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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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手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惩罚性规定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

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二、护士条例

(一适用主体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享有的权利

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

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的义务

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3、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四惩罚性规定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3、泄露患者隐私的;

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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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手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医院业务学习计划.doc

2017年疏附县人民医院业务学习培训计划 (疏附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7.1.9) 一、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射、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徒手心肺复苏技术;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二、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集中学习及科室培训相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空闲时间学习医学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月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四、集中培训计划: 详见附表1 (一)、培训对象 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所有实习和进修人员。(二)、培训目的 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达到提高其专业素质能力,巩固扎实的基础知识,并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临床工作相结合,提高为病人服务的质量。 (三)、培训方式 通过学术会议和科内业务学习的形式进行全员培训。

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xxxx医院 2014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爱婴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一)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三)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小范围的集中讲座,如医师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等,主要包括具有岗位针对性的一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科室内部自行培训,为最有效深入的学习形式。由科主任负责进行,内容主要为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利于医务人员更好的落实与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岗前培训,将法律法规加入岗前培训内容,真正使普法覆盖全院,消除新职业的法律盲点,持续保障医疗质量,杜绝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培训要求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医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我院积极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 为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卫生秩序,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培养和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理念和意识,明确医务人员权利和应尽义务,达到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的目的,市医院于5月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宣传。 我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坚持教育先行,夯实理论基础,深入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动员大会,并对各科室印发了《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本科室员工进行学习相关条例,自主学习其具体内容和自觉对照检查,力求法制教育覆盖面达到100%,让全院人员做到知法守法,以实现加强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医学伦理道德教育的目的。 院长在全体员工参加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要求全院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并做到知法、守法;陆江涛副院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首次将医务人员纳入商业贿赂主体范围的情况,为大家解读了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动员大会上,副院长不断强调希望大家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克服侥幸心理,把握机会,按照上级的部署,围绕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的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 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是依法行医、依法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项活动,增强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创建一个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现代化中医院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过大力宣传和培训一系列活动后,医务人员普遍反映:平时只顾忙于业务工作,通过这次法律、法规的培训,真掌握了不少知识,并表示要把所学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应用于工作中,使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做到依法执业,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而努力工作。

xx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医院 2016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爱婴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一)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三)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小范围的集中讲座,如医师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等,主要包括具有岗位针对性的一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科室内部自行培训,为最有效深入的学习形式。由科主任负责进行,内容主要为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利于医务人员更好的落实与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岗前培训,将法律法规加入岗前培训内容,真正使普法覆盖全院,消除新职业的法律盲点,持续保障医疗质量,杜绝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培训要求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篇一: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各科室: 为了加强职工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二、组织领导 医院的培训由医务科、政工科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各科室在定期召开的科务例会上必须要有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护士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学习培训内容 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学习培训形式 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的,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制定我院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医务科负责,体现在医院的培训计划上。 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院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成员进行抽查和监督,对院级的学习、培训要记录在案。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附:各部门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篇二: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各科室: 为了加强职工的卫生法律 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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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平安医院 法律法规培训手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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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培训计划及安排 为了提高我院职工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避免医疗差错事故,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特制定本计划。该培训计划要严格执行,并严肃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培训。 一、《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新成员在入院前集体岗前培训的必选内容。培训完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二、将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纳入岗前集体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三、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按照《商河县人民医院上岗培训及技术能力评估手册》对科室新成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不合格者继续培训,如三次考核不合格退回医院政工科,按相关制度给予解聘。 四、医务科每年组织全院不少于两次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时间及内容医务科安排,并通知各个科室,组织签到,维持会场秩序。 五、科室负责人对全科人员每年均要进行,核心制度、部门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做好记录。 六、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使每一位职工自觉地学法、并且懂法、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医院会择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对于突出表现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严格要求医、护、技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选修法律、法规的相关课程,考试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 八、政工科每年组织全体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医,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培训计划及安排 为了提高我院职工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避免医疗差错事故,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特制定本计划。该培训计划要严格执行,并严肃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培训。 一、《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新成员在入院前集体岗前培训的必选内容。培训完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二、将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纳入岗前集体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三、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按照《商河县人民医院上岗培训及技术能力评估手册》对科室新成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不合格者继续培训,如三次考核不合格退回医院政工科,按相关制度给予解聘。 四、医务科每年组织全院不少于两次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时间及内容医务科安排,并通知各个科室,组织签到,维持会场秩序。 五、科室负责人对全科人员每年均要进行,核心制度、部门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做好记录。 六、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使每一位职工自觉地学法、并且懂法、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医院会择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对于突出表现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严格要求医、护、技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选修法律、法规的相关课程,考试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 八、政工科每年组织全体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医,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 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计划

2017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计划 2017年我院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中,重点抓好: 1、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的培训。 2、加强我院新的HIS系统传染病直报系统的培训。 3、加强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培训。 4、加强我院新进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5、加强病手足口、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肺结核、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把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制度中,将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考核。计划全年给医务人员培训次数不少于6次。 一、培训目标 在2017年在岗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工作中,重点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下列目标: 1、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相关重点传染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医疗规范、流行病学知识、医疗关怀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技术,降低病死率,做好自身防护,杜绝院内感染。 2、临床一线人员及辅助科室医技人员,掌握重点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重点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及公众预防指导原则。 4、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传染病传染病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的内容,熟练操作传染病直报HIS系统相关功能,熟练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程及上报程序。 二、培训对象 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要覆盖各科室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事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的人员。包括:公共卫生科、临床医护药技、检测检验、管理、宣传教育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的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有关知识。

法律进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法律进医院活动实 施方案

阆中眼耳鼻喉专科医院 “法律进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阆卫计〔〕385号文件精神,为了扎实推进“法律进医院”活动,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制氛围,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法律进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经过大力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进一步增强单位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质量,逐步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各类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德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措施与学习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全面学习宪法,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刑诉法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 (二)学习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安全。学习宣传《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三)学习宣传医患关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侵权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患者依法理性表示利益诉求。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把医疗纠纷处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医疗纠纷。 (四)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宣传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大力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利用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医护人员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爱国守法,明理诚信,懂得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法治教育。将卫生计生法律知识

医院法律法规全员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延川县中医医院法律法规全员教育培训 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保障医院正常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进医院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本着对患者负责、对医护人员本人负责、对医院负责的原则,2016年要对全院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及实施措施如下: 培训内容:《医院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其中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培训对象:全员 培训时间:2012年1月至12月 培训形式:以科室自学为主要形式 实施方法: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定期下发法律法规复习题,使全员有重点学习内容,不定期抽检,检查记录于内审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考试考核:按每年对全员进行考试,笔试为主;对考试不合格人员,

按照《医院考核实施方案》《医院考核细则》《奖罚机制》进行奖罚。培训目标:相关人员培训率达到95%,抽查相关人员知晓率达到90% 。 延川县中医医院 二O一六年一月三日

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人民医院 ⅩⅩ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为了加强员工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医院的培训由医务科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科务例会上必须要有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护士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学习培训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四、学习培训形式 每年至少开展全员培训2次。由于我院目前科室划分较少,人数较多,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科室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各科室负责人,同时在制定我院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医务科

负责,体现在医院的培训计划上。 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院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ⅩⅩ年1月3日

2021新版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2021新版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Frequent work plans can improve personal work ability, management level, find problems, analyze problems and solve problems more quickly. ( 工作计划 )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405

2021新版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为了加强员工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医院的培训由医务部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科务例会上必须要有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

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院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学习培训只要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四、学习培训形式 由于我院目前部门划分较小,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班组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制定我院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医务科负责,体现在医院的培训计划上。 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院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

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2011年度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学习计划 各部门: 为了加强员工们的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公司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安监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一、学习培训的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公司的很多员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和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后果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是非有必要对适合我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二、组织领导 公司的培训由专职安全员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生产例会上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站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班长的绩效直接挂钩。三、学习培训只要内容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我公司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四、学习培训形式 由于我公司目前部门划分较小,企业规模人数还较少,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班组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制定公司级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体现在公司的培训计划上。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车间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公司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站长负责对班组进行抽查和监督,对公司级的学习、培训要记录在案。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附:部门班组学习计划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部门和班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篇二: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xxxx医院 2014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爱婴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试卷及答案

XXX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试卷及答案科室:姓名:评分: 一、《侵权责任法》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_____________、 _____ 、 ____ 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_________。医务人员未尽 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知情告知权利医务关系中的“紧急处置权”(李丽云条款),《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_________ 或者 ______________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三、关于医疗免责的描述,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患方不配合”,我们应在________ 中予以标明,如不遵守医方建议,未及时随诊;不遵医嘱,擅自食用禁止食物:饮酒等等情形。 四、关于患方拒绝签字的处理,医务人员应如实记录,并由____名以上医务人员签字。医院自己记录没有患方签字的病历内容是有效的,除非患者能够提出相反的证据,否则法院应当认定医院门诊病历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关于门诊上“固定证据”,提起鉴定义务在______,提起鉴定建议在______ ,对死因不明的,医方有义务向死者家属提出尸体解剖建议。48小时之内(冰冻7日内)进行,家属拒绝的,医方应采取措施固定证据(如签字),以防日后举证不能。 六、关于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院、科室、人员负责诊治,同时根据病情申请相关医院、专业会诊,在转院转科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诊治,应做好必要的_______、全面排查、基础性救治、病历书写等。诊断不明或确非本科室疾病,首诊负责制是否适用?(□是□否)。 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及时转诊,在转诊前首诊医院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义务。 八、门急诊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九、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关于告知的风险与“并发症”的抗辩思路,我们应注意医方告知义务并不能免除实体侵权责任,“并发症”抗辩免责要件是医方应在诊疗过程中尽到___________义务、 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义务,如不具备,则依法判定为医疗侵权。 十、合理用药判定依据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1

医疗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

法律培训制度

法律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法律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法律培训工作由医务科及本院法律顾问共同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 二、定期组织全院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后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内容考核。 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继续教育师资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在院医生的专业技术,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教学水平,要求医务人员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学术会议、情报、信息交流或参加各种短训班来提高业务水平。 1、如每学期开展几次学术讲座,以专题报告形式或中心发言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请其他业内人士演讲,开展学术研讨会、疑难病例讨论会,对于新兴的边缘学科,要采取短训班培训的方法,使医务人员知识结构向纵深发展,还可以举办各种学习班、讲座及技能训练,定期对临床医生进行考试。 2、有计划的安排资金,定期选派医生外出进修学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回院后写出自己的学习体会,将所学到的应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以促进我院医疗水平的进步发展。 3、认真做好老中医带徒的继承工作,按国家制定的中医师带徒管理办法,做到教有计划、学有规划。随时检查中医师带徒情况,看老师教的是否认真,徒弟学的是否仔细,并定期对学徒进行技能测试,使祖国医学得到更好地继承与发扬。 4、不定期组织在院医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每周以科室为单位举办本专业知识讲座;对新进入医院的医生进行岗前培训。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篇一: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xxxx 医院 2014 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 “爱婴医院” ,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培训主要内容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 下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一) 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三)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

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小范围的集中讲座,如医师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等,主要包括具有岗位针对性的一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科室内部自行培训,为最有效深入的学习形式。 由科主任负责进行,内容主要为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利于医务人员更好的落实与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岗前培训,将法律法规加入岗前培训内容,真正使普法覆盖全院,消除新职业的法律盲点,持续保障医疗质量,杜绝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培训要求 医院每年必须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两次以上地全员性质培训学习,此外,对于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学习的相关规定必须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如医师、护理人员、药剂人员、检验人员等)的组织与实施,由医务科负责,各分管领导负检查与监督责任。对于院务会议要求传达的或与科室相关的新法规、新标准及要求,由各科主任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培训传达。 对院级的培训、学习要记录在案。同时各科室负责人还应主动督促本科室人员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xxxxxxx 医院医务科 2014 年1 月 26 日 篇二:2013医院法律法规全员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2013 冀州市医院法律法规全员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为保障医院正常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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