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

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

(试行)

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1 《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由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生物化学

与生物细胞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制定,是所有参与动物实验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由动物实验技术平台负责日常监督。其目的在于管理和监督所有平台工作人员及动物实验人员,规范实验动物操作,切实保护实验动物福利。生化与细胞所各课题组对其组内实验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2 所有课题组应在开展动物实验前递交《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并经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开展的动物实验均应以经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为基本依据和前提。所有动物实验人员必须通过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许可证资质考核,并经生化与细胞所动物实验技术平台培训后方可上岗,并严格在《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的范围内开展实验。

3 该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生化与细胞所所属动物房内进行动物实验及操作的实验人员和工作人员。

4 动物实验人员如未能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动物实验操作,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违规人员警告、全所通报批评、记过、暂停、取消其动物实验上岗资格, 直至暂停其所在课题组的动物实验资格。

1 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实验动物研究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3实验动物人员上岗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生化与细胞所上岗前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实验动物福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动物福利............................................... 错误!未定义书签。动物安乐死............................................. 错误!未定义书签。麻醉剂................................................. 错误!未定义书签。5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 错误!未定义书签。实验动物供应商......................................... 错误!未定义书签。由外单位动物房引进实验动物............................. 错误!未定义书签。实验动物的输出......................................... 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所动物房之间实验动物的转移........................... 错误!未定义书签。6动物房使用规范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实验人员进出屏障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物品进出屏障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实验动物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动物尸体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动物实验室............................................. 错误!未定义书签。动物实验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7违规行为的处罚 ......................................... 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1实验动物福利相关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2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3人员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4物品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5屏障系统使用操作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6动物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7突发状况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监督和处理研究所的动物使用、管理以及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相关事宜,维护研究所的整体利益。

(二)负责动物实验方案的审核和批准。

(三)负责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修订,指导、协助、监督平台主任按照规章制度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四)协助动物实验技术平台重大设施基本建设,协商设备更新等事项。(五)促进动物实验技术平台与所内科研人员的沟通,推进动物实验技术更新和技术平台发展。

2 实验动物研究方案

依据科技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所有使用实验动物的科研项目,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并经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简称生化与细胞所)所有使用实验动物的研究组和研究型平台必须填写《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并提交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研究。申请表中应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如需要应对专业术语做出注释。

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应包括:

1.使用实验动物的必要性及选择特定实验动物种属的科学依据;

2.详细描述利用实验动物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3.所用实验动物种属和所需实验动物数量;

4.详细描述所需实验动物数量的科学与统计学依据;

5.在不影响实验的前提下应使用止痛剂、镇定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实验

动物的不适和疼痛,并明确使用止痛剂、镇定剂的种类、剂量、途

径及持续时间;

6.只在必要时实施可能引起实验动物不适和疼痛的操作;

7.对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的方法。

申请程序

研究组长应向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提交两份研究组长亲笔签名的纸质版《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及《危险品使用申请表》(如需要),同时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信箱。

研究组长保证书

在提交《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及《危险品使用申请表》(如需要)时,研究组长必须签署《研究组长保证书》。没有研究组长亲笔签名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及《危险品使用申请表》(如需要)将不予审批。

审批时间

《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及《危险品使用申请表》(如需要)的审批需要两周时间,研究组长应提前申请,以免影响科研进程。

批准与修改

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批准不超过两年周期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对于到期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研究组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延续。

对现有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的重大调整,应提交新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的重大调整包括:

更改实验方案实施周期

更改所使用的麻醉剂

更改对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时机选择

更改对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方法选择

更改所使用的危险品

更改或添加可能引起实验动物不适或疼痛的操作程序

更改疼痛/不适等级

更改使用实验动物种属品系和数量

更改动物实验上岗人员应填写《实验动物上岗人员资格认证》附件,研究组长亲笔签名后报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备案。对现有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的其它调整,应递交《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表》,并选择“现有实验方案的修订”选项,调整部分应以黑体下划线予以标明。

3实验动物人员上岗制度

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

所有实验动物工作及实验人员应参加由上海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组织的上海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有关培训及考核,通过考核者方有资格进入动物房开展实验;考核未通过者,应继续学习,直至通过考核。所有培训材料以及人员培训记录均在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存档。

《上海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有效期为五年,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上海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主管部门并办理补证手续。

生化与细胞所上岗前培训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在取得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后参加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组织的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课题组应填写《实验动物上岗人员资格认证》,明确该人员开展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报生化与细胞所动物管理委员会备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获得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相关课题组及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向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获审核批准后应通过生化与细胞所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组织的上岗前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动物实验,但必须在当年度取得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否则将取消其进行动物实验的资格。

4 实验动物福利

动物福利

所有动物实验人员必须善待实验动物,依据《附录1-实验动物福利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实验动物的健康状况,保证实验动物舒适的生活环境,并对实验动物进行及时的护理和治疗,满足实验动物的生理和社会性需求。应尽量避免可能导致实验动物不适的操作。如确因实验需要需采取可能引起实验动物不适的操作,实验过程中应使用麻醉剂和安慰剂。当实验动物出现不适时,应给予及时护理,必要时应及时对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不得以任何形式戏弄、虐待实验动物。所有动物实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流浪动物和宠物。

动物安乐死

为了尊重与保护动物的相关权利,科学、人道地使用实验动物,依据《附录1-实验动物福利相关规定》中实验动物安乐死的有关规定,对实验中淘汰的各类实验动物或出现明显不适的实验动物应及时实施安乐死。实验动物的安乐死应首选CO

窒息法。如确因实验需要,需采用其它方法对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应

2

在《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中向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详细解释采用该种安乐死方法的原因和依据,经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麻醉剂

所有可能引起实验动物疼痛或不适的实验方案都必须使用合适的麻醉剂、止痛剂和镇静剂,并在《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中明确使用麻醉剂、止痛剂和镇静剂的种类、剂量和使用途径。如麻醉剂、止痛剂或镇静剂的使用可能影响实验数据,该实验方案可不使用麻醉剂、止痛剂或镇静剂,但必须在实验方案中予以详细说明,并在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使用麻醉剂时必须时刻监测实验动物的麻醉深度,以防止过度麻醉导致动物死亡或麻醉不足无法缓解动物的疼痛。

5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

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应依据《附录2-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流程》。实验动物的转移应由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管理人员依据研究组获得批准的转移申请表负责实施,实验人员不得擅自将实验动物带入、带出动物房或在不同实验动物饲养空间之间进行转移。

实验动物供应商

从通过实验动物质量审核的,持有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实验动物供应商引进常规实验动物品系应填写《实验动物请购表》,并由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管理人员接收并送入屏障系统内指定饲养空间。

由外单位动物房引进实验动物

由外单位动物房引进实验动物,应首先对《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做相应修订,填写《实验动物转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单位动物房提供的实验动物健康报告。外单位动物房引进的实验动物应隔离三个月,经病原体检验合格后方可转移至屏障系统内指定饲养空间。检验不合格的实验动物必须经过生物净化方可转移至屏障系统内指定饲养空间。如相关单位无法提供有效实验动物健康报告,该动物必须经过生物净化方可转移至屏障系统内饲养。

实验动物的输出

向外单位输出实验动物,应填写《实验动物转移申请表》,由动物平台(兽医)出具健康证明,并由动物实验技术平台负责实验动物的包装和转运。

本所动物房之间实验动物的转移

本所不同动物房之间及同一动物房不同饲养空间之间实验动物的转移应符

合《实验动物研究方案》核准的饲养地点,并填写《实验动物转移申请表》。实验动物从高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转移至低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时,原则上可以不通过生物净化,可利用指定笼具进行直接转移;实验动物从低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转移至高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时,在保证无可垂直传播疾病的前提下,必须经过胚胎移植净化后,方可进行转移。

6动物房使用规范

实验人员进出屏障系统

实验人员进出动物房应遵守《附录3-人员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实验人员应首先经过上海市动管会及生化与细胞所动物平台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动物房开展实验。实验人员应明确开展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与工作地点,并填写《动物房使用权限申请表》,经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开通指定区域门禁卡并备案。实验人员进出动物房应如实填写《动物房使用登记表》,登记进出时间及带入、带出动物房的物品,并按照《附录3-人员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进行更衣和清洁工作。感冒未愈,有咳嗽、打喷嚏、呕吐、腹泻症状者及皮炎、传染病活动期患者不得进入动物房。

物品进出屏障系统

实验人员携带物品进出屏障系统应遵守《附录4-物品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管理制度》。实验人员不得将无关物品带入动物房。带入、带出动物房物品应详细登记。带入动物房物品应根据其性质做相应消毒,耐高温高压的物品经121o C、30分钟的高温高压灭菌处理;不耐高温高压的物品,经%过氧乙酸浸泡消毒,不能浸泡消毒物品则必须经喷雾消毒,传递窗紫外灯照射15分钟后,传送至屏障环境。具有生物活性物品(如细胞等)应经喷雾消毒后,传送至屏障环境。带入动物房物品只应在超净工作台内打开和进行操作。

实验动物操作

在屏障系统内进行实验动物操作应遵循《附录5-屏障系统使用操作规则》。所有实验操作均应严格按照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进行,不得开展《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以外的实验操作。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进入动物饲养室严禁大声喧哗,避免惊吓实验动物。动物饲养室内不得进食、饮水和吸烟。未经允许严禁操作他人实验动物。实验结束应做好超净工作台及实验台面的清理工作,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人员进出记录。实验过程中出现意外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出现电器或设备故障不得擅自操作。

动物尸体处理

对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应于动物房内指定区域进行。动物尸体应存放于动物房指定冰箱内,并如实登记处死动物数量。如因实验需要,需将实验动物带回实验室进行处理,应如实填写带出动物房的实验动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并于次日将实验动物尸体送至动物房指定区域,并填报送返实验动物尸体的种类、数量和时间。如因实验需要,课题组需保留动物尸体做进一步分析,课题组长应提交

书面情况说明,说明拟保留实验动物尸体的原因,及保留的实验动物尸体的种类、数量。原则上,实验动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动物房以外的地点饲养、存放。如确因实验需要,实验动物需在动物房以外的地点短期饲养,课题组长应提前向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说明必要性,涉及实验动物种类、数量,拟开始的起、止时间,拟短期饲养地点,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实验。实验动物带出动物房,应使用指定笼具,并使用货运电梯运输实验动物,以免对周围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动物实验室

动物实验室的使用应遵守《附录6-动物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制度》。在动物实验室内开展的工作应包含在已批准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中。使用动物实验室应提前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开展实验工作,并填写相关的登记表。使用动物实验室及仪器应注意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实验后,相关实验动物应于动物实验室配属笼架饲养,不得返回原饲养室。

动物实验记录

为切实保护实验动物的福利,杜绝实验动物的滥用和不合理操作,各实验室应建立详细、准确的实验动物使用记录,并及时更新。实验动物使用记录包括实验动物品系、性别、出生日期、繁育情况、系代、死亡日期、安乐死方法、处死后尸体处理方式、在养期间实验动物健康状况、用药情况、开展实验类型、是否实施手术、手术类型、术后护理及其它相关信息。课题组应保留所有实验动物的记录,以备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抽查。

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

发生停电、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停机、火灾、实验动物逃逸、实验动物伤人、突发实验动物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事故和人身伤害意外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管理人员,按照《附录6-突发状况应急预案》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动物实验技术平台应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及处置详细记录。

7违规行为的处罚

为切实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保证实验动物质量,维护动物设施所有使用者的共同利益, 对相关违规行为将依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未依据《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开展动物实验

未依据《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的行为包括在《实验动物研究方案》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即开展动物实验或开展的实验操作未包含在现有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中。相关的课题组将给予全所通报批评并应提交相应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申请;相关违规人员应做出深刻检讨,并从发现当天起,禁止进行任何动物实验半年,期满后须经动物平台重新培训方可恢复其动物实验资格。

.未取得动物实验资格擅自进入动物房开展实验

所有在生化与细胞所动物实验技术平台进行动物实验的实验人员及工作人员都应取得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并经动物实验平台培训后方可准许上岗。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获得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必须在通过所内的上岗前培训当年度内取得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否则将视为不具有动物实验的资格。未取得动物实验资格擅自进入动物房进行实验, 相关违规人员应做出深刻检讨,给予全所通报批评;并从发现当天起,禁止进行任何动物实验半年,期满后需取得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并经动物平台培训方可开展动物实验。

违反动物福利相关规定

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动物福利相关规定行为将予以警告、全所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动物实验资格半年。期满后需提交申请,并经动物平台再次培训方可开展动物实验。

. 违反动物实验的基本操作规范

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50-500元不等罚款,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动物实验资格半年。期满后需提交申请,并经动物平台再次培训方可开展动物实验。

. 违反动物实验室使用和管理制度

违反动物实验室使用和管理制度者,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500元的罚款,并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使用所有动物平台的仪器设备,本所人员禁用1个月,外单位禁用3个月。禁用期满之后,应接受平台管理人员再次培训。如再次禁用,禁用时间延长至1年,1年之内不得使用动物平台的任何仪器。如造成仪器或设备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总金额的5~10%,其余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所在研究组承担。损坏仪器设备如能修复并达到原性能指标的,其修理费少于上述赔偿率的,可赔偿修理费。

8附录

附录1实验动物福利相关规定

1动物饲养密度

a) 每笼内饲养小鼠数量不超过5只。

b) 体重大于35g/只的小鼠,不能饲养超过4只。

c) 有怀孕将要生仔的雌鼠,其旁边不能有其她雌鼠在,但雄鼠可以陪伴。

d) 将要生仔的雌鼠,要在笼内放入卷纸让其做窝。

2动物的社会性需求

分笼的小鼠尽量让其群居,尽量不要单笼放小鼠。

3基本原则

a)开展动物实验研究,必须明确研究目的。

b)使用动物进行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符合“3Rs”原则,尽量使用替代方法。

c)动物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动物饲养管理的相关标准,同时要重视动物的社会行为需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应激。

d)参与动物实验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并掌握动物实验的基本知识与方法。

e)实验实施前,应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实验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记录,实验结束后应有一个相应的结论。

f)满足动物正常生理及行动需求,如排粪、排尿、维持体温恒定、正常活动、调整姿势及繁殖。

g)满足同种动物间进行社交行为及位阶排序的建立。

h)保持动物干爽。

i)通风良好。

j)能自由的获取饮水及食物,且易于补充与更换操作、清洗。

k)提供坚固,安全的环境,避免动物逃脱或肢体陷于缝隙之等意外。

l)避免尖锐的边缘或突出物,造成对动物的伤害。

m)观察动物时不致干扰到动物。

4 动物安乐死制度

a) 目的:为了尊重与保护动物的相关权利,科学、人道地使用动物。

b) 适用范围:实验中淘汰的各类实验动物或出现明显不适的实验动物。

c) 责任人:动物实验人员、饲养管理人员。

d) 内容:

1)概念:动物安乐死是采用特定手法或特殊制剂迅速引起动物意识丧失进而死亡的一种手段。

2)使用原则:

* 尽量减少动物痛苦,避免动物惊恐、挣扎与叫喊。

* 操作简便易行。

*不影响实验结果。

*尽可能缩短动物死亡时间。

e) 方法:

窒息法。如确因实验需要,需采用其它方法对实验动物的安乐死应首选CO

2

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应在《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中向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详细解释采用该种安乐死方法的原因和依据,经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乙醚等有毒或麻醉性气体致死的方法。适用于大、1)吸入法:使动物吸入CO

2

小鼠与沙鼠等小动物。

2)药物注射法:通过注射氯化钾、巴比妥等麻醉制剂,致动物死亡的一种方法。

3)颈椎脱臼法:在颅骨基底部与脊椎两处,向两边施加压力,使头颅部与脊椎分离。本方法适用于大、小鼠的处死。

4)断头法:用专用的器械将动物头部快速铡下,使动物迅速死亡。断头法适用于大、小鼠处死。

f) 注意事项:

1)动物安乐死必须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来实施。

窒息法对实验动物实施安2)在不影响研究结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使用CO

2

乐死。

3)动物安乐死必须在指定场所实施,如:解剖室、手术室或功能实验室。

4)采用吸入法时应注意人员与设备的安全。

5)实验动物实施安乐死时应避免其它动物在场。

附录2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流程

(备注: 实验动物从高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转移至低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时,原则上可以不通过胚胎净化,利用指定笼具进行直接转移;实验动物从低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转移至高级别实验区或饲养区时,在保证无可垂直传播疾病的前提下,必须经过胚胎移植净化后,方可进行转移,否则不能进行转移。)

1从持有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引进常规实验动物品系的基本流程

1)研究人员详细填写《实验动物请购表》;

2)提交平台动物管理部审核;

3)平台动物管理部进行定购;

4)动物抵运后,由管理部工作人员与实验人员共同验收;

5)实验动物由动物管理人员送入屏障系统内指定饲养空间。

2从合作单位引进实验动物的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实验动物转移申请表》。如必要,应首先修改《实验动物研究方案》;

2)申请人负责办理实验动物引进的相关许可及文件;

3)合作单位动物房提供动物的健康报告;

4)申请人与动物房协商实验动物运输的时间及饲养空间的落实;

5)申请人负责实验动物的具体运输并通知动物房管理人员;

6)动物房管理人员负责动物的签收并进行动物的隔离检疫;

7)动物房管理人员负责将实验动物转移到相应的动物房。

3 实验动物输出的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实验动物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负责办理实验动物输出相关的许可及文件;

3)动物房管理人员提供实验动物的健康报告;

4)申请人与动物房管理人员协商实验动物运输的具体时间;

5)动物房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动物的包装,并协助实验动物的运输。

4实验动物在所内不同动物房之间的转移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实验动物转移申请表》。如必要,应首先修改《实验动物研究方案》;

2)动物房管理人员提供实验动物的健康报告;

3)申请人与动物房管理人员协商实验动物运输的具体时间;

4)动物房管理人员负责动物的运输。

附录3人员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

1)与实验动物无关人员,非该责任区的饲养人员、携带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及近期内进入过其他低等级动物房的人员禁止进入动物屏障环境。

2)动物饲养管理和实验操作人员需经上海市动物管理委员会以及本所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认定后,方能申请上岗操作。

3)申请进入屏障环境的所有人员,需填写“屏障系统使用登记表”,经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开通指定区域门禁卡并表格备案。

4)所有人员在进入屏障环境前,须用药皂清洁双手至肘部。女同志要求扎起头发,外套、手机等物品置于更衣箱内妥善加以保管。任何与饲养及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屏障环境,与实验有关的物品需提前交管理人员消毒后方能带入屏障区。

更衣程序:所有人员持本人门禁卡进入洁净区更衣室,对手部进行喷雾消毒,在屏障入口脱去鞋子,在一更内将内衣以外的所有衣裤都除去,到达二更后,按以下顺序依次穿戴隔离防护用品:一次性口罩、帽子→内隔离服上衣→内隔离裤→外隔离服上衣→外隔离裤→乳胶手套。

*隔离服颈部、裤腰、裤脚、袖口等处的系带均需束紧。

*隔离服上衣下摆应放入裤中并束紧腰带。

*隔离服袖口须塞入乳胶手套中。

风淋程序:穿戴完毕后由第二更衣室进入风淋室,关闭风淋室外侧门。自动风淋20秒后开启风淋室内侧门,进入屏障环境,随手关闭风淋室内侧门。

*风淋完毕后应对照镜子仔细检查穿戴是否整齐,做到发不露帽,并对手部进行消毒。

5)屏障环境各区域人员进入路线:

*饲养管理人员、实验人员经一、二更衣室→风淋室→中央走道→动物实验室。各指定动物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其它与本人实验无关区域。

*中央走道内物品运输人员经一、二更衣室→风淋室→中央走道,不得进入动物实验室。

6)屏障环境各区域人员离开路线:

*中央走道物品运输、动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实验人员,工作结束后经中央走道→缓冲区→开放环境→第一更衣室的线路离开屏障环境。

*屏障区域隔离服使用要求为使用一次、清洗一次、消毒一次。相关人员离开屏障环境时,应将使用过的隔离服放置于第一更衣室入口处的回收框中,等待回收。

7)在屏障环境内,人员进出时不得同时开启两扇门,并做到随手关门。

8)在屏障环境内,人员应注意保持安静,避免动物产生应激。

附录4物品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管理制度

1 耐高温高压的物品经121o C、30分钟的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完成灭菌消毒程序的物品由消毒后区取出,置于屏障内准备室内。

2 不耐高温高压的物品,经%过氧乙酸浸泡消毒,不能浸泡消毒则必须经喷雾消毒,传递窗紫外灯照射15分钟后,由传递窗内侧传入屏障环境。具有生物活性物品(如细胞等)应经喷雾消毒后,传送至屏障环境。物品传入时注意不可将传递窗两侧门同时打开。未经灭菌消毒处理的物品严禁进入屏障系统。

3 辐照饲料拆箱后,塑料外包装经消毒液浸泡,紫外灯照射15分钟后由相关物品传递通道传入内准备间,备用。

4 IVC笼盒经清洗、晾干,填装适量垫料并整齐叠放于消毒车内,经121℃、30分钟的高温高压灭菌处理,由消毒后区取出并立即转送至干燥准备间,并在超净工作台内拼装成套后插入IVC笼架进行干燥。若无法由消毒后区取出,则所有物品必须包装2层隔离袋消毒,置于缓冲区消毒液喷雾消毒,紫外灯照射15分钟后,褪去第一层隔离袋后进入屏障系统。

5 饲料、饮用水、IVC笼盒等物品的运输由中央走道工作人员负责,按消毒后区→中央走道→干燥准备间→动物实验室线路转运。动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将所需物品接入各自动物实验室做进一步处理。中央走道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动物实验室。

6 饲养人员、实验人员在规定时间将更替换下笼具、饮水瓶等物品集中置于各动物实验室入口处,待中央走道工作人员做统一收集处理。

7 中央走道工作人员将替换下的物品用物品转运车送至缓冲间。

8 清洗间工作人员由屏障外侧打开缓冲间门禁,取出物品送至清洗间清洗。开放区域工作人员不得踏入缓冲间。

9 洁净物品、次洁净物品传送应严格遵循各自的时间节点,以免发生交叉污染。

10 与动物实验或饲养动物无关的物品,严禁带入屏障环境。

附录5屏障系统使用操作规范

1.屏障系统内所有区域均应遵守此操作规范。

2.实验人员应首先经过上海市动管会及生化与细胞所动物平台组织的培训合格

后方可进入动物房开展实验。实验人员应明确开展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与工作地点,并填写《屏障系统使用申请表》,经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开通指定区域门禁卡并备案。

3.感冒未愈,有咳嗽、打喷嚏、呕吐、腹泻症状者及皮炎、传染病活动期患者

不得进入动物房。

4.实验人员进出动物房应如实填写《屏障系统使用登记表》,登记进出时间及带

入、带出动物房的物品。

5.严格遵守人员与物品进出屏障系统操作流程。除必需的实验用品外,不得将

无关物品带入屏障系统。动物平台提供记录用纸笔等。

6.进入动物饲养室严禁大声喧哗,避免惊吓实验动物。

7.动物饲养室内不得进食、饮水和吸烟。

8.未经允许严禁操作他人实验动物。

9.所有操作必须在超净工作台内完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10.使用超净工作台时,实验人员应先开启超净工作台工作电源、风机及照明。

开启超净工作台并用70%的酒精喷洒擦拭工作台面,操作过程中,实验人员应按照无菌操作规程操作。实验结束后,用消毒液擦拭工作台面,关闭工作电源,开启紫外灯照射15分钟。

11.实验结束应做好超净工作台及实验台面的清理工作,妥善处置实验废弃物

品。实验动物尸体应存放于指定冰箱,其它废弃物品根据种类分别放入相应垃圾筐,针头等锐器应放置于指定容器。如实详细填写仪器使用记录、人员进出记录。

12.正确使用独立通风笼盒系统(IVC),维持屏障环境的生物洁净度,防止病原

体滋生和扩散,确保动物福利与动物健康。IVC笼盒的操作必须于超净工作台内完成。应仔细检查IVC笼盒是否放置到位,确保风路正常。轻取轻放IVC 笼盒,避免笼盒和出、回风口的意外损坏。

13.实验过程中出现意外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出现电器或设备故障不得擅自操

作。

附录6动物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实验后,相关实验动物应于动物实验室配属笼架饲养,不得返回原饲养室。

a)实验预约制度

1)动物相关实验项目,应首先填写《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并获得批准。

2)申请人通过网页下载或E-mail、电话联系实验室管理人员领取相关的表格。具体填写和申请方法见相关须知。

3)表格填写完毕,距实验开始日期前7天提交。

4)项目申请审核通过后将纳入动物实验室使用计划。

5)如审核未通过,管理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对实验申请做出调整。

6)成功申请后,实验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实验计划。

7)在申请实验期内未能完成实验,欲延长实验期,可在原申请期满前7天内再次提交申请。

b)实验室使用制度

1)实验应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开展。

2)进入实验室应按要求穿戴工作服。

3)进入实验室认真填写相关的登记表格,注明日期、课题组、实验人员、进入时间。

4)实验过程中,注意用水用电以及设备安全。详见“安全制度”。

5)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详见各仪器标准操作流程。

6)在实验室内应注意保持安静、不得抽烟和饮食。

7)设备使用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8)仪器使用完毕后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工作;检查设备,确保仪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9)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将实验动物送回饲养间,将相关物品放回原处,并作好安全检查。

10)离开实验室填写相关的登记表:离开时间;使用情况。

c)安全制度

1)实验人员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

2)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和有毒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4)未经允许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拆卸计算机及调换计算机硬件设备。

5)设备使用前确保电器接地良好。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用电荷负荷超载,引起电路故障。

6)手上有水或潮湿切勿接触电器开关或其它电器设备,严禁在水槽旁拖拉脱线板(防触电伤害)。

7)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8)实验过程中,如突发事故,应保持冷静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如发生漏、断电现象及时报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9)如发生仪器运行异常、损坏、丢失情况,应立即如实报告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10)在实验室使用的各种设备的电源线,应经常检查是否破损,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反映情况。

11)离开实验室时关闭实验相关设备开关,同时断开总电源。

12)实验数据存储和系统安全

*严禁擅自更改系统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

*实验数据存储应在指定分区及目录下,不得随意更改存储位置。

*实验结束保留原始数据,不删除不篡改。

*实验人员要从计算机复制数据,一律使用空白刻录盘,复制完毕在“数据复制记录表”做好登记。

*严禁将其它移动存储设备与计算机相连接,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d)赔偿制度

仪器设备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500元的罚款,并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使用所有动物平台的仪器设备,本所人员禁用1个月,外单位禁用3个月。禁用期满之后,应接受平台管理人员再次培训。如再次禁用,禁用时间延长至1年,1年之内不得使用动物平台的任何仪器。如造成仪器或设备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总金额的5~10%,其余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所在研究组承担。损坏仪器设备如能修复并达到原性能指标的,其修理费少于上述赔偿率的,可赔偿修理费。

1)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未经允许擅自动、拆、改仪器设备。

3)更改设置系统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

4)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配件、工具损坏或丢失。

5)遗失、私配实验室钥匙。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施负责人对中心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设兼职安全员,对设施的安全工作负检查、监督责任。 3、各人对所在岗位的所有仪器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器材负直接的安全管理责 任。 4、动物饲养员必须对所饲养的动物负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 5、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设施所规定的各项制度。 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均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 主”的方针,认真作好个人防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各种电器、动力设备在移动、检修之前必须切断电源。饲养室和实验室内电、 煤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8、各饲养室和实验室的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9、发现安全隐患,均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 10、发生火警等险情,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 11、每日下班时,工作人员都必须查看水电、煤气和门窗等,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12、为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凡是常年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1次体检。凡有人畜共患传染病者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13、为了保证动物种群的健康和屏障设施安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4、工作中使用的酸、碱要放在指定的位臵,须有专人保管,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15、高压灭菌工作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 16、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7、普通环境的门窗及通向外面的管道附近要定期清理,做到无杂草、无异物,并且具有防止野生动物、蝇、蚊及其它昆虫混入的措施。 18、凡进入设施饲养管理人员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出工作区域时,必须将工作、鞋、帽存放指定的衣柜中,严禁将工作服、鞋、帽穿出工作区域。 19、非本设施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动物设施,特殊情况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更换工作服、鞋、帽后方可入内。 20、领取动物的人员,在设施下用电话与设施内联系,严禁入内。 21、饲养设施内严禁携带与饲养无关的物品,不得在设施内干私活,不准在设施内会客、抽烟,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22、设施内各种饲养用具不外借,卫生设施只提供设施内工作人员使用。 23、各饲养室,用具不得互换使用,饲养人员不得串岗。 24、上班时间,饲养人员必须在饲养室,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5、更换的垫料、污物和动物尸体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处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 26、保持饲养设施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尽量减少操作过程中噪音。 二、屏障环境设施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清洁区的秩序和卫生管理 1.1对人员的管理:进出清洁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动物实验设施程序》,不得在清洁区内进行无菌服、摘口罩、吐痰等破坏清洁状态的活动。 1.2对备用饲料、垫料、笼具、饮水瓶和料斗的管理:灭菌后的上述物品,应标明类别,整齐地码放于洁净物品储存间内,不得就地码放。平时要保持储存间干净整洁。储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周,超过者应重新消毒,以确保清洁。 1.3 对各种用具的管理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制度【最新】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 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动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科委《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医药管理局(91)第6号令《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药生产、科研、教学中使用或饲育实验动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细则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 第一章医药实验动物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实验动物按微生物控制标准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殊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其微生物控制标准要求符合附表一、二中不得带有规定的病原体)。 实验动物病理检查要求: 一级:普通动物 外观:被毛清洁、光滑、有光泽;肌肉丰满、体态健壮、活泼;行动无异常;头脸不肿;背不穹起;四肢、尾和皮肤无缺损、无疥癣;泄殖孔清洁、正常病理解剖:各主要脏器无肉眼可见病理变化,如肿大、坏死灶或寄生虫包块等。 二级:清洁动物 符合一级动物指标,无二级微生物病原的病变。 三级:无特殊病原体动物 符合一级动物指标,无二、三级动物微生物病原的病变。 四级:无菌动物 除符合一级普通动物指标外,无二、三级动物微生物病原的病变;肝、脾、淋巴结等脏器具有无菌动物的组织学结构。 第五条实验动物按遗传控制标准要求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进行遗传控制(暂限于大、小鼠)。 一、科学管理 1.引种来源清楚,应带有系谱及生物学特性资料(如近交代数、交配方式、遗传组成、生物学特性),应符合国际公认的遗传概貌标准。 2.按国际规定的近交系动物的繁殖系统,进行种群维持和生产。 (1)基础群和血缘扩大群的生产方法 应以同窝雌雄交配方法进行。基础群的维持一定按近交系的保种方法进行,并应有谱系及个体卡。 (2)生产群 以随机交配方法进行生产,可连续繁殖3~5代,其生产群种鼠应与基础群血缘关系保持相对平行。 二、遗传质量控制 1.同系异体皮肤移植法。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最全最新)

四川XXXX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程序文件编号版次 文件名称福利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 人力行政中 心 编写人力行政中心审核批准 日期2012/5/01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环境-管理】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控制.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控制 供实验动物保种、繁殖、生产的特定场所,以及动物生存的外部条件,总称为实验动物环境;其中动物房舍、辅助建筑以及所需的各种设备等,若用于动物繁殖、生产的称为实验动物设施,若是用于动物实验的称为动物实验设施。 实验动物环境可分为: ?外环境。是指实验动物设施或动物实验设施以外的周边环境。如气候或其他自然因素、邻近的民居或厂矿单位、交通和水电资源等。 ?内环境。指实验动物设施或动物实验设施内部的环境。内环境又细分为大环境和小环境。前者是指实验动物的饲养间或实验间的整体环境状况;后者是指在动物笼具内,包围着每个动物个体的环境状况,如,温、湿度,气流速度,氨及其他气体的浓度,光照,噪音等等。 实验动物环境条件,对动物的健康和质量,以及对动物实验结果有直接的影响,尤其是高等级的实验动物,环境条件要求严格和恒定。因而,对环境条件人工控制程度越高,并符合标准化的要求,生活这样环境中的动物,就越具有质量上的保证,一致性的程度就越高,动物实验结果就有更好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也使同类型的实验数据具有可比较的意义。 影响实验动物环境的因素及其控制: ?气候因素。包括有温度、湿度、气流和风速等。在普通级动物的开放式环境中,主要是自然因素在起作用,仅可通过动物房舍的建筑座向和结构、动

物放置的位置和空间密度等方面来作有限的调控。在隔离系统或屏障、亚屏障系统中的动物,主要是通过各种设备,对上述的因素予以人工控制。在国家制定的实验动物标准中,对各质量等级动物的环境气候因素控制,都有明确的要求。 ?理化因素。包括有光照、噪音、粉尘、有害气体、杀虫剂和消毒剂等。这些因素可影响动物各生理系统的功能及生殖机能,需要严格控制,并实施经常性的监测。普通级动物要在适当的范围内,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此予以监控;尤其是清洁级以上等级的动物,应通过实验动物设施内的各种设备,按国家颁布的各个等级标准,严格予以控制。 ?生物因素。是指实验动物饲育环境中,特别是动物个体周边的生物状况。 包括有动物的社群状况、饲养密度、空气中微生物的状况等。例如,在实验动物中许多种类,都有能自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群体的特性。对动物进行小群组合时,就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不同种之间或同种的个体之间,都应有间隔或适合的距离。对实验动物设施内空气中的微生物有明确的要求,动物等级越高要求越为严格。国家标准规定,亚屏障系统设施内空气落下的菌数少于或等于12.2个/皿时,屏障系统2.45个/皿时,隔离系统0.49个/皿时。实验动物的房舍设施 这里指的实验动物设施是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的总称,是为实现对动物所需的环境条件实行控制目标而专门设计和建造的。实验动物设施依其使用功能的不同,划分为各个功能区域,各自有不同的要求。 实验动物设施的等级及其规划结构要点

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室管理规范

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室 管理规范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实验动物中心简介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实验动物中心位于枫林路180号中山医院内,是中山医院生物医学中心(ZS-BMC)的主要下属机构之一,主要为中山医院科研人员提供普通级和清洁级中小动物饲养和实验研究服务。 实验动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一人,中级职称一人,本科以上学历3人。拥有一栋使用面积约600m2的独立动物饲养实验综合楼,其中有8间共150m2的可以饲养普通级猪,犬的中动物室,两间共40m2的可以饲养普通级兔、大鼠和豚鼠的小动物室,两间40m2的普通动物手术室,包含一间手术室约90m2的屏障系统和30m2的IVC系统,可以饲养清洁级大、小鼠和豚鼠。另有约40m2的标准细胞实验室,可以进行细胞生物学实验。最多可以同时饲养清洁级小动物1000笼,普通级小动物120笼,普通级中等动物80只。最多可以同时供8人开展清洁级动物实验和两台动物手术。另外中心还有约150m2的动物实验教室,可以同时为50名学生开展20台动物术实验。

目录 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 .............. .............. .............. .............. (2) 实验动物保护、福利、伦理小组....................... .............. .............. .............. .. (3) 动物中心实验人员操作规章制度............................. .............. .............. .............. .. (4) 应急预案.... ......................................................... ................ .............. .............. .............. .............. .............. . (8) 实验动物人道处死与尸体的处理制度.......... .............. .............. .............. .. (12) 外来人员进入动物中心标准操作规程 (13) 灭菌设备标准操作规程 (14) 实验动物购买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15) 实验动物标记标准操作规程 (16) 饲料、垫料购买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17) 人员进出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18) 实验用品进出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19) 动物进出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0) 动物饮用水、饲料进入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1) 动物笼具、垫料,无菌衣进入屏障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2) 人员进出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3) 实验用品进出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4) 动物进出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5) 动物饮用水、饲料进入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6) 动物笼具、垫料,无菌衣进入IVC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28) 超净台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29) 清洁级动物饲养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30) 普通级动物饲养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31) 动物中心清扫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32) 动物中心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标准操作规程 (33) 附件:动物中心常用记录表格

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常用到实验动物,因此,切实从购入、饲育、使用、环境、处理等全过程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利用实验动物从事教学、科研、生产、检定、检验和其他活动的实验室和个人,应当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实验前应对实验动物作常规检查(体重、体温、常见病等)和观察,所用动物应符合实验条件要求。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参照国家有关制定。 第五条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标准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 第六条实验动物购入 1.根据教学计划,各实验室每学期末提交实验动物使用品种、数量等计划单,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交材料采购供应室采购。 2.购入或领取实验动物时,实验人员应向供应部门索取所用动物相应等级的由国家主管部门所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动物的遗传背景资料、动物微生物检查资料及动物年龄和健康等方面的资料。 3.动物健康检查,以外观为主。主要内容包括: 皮毛:有无光泽、出血、干燥;眼:有无眼屎、流泪、白内障、角膜损伤等;耳:有无外伤、耳壳曲折、中耳炎等;四肢:有无弯曲、脱臼、外伤、关节炎;肛门:有无下痢、血便、脱肛等。 4.实验动物购入后,实验教师要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实验动物饲养室及饲养器具准备 1.饲养室面积应根据所购入动物的数量来确定。面积太小,室内氨浓度很易超过20m g·L-1,对实验的动物疾病控制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2.饲养动物的器具等,应在动物购入前准备好。准备的数量、规格应根据动物的品种和数量。每笼收养动物数和分组情况而定。垫料、饲料应按购入动物数量准备。各笼箱的编号及卡片、饲喂动物所用器材,如给饵器、粪便托盘、搬运车、台秤、电子天平、饲料捅、电源插板等也应准备放好。 3.笼具要求: (1)舒适和卫生:必须勤换窝,每2~3天换一次。分单养繁殖盒及群养盒两种。要求光滑、无毒、耐高温、易消毒、规格统一。 (2)坚固耐用:笼具应坚固耐用,不易被动物损坏、变形,避免动物逃逸。 (3)操作使用方便:包括笼、盒的放置、启闭、动物的投拿、添加饲料、饮水及垫料的更换等。 (4)经济使用:力求工艺简单,造价低廉,规格力求统一标准化。 (5)笼架:必须牢固、稳定,不宜过大,便于拆卸、组装。下面应有小轮,方便移动。便于清洗、消毒、不生锈。 4.动物饲养室的环境应根据所计划使用动物的微生物控制级别来进行准备,不同的实验动物级别应配备相应的实验条件。属于屏障系统的则应调整好送排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控制好温度、湿度、风速、噪声等环境因素。 (1)气温:目前我国对环境气温的控制要求在20~29℃范围内,可以满足大多数哺乳动物对温度的要求。其中大、小鼠的最适值为23±l℃,推荐值为23±3℃,允许范围为23±5℃ (2)空气湿度:我国规定最适湿度为50﹪±5﹪,允许湿度为40~70%; (3)气流:我国规定的气流值为0.13~0.18立方米·秒-1,换气次数为10~20次·时-1。 (4)空气洁净度:饲养清洁级以上实验动物的空气必须经过有效的过滤,S.P.F级的空气洁净度要达到1万级(即空气中>0.5微米的颗粒物应<350个·升-1),而清洁级动物的饲养室空气洁净度达到10万级。空气中最多的有害气体氨气的浓度必须在20克·立方米-1以下。

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 (20xx年版) 签发: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福利标准、执行流程与公司业务发展保持同步,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HR-05-A)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原则 本细则所列各项福利均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逐步提高全员福利水平,亦有权调整范围与标准。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同方(深圳)云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全体员工。 4.权责划分 (1)总经理 负责审定公司福利预算与福利方案。 (2)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福利预算拟订、预算确认、福利方案设计与执行规范等工作。 (3)行政部 负责公司福利(费用类)的款项申请、福利策划与推动执行等工作。 二、福利管理

公司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与公司福利两大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福利项目明细表 1.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以及合同履行地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每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当月参保;15日(含)以后入职的员工次月参保。 (2)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以及合同履行地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每月15日以前入职的员工当月增加并缴纳;15日(含)以后入职的员工次月增加并缴纳。 2.公司福利 (1)津贴类 ?午餐补贴

标准:100元/人/月。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执行流程: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结果随工资一并核算发放。 ?全勤奖 标准:100元/人/月。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执行流程:符合全勤标准的,随工资一并发放。 (2)节日福利 ?节庆礼金 标准:200元/人。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执行流程:逢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前一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预算提报方案,审批后由行政部负责策划实施。 ?节日礼品 标准:100元/人。 适用对象: 妇女节:全体在职女员工。 儿童节:正式员工且子女未满14周岁的。 执行流程:逢妇女节、儿童节前一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预算提报方案,审批后由行政部负责策划实施。 (3)关怀礼金类 ?结婚礼金

动物实验管理制度

第七章动物实验管理制度 1 本制度为加强我院实验动物的科学管理,保证实验动物的质量和动物实验水平,适应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生产的需要,根据国家科委《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家卫生部《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和总后卫生部《军队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及医院有关要求制定。 2 本制度所称实验动物,是指来源(遗传背景及微生物控制)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生产、检定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除此以外的其他动物称之为非标准化动物。本制度适用于对实验动物的管理和对动物实验的管理,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从事动物实验的部门与个人。 3 本院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实验动物合格证、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和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等制度。 4 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成果鉴定,发表学术论文,新药、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审批和报批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各部门在申报、审批或报批上述项目或为学术论文开据证明时,凡涉及实验动物的要将有无实验动物合格证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和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书作为申报、审批和报批的基本条件。 5 设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设立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实验动物相关事务,地点设在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工作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医务部科训科,临床实验科全面负责实验动物工作的日常管理,。 6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实验动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制订并落实适合于本院实施动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全军和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指导和监督本院各实验动物使用部门的业务工作; (四)组织专家对本院动物实验课题进行论证; (五)组织本院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 (六)对本院实验动物的发展及动物实验设施建设的发展做出规划并具体实施。 7实验动物的引进和采购

实验的动物环境及设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及实验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同时规定了垫料、饮水和笼具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实验场所的环境条件及设施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及经常性监督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4792-19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排放综合标准 GB 50243-199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9-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3-198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 68-1984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JGJ-71-19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实验动物 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3.2 实验动物繁育、生产设施 指用于实验动物繁育、生产的建筑物、设备以及运营管理在内的总和。 3.3 动物实验设施 指以研究、试验、教学、生物制品、药品生产等为目的进行实验动物饲育、试验的建筑物、设备以及运营管理在内的总和。 4 环境及设施 4.1 选址 4.1.1 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及实验场所应避开自然疫源地。 4.1.2 宜选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 4.1.3 宜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若不能远离上述区域则应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1.4 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实验设施应与生活区保持大于50m的距离。

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福利管理,福利是员工的间接报酬。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福利管理是指对选择福利项目、确定福利标准、制定各种福利发放明细表等福利方面的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福利管理制度有关内容。 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规范公司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学薪酬及福利制度,从而激励员工改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适用范围:除集团公司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及公司内营销口人员外所有员工。公司聘请顾问、兼职人员、外借人员薪酬待遇按有关协议办理。 2.制定原则及依据 原则 根据公司内部各职位之间任职资格的相互比较,结合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形成的各岗位之间的相互比较,确定薪酬的具体分配,以期达到对内相对公平和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员工薪资依据本岗位任职条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经验、

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并结合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竞争,突出贡献; 员工收入与企业整体效益挂钩,与其工作绩效挂钩; 依据 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相关薪酬、福利制度、文件精神; 行业、公司所属地区薪酬水平现状; 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定位特征。 3.管理职责 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的薪酬管理体制,并采取“二级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级分配是公司对各部门进行的额度分配;第二级分配是由各部门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的明细分配;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组织、实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实施薪酬分配制度;对各部门薪酬分配进行指导、审定;负责对各部门关于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组织、指导各部门员工薪酬的建档工作,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调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据; 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薪酬制度,并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结构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动物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动物质量,确保实验研究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以及安全评价符合标准,同时为了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及蔓延,根据我动物实验室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1.实验动物的管理及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国家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本动物实验室(屏障环境)已获得《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面向广大科研工作者开放。需要开展动物实验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动物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实验操作。 3.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培育,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对其质量实行控制,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医药、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4.在动物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物实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5.深圳第三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实验动物工作,动物实验室具体负责动物实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6.动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和饲养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实验动物培训,并持有“广东省实验动物学会”颁发的《实验动物技术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确认无传染病(含微生物和寄生虫)和其他影响实验动物工作疾病的人员方可上岗。 7.凡申请进入动物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操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必须提交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无证人员必须参加本动物实验室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深圳第三人民医院动物实验室颁发的《实验动物上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动物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操作。 8.购买实验动物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在动物进入动物实验室的同时提交《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原件。

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

XXXXX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福利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分公司员工福利项目分为:各类保险、各类补贴、住房公积金、慰问金、员工保健等。 第二节保险类 第三条保险类福利项目 保险类福利项目有: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第四条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内容: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为员工提供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的基本保障,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1.本分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梅州工程部、河源办事处和汕尾办事处人员原则上分别在梅州、河源和汕尾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参加社会保险,其他人员统一在惠州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参加社会保险,其中电信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参

保。. 2.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由分公司综合部统一缴纳,梅州、河源、汕尾协助办理各部门人员的属地社会保险业务。 (三)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1.缴纳基数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照员工岗位高低缴纳不同标准,缴纳标准不得高于或低于员工社会保险关系所属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或最低标准。 2.缴纳比例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存在地方差异,各项保险缴纳比例按照员工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比例标准缴纳。 (四)新进员工在入司之前,有欠缴或漏缴社保费的,由本人与原单位办理清缴和停保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须与分公司签订《欠缴社会保险承诺书》。 (五)本分公司员工均需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六)社会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年度内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不变。 (七)分公司定于每月15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增减业务的月结期限。凡在每月15日之前办理增减手续的,社会保险在当月缴纳或停止;凡在每月15日之后办理增减手续的,社会保险在次月缴纳或停止。

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

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实验动物有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实验动物许可证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同一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验动物许可证由科技部制定,全国通用,采用全国统一的格式和编码方法。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保种、繁育、生产、供应及有关商业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适用于使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教学以及使用实验动物和相关产品进行药品、生物制品和化工产品等生产和检验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实验动物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实验动物监测机构负责检测实验动物及设施条件等质量,为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管理提供技术保证。 第二章申请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实验动物种子来源于国家实验动物保种中心或国家认可的种源单位;特殊来源实验动物种子,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并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批准; 2.具有能够保证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质量的饲育环境设施及基本的检测能力; 3.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饮水和其它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或相关要求; 4.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动物质量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并持有“广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 6.生产的实验动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 7.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使用的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必须来自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厯证的单位或个人,质量合格;2.具有进行动物实验所需的相应等级的环境或设施。高等级的环境或设施可整体降低等级使用,如果恢复为原等级使用,恢复前必须重新彻底消毒并申报检测;低等级的环境或设施不可作为高等级使用; 3.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饮水和其它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或相关要求; 4.具有实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并持有“广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 6.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审批和发放 第七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给予是否接受申请的答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

实验动物房的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定 1、公司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需要提前一周向公司申请实验动物以及要求。 2、动物进入动物房前,应对实验动物房彻底清扫消毒,根据动物种属、日龄以及实验目的分开饲养。 3、实验人员开展实验前,做好实验数据采集表以及实验目的签(实验人员、实验目的、实验起始时间、实验终止时间、动物种属、日龄、数量、动物来源)。 4、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动物房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嬉戏,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污物。 5、实验人员每2-3天对实验动物房消毒一次,发现动物异常及时上报公司兽医人员。 6、实验人员每天早晚到实验动物房清理卫生,添加水料,检查动物健康程度。 7、实验人员要根据兽医人员提出的饲养程序和用药程序进行饲养,不得擅自做主改变以上程序,有异议及时向公司兽医人员提出。 8、动物饲养必须保证排风畅通,合理光照,饲养器具要摆放整齐。饲养环境应保持清理干净,以免照成疾病传播。 9、实验人员根据动物耗料情况,提前3-4天向动物房管理人员提出购买计划。 10、实验人员要爱护动物,禁止动作粗暴。注意节约水电。

11、实验用过的废弃物、垫料、动物尸体等必须清理后放入指定位置,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更不能从水道冲走,以免阻塞下水管以及造成环境污染。 12、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遵守药品、试剂使用规则。不得随意摆弄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试剂和动物,更不得擅自将动物带出实验室。 13、实验完毕应检查用过的仪器、材料完好无损,器具数量正确。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 14、实验结束后要将实验室地面和台面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用过的器械及时清洗干净。最后将钥匙归还实验管理人员,并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5、实验结束时,实验人员必须详细准确求是填写实验记录,及时完善并提交实验报告。 江苏三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最全最新)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

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

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附件 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实验动物福利,适应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培育和饲养,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及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应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相关产品,是指用于实验动物的饲料、垫料、笼具、饮水、专用设备等。 本办法所称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是指从事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生产、科研、检定、教学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单位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是指依法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研究人员、实验动物兽医人员、辅助人员、阶段性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实验动物工作,开展实验动物管理与监督,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 —1—

加强监督、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实验动物的科学研究、生产和应用的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四川省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教育、环保、农业、卫生、药品、林业、进出口等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实验动物管理相关工作。 科技厅联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实验动物的宏观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具体事务性工作由科技厅委托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六条全省实行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监控,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全省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科技厅应当着力推进实验动物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从事实验动物保种、繁育、生产、供应、运输,实验动物相关产品生产,实验动物有关商业性经营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取得科技厅颁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 使用实验动物进行科学研究、检定、检验和其他科学实验的,或应用实验动物为原料、载体进行生物医药等产品生产活动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取得科技厅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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