办[2018]10号)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项目产业监管事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 建设用地宗地编号:【】; 土地性质为:【】; 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准入产业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土地使用年期:【】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2010】211号)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21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荣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城市更新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七条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 第八条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用地的整理,组织辖区内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由其实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对功能改变类和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城市更新相关的产业指导政策,统筹安排涉及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年度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计划安排核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 各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管理。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第九条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与近期建设规划相衔接,明确全市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 第十条法定图则应当对其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更新作以下规定: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0)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0)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我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宝安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结构安全和建筑幕墙安全的管理及其监督活动。 第三条区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定期组织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安全和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对各部门房屋安全巡查工作开展督查; (二)查处危害房屋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制定区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专业抢险队伍和房屋安全应急专家库,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备案及检测鉴定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五)开展房屋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并定期对房屋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发布。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定专职人员对所辖区域的房屋安全实行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房屋安全责任人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在宝安区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更新房屋安全信息,对辖区内已拆除的房屋一个月内予以信息更新;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90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许勤 2016年11月12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政策,高效、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 二、删除第三十五条中“本办法”字样。 三、在第四十八条后增加一条:“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的具体规定,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四、在第五十条后增加一条:“为了推进强区放权,加快城市更新实施,市政府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调整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对条文序号重新编排。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 区城市更新 可行性研究报告 (典型案例〃仅供参考) 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州

目录 第一章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概论 (1) 一、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名称及承办单位 (1) 二、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 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 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 六、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 七、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总投资估算 .. 6 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 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6) 十、研究结论 (7) 十一、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 第二章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产品说明 (15) 第三章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市场分析预测 (16) 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6)

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6) 二、厂址选择方案 (17) 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 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7) 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8) 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9) 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20) 一、建设内容 (20) (一)土建工程 (20) (二)设备购臵 (20) 二、建设规模 (21) 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1) 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1) (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1) (二)原辅材料来源 (21) 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2) 二、基本生产条件 (23) 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4) 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4) 二、工艺技术方案 (25)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5) (二)技术保障措施 (26) (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6) 深圳星河集团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6) 三、设备的选择 (27) (一)设备配臵原则 (27)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项目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项目 实施监管协议 (2个实施主体适用模板修改稿) 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负责人:陆福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创业一路1号5楼 电话:0755-******** 传真:0755-******** 乙方1: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2:股份合作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以上乙方1和乙方2合称“乙方”) 丙方(银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拟确认乙方为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项目(下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保证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甲、乙、丙三方现就项目监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更新单元面积为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项目规划确定的捆绑责任 根据项目经审批通过的专项规划,乙方应承担以下捆绑责任,如项目专项规划在本协议签订后出现调整,乙方应承担捆绑责任以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为准。 (一)公共设施用地的清理和移交 乙方负责清理、移交,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的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平方米用地。 乙方应在与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完成上述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内原土地、建筑物的物权人或利益相关方的搬迁补偿安置工作,清拆完毕建筑物及地上构筑(附着)物,注销原有产权登记,对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土地收回及征(转)的相关手续,按政府有关公用设施用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规定将相关测绘、确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评估、收购(征收)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履约完成情况等档案整理成册,连同土地无偿移交给深圳市宝

第三十期:2018年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计划一览表及附图汇编

2018年深圳市各区 城市更新计划一览表及附图汇编 目录 福田区(共4批,5个项目) (4) 《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 《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6) 《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8) 《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2) 罗湖区(共6批,6个项目<5新增,1调整>) (14) 《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4《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6《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8《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0《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2《罗湖区黄贝街道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4) 南山区(共9批,18个项目<16新增,2调整>) (26) 《2017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6《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30《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37《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39《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1《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3《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7《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53《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55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城市更新单元交通专题研究报告

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四队片区及东方四队旧工业区更新单元 交通专题研究报告 (初 审)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

目录 1概述 (1) 1.1项目位置 (1) 1.2项目概况 (2) 1.3工作依据 (3) 1.4工作内容 (3) 1.5项目目标 (4) 1.6评价方法及思路 (6) 2现状交通调查与分析 (7) 2.1地块现状用地特征 (7) 2.2现状道路系统概述 (8) 2.3现状公共交通及慢行系统 (13) 2.4现状静态交通 (15) 2.5问题分析 (15) 3规划条件 (15) 3.1 用地规划 (15) 3.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6) 3.3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8) 3.4 规划区对交通提出的要求 (18) 4交通供需分析 (18) 4.1 分析思路和方法 (18) 4.2 背景交通需求分析 (18) 4.3 项目交通需求分析 (20) 4.4 交通供需平衡分析 (22) 4.5 停车供需分析 (25) 4.6 公交供需平衡分析 (26) 4.7 出入口分析 (26) 5上层次规划和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和落实情况 (27) 6项目交通组织 (27) 6.1 机动车交通组织 (27) 6.2 行人交通组织 (27) 7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评价 (28) 7.1 分析与结论 (28) 7.2 相关措施与建议 (28)

附图 01 区域位置图 02 现状用地分析图 03 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04 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05 研究范围示意图 06 现状路网等级结构图 07 项目周边公交线路及站点示意图 08 现状道路交通饱和度图 09 规划路网等级结构图 10 规划道路断面示意图 11 预测道路交通饱和度示意图 12 近期交通改善措施图 13 到达车流交通组织示意图 14 离开车流交通组织示意图 15 远期交通改善措施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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