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试行)

第一条为指导县域(县级市、区,以下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主要任务:深化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居民点布局安排,指导村庄空间布局合理调整。

第五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应当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就近集中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对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文与自然环境、村庄历史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基础资料。

第七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八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到二十年,并与文明生态村创建时间相符。

第九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综合评价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村庄空间布局;

2、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和建设发展的战略及目标;

3、提出县域村庄撤并迁移标准;

4、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

5、协调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6、制定近期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

7、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村庄空间布局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地形地貌、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评价;县域人口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村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建设发展情况评价。

第十一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和建设发展的战略及目标确定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建设发展战略,制定村庄人口撤并规模,明确人口空间迁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二条县域村庄撤并迁移的主要标准是:

1、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蓄滞洪区或压占矿产资源的村庄;

2、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等不适宜人群居住的村庄;

3、供水、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严重匮乏且难以新建的村庄;

4、地方病发病率高且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村庄;

5、人口规模和人均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村庄;

6、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的其它标准。

第十三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合理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及人口规模结构,选取重点发展的中心村;提出村庄调整撤并的具体方案,明确迁移及保留村庄的名称、人口及用地规模。

第十四条区域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安排的主要内容是: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提出中心村和一般村庄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内容和标准;制定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第十五条近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近期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的调整目标,并进行投资估算以及人口迁移、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第十六条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与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调整密切相关的土地、户籍、区划、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图件两部分。

1、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文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2、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空间规划主要图纸

(1)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居民点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资源分布。

(2)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图:标明行政区划、村庄空间布局、交通网络及主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图纸比例一般为1:5万――1:10万。

第十八条本要点由河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村庄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村庄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随着嵊泗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规划的意识明显增强。但是目前的规划工作尚存在许多问题,规划的指导作用还不能真正发挥。特别是村庄规划的编制,科学性、可行性不强。 一、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编制理念缺乏创新。在村庄规划过程中,规划设计单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的设计理念,对村庄原有的区位、经济、资源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村庄的历史文化缺乏理解,对村庄发展的需求认识不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往往只是将当地政府的意见文本化,而不注重对地方特色的深入挖掘,使得村庄规划变得千篇一律,更多体现出村庄被城市化的味道,导致实施主体对规划的不认同,无法有效的激发其对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2、规划内容缺乏深度。多数村庄规划基本等同村庄整治规划,很大篇幅集中在农房美化、治污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等方面,而对于经济产业发展布局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设计篇幅过少,无法有效指导村庄发展。 3、编制过程缺乏互动。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是乡镇,而规划的实施主体往往是社区、村,公众参与明显不足。作为实施主体更多的是处于被动接受地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村民意愿等的调查不重视,流于走过场,导致很多规划无法得到村民的认同,实施过程难度加大。

4、规划表达缺乏动态。村庄规划中空间布局的规划占有很大篇幅,设计单位往往试图采用简单的空间布局来描述村庄建设远景和实施手段,更多体现的是现状和远景建设成果两个静态比较,缺乏实施计划性的研究,缺乏实施过程各节点的动态描述,对规划的实施过程缺乏有效引导,规划实施进程表达缺乏可读性,导致实施主体憧憬美好未来却又无从着手。 二、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村庄规划。 为了解决目前村庄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村庄规划,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以面向实施的理念来编制村庄规划。 1、提倡公众参与,建立村庄规划互动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能仅限于规划主体单位、设计单位、各级相关职能部门闭门造车,更多的应该让规划实施单位和民众参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可以采用召开村民代表现场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让村民更多的参与其中,献计献策,集思广益,实现互动。综合社会各层面的意见,掌握村民意愿,总结规划需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有的放矢,使村庄规划变为体现他们生活、生产意愿的规划,同时有利于今后规划的实施。 2、强化村庄特色,体现村庄规划因地制宜。通过对村庄历史文化的解读,对人文风情的体验,对产业功能的分析和村庄布局肌理的梳理,继承发扬村庄文化、把握村庄特色、挖掘村庄潜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 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1.4.2 遵从农民意愿,适度集中。 1.5 规划原则 1.5.1 依托城镇,城乡统筹; 1.5.2 集约用地,提高效率; 1.5.3 规划引导,重点倾斜; 1.5.4 产业支撑,带动发展; 1.5.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5.6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5.7完善功能,改善环境; 1.5.8尊重自然,保护历史。 1.6 编制依据 1.6.1 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1.6.2 城镇总体规划; 1.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6.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6.5 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或专业规划; 1.6.6 《村镇规划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1.7 本编制要点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编制要点适用于我省各县(市、区)域范围内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1.8 本编制要点的解释权 本编制要点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分析

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分析 摘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公共设施规划是十分重要的核心内容,通过多城市公共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能够实现城市土地资源动态平衡。本文首先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内容进行介绍,然后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的理念进行分析,并对具体的规划布局要点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公共设施;住宅;交通 前言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城市公共设施日渐增多,在提升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公共设施包括体育馆、医院、社会福利配套设施等等,只有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规划,才能够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分析 在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应该加快公共设施共享,扩大建设规模,积极推进交通设施、通信设备等基础项目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通过应用科学的空间适宜性评价方式,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规划分析,可对公共设施布局规划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在具体的布局规划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另外,对于城市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形式,还需要进行适宜性评价分析,综合考虑城市已有工程项目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对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进行引导。在具体的分区引导过程中,需要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现有的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择机建设用地这三种[1]。 2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理念 2.1 细分公共物品属性 政府部门是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的唯一主体,在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中,施工成本比较高,建设规模比较大,并且施工工期较长,很难获得收益,因此,私人或者企业往往不会投资建设公共设施。现如今,我国经济体制发生变革,公共设施也逐渐被细分为纯公共设施、混合型公共设施以及市场化公共设施,由于投资建设方式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共设施决策、投资和管理也发生了分离。基于此,在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中,应该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在对公共设施用地进行规划布局时,应该优先对纯公共设施进行规划布局,比如对于文化馆、博物馆,可优先布局,而对于电影院以及其他娱乐设施,则可交给市场规划。第二,对于公共物品以及市场化物品,需要注意协调好二者在城市空间的布局形式,如图1所示。

乡镇中心村庄规划实施方案

乡镇中心村庄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作用,根据省、市、县的要求,现提出全乡各村中心村庄规划实施方案: 一、中心村庄规划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中心村庄规划要做到人与环境的和谐,做到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进一步改变农村生活方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2、尊重农民意愿。在中心村庄规划中,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必须全过程突出农民在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积极性。中心村庄规划在审批公布之前应充分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增加农民对中心村庄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农民的集思广益,在规划上要克服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象。 3、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功能的原则。中心村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合理布局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 4、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要体现当地传统的建筑文化和传统特色。中心村庄规划要注意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适当兼顾民风习俗。中心村庄规划要科学合理,集聚要适度有序,要切实重视并保护

中心村庄特色。 二、中心村庄规划工作的基本要求 在编制中心村庄规划时,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中心村庄的位置,规划要力求体现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中心村庄布点规划 1、中心村庄布点规划,要依据相对集中的原则,规划布局结合学校、村部等公益设施集中的地方设置中心村庄。 2、规划中心村庄的规模:我乡属山区,中心村庄规模应在60户左右,户均占地不得超过220平方米。彻底打破宅基地私人所有传统观念,厂实行每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3、中心村庄应预测村发展的规模及并入该中心村庄的其他自然中心村庄或村民组,并作为中心村庄规划的规划布点,确定户数及用地规模。中心村庄规划,从选址上首先要提高新建房屋的避灾能力。 编制中心村庄建设规划 依据中心村庄布点规划,结合中心村庄现状,规划房屋要与原有永久性房屋有机衔接,要选择符合规划要求的原有砖混房屋大多数的朝向和标高作为新规划房屋的基准,编制中心村庄建设规划,并形成规划成果图。在编制中心村庄建设规划时要综合考虑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通信、卫生、绿化、防灾等设施的规划。主建筑物幢与幢前后间距满足日

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篇一:布局编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地方、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无关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点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厉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据和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耕发[20XX]号)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文件精神,结合 的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点思维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地方国务院关于大力推动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厉”土地治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全体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添加有效耕地面积、进步耕地品质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顿复垦等土地整治活动,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逾越式发展。 二、编制准则

1、依法依规科学布局。以《土地治理法》等无关法律法规为根据,细化和落实《 区土天时用总体布局(20XX-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正当确定土地整治指标,明确布局期间的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严重工程和相干政策措施等,确保布局的全面实施。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步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互相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思考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统筹安排全区土地整治指标任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上下衔接;增强部门协调,做好与城乡布局、区域布局、行业布局等相干布局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家队伍,增强协作,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做好土地整治布局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扩大布局编制的公众参与,顺便要思考相干利益人的意见,加强布局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专制决策。

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最新)

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村庄规划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工作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X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暂时

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 二、主要任务 (四)统筹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五)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草原等生态空间,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六)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七)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 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1.4.2 遵从农民意愿,适度集中。 1.5 规划原则 1.5.1 依托城镇,城乡统筹; 1.5.2 集约用地,提高效率; 1.5.3 规划引导,重点倾斜; 1.5.4 产业支撑,带动发展; 1.5.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5.6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5.7完善功能,改善环境; 1.5.8尊重自然,保护历史。 1.6 编制依据 1.6.1 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1.6.2 城镇总体规划; 1.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6.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6.5 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或专业规划; 1.6.6 《村镇规划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1.7 本编制要点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编制要点适用于我省各县(市、区)域范围内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1.8 本编制要点的解释权 本编制要点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新时期村庄规划编制核心内容摘要剖析

新时期村庄规划编制核心内容摘要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中国城镇化背景。在过去30年的城镇化进程中,如何统筹城乡,在均衡、包容、和谐的前提下实现低碳、绿色、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发展,成为目前城市和乡村共同面临的课题。 建村如村,而不是建村如城,我们不能像“打造”城市一样去打造一个乡村,也不能在推倒之后像重新竖起一个城市新区一样去毁掉一个原生态的乡村。乡村建设的大量工作都会在村落更新上发生。 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先纠错,才能避免以试错的方式形成高代价成果。 纠错,需要认清在村落更新中文化保护的五大误区:把装修当文化,把造价当原则,把规模当成绩,把工艺当装饰,把更新当开发。 就乡村建设的核心价值来讲,人是主体。不仅要解决为什么人而建、为什么人而回归乡愁的问题,还要解决什么人来建的问题。要在村落更新中做好文化保护工作,就需要遵从“有村有人,有房有田,有居有社,有车有行”的四项原则。“有村有人”,是指可持续的乡村建设,需要有原生居民的持续居住,原住民的日常生活,带有深深的田园肌理的痕迹,是乡愁不能抹掉的部分。“有房有田”,是指可持续的乡村建设,除了要保护房子,还要保护生态产业。“有居有社”,是指除了保护原生居民外,还要保护他们的聚落文化生活,这是居民的凝聚力所在,也是村落的生命力体现。“有车有行”,是指在一些村落改造中,修路曾经成为第一件大事,路修宽了,汽车进了村,但

是少了阡陌交通步行相达带来的邻里关系。我们倡导田野间的步行健康生活,需要还汽车道给乡间小路。 村落更新的宗旨在于恢复乡村生活活力,进行本土文化的保护;遵循四项原则,建村如村,是回归乡愁的有效途径。 美好环境共同缔造 李郇中山大学城市化研究院院长 规划者往往延续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城市规划模式,以城市空间理念与建设标准进行村庄规划,强调城市发展意图而忽略群众诉求,导致新旧村落空间分离与规划难以实施。 实际上,村庄规划的本质应是以公众参与为主的新社区规划。其本身是一种纯农业公共产品,实施有赖于以村民为本位、多方参与互动而凝聚的公众力量。在村庄发展日趋分散化与去集体化的背景下,村庄规划的核心在于找回农村传统的集体主义、培养村民的自组织能力,让村民持久受益。在实践中,规划师具有多重身份: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表达诉求的引导者,整理需求、挖掘资源、分析研究、制订方案的规划者,联系政府与村民、统筹双方力量的沟通者等。 这种规划模式,我们称之为美好环境共同缔造的新社区规划,源自对人居环境科学的思考。人居环境科学指出五大系统的产生是人、自然、社会三者互动的结果,强调人居环境规划建设应以人为本。秉承该原则,我们通过以群众参与为核心,实践完整社区建设;以培育精神为根本,形成可持续基础;以奖励优秀为动力,激励群众广泛参与;以项目活动为载体,融合人与社会空间关系;以分类统筹为手段,

村庄规划的要点

村庄编制规划的要点 一、村庄规划的编制原则 (一)多规合一 按照“多规合一”的总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规划工作底图、技术标准、规划范围、规划指标、规划目标期限、规划数据建库等方面统一。 (二)突出村庄特色 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以全域规划的理念,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 (三)坚持保护建设并重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好建设开发的生态底线,为生产、生活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四)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坚持“听民声、汇民智、重民意”的工作理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村民诉求,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村庄规划编制流程 从现有的村庄规划编制来看,村庄规划编制大致需要以下七步程序:工作准备、现状调研及分析评价、规划目标确定、规划方案编制、村民意见征询、规划论证审查、规划上报。 (一)村庄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召开规划动员会等)、技术准备(选定规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确定规划编制技术方案、工作方法与技术培训等)与经费准备(编制经费预算报告、申请经费等) (二)村庄规划基础调查及分析评价 1、资料收集 制定村庄基础资料调查表,向县乡镇相关部门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收集材料,充分掌握村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状况、地质灾害、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资料。 2、入户调研 深入开展驻村调研、逐户走访,详细了解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实施细则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县域(县级市、区,下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依据《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和《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应单独编制。 第五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第六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七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1 / 13

第二章基础资料调查 第八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资料等。 第九条自然条件 (一)气象资料:气候特征、全年气温变化、日照时数、风象变化、降水量及气象灾害等。 (二)水文资料:地表水的常年水位、最高水位、水质、流量等;地下水的资源分布、储量、水质、开采状态等;可利用外来水资源情况;行洪、蓄滞洪区分布范围、防洪标准及历年洪涝灾害发生情况等。 (三)地貌地质:各种地貌类型及空间分布、高程变化;地震、滑坡、塌陷、冲沟等地质灾害状况;地下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矿产采空区、开采波及线的影响范围等。 第十条资源环境 (一)土地利用:全县耕地及其它各类用地面积、比例,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及人均水平。 (二)人文自然资源:文物古迹名称、位置及保护控制范围,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位置、控制范围及开发利用情况。 (三)环境保护: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状况,影响范围及治理措施等。 2 / 13

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

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调整规划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前言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首都抓住奥运会举办、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提升“四个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时期首都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提出了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的重点任务、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及若干特色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布局,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是首都“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批复。 一、回顾与展望 (一)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十五”规划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布局调整,经济总量显着增长,为“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经济总量显着增长。 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457美元,突破5000美元。第三产业成为拉动首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增加值达到亿元。第二产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工业成为首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2005年增加值达到亿元。第一产业进一步优化,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2005年增加值为亿元。 2.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一、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和%,变化为2005年的%、%和%。以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北京服务业发展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在首都经济中的地位得到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软件、显示、集成电路等附加值较高的产业领域逐渐成为新的增长点。以现代制造业为基础、以都市型工业为重要补充的新型工业结构已初步形成。 3.重点产业加速发展。 以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软件、汽车等为代表的重点产业成长迅速,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个多领域支撑的新型产业格局正逐步形成。按照2004年经济普查统计,金融业主营收入超过4100亿元,商务服务业主营收入实现1100亿元,信息服务业主营收入实现537亿元,软件业主营收入实现313亿元,汽车产业销售收入超过550亿元。

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质量,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村庄,包括农场、林场、工矿区居民点等(以下统称为村庄),组织编制规划,应当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原则,贯彻资源优化配置与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的方针,因地制宜,尊重地方与民族特色和优良传统,立足于改善居住条件和村庄环境面貌,保护历史文化,方便群众生活和生产,保障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村庄包括行政村、中心村和基层村。行政村是指村民委员会所管辖的行政区划范围;中心村一般是指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或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周围地区具有一定服务功能的村庄;基层村一般是指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含农场、林场和独立工矿区居民点)。 第五条村庄规划一般分为行政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行政村总体规划应一并编制所辖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经济

条件有限的地方必须包含中心村和重点基层村的建设与整治规划。行政村与基层村重叠的直接编制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 第六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村镇规划标准》、《云南省村庄建设与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标准规范。同时,要以上层次和同级法定相关规划为依据。 第七条村庄规划必须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成果中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图纸所表达的内容应与规划文字说明一致。对于农民关心的项目,规划要力争做到让农民看得懂,以便广泛征求意见。村庄规划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由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八条编制村庄规划,须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基础资料由县和镇(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并协助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完成基础资料汇编。 第九条编制村庄规划,须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报批准实施。 第二章行政村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第十条行政村总体规划是对村民委员会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中心村、基层村等各类居民点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第十一条行政村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02-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10.28修改)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六年十月

1 总则 1.0.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要点。 1.0.2 适用范围 本要点用于指导本省行政区域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的编制。 1.0.3 编制主体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具体工作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1.0.4 编制原则 编制村庄规划,应遵循需求导向、解决基本,村民主体、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文化传承、绿色发展,便于普及、易于实施的原则,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1.0.5 规划期限和审批 村庄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15年,其中近期规划为3―5年。 村庄规划方案完成后,须向村民公示,并由县级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村庄规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1.0.6 解释权 本要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基础调研 2.1调查阶段 在村庄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应进行不同深度的现状调查,通过文献调研、现场踏勘、村民访谈等方法,充分掌握村域范围内自然资源、历史人文、产业发展、村庄用地、各类设施及发展诉求等资料,具体分为调查准备、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补充调查四个阶段。 2.1.1 调查准备。在现状调查之前,应收集村庄1/500地形图、基本情况说明、相关规划等基础资料,初步确定调查的方向并设计好调查问卷。 2.1.2 初步调查。进行现场踏勘和村民访谈。现场踏勘着重调查村庄产业发展、用地类型、建筑状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灾害发生情况等内容。村民访谈应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有关情况和发展诉求。 2.1.3 深入调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针对重点问题和内容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 2.1.4 补充调查。在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结合相

山东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稿) 山东省建设厅 2006.02.19

前言(初稿) 本导则主要为指导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而制定。 根据建设部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由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完成本导则。 本导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贯彻国家有关村庄建设规划的政策,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对山东省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省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本导则由山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给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处。

目录 1、总则 1 1.1 规划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规划依据 1 1.4 规划原则 1 1.5 规划任务 2 1.6 规划编制与审批 2 1.7 规划期限 2 2、村庄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 2.1 村庄用地分类 2 2.2 宅基地标准 3 2.3 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 2.4、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3 3、村庄分类 3 3.1 村庄规划分类 4 3.2 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4 3.3 新建型村庄规划 4 3.4 村庄撤并 5 4、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5 4.1 村庄建设用地选择 5 4.2 规划布局原则 5 4.3 规划布局类型 6 5、住宅 6 5.1 住宅建设标准 6 5.2 住宅设计原则 6 5.3 住宅平面设计 6

旅游规划空间布局

旅游规划空间布局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Chapter 4 旅游空间布局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 1.了解旅游规划空间布局有关理论; 2.掌握旅游规划空间布局的原则、方法和主要模式。 4.1旅游地空间布局的内涵 1.定义 是通过对土地及其负载的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分区划分,各区背景分析,确定次一级旅游区域的名称、发展主题、形象定位、旅游功能、突破方向、规划设计以及项目选址,从而将旅游六要素的未来不同规划时段的状态,落实到合适的区域,并将空间部署形态进行可视化表达。 2.旅游地空间布局的两个环节 空间布局包括两大环节:功能分区和项目选址。 3.旅游地空间布局三个层次 空间布局分成三个层次: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4.2旅游空间布局的相关理论 4.2.1 发展理论 1.增长极理论 (1)增长极理论的内涵 增长极又称发展极或增长中心,最先是指围绕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一组具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工业。增长极理论认为,在地理空间上经济增长不是均匀发生的,而是以不同强度呈现点状分布,增长中心通过

各种渠道引起周围地区经济增长。增长中心不仅本身迅速发展,而且通过乘数效应带动其他经济部门的增长。该理论最先用于解释工业部门的发展,后来逐渐用于区域研究和区域规划。 (2)在旅游规划中的应用 在对区域旅游进行发展布局时,将那些旅游资源价值大、区域条件好、社会化经济发展水平高的旅游地或旅游城镇作为旅游增长极来培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开发,并以此来带动其他旅游地、旅游点的发展。简言之,就是在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努力培养旅游发展的增长极,借此带动整个区域旅游的发展。也称为据点式开发。 2.梯度理论 (1)梯度理论的内涵 梯度是指事物的空间分布在一定方向上呈现有规律的递增或递减现象。梯度理论认为,极化效应,促使城市带的发展梯度上升,辐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低梯度地区的发展,回程效应遏制低梯度地区的发展。 举例:北京,极化效应大于辐射效应;上海,辐射效应大于极化效应。 (2)在旅游规划中的应用 旅游发展的梯度是指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在空间上呈现递增或递减现象,其表现往往是由中心城市或重点旅游地向周围呈递减分布。这就要求我们在旅游规划布局时,考虑到旅游发展的梯度,遵循其发展规律。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内容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内容 一、规划设计前期调研分析 1、现场调研 规划设计人员在当地管理部门指导和配合下,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当地自然、人文情况、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各农户房屋建筑的详细情况、院落布局情况以及村民改造意愿,全面收集规划设计基础资料。 2、政策与区域背景分析 在对国家、住建部和河北省关于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进行本村庄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背景、区域背景分析。 3、基本情况分析 针对村庄环境现状进行描述和评价,重点是分析总结村庄路面硬化、饮水安全、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农膜回收、

柴草堆放治理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禽粪便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使用清洁能源农户数、森林覆盖率、卫生公厕和农户卫生改厕、村卫生室建设、学龄前与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五保供养人群及集中供养、村庄班车、管护人员设置、农房改造、村庄亮化、村庄绿化、村庄美化、村庄生态优化、村庄管理优化、特色打造、现状产业等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村庄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域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两大部分内容。村域规划是根据所在镇(乡)总体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建设及产业发展进行的综合部署;村庄建设规划是在村域规划的指导下,对村庄建设活动进行具体安排。 1、规划范围 村域规划范围原则上是村庄所在的行政村范围,村庄建设规划范围指行政村建设规划用地范围。

2、村域规划 (1)确定村庄发展定位。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分区分类确定村庄发展定位,其中中心村定位总体上应突出人口集聚与居住服务功能、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使之发展成为当地配套设施齐、服务功能全、社区管理同步的人口集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中心。同时,应根据村庄的人文积淀、资源禀赋与区位条件,按照经济集聚型、特色农业发展型、农家乐休闲旅游型、文化古村保护型等不同类型,进一步明确村庄发展定位。 (2)明确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义务教育、农民健身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3)确定村庄发展规模。从空间上协调城乡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综合分析评价基础上预测中心村人口规模,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根据村庄的功能定位、区域特点以及农村人口的分布,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为适应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推动村镇体系协调布局,规范全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技术规范,制定本要点。 全省的县、县级市、城市具有村镇部分的区,可参考本要点编制村镇体系规划。 村镇体系规划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等技术规范、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位城镇体系规划、上位总体规划进行编制,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一、规划内容 (一)县域村镇体系发展条件评价 1、区位分析。重点分析县域地理位置、辖区面积、中心城镇与周边城镇的空间关系,铁路、高速公路及其他主要公路等对外交通条件。 2、自然条件分析。分析县域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地貌条件等自然条件。 3、社会经济基础。分析县域历史沿革、经济发展、人口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社会架构等。 4、村镇体系布局现状。根据村镇体系现状,总结村镇体系在规模、职能、空间分布和内部关系上的基本特点。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现状。 6、综合评价。根据发展条件分析,总结县域村镇体系发展的优劣势。

(二)规划信息整合 1、上位规划。总结上位规划对本区和村镇发展的要求。 2、相关规划。总结已有相关规划的建设要点和协调任务。 3、下位规划。收集整理已编制和已批复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工业区和开发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等下位规划,查找规划存在的问题,明确整合内容。 (三)县域城乡统筹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 1、发展目标。提出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的近远期目标体系。 2、总体定位。明确全县发展定位。 3、发展战略。提出为实现发展目标需采取的发展战略。 (四)县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产业发展现状分析。概括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特征,总结产业发展的成绩和不足。 2、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提出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构思。 3、重点产业规划。对县域的优势产业和战略产业进行规划指引。 4、产业空间布局。划分经济区,提出县域产业布局的总体形态和发展要点。 (五)城乡人口空间布局 1、县域城乡人口分布现状。总结人口及其城乡分布的现状特征。 2、县域人口规模预测。一般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预测县域人口近远期规模,提出综合方案。 3、县域城镇化水平预测。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确定县域城镇化水平的近远期预测值。 4、人口和城镇人口空间分配。根据对区域发展形势的客观判断,对人口和城镇人口的空间分布进行规划。

宁波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

宁波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 文本目录 一、总 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总体战略 . (2) 三、空间布局 (3) 四、生态人文资源保护 (6) 五、综合交通规划 (10) 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1) 七、防灾规划 (15) 宁波市规划 局 二O 一六年六月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背景与目的 宁波三门湾区域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将该区域列为全省十大海洋产业集聚区之一。2013年宁波市政府发布实施《宁波三门湾区域发展规划》,2014年浙江省发改委编制完成了《三门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作为上位规划的深化,市规划局编制了宁波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无论是从生态文明战略的落实,还是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推进来看,都有重要意义。 《宁波市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以《宁波三门湾区域发展规划》为依据,主要落实发展目标、总体规模、产业引导,深化生态保护、城镇空间布局、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等内容。空间布局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同步编制的宁波三门湾区域综合交通、旅游发展、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对接协调,成果内容一致。 第二条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长三角地区区域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宁波市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宁波三门湾区域发展规划》、《三门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宁波三门湾区域综合交通规划(2012-2040)》、《宁波三门湾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宁海三门湾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以及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保护与利用宁波三门湾的港口资源、滩涂资源、岸线资源、海岛资源,保证该地区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1、明确宁波三门湾区域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 2、构筑宁波三门湾区域的空间布局框架,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满足不同主体的发展需求。 3、提出重点区域的开发与保护战略。 4、构筑合理的区域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优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 5、确立科学、安全的区域生态格局,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证环三门湾区域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6、落实规划保障措施,提出跨行政区协调规划的实施机制。 第四条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引

黔东南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省城镇化推进大会精神,更好的指导我州村庄规划编制和整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黔建村通〔2006〕84号)和《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办法》(黔建村通〔2006〕141号)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1.2 村庄规划包括村庄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两个层次。 村庄体系规划也称区域村庄布局(布点)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整个镇(乡)域,主要侧重于从区域的角度对布局进行调整,协调村庄发展和区域发展间的关系,减少建设性浪费。 村庄建设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根据镇(乡)域村庄体系规划,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对产业发展、建设用地和住宅、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公共服务和生产配套设施等各项建设进行具体安排,主要包括村庄发展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三个方面的内容。 1.3考虑到我州城乡规划编制的实际状况和村庄布局现状,确定我州村庄规划的主要的对象是行政村村委驻地中心村,编制规划层次为村庄建设规划。在村庄发展规划中对村域和中心村的产业发展、用地布局、道路市政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进行一定程度研究,重点内容是中心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整治规划。 1.4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建设规划的近期行动计划,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 1.5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全州108个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州“六好村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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