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第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

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3、原则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

用地规模;

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

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遗产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6、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

7、专题研究报告: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视情况选定)。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图纸

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

重要工矿和风景名胜区等。图纸比例为1/10万—1/50万;

2、城市现状示意图,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各类保护

区以及主要的基础设施。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3、城市规划示意图,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

注各类主要建设用、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

区、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等。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4、规划方案的结构示意图。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

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说明本规划编制的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的城镇发展。包括城镇发展战略及总目标,预测城市化水

平,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区域性交通设施,基

础设施,环境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

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和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

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类用地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

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3)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的保护,城市风貌和特色;

(4)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和环境综合整治;

(5)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控制范围;

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

7、各项专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包括铁路、线、场用地范围,江、海、河港口码头、货场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围,航空港用地范围及交通联结,市际公路、快速公路与城市通的联系,长途客运枢纽站的用地范围,城市交通与市际交通的衔接;

(2)城市交通规划包括城市客运与货运通知公交线咱、场站分布自行车交通,地铁、轻轨线路可行性研究和建设安排,客运换乘枢纽,货运网络和货源点布局,货运站场和枢纽用地范围;

(3)城市道路规划包括各项交通预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主次干道系统的布局,重要桥梁、立体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自行车、行人专用道路系统;

(4)给水工程规划包括用水量标准和生产、生活、市政用水总量估算,水资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选择,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净水方案,水厂制水能力,输水管网及配水干客布置,加压站位置和数量,水源地防护措施;

(5)排水工程规划包括排水体制,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主要泵站及位置,污水处理石布局、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综合利用的措施;

(6)供电工程规划包括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和分区负荷密度,供电电源选择,变电站位置、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辐射方式,高压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7)电信工程规划包括各项通讯设施的标准和发展规模,邮政设施标准、服务范围、发展目标,主要局所网点布置,通讯线路布置、用地范围、辐射方式,通讯设施布局和用地范围以及收发讯区和微波通道的保护范围;

(8)供热工程规划包括估算供热负荷、确定供热方式,划分供热区域,范围,布置热电石,热力网系统、敷设方式,联片集中供热规划;(9)燃气工程规划包括估算燃气消耗水平,选择气源,确定气源结构,确定燃气供应规模,确定输配系统供气方式、管网压力等级以及管网系统,确定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置;

(10)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规划包括公共绿地指标,市、区级公共绿地布置,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位置范围,主要林荫道布置,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国家级园林城市要编制专门的城市绿化系统规划,见第七章)

(11)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包括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原则和标准,生活废弃物总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的规模及布局,公共厕所布局原则、数量;

(12)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和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污染的防护、治理措施;

(13)防洪规划包括城市需设防地区范围,设防等级、防洪标准,防洪区段安全泄洪量,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和

规模,防洪设施与城市道路、公路、桥梁交叉方式,排涝防渍的

措施;

(1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包括城市战略地位概述,地下宛若间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原则和重点,城市总体防护布局,

人防工程规划布局,交通、基础设施的防宛若、防灾规划,贮备

设施布局;

(1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历史文化价值概述,保护原则和重点,总体规划层次的保护措施。包括保护地区人口规模控制,占

据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单位的搬迁,调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

的措施,古城规划格局、空间形态、视觉通廊的保护,确定文物

古迹保护项目、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保护要求,

确定需要保护的历史地段、划定范围并且提出整治要求,重要历

史文化遗产修整、利用、展示的规划意见,规划实施的措施;(各

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8、3—5年内的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投放、住宅

建设等;

9、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基础资料汇编包括:

1、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万—1/20万;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

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2、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

(2)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包括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地质和地震资料、城市历史资料;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

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

非农人口、劳动力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情况等;城市土

地利用资料:城市规划发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城市用地的综合

评价;工矿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对外交通运输现状和发展资料;各类

商场、市场现状和发展资料;各类仓库、货场现状和发展资料;高等院校

及中等专业学校现状和发展资料;科研信息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行政、

社会团体、经济、金融等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体育、文化、卫生设施现

状和发展资料;

4、城市建筑及公用设施资料

(1)住宅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居住水平、居住环境质量;

(2)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和分布状况;

(3)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管网资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货运量、流向等资料;

(4)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的资料;

(5)人防设施、各类防灾设施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的资料。

5、城市环境及其它资料环境监测成果资料;三废排放的数量和危害情

况,城市垃圾数量、分布及处理情况;其它影响城市环境的有害因

素的分布及危害情况;地方病以及其它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第九条城市总体规划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

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图纸比例为1/5万

—1/20万。

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0—1/25000。小城市可以用1/5000。

标注以下内容:

(1)按照《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分类划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3)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4)需要保护的风景中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

范围;

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

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该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

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该标明以下内容:

(1)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2)潜在地质灾害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3)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4)按照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5)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6)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提出土地的工程

控制要求。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

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络和重要基础设施布局、主要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5、城市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

纸内容和比例同现状图。

6、郊区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该标明以下

内容:

(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

(2)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和控

制范围;

(3)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的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仓

库、火葬场、墓地、垃圾处理消纳地等的布局和控制范围;(4)农田、菜地、林地、园地、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的

布局和控制范围。

7、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内容和比例同城市总体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均需相应的各项现状图)。

(1)道路交通规划。标注客运、货运、自行车、步行道路的走向,主

次干道走向、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形式,重要广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和范围,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2)给水工程规划。标注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厂、贮水池位置,

给水分区,输配水干管走向、管径,主要加压站、高位水池规

模及位置;

(3)水工程规划。标注排水分区界线,排水管渠干线位置、走向、管径和出口位置,排水泵站和其它排水构筑物规模校园,污水处理场位置、用地范围;

(4)供电工程规划。标注供电电源位置和用地范围,变电站位置、名称、电压等级,供电线路走向、电压等级、敷设方式,高压走廊用地范围、电压等级;

(5)电信工程规划。标注各种通讯设施位置,通讯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订邮玫设施布局,收发讯区、微波通道等控制范围;

(6)供热工程规划。标注供热热源位置和用地范围,供热分区、热负荷,供热干管走向、管径、敷设方式;

(7)燃气工程规划。标注气源位置,输配干管走向、压力、管径,调压站、贮层站位置和用地范围;

(8)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规划。标注市、区级公共绿地用地范围,苗圃、花圃、专业植物园等绿地范围,河湖水系范围;(9)卫生设施规划。标明主要环卫设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围;

(10)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标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之扩散范围、主要污染排放单位名称;环境保护规划图标明规划环境标准和环境分区质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

11)防洪规划。标明各类防洪工程设施位置、走向,防洪设防地区范围、洪水流向,排洪设施位置、规模;

1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标明防护分区,疏散区位置,贮备设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及各类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程位置及范围;

13)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明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区分布、名称和范围,各类保护区的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近期实施保护修整项目的位置、范围,建筑高度控制范围与要求,以及其它保护措施。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 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 ~1/200000 :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城市规划的编制

城市规划的编制 总的来说,城市规划的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又分为几个层面。 一、总体规划纲要阶段的任务: I 研究和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总规的依据。 二、城镇体系规划 三、总规主要是对于城市的一个总体状况的评定、定性、设计、预测,给城市一个指导纲领,一个大的领头的框框架架。 四、专项规划–包括: I 道路系统 II 给排水绘画 III 供点 IV 通信 V 文物古迹 VI 等等等等 五、分区规划 I 主要是在总规基础上细化,为详细规划提供明确依据 II 城市主次干道将会在这个层次确定 III 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容量的控制标准IV 管线布置

V 市、区、居住区级公共中心位置 六、详规编制 I 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七、控制性详规 I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用地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II 各地块的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 III 提出各地块内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IV 规定各级支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和坐标 V 管线容量等 八、修建性详规 I 对于建设计划已经明确的城市重点地区进行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 II 已经应该包括有 i 建筑、道路、绿地等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总平面图设计 ii 等等 iii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总造价等等 九、城市设计的编制 I “城市设计成为各阶段城市规划编制的组成部分(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解说,1990年)” II 各阶段的城市设计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综合来说,核心内容是城市空间形态,包括 i 高度分区

(完整word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规划体系的比较1、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 2、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结构规划(Structure Plans)——针对在功能和布局上密切相关的更大的地域单元,通常是次区域所制订的用于指导某种变化决策的战略政策规划。 地方规划(Local Plans)——在结构政策政策规划总体思想指导下局部区域的较详细的战术性政策规划,主要以小区域规划为主,包括郊外发展区、小城镇或大城市区的中心开发区。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四)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五)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

市(地)级土地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3.1 规划定位 1 3.2 指导思想 1 3.3 规划主要任务 1 3.4 编制主体 2 3.5 规划范围 2 3.6 规划期限 2 3.7 编制依据 2 3.8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 2 4 程序与方法 3 4.1 规划程序 3 4.2 工作方法 3 5 规划内容 4 5.1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4 5.2 土地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 5 5.3 土地需求分析 5 5.4 确定规划基数 6 5.5 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7 5.6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7 5.7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8 5.8 落实整理复垦开发任务 10 5.9 制定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政策 11 5.10 细化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2 5.11 安排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14 5.12 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5 6 规划成果 17 6.1 规划文本 17 6.2 规划说明 18 6.3 规划图件 18 6.4 其他材料 20 附录A土地用途规划分类及其含义 21 附录B土地用途规划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 23 附录C土地利用规划调控指标体系 25 附录D文本附表 26 附录E市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般程序和方法 31 附录F人口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34 附录G有关建设用地规划采用的用地标准 36 前言 为了加强对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制订《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明确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要求。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市(地)级行政单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照本规程。 面积较小的市可参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TD/T 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T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J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总则 3.1 规划定位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规划)是落实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指导县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规划层次,具有政策性、结构性、空间性和约束性,是统筹市域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审批和监管的基本依据。 3.2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相统一,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3 规划任务 市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落实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 2)对市域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进行安排; 3)制定区域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调控和指导县(区)土地利用; 4)确定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模、范围、用途和时序;

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

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 在当今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是非常重要的 指导文件,它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了合理科学的依据。城市 规划标准规范大全是国家对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中各项规范、标准的汇编,包含了城市规划的所有方面。本文将从城市规划标 准规范大全的重要性、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的种类和内容、城市规 划标准规范的实际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的重要性 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是实现城市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保 障城市安全的重要文件,具有以下重要性: 1、规范指导城市发展。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为城市规划的 各个类别、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为城市的发展 提供了指导; 2、保障城市稳健发展。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可以规范和约 束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个方面,从而保证城市稳定健康的发展;

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可以对城市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规定标准和要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而服务于城市全体居民。 二、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的种类和内容 城市规划标准规范大全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社会、经济、环境等各个方面。按照类别和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总体规划标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标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标准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验收标准等; 2、城市分区规划标准。包括城市分区规划编制标准、城市分区规划实施标准以及城市分区规划验收标准等; 3、城市详细规划标准。包括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标准、城市详细规划实施标准以及城市详细规划验收标准等; 4、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城市规划设计实施标准以及城市规划设计验收标准等;

城市规划建设标准

城市规划建设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个良好 的城市规划能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使城市更加美丽、宜居、可持续。本文将从城市规划建设标准的角度,探讨一些重要的规 范和标准,以期为城市规划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城市总体规划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它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布局、土地 利用、交通配套、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因此,城市总体规划标准应 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可持续发展:城市总体规划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人文关怀:城市总体规划要注重人文关怀,合理规划居住区和公 共设施,提供充足的公园、绿地和休闲娱乐场所。 3. 联通便捷:城市总体规划要注重交通配套,规划合理的道路网和 交通枢纽,提供便捷的交通方式,降低通勤成本和拥堵。 4. 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要注重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 的投资环境和就业机会,推动城市经济的繁荣。 二、住宅小区规划标准 住宅小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合理的住宅小区规划可以提 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以下是一些住宅小区规划标准的要求:

1. 设施完善:住宅小区内应配备完善的商业设施、教育设施和医疗 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2. 绿化环境:住宅小区内应有充足的绿地和景观,提供良好的自然 环境和休闲空间。 3. 安全保障:住宅小区应设置安全设施,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智能化布局:住宅小区应考虑智能化的布局,提供便利的信息服 务和生活设施。 三、交通规划标准 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城市的运输能力 和交通效率。以下是一些交通规划标准的要求: 1. 道路布局:交通规划应合理布局道路,考虑交通流量和交通节点 的分布,提供畅通的交通网络。 2. 公共交通:交通规划应注重公共交通,建设轨道交通和公交枢纽,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3.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交通规划应注重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提供便 利的步行和自行车道路,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4. 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规划应考虑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提供智能 化的交通管理和服务。 四、环境保护标准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3年度:【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 1.1 规定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领域内的技术工作,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 第二章城市总体规划 2.1 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1)_____。 (2)_____。 2.2 总体规划编制内容: (1)_____。

第三章详细规划 3.1 详细规划编制程序:(1)_____。 (2)_____。 3.2 详细规划编制内容:(1)_____。 (2)_____。 第四章城市设计 4.1 城市设计编制程序:(1)_____。

4.2 城市设计编制内容:(1)_____。 (2)_____。 第五章监督管理 5.1 监督管理职责:(1)_____。 (2)_____。 5.2 监督管理方式:(1)_____。 (2)_____。

【总结】 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主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内容。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国家、地区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空间形象,编制城市用地总体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总体规划等。 (2)详细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确定区域、单元、街区、建筑物等规划要素的布局、功能、建设标准等,编制出具体的规划图。 (3)城市设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要求,对城市空间形象进行设计,包括城市公共空间、道路、建筑物等。 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以及法律解决方案:

城市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收费标准

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三章城市总体规划 (5) 第四章村镇规划 (6) 第五章城市分区规划 (14) 第六章专项规划 (16) 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6) 2.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8) 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专项规划 (19) 4.城市防灾系统专项规划 (20) 5.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1) 6.旅游规划 (23) 第七章风景名胜区规划 (25) 第八章控制性详细规划 (27) 第九章城市设计 (29) 第十章修建性详细规划 (31) 1.居住区详细规划 (31) 2.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 (31) 3.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 (32) 4.新区详细规划 (35) 5.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36) 6.公园绿地规划与设计........................37 7.景观规划 (38) 8.城市工程管线专项详细规划…………… 39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40)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划设计各项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提高规划质量, 规范收费标准,特制定《城市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规定》,作为技术审查与收费的依据。第二条各项城市规划编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该符合国家 和各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城乡规划司负责解释。第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试行。 城镇体系规划 第五条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则两个部分。规划文件包 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解释,应该附有基础资料汇编。 第五条城镇体系规划规划文本 1、综合评价区域和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4、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职能分工;

城市规划常用的规划依据

城市规划常用的规划依据 一、引言 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交通、环境、公共设施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需要依据一系列的规划依据,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本文将介绍城市规划常用的规划依据。 二、国家级规划依据 1.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层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的战略性规划。城市规划需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城市规划与国家发展目标相一致。 2. 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层面对土地利用进行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结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强度等内容。城市规划需要遵循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 3.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层面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重要措施,对于城市规划来说,需要尊重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生态空间等。 三、地方级规划依据 1.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的战略性规划。城市规划需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城市规划与地方发展目标相一致。 2. 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地方层面对土地利用进行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 结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强度等内容。城市规划需要遵循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 3. 地方生态保护红线 地方生态保护红线是地方层面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重要措施,对于城市规划 来说,需要尊重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生态空间等。 四、城市规划标准 1.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本依据,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交通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建设用地规划 建设用地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规划需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3. 交通规划 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道路网络规划、公共交通规划、 交通设施规划等。交通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交通需求、交通流量、交通安全等因素,确保城市交通系统的高效运行。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第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 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3、原则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 用地规模; 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 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遗产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6、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 7、专题研究报告: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视情况选定)。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图纸 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 重要工矿和风景名胜区等。图纸比例为1/10万—1/50万; 2、城市现状示意图,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各类保护 区以及主要的基础设施。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3、城市规划示意图,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 注各类主要建设用、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 区、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等。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4、规划方案的结构示意图。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 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说明本规划编制的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的城镇发展。包括城镇发展战略及总目标,预测城市化水 平,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区域性交通设施,基 础设施,环境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 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和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 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类用地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 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编制内容、编制程序、成果要求。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 总体规划从内容上可分为: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四个组成部分。 2城市整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 总体规划编制从工作阶段上可以分为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总体规划技术成果的编制三个阶段。 (1)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1)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 对城市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是整个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需要通过文献、访谈、现场勘探等多种方法,对城市的区 域、社会、经济、自然、历史环境等展开全面和细致的调研。 在收集与调研的过程中,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查是一项重要内容。要对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用地性质进行核查和分析,切 实掌握土地使用的真实状况和效益,分析人均用地水平、用地结构 和区域建设用地分配等资料。通过对城市建设用地现状的全面和细 致的掌握,为提出合理、高效的土地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调查和研究的成果形成城市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城市现状图和一套完整的现状基础资料报告。 2)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 在前期研究工作中,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和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是两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A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 首先要系统的回顾历版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技术内容,研究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把握好城市发展的自身规律。特别是对现行 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和遗留的问题要进行认 真的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在此前提 下,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B 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 深入分析和总结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城市现状问题和新的发展趋势,从落实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影响城市长期发展保 障要素,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等前提出 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前瞻性的研究城 市的发展条件和动力机制,科学合理的研究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 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为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依据。(2)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先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经过审查的纲要也是总体规划成果审批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撰写专题研究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论证。 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a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 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 ●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 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 ●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b 城市中心区规划 ●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城市总体纲要的成果要求 a 规划文本:规定性要求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5.06.08 •【文号】建规字第333号 •【施行日期】1995.06.08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发布日期:2005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1日)废止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5年6月8日建规字第33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规划局,计划单列市建委、规划局: 现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XXX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最新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内容解读.

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内容解读 主讲人:黄亚平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 №1 《编制办法》结构——章节条款的变化 旧版《办法》 共五章三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10条) 第二章总体规划的编制(7条) 第三章分区规划的编制(3条) 第四章详细规划的编制(7条) 第五章附则(4条) 新版《办法》 共五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10条)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7条) 第三章城市规划编制要求(10条) 第四章城市规划编制内容(四节17条) 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7条) 第二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3条) 第三节城市分区规划(3条) 第四节详细规划(4条) 第五章附则(3条) 保留修改删除归并增加 新版《办法》增加了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和城市规划编制要求两章,而对编制内容等技术性要求进行了归纳,组织为四节,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加了近期建设规划一节,采取这样的框架,主要是为了对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从编制组织、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更加全面、严格的规范。 №2 第一章总则(保留) 本章在确定新版《办法》定位的同时,特别强调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增加了在新形势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目的是明确方向,统一认识。 旧版《办法》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规划阶段 第四条编制组织 第五条编制资质 第六条标准规范 第七条基础资料要求 第八条城市设计手法引入 第九条部门和公众参与 第十条基础资料要求 新版《办法》 第一条目的(修改) 第二条适用范围(修改) 第三条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增加)

第四条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增加) 第五条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增加) 第六条编制组织原则(增加) 第七条规划阶段(保留) 第八条与上位规划关系(增加) 第九条规范和基础资料要求(归并) 第十条编制资质(保留) 第二章 №3 第一条《办法》制定的目的(修改) 旧版《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新版《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次《办法》修改的基本背景 ①适应我国城镇化发展特点(如城市区域化、区域城市化)。 ②反映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换、依法行政的要求。 ③改变过去规划编制办法中重内容、轻公共政策属性的倾向。 №4 第二条《办法》的适用范围(修改) 旧版《办法》 第一章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新版《办法》 第一章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旧版《办法》 第五章第二十九条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农场、林场的城市型居民点的规划编制,参照本办法执行。 新版《办法》 第五章第四十五条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编制,参照本办法执行。 正在制定的《城乡规划法》中对于城乡规划体系的定义为:本法所称城乡规划,是指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作为城乡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新版《办法》为国家按照行政建制设市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同时,考虑到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为县的中心,其功能与城市基本相同,规模也较一般建制镇为大,规定了其规划编制参照本办法的原则。 №5 第三条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增加) 旧版《办法》缺此条款 新版《办法》 第一章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城市规划涉及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配置,任何资源配置方式都会对社会公平产生影响。 ·在城市发展中,市场机制会自动趋向于效率的追求,但市场存在不足或缺陷(即市场负效应),故需要公共干预及公共政策作调节。 ·城市规划具有公共政策的基本功能:导向功能、调节功能、分配功能。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计划、党团报告、合同协议、策划方案、演讲致辞、规章制度、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plan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lanning plan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octrinal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国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共经历了四次修订。虽然历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整体规划框架仍基本保持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级,但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编制办法已在规划主体多元化、系统性、由技术文件转向公共政策和淡化城市设计等方面发生了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6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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