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计划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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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表

工程咨询服务的内容(一)试题

工程咨询服务的内容(一)(一)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我国规划体系按类别可划分为。 A.国家规划、地方规划、企业规划 B.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C.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 D.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企业规划 答案:B 2. 按照我国现行规划体系,某省2005~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属于。 A.区域规划 B.专项规划 C.总体规划 D.空间规划 答案:C 3. 下列关于我国规划体系及其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只有总体规划具有综合性特征 B.规划体系的层次性特征专指按行政等级划分规划的层次 C.总体规划又称综合规划 D.各类规划互相支撑,但不能重叠 答案:C

4. 规划研究咨询中的投资方案研究,一般不包括。 A.行业、地区的布局的研究 B.重点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C.重点项目投资机会研究 D.重点项目的建设时序建议 答案:B 5. 下列关于投资机会研究的表述,错误的是。 A.投资机会研究也称投资机会鉴别 B.机会研究一般与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同步进行 C.以机会研究结果为基础,可以设立项目库 D.机会研究的咨询内容包括分析投资动机、鉴别投资机会等 答案:B 6. 下列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表述,错误的是。 A.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 B.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C.可行性研究应在已批准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行,不必再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 D.可行性研究应提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分析评价意见 答案:C 7. 下列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的表述,错误的是。 A.重大技术、财务方案,应有两个以上方案的比选 B.确定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

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

惠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
(公示稿)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1 一、专项规划背景.............................................................................. 1 (一)惠州城市概况 ...................................................................... 1 (二)惠州市信息化发展 .............................................................. 1 (三)相关政策条例 ...................................................................... 1 二、规划年限、范围及目标 .............................................................. 2 (一)规划年限.............................................................................. 2 (二)规划范围.............................................................................. 2 (三)规划目标.............................................................................. 2 三、编制依据 ..................................................................................... 2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技术路线 ............................................. 6 一、规划指导思想.............................................................................. 6 二、规划基本原则.............................................................................. 6 三、规划技术路线.............................................................................. 7 第三章 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现状及发展需求 ......................................... 8 一、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现状 .............................................................. 8 (一)移动通信网络制式 .............................................................. 8 (二)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现状 ...................................................... 8 (三)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存在问题 .............................................. 8 二、移动通信基站发展需求 .............................................................. 9 (一)人口发展的需求 .................................................................. 9 (二)交通发展的需求 .................................................................. 9 (三) “两港三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 9 (四)重点发展建设通信保障需求 .............................................. 9
I

科技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

科技咨询服务合同协议 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科技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受托人):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认定咨询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申请的相关事宜。 申请的企业名称:。 注:上述申请事项若需做出修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做出相应修改。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服务费用共计¥元(大写:元整)。 第一阶段服务费用¥元(大写: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应立即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阶段服务费用在雏鹰计划通过后(以公示为准)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元(大写:元整)。 2. 申报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费用等第三方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或由乙方代收,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含任何第三方费用。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必填,请勾选):转账支票/现金 注:本合同付款方式可以选择转账方式,也可选择支票/现金等支付方式。当选择转账支付时,请提供汇款凭证。 4.乙方指定的账户如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询问乙方为甲方办理服务事项的工作进程。 2.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清单》中所有的申报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 甲方应提供完整、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给乙方,并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5. 甲方独家委托乙方申报本项目,以保证申报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2020年广州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doc

2020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xxxxxxxxx》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丁方: 地址: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及共同申请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事宜,甲方为项目的主申请单位,乙方、丙方和丁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四方遵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备注:写清楚各方合作的必要性,合作研究的内容。 二、工作分工 备注:写清楚各方分工以及任务完成的可行性。 三、各方投入

备注: 1、写清楚申报经费额度、双方经费分配比例,原则上中山大学作为项目申报单位所分配政府支持经费额度应为相对大部分。如合作方有企业,且专项指南要求企业自筹的,请写明自筹额度及由谁负责。 2、经费划拨的单位开户行、单位名称及银行帐号,方便划拨经费。如果中大作为参与方,根据合同书的总预算写清楚中大方的经费预算,详细预算说明可以附在合作协议后面,这样就可以避免立项进账时再一次找甲方签字盖章。 3、特别提醒:在经费预算中,无论中山大学作为主持或参与方,学校方的间接经费必须按照申报总通知中的要求做足上限比例,不然在审核中将会被退回。 四、预期目标和要求 注:项目执行的预期目标。 五、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 备注: 1、合作过程中: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技术成果归完成方独有;多方合作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技术成果归合作各方共同所有,根据各方在合作研究工作中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共同完成成果的比例。 2、该项目所发表的论文或申报的成果均应注明获得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 六、合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篇一: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1 某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广州市 签订日期: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地:***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鉴于广州和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下列词汇和表述应符合下列含义,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 **服务:*****。 1.2. 咨询服务:是指乙方委派专业人员配合甲方项目经理开展咨询、辅导工作所提供的相关 服务。 1.3. 项目成果: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应向甲方提供的交付物,其具体内容列于本合同第 3 条。 2. 委任乙方 2.1. 所有条款的约定,以实现相关服务的提供。 2.2. 乙方为本项目成立一个项目团队,配备资深的、经验丰富的及符合进行此项服务的人员,

负责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成果的交付,此期间其行为视同乙方行为。 2.3. 至该项目结束,任务完成。项目服务的具体实施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2.4. 乙方派遣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被分派的各项工作,并在充分了解标准、 甲方客户运作及现有文件流程的基础上,作为项目组的一员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若甲方发现乙方派遣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络乙方作人员调整。 2.5. 乙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经甲方认定,则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除非征得甲方同意。 2.6. 乙方应秉承及时、努力和专业的工作作风,遵照相关的行业准则并达到双方事先确认的 对服务质量的要求,并且乙方无论是通过内部质量控制程序还是其他相关方法都应该实现服务的有效性。 3. 服务内容、形式、交付及相关要求 3.1. 服务内容 3.1.1. *********。 3.2. 工作进度要求 3.2.1. *********。 3.3. 项目成果要求及标准 3.3.1. *********。 3.4. 项目成果验收标准 3.4.1. *********。 4. 费用和付款 4.1. 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费用 4.1.1. 服务收费标准: 见如下**收费标准表 4.1.2. 服务收费总额:人民币0.00元整(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4.2. 差旅费用 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场所工作时,差旅食宿费用按以下方式结算: 4.3. 付款条件及方式 4.3.1. 本项目报酬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付款: 服务履行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与合同约定总价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于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并取得发票等有效付款凭证后 30 日内支付。 (2)分期支付: 合同报酬以双方确认的《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表》及《费用支付申请表》为依据结算, 甲方将分两次将服务费用的100%支付乙方,即:①项目成果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成果报酬的70%作为成果验收款;②该项目成果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成果报酬剩余的 30%;③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增值专用税发票。

42-关于发布2013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3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来源: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日期:2012-03-31 【字体:大中小】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科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十次党代会重要工作部署,围绕我市“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核心任务,着力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以推动“三个重大突破”、“四个转型升级”和“五个全面推进”为指导,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三位一体的城市发展理念,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为战略突破口,坚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智慧广州两大主题,根据《广州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2011年11月广泛征集我市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重大科技需求建议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编制本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同时开展项目的征集工作。 本次发布的第一批指南包括珠江科技新星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普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企业科技攻关难题招贤专项、对外科技合作专项8个专项,请各单位按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一)优先支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低碳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起关键支撑作用的重大技术项目。 (二)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强化官产学研用结合,以市场应用为导向,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项目。 (三)优先支持各单位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型创业人才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中预期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平台和项目。 (五)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过程中预期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创名牌产品及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一)加快智慧广州建设。支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发展智慧产业,加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支持创建智慧城市试点示范。 (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中力量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瞻布局一批产业关键技

惠州市轨道交通规划

惠州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情况 一、规划编制情况 (一)《珠江三角洲地区轨道交通同城化规划(修编)》 为适应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需求增长,进一步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同城化发展,省发改委于去年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珠江三角洲地区轨道交通同城化规划(修编)》。规划确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线路23条,线网总长约1875公里。其中,与我市连接的线路有广惠城际、惠深城际、莞惠城际、惠城-惠东城际、惠阳-惠东城际共5条,主要枢纽站点有惠州南站、市政府站、惠东站等。 (二)《惠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 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惠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我市规划轨道线路共7条,其中1、2、3、4、6号线为城际线,5、7号线为城市线,线网总长约274.6km,共设车站85座,其中换乘站9个。线路具体走向如下: 1号线(城际线)始于江北文华一路,在云山西路路口设起点站市政府站,止于惠州火车南站;线路全长44.7Km,沿途共设车站20个,平均站间距离2.18Km。 2号线(城际线)西起东莞市与惠州市边界,至终点惠州火车站;线路全长35.4Km,沿途共设车站12个,平均站间距离2.95Km。 3号线拟与深圳轨道网络规划中的3A号线在龙岗工业区接轨,止于大亚湾大东亚商业城;线路全长20.40Km,沿途共设车站10个,平均站间距2.12 Km。 4号线(城际线)起始于水口荔枝城站,向西跨东江后向西至火车站经小金口,止于广州增城;线路全长78.8 Km,沿途共设车站9个,平均站间距离8.76Km。

5号线始于规划新汽车南站,止于惠东汽车站,并在5号线新安站以北至惠州机场规划预留5A支线通道位置,新安站预留5A支线(机场线)接轨条件;线路全长37.4Km,沿途共设车站12个,平均站间距离3.31Km。 6号线始于惠州火车南站,止于惠东汽车站;线路全长35.90Km,沿途共设车站11个,平均站间距3.54 Km。 7号线始于水口荔枝城站,止于1号线数码工业园站;线路全长23.7Km,沿途共设车站11个,平均站间距离2.33Km。 目前,编制单位正结合惠州至河源城际项目的实施对规划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年底前将完成该规划的上报审批工作。 二、莞惠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情况 (一)概述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轨道交通同城化规划(修编)》和《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初步设计》,莞惠城际轨道线起始东莞的洪梅站,终点至惠州火车北站,线路全长98.977公里。其中,惠州市境内28.16公里。 (二)惠州段线路走向 莞惠城际轨道线在惠州境内走向西起东莞市与惠州市边界,沿京九铁路南侧以地面形式东行,经沥林至陈江梧村,再以高架形式沿仲恺大道(S357)至古塘坳;接着以地下形式沿鹅岭南路,穿过西湖、东江至惠州大道,继续沿惠州大道至三环路与惠州大道交汇处;然后以高架线形式至终点惠州火车站。 (三)站点设置 莞惠城际轨道线在我市设沥林站、陈江站、仲恺站、新客运南站、市政府站、惠州火车站,并力争增设西湖站。 (四)建设情况 莞惠城际轨道线由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今年5月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12前建成投入运营。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奖励标准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条件、时间、 流程、奖励标准 申报对象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 2.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 3. 未曾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8年11月9日9:00起开放,2018年11月19日17:00关闭申报。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1)。 2、各区核实推荐。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不需组织专家核实评审,汇总企业名单后按上述时间正式函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并同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 3、市科创委复核。 市科技创新委(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推荐的全部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

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4、行政审议与公示。 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审议拟入库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名单,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支持范围。公示有异议的,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处理。 5、下达经费。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本级财政支持经费,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区财政支持经费。 申报材料 提交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生成带水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请书(2018年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下载打印并签章(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 注意事项 1、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若2017年及以前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再纳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可另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 2、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相关申请。

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书范本

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书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XXX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1X年X月【】日在【】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园项目 2、项目位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科技园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第4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第5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科技园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上述第3阶段、第4阶段和第5阶段的服务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日转化为乙方购买****科技园项目房屋的预付款,房屋由甲方在****科技园项目可销售房屋中指定,房屋销售价格以甲方取得****科技园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之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如双方最终就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在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可以省去。供参考)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版)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乡用地与公共设施 (2) 第一节城乡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2) 第二节公共设施的分类分级标准 (4) 第三节城市绿地 (14) 第三章建筑控制 (15) 第一节建筑控制一般规定 (16) 第二节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18) 第三节非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20) 第四节地下空间利用 (21) 第五节奖励与补偿 (22) 第四章城市特色保护 (23) 第一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24) 第二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 (25) 第三节山水城市特色保护 (27) 第五章道路交通与市政公用设施 (28) 第一节城市道路交通 (29) 第二节城市供水工程 (31) 第三节城市排水工程 (31) 第四节城市供电工程 (32) 第五节城市通信工程 (33) 第六节城市燃气工程 (33) 第七节城市环境卫生 (34) 第八节城市管线综合 (34) 第六章城市防灾 (37) 第一节应急避护场所规划 (37) 第二节城市消防规划 (38) 第三节人民防空规划 (39) 第四节防洪排涝规划 (40) 第五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2) 附录A:用词说明 (43) 附录B:名词术语解释 (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惠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惠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惠城、惠阳—大亚湾和仲恺三大组团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及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活动须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明确的的条款,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条三大组团以外的县城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2016年度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拟认定名单

序号联盟名称秘书处单位主管单位1广东省稀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稀有金属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 2广东省智能仪器仪表与测控产业技术创 新联盟 广东省自动化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 3广东省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 4广东省绿色数据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5广东省新能源热泵增焓节能产业技术创 新联盟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6广东省3D打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科院广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7广东省油烟净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8广东省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9广东省瓜类蔬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10广东省农业产地环境安全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 究所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11广东省鲜食玉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12广东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技术 创新联盟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 研究所、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 限公司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13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产业技术 创新联盟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序号联盟名称秘书处单位主管单位14广东省食品冷链物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天源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15广东省紫外半导体光电产业技术创新联 盟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6广东省城市建设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17广东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山大学中山大学 18广东省大数据存储与分析处理产业技术 创新联盟 中山大学中山大学 19广东省水安全调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山大学中山大学 20广东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与器件产业技 术创新联盟 中山大学中山大学 21广东省康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山大学中山大学 22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产业技术 创新联盟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华南理工大学 23广东省应用脑科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华南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24广东省特殊钢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技术创 新联盟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华南理工大学 25广东省柔性制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华南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26广东省农业航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27广东省演艺设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广州大学广州大学

科技咨询服务合同

科技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山东 乙方:中心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 1.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指派符合条件的顾问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1.3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 1.4 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应当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的或非盈利的、足以构成对甲方潜在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活动。 1.5 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在委托期限内因故不能提供服务或者甲方要求更换顾问人员理由充分的,乙方应当另行委派技术人员接替,以保障技术服务工作连续有效进行。 1.6 甲方应当就技术服务事项向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如实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陈述同技术服务事项有关的事实情况。 1.7 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项目相关的资料和人员支持。未按乙方要求提供资料或人员保证,后果甲方负责。

1.10为保护乙方知识产权不受侵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辅导资料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1.11本次技术合作的合作价格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告知,如果违背保密协定,甲方承担乙方所有损失。 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为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充分利用高校的科学实验条件,充分利用企业的经济优势和生产条件,把高校、企业的创新思维和实验、生产紧密联系起来,将知识和成果转化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山东****有限公司与共建***院士工作站,并开展相关合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研发中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1甲方: (1)提供双方共同进行科研的场所、设备、配备部分实验人员。(2)合作期间,每年支付乙方100万元或以上的合作经费。 (3)甲方单独提出或和乙方协商论证提出有关甲方生产方面的科研课题,可共同申报国家或省或市级课题,也可由甲方提供科学研究所需要的经费。 (4)项目完成后优先在甲方实施,实施协议另议,在甲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可对外转让。 2.2乙方: (1)为甲方提供与合作经费相适应的技术服务,派遣科研人员与甲方共同协商论证、确立科研课题,和甲方人员一起共同研究。 (2)一些科学研究可在乙方进行,充分利用乙方的科研设备和人才优

2019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

附件: 2019年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题项目资金拟安排奖励资金计划名单 一、惠城区(56家) 广东康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东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秉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金裕混凝土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鸿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雅信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正大混凝土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汇流实业有限公司(7万) 怡征时装(惠州)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伟林电子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惠泽电器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新航标科技有限公司(7万) 惠州奥美欣服饰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7万) 惠州市新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木村电缆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宏益精密科技有限公司(6万) 惠州首达高大亚工业材料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宝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创华实业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鑫永盛电子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金盈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鑫浩隆科技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盈利高精密五金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焯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万) 惠州雷士消防照明标识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开关厂(6万) 惠州市兴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昌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联兴达电子有限公司(6万) 广东金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万) 惠州进盈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中景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6万)惠州德斯坤实业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帝耳电子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旭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万) 惠州宏达服饰有限公司(6万) 惠州市沃瑞科技有限公司(5万) 惠州市永鑫源电子有限公司(5万) 惠州市宏辉印刷有限公司(5万) 惠州市锦瑞服饰有限公司(5万) 惠州市博鑫立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 惠州市金益丰精密部件有限公司(5万)

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是广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流畅、保护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知识产权枢纽城市,把知识产权打造成广州最叫得响的品牌,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支持南沙设立区域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建立与国际仲裁模式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体系(牵头单位:南沙区政府,配合单位:广州仲裁委)。 (二)加强国家相关机构落户广州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全力做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商标局驻广州办事处建设和保障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越秀区政府)。 (三)加强科技创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标准,在科技计划和新兴产业财政扶持项目的立项、验收以及监督管理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指标审核;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推荐承担国家、省、市科研和产业化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加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建立市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对评议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引导市场主体开展评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开展对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重要人才引进项目等的评议工作(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产品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创新主体“贯标”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贯标”。同时,对“贯标”辅导机构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

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简称: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建设过程中将环保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中,环保设施的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委托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进场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协助其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结束后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交了《惠州炼油二期22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及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1.3验收过程简况 2014年11月,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开始建设,2018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颁布,根据该文件第十七条,自2017年10月1日起,竣工环保验收主体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变更为“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化工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本项目验收的技术服务单位。接受委托后,技术服务单位派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治理及排放、环保设施的建设及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乙烯工程》(HJ/T 406-2007)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二期22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及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监测方案专家咨询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根据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和检查等内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按照相关的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中海壳牌化工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于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中国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100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壳牌化工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二期220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及100万吨/年乙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

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1 广州市支持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穗府〔2015〕10号),支持我市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内部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四条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组织实施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以下简称“市研发机构建设专项”),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组建研发机构。 市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对按标准建设研发机构的企业以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立项支持。 第五条市、区共同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各区结合实际安排一定的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对按标准建设研发机构的企业,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区财政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给予总额度

为100万元的扶持。 第六条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标准: (一)企业有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机制并已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企业研发机构有固定的研发和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总额(不含房产)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软件类、设计类和服务类企业研发机构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的研发机构除满足前述条件外,需提供共建研发机构的合作协议,且企业为共建研发机构已提供不少于150万元的建设经费。 (三)企业研发机构有专门的研发队伍,并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总人数的50%。 第七条市科技创新委编制并发布市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第八条申请市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当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向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第九条企业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研发机构(包括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立项支持的,不得再申请市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每家企业获得市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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