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

电梯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1、合同范围

1.1 依《电梯供货合同》(以下简称《电梯供货合同》),供应甲方本项目所有电梯,甲方确定由乙方负责上述所有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和服务。电梯的规格、数量等详见《电梯供货合同》及其附件的相关规定,乙方应仔细查阅《电梯供货合同》的相关内容。

1.2 乙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提供具有电梯安装专业资格的人员按合同文件要求安装、试验、调校全部电梯系统。

(二)提供具有电梯安装专业资格的驻工地监督人员,以监督整个工程;

(三)培训甲方之人员包括整个系统之操作,维修,保养及紧急处理程序;

(四)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人为有意和不可抗力损坏除外);

(五)提供所需之施工详图、装配详图、安装技术说明书、竣工图等;

(六)提供保养,操作,紧急处理程序及维修等技术资料、说明书;

(七)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乙方须按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承诺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的详细数据及建议;

(八)除上述所列,此工程范围还包括完成整个工程所必须之物料、机械、设备、工具、附件等。

(九)负责按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电梯安装施工报批及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保证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和使用登记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及配合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十)电梯货物到达工地后,甲方组织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步检验,初步检验后由乙方负责接收并保管。

(十一)与电梯安装及保修期内维修、保养、养护相关的其它工作。

2、合同工期

2.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依据有关规范及图纸,立刻开始设计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需土建配合的工程图;

2.2合同工期为速度为3M/S以上(含3M/S)的为160 个日历天/台,速度为3M/S以下的为110 个日历天/台,裙楼梯为40 个日历天/台,每台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两部及两部以上电梯同时开工安装的,总工期按一部电梯的工期计算,不按电梯数量累加工期。分批次安装的,每批次的工期按上述原则,不同批次分别计算工期。安装及试验工期起计日为甲方交出升降机机房、井道及基坑之日,若甲方不能一次交出机房、井道及基坑,则分批次分别计算安装及试验工期。乙方验收机房、井道及基坑之时间以单台计不能超过三天。

2.3 在满足本合同工期的前提下,安装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工程进度及工程总进度的要求,有可能随总承包的工程进度作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若工程因甲方责任而有可能延误时,乙方或会被指示先完成某部分工程。乙方于接到指示后,应遵从指示完成指定部分及所余下之工程,而乙方不能在具备安装条件的前提下提出任何索赔及工期延长。

2.4合同工期包括安装测试完成后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发出的电梯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日期。若试验或工程本身未能达至有关政府部门或甲方、工程合同、规范、图纸等之要求,乙方须负责额外的补修工程以及额外的试验。同时须负责因上述原因引起之一切费用,损失及延长工期的时间。

2.5如果甲方或监理单位认为本合同工程进度过慢,可能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监理单位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要求乙方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竣工。因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不能据此要求任何附加价款、费用或延长工期。如施工安全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乙方有权拒绝加速施工。

2.6若本工程进度受阻时,乙方应立刻以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本承包工程或其中部分承包工程进度受阻的原因。若甲方收到上述通知后,认为工程进度受阻的原因是由于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引起的,则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磋商,并办理受阻顺延工期的手续。

3、合同价款

3.1乙方完成的全部电梯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的全部价款(安装合同价款,详见“电梯造价统计表”)为RMB 元即人民币,包括安装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耗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培训费、测试调试费、报装报验(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有资质的电梯检测机构的检验测试)费、文明安全施工措施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规费、税费、劳保基金、利润等从电梯安装到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交付甲方合法使用以及保修期内所需的产品、零部件及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包括除供货合同中货款以外合同规定全部工作的价款。

3.2 本合同价是按照本合同条款和电梯供货合同条款、规范及图纸的要求而计算出全部工程之总综合“包干”价。而本综合包干的承包合同费用除因甲方提出增减电梯数量外,不作任何调整。

3.3合同价已包括所有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费用,不论有关项目是否在规范、图纸或工程合同里有无特别说明。工程范围及工程造价亦须包括向所有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报检,并保证获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使用登记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及配合人员)等有关费用。

3.4乙方须对因报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起的损失负责。

3.5所有价款不能因任何原因包括人工或材料价格或货币汇率以及各项取费标准等的变动而更改。非乙方原因,货到项目工地现场24个月仍未完工的除外。3.6乙方已取得有关资料,并视察施工场地,理解工程范围,一切为准备并进行工程前所须的一切工作,而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一切有关本工程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配合、衔接、返工、修复、遗漏等工程费用(非乙方原因除外),亦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内。

3.7乙方须注意本电梯工程之图纸(经双方确认)及规范只绘示及说明基本的设计概念,在合同价中已包括所有为完成整个电梯工程之费用。

3.8电梯安装工程如不符合规范、图纸的要求,将不会在结算工程时计算,而此等费用将由乙方负责。

3.9总包配合费为甲方直接付予总包。

4、负责电梯安装、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

4.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电梯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等相关证件。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安装人员及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合同所需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设备。上述人员在电梯安装期间须全职在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批准,并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上述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合同要求、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4.2由甲方或监理单位通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出席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时,应准时参加。

4.3乙方应指定至少一人负责与甲方及监理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协调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相互间的资料、信息等能及时传递。保证项目顺利、按时完工。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 天内将该部分人员的姓名、

联系方式报知甲方。

5、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5.1乙方必须根据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工程施工承包内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应在各方面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标准及合同标准。

5.2如果乙方发现合同文件内各部分之间不一致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要求澄清,除甲方另有指示外,均以要求较高较严者为准,此类指示不是工程变更,乙方由此提出有关工程和费用的任何索赔,甲方将不予接受。

5.3乙方负责按甲方或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办理电梯制造、安装施工告知、验收检验、使用登记(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及配合人员)等各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5.4乙方须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临时或永久建筑物、设备、市政配套设施、消防通道或其它财产的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做好井道及门洞的遮挡、屏蔽等防护措施,确保现场所有人员和物品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人身、财物安全和工程处于良好的状态。乙方须承担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引致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费用和责任,发生损坏和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由乙方自费修复、赔偿等;若甲方因有关程序或法律规定需连带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甲方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抵扣)。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电梯及其所施工或管理的设备、工具、管件、绝缘体等进行保护,防止建筑施工、恶劣天气或其它原因对其造成损坏。在工程施工期间,管件、管道等的一切管端均应适当的加上

盖面,以防止有异物进入。

5.5 乙方接受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状况,并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合理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5.6因乙方的工作错漏而直接或间接地引致其他施工单位未能很好地配合、其他工程需要进行更改或修复的,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或其它工程施工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5.7所有电梯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资质的电梯检测机关申请检验、验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后,向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电梯使用登记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及配合人员),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乙方将电梯和竣工资料(含保养手册)一并交付给甲方。

5.8在电梯交付前,乙方应在电梯轿箱内安装木板等保护措施以保证电梯免遭破坏、毁损和刮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5.9乙方应于本项目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14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从施工场地搬走或清除其设备、材料、垃圾等,保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撤离现场,并在竣工交付时一并交给甲方。

乙方逾期未清退、搬离的物品,甲方留用的,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留用的,视为乙方放弃。甲方可委托他人清理,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清理费用,应付工程款不足以扣除清理费用的,由乙方另行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10合同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责任。

乙方履行上述各项义务、责任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乙方未按期履行该等义务、责任的,在其履行前,甲方有权拒付或暂停支付工程款,并按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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