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基层党组织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试行)

为规范教育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党员缴纳党费标准,特制订该办法。该办法适用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单位,其他单位在实行绩效工资前,可参照该口径执行,或按原标准执行。

一、事业单位党员党费收缴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规定:

(一)事业单位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四项。

(二)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规定

党员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

5000—10000元(含)的按1.5%;

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单位)党员党费清算方法

1、以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列为计算基数;

2、以3月份工资为计算基数;

3、“工作量津贴”以1/2计入基数;

4、党费交纳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的二分之一))】—【四金(公积金+养老金+医保+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

5、个人月缴纳党费=“党费交纳基数”x“交纳党费的比例”。

三、本办法从2010年1月起试行。2010年6月底各直属党委按新标准收齐上半年党费,并上缴党工委党费帐户;下半年党费10月底收齐上缴。直属党委、基层组织年度党费留存标准、留存方式在组织部没有下达新的标准和要求前按原办法执行。

党费收缴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

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2018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

2018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延伸阅读--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问题,我们党的领导人有过很多相关论述。毛泽东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邓小平也说过:“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自己的党,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陈云提出了六条具体标准: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等等。 现行党章继承了老一辈革命家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观点,吸收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党的建设经验和教训,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果、新特点,对合格党员标准提出了新要求和原则性规定。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现行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有共产主义理想,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普通劳动人民的本色。这是党员最基本的标准,也是党和国家对党员最基本的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方法.doc

2016党费收缴标准计算方法 热门推荐 2016党费收缴标准计算方法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 元以下(含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 元以上至5000 元(含5000 元)者,交纳1%; 5000 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 元)者,交纳1.5%; 10000 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

社区党费使用制度

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规定 1、社区党组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经费的管理,实行一账三册”制度。“一账”,即:党费收缴使用台账。“三册”,即:楼院党支部、社区党总支、街道党工委各持一本党员党费收缴明细册。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工作。 2、认真填写《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手册》,各项收支要做到登记清楚、手续完备,记账凭证和《管理使用手册》须归档保管,长期保存。 3、严格使用审批制度,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由书记签批,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及社区书记双方签字方可生效。党费使用必须有专门的票据,禁止打白条。党费单笔支出数额较大,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街道社区每年年底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专项报告。每年年初逐级检查,一级对一级、一级查一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街道党工委每年年初要向所属社区公示上一年度党费和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各社区要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5、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要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凡截留、挪用、贪污或违规使用党费的,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2019党费收缴标准公式

2019党费收缴标准公式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 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 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 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 (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 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 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 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 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 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 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 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能够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能够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2019预备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2019预备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能够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理应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能够持证向流入 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 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 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 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 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 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 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理应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 情况,经党支部同意,能够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能够委托其亲属 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即时对 其实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 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理应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 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 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 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 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理应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 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 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

党费补交计算说明与参考

党费补交收取说明 一、党费补交时间段:2008.4-2016.3 二、党费补交计算方法: 1.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弹性绩效)+ 特殊补贴(含百青英)+福利补贴+午餐补贴+新教师补贴+X[1]-职业年金 -养老保险-绩效减少-个人所得税 2.党费交纳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 纳月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 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 2%。 3.应缴党费数需按照上面公式的计算基数和缴纳比例算出。 4.实缴党费数应以各系所支部的缴纳记录为准,如果存在记录不全的情况, 建议利用原来的党费计算公式重新推算,原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党费缴纳比例和现在一样,没 有变化。 5.需要补缴党费=应缴党费-实缴党费 分析说明:(1)前期各位党员都计算过各自补交的党费,当时“党费计算基数”公式中的绩效工资只是计算了基础绩效,而没有计算年终的弹性绩效,因此本次党费计算要重新考虑年终弹性绩效。由于年终绩效都要交税,因此“党费计算基数”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收入对应的税

款+弹性绩效对应的税款。前期计算中,只计算了月工资收入对应的税款,没有计算弹性绩效对应的税款。 (2)X[1]简单理解为党员除了本校的收入外,还有其他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部分(例如某位党员可能是某公司的董事,则有固定的收入),若没有,则X[1]=0。 关于每年1月份的弹性绩效和对应的税款的计算方法如下: 三、弹性绩效的计算 假设每年度弹性绩效数值为Y1。学院的“年终绩效发放情况统计-系统所”文件中的表格给出了每位党员2008年-2015年的各年的Y1数值。 值得注意的是表中2008年度的弹性绩效是一年12个月的计算值,由于补交党费是从2008年4月开始, 2008年只需补交9个月的党费,因此,9个月的弹性绩效简单计算方法是:Y1*9/12,请每位党员自行按照此方法计算2008年的弹性绩效。其他年度的Y1数值不变,就是表中给出的数值。 注意:每年度的弹性绩效在下年度1月份发放,例如2014年的弹性绩效是在2015年1月份发放的。 四、弹性绩效税款的计算 弹性绩效税款的计算,共有“等比例计算法”和“公式计算法”两种方法,各位党员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计算。这两种方法计算分别如下: 1.等比例计算法 (1)具体计算思路如下:假设某位老师某年的年终绩效税前总数为Y2元,年终绩效总共扣税额为S1元,弹性绩效为Y1元,则按照等比例计算法,则弹性绩效的税额S2=Y1*S1/Y2。

党费收缴规范2016

党费收缴规范2016 党费收缴标准2016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元(含5000元) (2) (3) 4 5 按规定比 津贴、奖金) 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元以 下(含 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

2019党费收缴标准公式

【导语】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以下是整理的2019党费收缴标准公式,仅供参考!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

党费管理知识题

1、离退休干部党费如何交纳?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2、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缴纳党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应当按期缴纳党费,对此《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作了哪些要求? 答:每个党员都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自觉地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是党员具有党员意识的具体体现。按照《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4、对党费的用途,《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使用党费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方面加大了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5、哪些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

20XX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

20XX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

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

2019党费收缴标准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

2017社区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2017社区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社区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一、20pc年全体党员能按照个人党费标准及时交纳党费,江村社区党委现有11个党支部,“两新”组织9个。20pc年共收缴党费21270元,按季度缴交。缴交情况: 社区党支部:19740元 油画协会支部:570元 非公联合支部:960元 共计:21270元 二、20pc年街道反拨党费情况 社区党支部:7683元 油画协会支部:570元 非公联合支部:695元 三、20pc年“七一”党员活动费28500元。 四、反拨党费及活动费的使用情况: 1、党员的活动费全部返回各支部。 2、反拨党费使用:订阅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使用经费2450元。 社区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对社区党工委3年来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作以简单的

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我社区党工委下设三个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老干部支部1个,零散党员支部1个,我镇共有党员57名,其中正式党员47名,预备党员10名(今年已转正7名)。20pc年至20pc年共收到党费总额为2990元,其中20pc年抗震救灾特殊党费2952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三年来,我社区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三年来,我们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我社区党工委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2016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权威】

2016党章关于党员党费缴纳的规定【权威】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

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导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以下是大的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欢迎阅读!党费收缴如何计算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数字,只能从相关媒体报道中推算。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__、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__xx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按照这个比例,从xx年11月到xx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6.237亿元党费。 应届.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 另外,xx年1月7日《 __》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xx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而 __今年1月28日的报道说,中组部近日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等8省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但并未说明具体数额。 这样从xx年11月到xx年1月,本报记者已查阅到的数字中,中组部共使用了6.877亿元党费,按照中组部收取全国党费总额5%的比例,一般来说,全国收取的党费总额是137.53亿元。 按中组部每年4月收取各地党费的规定,从xx年11月到xx年1月中组部收取了5次各地党费。如假设中组部使用的都是当年收取

2019党费计算公式

2019党费计算公式 一、计算分式 交纳党费基数=工资前四项之和-交通补贴金额-应缴税额-前四项之 和中含有的公积金金额(前四项之和中的8%) 二、应缴税公式 应缴税=〔前四项之和-2000(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税率-速算扣除 数 级数前四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 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 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三、举例说明 (一) 在职职工某党员工资前四项之和为3513,其交纳党费金额计 算方法如下: 3513-2000(个人所得税起征额)=1513(前四项应纳税所得额) 1513(属于2级)×10%(税率%)=151.3 (四舍五入)=151 151-25(速算 扣除数)=126 (应缴税额) 3513×8%=281.04(四舍五入)=281 (前四项之和中含有的公积金金额) 3513-126(应缴税额)-281(前四项之和中含有的公积金金 额)=3106(交纳党费基数)

3106×1%=31.06(四舍五入)=31(交纳党费金额) (二) 离退休职工党员其交纳党费金额计算方法为:在工资总额中扣除相应的补贴后,按相应比例计算交纳党费金额。

党员党费缴纳标准2020

党员党费缴纳标准2020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 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 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注: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 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 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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