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规划的建设用用地选择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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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规划的建设用用地选择地指标,应包括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和建设用地选择三部分。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除以常住人口数的平均数值,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人口数应以常住人口数为准。

表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参照指标分级

级别一二三四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70

≤80

>80

≤100

>100

≤120

>120

≤140

新建小城镇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按下表中的第一。二级选取。现有小城镇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建设用地的人均建设用地为基础,比照规划下表人均建设用地

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选择确定。

表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参照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人)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允许调整幅度/(㎡/人)

一、二可增0--10

一、二可增、减0--10

二、三可减0--10

三、四可减0--20

>130 四应减至130以内注:允许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对现状人均建设水平的增减数值。

通勤人口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县城镇、中心镇和商贸型小城镇,其公共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可选

取规定幅度内的较大值。

风景旅游型小城镇。其公共绿地所占比例可大于下表的规定。

小城镇生产设施用地不在下表中规定,但非工业型、旅游型小城镇生产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

表小城镇规划基本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类别代号用地类别占建设用地比例(%)

县城镇、中心镇一般镇R 居住用地25--37 30--42

C 公共设施用地12--20 10--17

S 道路广场用地11--18 8--15

G1 公共绿地6--12 4--8

四类用地总和60--35 62--78

·小城镇建设用地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裂带等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地段,并应避开自然保护区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采空区。

·小城镇建设用地的选择应依据地理区域位置、自然条件、占地的数量和质量、现有建筑和工程设施的拆迁和利用、交通运输条件、建设投资和经营费用、环境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定。

·小城镇建设用地应充分利用原有用地,调整挖潜;并同基本农田保护区相关规划相协调;当需要扩大用地规模时,宜选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与排水、通风、向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

·小城镇建设用地选择应避免被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出电线路所穿越。

·区域性工业基地的工业型小城镇经省、地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区域性大型工业企业用地科不在小城镇规划分为用地平衡,酌情在较大相关区域范围内用地平衡,并应符合区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要求。其规划范围用地平衡的工业用地与建设用地比例按不大于30%控制。

完全旅游型小城镇应安排不应工业用地,现有工业应整合到相邻或所在城镇区域的工业型小城镇。小城镇区域用地平衡应考虑上述相关因素。

1.从我国不同地域小城镇不同分布形态和发展趋势考虑分类指导

第一类是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大中城市次区域的建制镇。

由于依托中心城市。直接受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镇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对差别较小,原大中城市的中心城郊区县城镇和中心镇多数成为中心城的卫星城,每个卫星城又辐射带动周围若干个小城镇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

这类小城镇及其规划是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其现状和发展趋势多为城市,但在规模、发展速度、功能布局上与中心城尚有许多不同,应在按城市规划模式和方法整体规划的同时,区分其余中心村的差别。

第二类市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沿主要交通干线等较集中分布的小城镇

这类小城镇处于城镇发展核心区,密集区或连绵区,并一般位于城镇发展历史较长、发育程度较高的沿海地区或平原地区,往往依托区域内重要综合交通走廊和水、电、通信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其主要地带将形成省、市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中心。、

这类小城正规划应侧重考虑其作为一定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的特点及其与城市规划的较大区别。在经济发展张侧重城乡一体化区位优势发挥和小城镇特色产业培育;在用地和基础设施布局上侧重区域整体规划指导,统筹规划、联合建设、资源共享;在规划标准上应在考虑与城市区别的同时,考虑处于城镇发展核心区、密集区的先进性的较高要求。

41--43

相关的几个关系

(1)镇(乡)域村镇体系、县域城镇体系的内容有所区别,这两个体系的关系见表、1--5。(2)县城外建制镇与县城镇

县城外建制镇与县城镇在各项职能、机构设置、行政管理、辐射和影响范围等方面均不相同(见表1--6),两者的发展前景也不一样,分别实行镇管村和县管镇的体制,两者明显地不属于同一层次。然而两者关系密切,担负着醋精(带动)县域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农村城镇化的重要职责,对两个体系的协调和衔接起着关键作用。

(3)县城外建制镇与乡集镇

镇与乡都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单位,两者均是县级以下行政辖区范围的中心,两者都起到城乡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我国的许多乡集镇仍然会不断地想建制镇过渡。但建制镇与集镇有本质的差别。建制镇属于城市,集镇属于农村。其税收、建设资金来源、行政人员设置都会有所不同。另外,发展水平也有差别,在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等方面有差异。集镇能的辐射和影响范围仅限于乡域。

两个体系关系表、1--5

内容镇(乡)域村镇体系县域城镇体系

地域范围镇(乡)域范围

被县域城镇体系所涵盖

县域范围

涵盖镇(乡)域村镇体系

构成县域外建制镇、乡集镇、村庄县城、县城外建制镇区域中(核)心县域外建制镇或乡集镇县城

(实行县管镇体系)

体系的层次是县域城镇体系的下层次体

系是镇(乡)域村镇体系的上层

次体系

两体系衔接的节点县域外建制镇或乡集镇县城外建制镇

县城外建制镇与县城镇比较表1---6

相同点不同点

行政建制所属体

实行体

区域地

位、作

机构设

影响范

发展前

体系中

地位

县城外建制镇建制镇城镇体

系兼村

镇体系

县管

镇、镇

管村

镇域中

为镇域

村镇服

镇域或

县级以

下区域

一般为

建制镇

村镇之

县城镇建制镇城镇体

县管

镇、镇

管村

县域中

为县域

村镇服

县域小城市县城城

镇之首

1.基本方法

一般采用多因子标准赋值加权评分法对镇(乡)域村镇的发展条件进行评价,造镇(乡)域内仅有一个建制镇或集镇的情况下,可只对村庄的发展条件进行评价。

(1)步骤

选取对村镇发展影响较大的发展条件作为评价因子。并按影响程度排列。确定每个因子的权重,根据贫家模型得出对村镇的综合评价值,然后进行村镇之间的横向比较和分析,对村镇发展条件的潜力与优劣做出总体评价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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