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设备建筑施工登记簿填记要求、填记格式

行车设备建筑施工登记簿填记要求、填记格式
行车设备建筑施工登记簿填记要求、填记格式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填记要求、填记格式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登记前,由施工单位指定的驻站联络员负责登销记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提交《施工登销记委托书》,综合维修、紧急修和故障修时无须提交。持《施工登销记委托书》履行登销记职责的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施工负责人”项目栏签认时,均填记“施工负责人”单位及姓名,并在“备注”栏注明(一次)“驻站联络员”单位及姓名。

2.施工登记前,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先预拟草稿,经车站值班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登记。登销记过程中出现错误时,一律画圈以示抹消,重新填写,禁止随意涂改、撕页、粘贴。

3.综合型施工及综合维修中,涉及其他施工(维修)单位时,由施工(维修)主体单位负责统一登销记(根据现场临时请求且与施工不同步进行的配合项目由配合单位自行登销记)。其他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确认本单位登销记容正确无误后,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签认本

单位及姓名。

4.车站必须认真审核《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所有登销记容,发现与施工计划不符、超出计划围、施工配合单位签认不齐全时,不得办理登销记手续。

5.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与施工日计划公布的施工负责人不一致时,不准施工。确需变更施工负责人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协调会或会前提出,按规定填写《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交调度所施工室备案,并提交登记站,调度所施工室审核后交相关台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根据登记站的汇报及审核后的《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发布相关调度命令。

6.《施工登销记委托书》和《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由登记站留存备查(格式附后)。

二、填记格式说明

(一)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

1.第1栏:“本月施工编号”应填记“施工日计划号或综合维修计划号”。

2.第2栏:“施工项目”,按施工日计划中的“施工项目”容填写;综合维修时,按主体维修单位专业填写,例如:“供电综合维修”、“电务综合维修”、“工务综合维修”。

3.第3栏:“月日时分”按实际到站联系时间填写。

4.第4栏:涉及影响有关行车设备使用的施工,相关设

备管理单位均应在“设备单位检查人”栏签认单位及姓名。

5.第5栏:“所需时分”按施工日计划批准的时间填写。因施工组织调整“所需时分”不能超过批准时间。

(二)承认施工

第6栏:命令号及发令时间、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由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调度员下达的同意施工命令逐项填记。

(三)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

1.第7栏:“月日时分”按实际申请开通时间填写。

2.第8栏:恢复使用围和条件(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由施工负责人(持书面委托书的驻站联络员)根据施工放行列车的条件如实填记恢复的围及行车速度。综合维修结束,在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完成,无设备变化,登记站确认所有维修单位按时开通、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维修销记的签认正确齐全,立即向请点站汇报后,方可签字确认开通。请点站确认所有登记站维修作业结束,再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开通情况。

(四)施工开通

第9栏:车站值班员根据施工单位在施工后开通检查、销记项填记的恢复使用围和条件及设备单位检查人的签名,向列车调度员请求开通,并将开通的调度命令及时间填记后即可签字确认开通。

(五)备注

第10栏:“备注”,填写各种备注情况,如:驻站联络员持有《施工登销记委托书》到车站登销记时,备注栏中注明:“驻站联络员:XXX单位XXX”。

三、其他

1.取消施工前慢行的组织模式,所有施工前慢行全部纳入施工点。

2.工务逐级提速的施工,施工后达不到应有的提速条件。施工单位以实际限速条件销记,车站值班员应报告列车调度员,按重新下达的限速调度命令执行。列车调度员重新下达限速调度命令并废止运行揭示命令,其后无论限速条件是否与运行揭示命令相符,施工单位均须销记确认限速条件,由列车调度员下达限速调度命令。

3.水电设备施工、维修作业不影响行车设备使用、作业地点远离车站和铁路,对不停止信号、通信、客车上水等行车设备使用的水电设备施工及维修作业不需到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

施工登销记委托书

车站:

段车间(工区)将于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在线区间(站)km m至km m处,进行施工。

施工负责人职务特指派驻站联络员

代替施工登销记和签名。

段(公章)

年月日

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

一、施工单位: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等级:

四、施工地点:

五、施工日期及时间:

六、原定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七、现定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段(公章)

年月日

一、施工登销记填记格式

1.供电施工登销记填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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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务施工登销记填记格式(供电配合、逐级提速)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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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务施工登销记填记格式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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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延点登销记格式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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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记时施工以延点施工结束后的调度命令销记开通。

5.由车站安排进行的施工登销记格式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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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维修登销记填记格式(1.由列车调度员安排时)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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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车站安排的综合维修登销记填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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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1631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二、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三、行车日志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四、行车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填写时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字体端正清楚。如果记错应当将错字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然后在括号后

面或上方重写,并签字。 五、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六、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七、行车日志记载事项应包去向每日行驶起讫点、行驶起讫时间、经济车速、气象情况和路面情况、燃料消耗以及车辆在行驶和靠停时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八、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

包神铁路公司《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管理

包神铁路公司《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登 销记管理 包神铁路公司行车设备检查 (施工)登记簿登销记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运统-46”)的使用和治理,按照《技规》《行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治理方法》(铁运〔2012〕280号)和《包神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治理方法》(神华包神运〔2012〕7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运统-46”是行车设备施工、修理、检查、处理故障和复原时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大行车设备养护,提升设备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包神铁路管内各站、段、调度指挥中心、物业治理公司。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修理、检查、处理故障时,应严格按本方法规定,正确填记“运统-46”。 第四条“运统—46”的登记、签认、销记时刻,以行车室(调度指挥中心)时钟时刻为准(设有TDCS、CTC设备的车站以运算机系统时刻为准)。 第五条“运统—46”的登记、销记要严肃认真,做到内容准确,用语规范,字迹工整清晰。填记时不得使用红色笔墨,书写字迹不得越格。登记的作业所需时刻、作业地点、作业项目、封锁线路名称及区间别(双线区间的上、下行别)、停用设备名称及阻碍范畴等内容要准确、完整,不得涂改、撕页、刮贴。书写过程中显现错误时,对错误的内容(字迹)画直线抹消后,重新填写。 第六条施工、修理单位施工完成在“运统—46”办理销记手续前,必须确认防护信号、接触网接地线已撤除,作业车辆返回站内、工具摆放、路料堆码不侵入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确认已具备开通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行车日志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 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二、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 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三、行车日志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四、行车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 填写时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字体端正清楚。如果记错应当 将错字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然后在括号后面或上方重 写,并签字。 五、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 故意涂改内容。

六、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七、行车日志记载事项应包去向每日行驶起讫点、行驶起讫时间、经济车速、气象情况和路面情况、燃料消耗以及车辆在行驶和靠停时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八、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应及时记载。 十、对于在日常行车中遇到的经验或教训亦可在日志中进行记载,以便于经营者和行业管理者总结提高。 十一、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查阅行车日志记载

上海铁路局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培训考试答案

单位 姓名 考试时间 2016年9月9日 监考人签字 上海铁路局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培训考试 注意事项:1.答卷前将装订线上边的项目填写清楚。 2.答卷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不许用铅笔或红笔。 一、 填空(每空2分,共80分) 1、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指派到车站(调 度所)的登销记人员必须由具备资质的职工担任,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佩戴标志,携带有关防护和联系的用品、工具。 2、开通启用施工维修登销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车站,应使用该系统进行施工(维修)登销记,遇系统故障时,应使用纸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办理登销记;使用纸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办理登销记时,施工作业可采用粘贴登销记。 3、登记时要做到内容准确,用语规范,字迹清晰。登记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及编号、影响范围及要点时间等内容要如实、准确、完整。 4、 施工、维修作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点时,施工(维修)单位应提前30分钟通知车站行车人员(列车调度员),提前20分钟完成延点登记,车站行车人员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车站调度员或规定的人员),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施工、维修作业延点登记不再进行单独销记,与施工、维修登记相对应的作业项目栏内合并销记。 5、高速铁路区段,需登乘动车组进入故障地点处置故障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在登乘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登记,登记时应注明登乘动车组上车的车站名称、上车人数和临时下车点的里程。

6、施工(维修)作业安排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配合作业时,申请作业前由施工(维修)主体单位登记施工(维修)作业全部内容,并通知配合单位进行确认。 7、施工(维修)作业签认的顺序为施工(维修)主体单位、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车站行车人员。设备管理单位签认前应确认施工(维修)主体单位、配合单位已全部签认。其中,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中有多个单位时,同一类单位可不分先后顺序签认。 8、在一项施工(维修)日计划中有多家单位共用天窗进行施工(维修)作业时,由主体单位登记作业全部内容,共用天窗的单位(以下简称“共用单位”)负责确认本单位共用天窗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等内容,经确认正确后在共用单位位置(主体单位后、配合单位前,下同)进行签认。作业开通前,由主体单位销记作业全部内容,并通知共用单位进行确认,共用单位确认正确后应在共用单位位置进行签认。 9、采用纸质登销记时(不含粘贴登销记),如发现登记内容不标准、不正确或有二处以上涂改,不得签认,应在登记内容处加盖“作废”章,重新登记。 10、对于施工开通后有行车限制条件和未按规定用语销记的,登销记人员应主动向车站行车人员汇报,车站行车人员应重点与登销记人员进行核实,并向列车调度员(车站调度员或规定的人员)汇报后方可通过系统申请。 11、遇系统比对发现登记内容与计划不一致时,登销记人员应主动向车站行车人员汇报,车站行车人员应重点与登销记人员核实不一致的处所(包括核对后确认一致的),并将核对情况向列车调度员(车站调度员或规定的人员)汇报后方可通过系统申请。 二、简答题(20分) 因施工(维修)单位原因需取消本项施工(维修)作业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分两种情况说明)? 因施工(维修)单位原因需取消本项施工(维修)作业,尚未办理施工(维修)登记时,由施工(维修)单位登记“本月施工编号”、“施工项目”、“月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填记要求、填记格式附件15

附件15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填记要求、填记格式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登记前,由施工单位指定的驻站联络员负责登销记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提交《施工登销记委托书》,综合维修、紧急修和故障修时无须提交。持《施工登销记委托书》履行登销记职责的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施工负责人”项目栏签认时,均填记“施工负责人”单位及姓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一次)“驻站联络员”单位及姓名。 2.施工登记前,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先预拟草稿,经车站值班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登记。登销记过程中出现错误时,一律画圈以示抹消,重新填写,禁止随意涂改、撕页、粘贴。 3.综合型施工及综合维修中,涉及其他施工(维修)单位时,由施工(维修)主体单位负责统一登销记(根据现场临时请求且与施工不同步进行的配合项目由配合单位自行登销记)。其他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确认本单位登销记内容正确无误后,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签认本单位及姓名。

4.车站必须认真审核《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所有登销记内容,发现与施工计划不符、超出计划范围、施工配合单位签认不齐全时,不得办理登销记手续。 5.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与施工日计划公布的施工负责人不一致时,不准施工。确需变更施工负责人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协调会或会前提出,按规定填写《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交调度所施工室备案,并提交登记站,调度所施工室审核后交相关台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根据登记站的汇报及审核后的《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发布相关调度命令。 6.《施工登销记委托书》和《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由登记站留存备查(格式附后)。 二、填记格式说明 (一)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 1.第1栏:“本月施工编号”应填记“施工日计划号或综合维修计划号”。 2.第2栏:“施工项目”,按施工日计划中的“施工项目”内容填写;综合维修时,按主体维修单位专业填写,例如:“供电综合维修”、“电务综合维修”、“工务综合维修”。 3.第3栏:“月日时分”按实际到站联系时间填写。 4.第4栏:涉及影响有关行车设备使用的施工,相关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接发列车作业第1部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1 范围 TB/T1500的本部分规定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备车站的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备设信号员的车站。 2 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图 2.1 接车(通过)作业程序图(见图1) 图 1

2.2发车作业程序图(见图2) 图 2 3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技术要求 3.1 接车(通过)作业(见表1) 表1

3.2 发车作业(见表2) 表2

3.3有关规定 3.3.1接发列车时,接发列车人员应穿着规定服装,衣帽整齐,佩戴臂(胸)章,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持规定信号旗(灯),立正姿势,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面向列车,注意列车运行和货物装载状态。 3.3.2办理接发列车用语应使用普通话。遇“0”、“1”、“2”、“7”可发“dòng(洞)、“yāo(幺)”、“liǎng(两)、“guǎi”(拐)”音。用语中括号内的“站”、“次”、“×点”、“分”、“了”可省略。办理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时,车次前冠以“客车”两字(向列车调度员报点除外)。例如:动车×(次),客车×(次),客车直(特、快、内、临、诶、游)×(次)。 3.3.3开放信号时,执行“一看、二按(点击)、三确认、四呼唤”及“眼看、手指、口呼”制度。眼看:看准应操纵的按钮;手指:中、食指并拢成“剑指”,指向应确认的按钮(计算机联锁设备为鼠标箭头或光电笔对准应确认的按钮);口呼:规定用语,吐字清楚。 3.3.4填写《行车日志》(旅客列车使用红笔)、调度命令及各种行车凭证,要做到正确齐全,字迹清晰。使用无线传送系统传送各种行车凭证时,有关输入、核对、传送、接收等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3.3.5一端有两个及其以上列车运行方向,办理预告及下达接发车命令时,应以线名或邻站名区别方向(“线”或“站”字可省略);有两个及其以上车场或经路时,要讲明车场或经路。具体办法在《站细》中规定。 3.3.6 遇有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灯光熄灭的列车,应在办理发车预告时通知接车站。 3.3.7列车区间运行时分小于规定的开放进站信号时分时,办理信号时机按《站细》规定。 3.3.8车站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车时,通知司机用语为:“×(次)、×道发车”,并听取复诵无误。 3.3.9 接发列车作业中,发现列车有异状等问题时,接发车人员应立即报告同时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3.3.10 始发列车发车后,应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编组简报、机车号码、司机和运转车长姓名或代号及晚点原因,摘挂列车还应报告摘挂辆数等。 3.3.11 接发列车时,应执行车机联控标准。 3.3.12 列车同时到发,助理值班员不能兼顾时,应先办理发车。 3.3.13信号控制台上使用的行车表示牌(帽、卡)及揭挂办法,按《站细》规定执行。 3.3.14由于设备、人员组织不同,执行“岗位作业技术要求”中的有关内容有困难时,可由铁路局(车站)补充规定。 3.3.15使用自动通过按钮的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铁路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模板

铁路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 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调度所调度台(以下简称“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以及RBC、CTC/TDCS调度中心、GSM-R 核心网、数调主系统、临时限速服务器等中心设备施工(维修)、同时影响两站以上的通信施工时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外,其他情况均应在车站、线路所、动车运用所等处所办理登销记。 第三条开通启用施工维修登销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车站,应使用该系统进行施工(维修)登销记,遇系统故障时,应使用纸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办理登销记;使用纸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办理登销记时,施工作业可采用粘贴登销记。 使用系统登销记时,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车站规定人员(以下简称“车站行车人员”)、列车调度员(车站调度员或规定的人员)、登销记人员应登陆系统,并按照操作说明书规 1

定的方法和作业流程使用。 第四条“登记簿”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强行车设备养护,提高设备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时,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正确使用“登记簿”。有关人员在“登记簿”办理登销记时,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二章设置与保管 第六条车站(含线路所、动车运用所,下同)行车室应设置《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分检修及故障处理、轨道电路分路不良两种);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台以及相关的专业调度台应设置《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封面上应注明使用用途。驼峰、编尾、货场作业区、机务(折返)段等其它处所需设置时,由运输站段规定。 第七条“登记簿”封面上应注明开始使用日期,使用结束后应在封面上注明截止日期,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保管单位许可,不得将“登记簿”带出保管场所。 2

标准化达标之行车日志及检查规范

重庆XX 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行 车 日 志 车号: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1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2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 第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

3条 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 第4条 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5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督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 第6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辆进行检视,若发现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7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的故障,需及时报告,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第8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车日志另行规定。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9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年度

轨道电路故障红光带行车处置办法

轨道电路故障红光带行车处 置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轨道电路故障红光带行车处置办法 一、车站发现站内用于接发列车的无岔区段、道岔区段、正线、到发线,以及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设备的车站接近区段(设有接近信号机的车站包括一、二接近,下同)和四显示自动闭塞区间闭塞分区轨道电路出现故障红光带,车站值班员应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通知相邻车站及电务、工务人员,将故障现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电务、工务人员接到通知,须及时派出驻站联络员和检查处理人员查找断轨、处理故障,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办理销记,注明放行列车条件(接近区段还需注明起止里程)。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并按下列办法办理行车: 1.当轨道电路出现故障红光带后自然消失(含电务人员处理后红光带消失),车站必须立即扣停需通过该轨道电路地段的列车,然后按以下方式处置: ⑴工务道口工、防洪看守点人员、巡道工为防止事故短路轨道电路出现红光带,当消除轨道电路红光带后,短路轨道电路的人员须报告工务段调度,工务段调度通知相关车站轨道电路故障红光带为以上原因,车站不必等待工务人员检查断轨即可恢复正常行车。若车站已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办理故障登记,通知工务人员到车站办理销记。 ⑵当出现轨道电路故障红光带,电务、工务或工程施工人员能够明确故障由其自身原因造成,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办理销记后,车站不必等待工务人员检查断轨完毕即可恢复正常行车,

工务可停止检查断轨。当明确为电务设备故障且无驻站电务人员时,可由电务段调度将《轨道红光带故障原因报告》传真给调度所电务调度,电务调度通知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发布“××站(×站至×站间)××轨道电路红光带为电务设备故障,故障红光带处理完毕可以正常行车”的调度命令,车站接到命令后,即可组织行车。电务人员随后到车站补办销记手续。 ⑶轨道电路出现故障红光带后自然消失(含电务人员处理后红光带消失),电务、工务、工程人员均不能明确原因时,必须待工务人员检查轨道电路红光带地段线路(以下简称轨红线路)无断轨后,方可按工务登记的放行列车条件放行列车。 2.当站内无岔区段、道岔区段、正线、到发线,以及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设备的车站接近区段轨道电路出现故障红光带后不消失,车站必须立即扣停需通过轨红线路的列车。在车站确认轨红线路无车辆占用,工务人员检查轨红线路无断轨,同时电务人员将故障红光带处理完毕,即可恢复正常行车;若电务人员未处理完故障红光带,按以下办法组织行车: ⑴向站内无岔区段、道岔区段轨红线路接车使用(人工)引导信号;发车使用路票(绿色许可证)。 ⑵向站内正线、到发线轨红线路接车使用(人工)引导信号接车;发车正常开放信号。 ⑶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设备的车站接近区段轨红线路由列车调度员发布限速20km/h运行的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将命令转达给有关司机,方可放行列车。

包神铁路公司《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管理办法

附件: 包神铁路公司行车设备检查 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运统-46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技规》《行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 〕280 号)和《包神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神华包神运〔2012 〕76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统-46 ”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和恢复时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强行车设备养护,提高设备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包神铁路管内各站、段、调度指挥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查、处理故障时,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正确填记“运统-46 ”。 第四条“运统—46 ”的登记、签认、销记时间,以行车室(调度指挥中心)时钟时间为准(设有TDCS、CTC 设备的车站以计算机系统时间为准)。

第五条“运统—46 ”的登记、销记要严肃认真,做到内容准确,用语规范,字迹工整清晰。填记时不得使用红色笔墨,书写字迹不得越格。登记的作业所需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项目、封锁线路名称及区间别(双线区间的上、下行别)、停用设备名称及影响范围等内容要准确、完整,不得涂改、撕页、刮贴。书写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对错误的内容(字迹)画直线抹消后,重新填写。 第六条施工、维修单位施工完成在“运统—46 ”办理销记手续前,必须确认防护信号、接触网接地线已撤除,作业车辆返回站内、工具摆放、路料堆码不侵入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确认已具备开通条件后,方可登记。车站值班员再次确认施工、维修单位登记的销记内容正确,确认区间空闲后,方可向列车调度员报请开通。 第七条车站值班员与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交接调度命令时,接收命令人员须在车站留存的调度命令的空白处签名。 车站值班员确认接触网停电线路内的电力机车降弓后,方可向驻站联络员交递准许停电施工(维修)的调度命令。 第八条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由运输段负责印制、配备。“运统-46 ”使用A4 纸印制,封面、封底页面使用土黄色硬质纸张,格式附后。

车站值班员作业标准

车站值班员作业标准 (单线半自动闭塞电锁器联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站值班员作业程序、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单线半自动闭塞电锁器联锁站车站值班员作业。 2岗位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2.1.1教育背景: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2.1.2知识技能:具有车站值班员应知应会相关技能知识。 2.1.3工作经验:具有2年及以上扳道员(助理值班员、运转车长)的工作经验。 2.1.4敬业意识: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团结协作。 2.2上岗资格要求 2.2.1取得车站值班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2.2取得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 3职责与权限 3.1服从列车调度员统一指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搞好班组基础管理和建设。 3.2负责组织接发列车,组织(协调)调车作业,确保运输安全、正点、畅通。 3.3及时准确地填记本岗位相关记录、表格。 3.4严格执行劳动安全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6对现场作业、工作条件的改进有建议权。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实施作业标准(见表2)

表2(续) 4.2 执行本标准有关规定 4.2.1 作业中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组织规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及《铁路调车作业标准》、《接发列车作业标准》、《车机联控作业标准》、《调车联控标准用语》等规章、标准。 4.2.2 班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4.2.3 办理接发列车用语应使用普通话。 4.2.4 填写《行车日志》(旅客列车使用红笔)、调度命令及各种行车凭证,要做到正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 4.2.5 一端有两个及其以上列车运行方向,办理预告(闭塞)及下达接发车命令时,应以线名或邻站名区别方向(“线”或“站”字可省略);有两个及其以上车场或经路时,要讲明车场或经路。 4.2.6 遇有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灯光熄灭的列车,应在办理预告(闭塞)时通知接车站。 4.2.7 始发列车发车后,应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编组简报、机车号码、司机和运转车长姓名或代号及晚点原因,摘挂列车还应报告摘挂辆数等。 4.2.8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时,填记“电子《行车日志》”,通过系统向列车调度员报点。 4.2.9 接受阶段计划后,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规定通知相关人员。

【免费下载】行车日志填记标准

《行车日志》填记标准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武沁公司各站《行车日志》填记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站《行车日志》的管理工作。 2、管理职能 车务段组织实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行车日志》是各车站记录列车运行的原始资料。车站值班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地进行填记。 3.1.2凡占用区间、在本站办理出发(通过)、到达的一切列车(包括单机、各种轨道车)均应在《行车日志》内记载。 3.1.3填记列车到、发时刻按日历日(0.01-2 4.00)填记实际到、发时刻。 3.1.4《行车日志》按统计日(昨日18.01-今日18.00)及时换页、过表。 3.1.5使用后的《行车日志》,各站站长及时收回、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3.1.6每日一页,无接发列车时18.01过空表。 3.1.7《行车日志》填记统一为上行车次填记在左页,下行

车次填记在右页。 3.2填写标准 3.2.1“区间占用许可号码”栏;发车站填记出发栏;接车站填记在到达栏。并按下列规定填记。 3.2.1.1使用路票、出站(跟踪)调车通知书时,填记电话记录号码(发车站填记在出发栏内,接车站填记在到达栏内)。使用路票在号码前冠以汉字。如:“票1”,发车站并在记事栏内记路票编号。使用越出站界调车通知书时,只填记电话记录和号码。使用跟踪出站调车通知书时,改栏空白,在记事 栏填记“邻站同意×号”字样。 3.2.1.2使用红色许可证时,填记许可证号码。(发车站填记在出发栏内,接车站填记在到达栏内),并在号码前冠以汉字。如“红1”。 3.2.1.3使用调度命令作为行车凭证时,填记调度命令号码,(发车站填记在出发栏内,接车站填记在到达栏内),并在号码前冠以汉字。如“调令×××号”。 3.2.2“电话记录号码栏”:发车站填记在出发栏内,接车 站填记在到达栏内。有关内容按下列规定填记: 3.2.2.1承认闭塞:发车站填记接车站发出的同意闭塞的电话记录号码;接车站填记本站发出的同意闭塞的电话记录号码。 3.2.2.2列车到达:发车站填记接车站发出的列车到达的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填记要求填记格式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填记要求、填记格式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登记前,由施工单位指定的驻站联络员负责登销记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提交《施工登销记委托书》,综合维修、紧急修和故障修时无须提交。持《施工登销记委托书》履行登销记职责的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施工负责人”项目栏签认时,均填记“施工负责人”单位及姓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一次)“驻站联络员”单位及姓名。 2.施工登记前,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先预拟草稿,经车站值班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登记。登销记过程中出现错误时,一律画圈以示抹消,重新填写,禁止随意涂改、撕页、粘贴。 3.综合型施工及综合维修中,涉及其他施工(维修)单位时,由施工(维修)主体单位负责统一登销记(根据现场临时请求且与施工不同步进行的配合项目由配合单位自行登销记)。其他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确认本单位登销记内容正确无误后,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签认本单位及姓名。

4.车站必须认真审核《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所有登销记内容,发现与施工计划不符、超出计划范围、施工配合单位签认不齐全时,不得办理登销记手续。 5.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与施工日计划公布的施工负责人不一致时,不准施工。确需变更施工负责人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协调会或会前提出,按规定填写《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交调度所施工室备案,并提交登记站,调度所施工室审核后交相关台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根据登记站的汇报及审核后的《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发布相关调度命令。 6.《施工登销记委托书》和《施工负责人变更通知书》由登记站留存备查(格式附后)。 二、填记格式说明 (一)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 1.第1栏:“本月施工编号”应填记“施工日计划号或综合维修计划号”。 2.第2栏:“施工项目”,按施工日计划中的“施工项目”内容填写;综合维修时,按主体维修单位专业填写,例如:“供电综合维修”、“电务综合维修”、“工务综合维修”。 3.第3栏:“月日时分”按实际到站联系时间填写。 4.第4栏:涉及影响有关行车设备使用的施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均应在“设备单位检查人”栏签认单位及姓名。

上铁运〔2015〕263号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铁路局文件 上铁运〔2015〕263号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行车设备检查 (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各房产建筑段,各直属非运输企业,各建筑、给水公司,各工程指挥部,电化局上海维管处,电化局京沪高铁蚌埠、苏州维管段: 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行车组织规则》、《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路局管内实际,现将《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

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SHG/YS127-2015 )重新公

布如下,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SHG/YS127-2015 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行车组织规则》、《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 条本办法适用于路局管辖各区段。下列区段及范围在路局调度所调度台(以下简称调度台)办理登销记,其他区段在车站、线路所、动车运用所等处所办理登销记。 1.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规定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区段(以下简称驻所登销记区段)。 2.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时应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 第3 条“登记簿”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强行车设备养护,提高设备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4 条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时,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正确使用“登记簿”。有关人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行车日志

北京XX运输有限公司行车日志 车号: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督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 第六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辆进行检视,若发现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七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的故障,需及时报告,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车日志另行规定。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九条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年度考核的依据。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中,应当随车携带行车日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按照《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表》执行。

铁路行车设备故障时接发列车的特殊处理办法

铁路行车设备故障时接发列车的特殊处理办法 遇行车设备故障接发列车时,除按正常作业程序办理之外,特殊处理办法如下。 一、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 (一)进站信号机故障(灭灯)的情况下接车时的特殊处理办法 1.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报告站、段长(车间主任)安排双人上岗把关,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2.控制台设备良好时,通过控制台做到双人确认线路空闲。 3.正方向排列调车进路,锁闭进路道岔,或道岔单操,并接通光带,经双人确认正确。 4.列车邻站报开后,指派引导员显示引导手信号接车(夜间应在进站信号机柱距钢轨顶面不低于2m处加挂信号灯,向区间方向显示红色灯光,进行防护)。 (二)进站信号机故障(能显示红灯,不能显示进站信号)的情况下接车时的特殊处理办法 1.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报告站、段长(车间主任)安排双人上岗把关,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2.控制台设备良好时,通过控制台做到双人确认线路空闲。 3.道岔单操,并按下接通光带按钮,经双人确认正确后,拉出道岔按钮,锁闭进路。 4.列车邻站报开后,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破封开放引导信号(开放引导信号前要确认进路正确)。 5.列车到达后,进路仍遗留白光带,使用总人工解锁和进路始端按钮解锁进路。 6.通知信号工区加封。 (三)进站信号机内方第一轨道电路区段故障情况下接车时的特殊处理办法 1.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报告站、段长(车间主任)安排双人上岗把关,通知工、电部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2.指派胜任人员检查故障区段空闲、无障碍。 3.确认工、电部门登记的故障区段线路不影响车辆运行。 4.第一轨道电路区段内有道岔时,道岔单操,并按下接通光带按钮,经双人确认正确后,拉出道岔按钮,锁闭进路。其他区段仍使用正向排列调车进路的办法准备进路。 5.列车邻站报开后,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破封开放引导信号须手按引导信号按钮至列车头部进入

高速铁路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样式

运统-46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自 20起 (年月日) 至 20 止 站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填记要求 各部门登记时要统一使用蓝油笔,一行不足的可接续在下格内填写,每项施工登记间隔一行,字迹要工整、清楚。施工部门人员填记此簿时,车站值班员要进行监督并指导,书写错误需修改时须由修改人在修改处划单实线,并加盖个人名章。填写要求如下: 1.该簿是行车设备施工作业的原始记录。凡月度施工计划、施工电报、施工(维修)计划调度命令确定的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以及车务段管理的施工和维修作业,均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执行左登右销及双方签字的登、销记制度。施工单位负责人不能亲自到车站办理登销记时,按《技规》第314条规定,由驻站联络员代其办理。 2.“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栏: ⑴“本月施工编号”: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当月施工计划类别和序号、施工电报号、维修计划调度命令,如“线桥15号”、“运技电…2012?136号”、“维修调度命令94608号”等。 ⑵“施工项目”: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按月度施工计划、施工电报或维修计划调度命令限定的项目填写,如“更换直、曲尖轨、道岔整修”、“工务维修”等。 ⑶“月日时分”: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按实际填记的日期和时分填写。 ⑷“影响使用范围(需要的慢行或封锁条件)”、“施工负责人签名”、“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车站值班员签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施工配合单位负责人根据确定的施工(维修)作业计划内容,按“施工主体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的先后顺序将请求施工(维修)内容登记在一起;各单位负责人相互确认登记内容无误后,在内容的下方按登记的顺序依次签写本单位简称和本人姓名,“施工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为同一单位时,按“设备管理单位”填写;车站值班员确认施工单位和配合施工单位登记内容无误,施工负责人、配合施工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签认后方可在其签名下方填写本人姓名。 多家施工单位(多项施工或维修作业)共用同一天窗时,各单位施工负责人应分别登记(同一施工编号应由施工主体单位组织施工及配合单位登记在一起)申请施工(维修)作业。车务段管理的施工(维修)作业登、销记中的“车站值班员签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车站指定职名人员负责。 ⑸“所需时分”:由施工负责人按施工计划、施工电报、施工(维修)计划调度命令规定的作业时间填写。不足1小时填写“××分钟”,60分钟及以上时填写“1小时”或“×小时××分钟”。 3.“承认施工”栏: ⑴“命令号及发令时间”、“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车站值班员签名”、“施工负责人签名”:车站值班员对照施工计划、电报或施工(维修)计划调度命令等,核对各施工单位登记内容正确后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并依据调度命令对应登记内容的首行依次分行填写承认的调度命令号、发令时间、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和签写本人姓名;施工负责人对上述内容核对确认正确后,在车站值班员签名下方签写单位简称和本人姓名。 工务维修作业时,车站值班员在调度命令下达后,与工务现场负责人核对作业项目、作业地点及作业组数,与天窗修登记内容及《驻站联络员手册》一致后签字。 遇已登记完毕的施工(维修)作业临时取消时,车站值班员要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列车调度员同意施工(维修)作业取消的指示对应登记内容的首行依次分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行车日志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行车日志 XX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 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 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 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 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 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 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督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

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第六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辆进行检视,若发现 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 故障。 第七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 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的故障,需及时报告, 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车日志另行规 定。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九条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 驾驶员进行年度考核的依据。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中,应当随车携带 行车日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按照《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表》执行。 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表 项作业作业内容技术要求目项目

(完整版)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填记样式 '、设备联合检查(季度、节日) (右页)

(2)设备联合检查(专运) (右页)

(3)专用线联合检查 1由站长(值班干部)负责填写,按《技规》第19条对车站(包括担当取送车任务的专用线)行车设备定期联合检查和重点运输、重要节日前, 以及按上级要求对行车设备进行联合检查时,均须在该项内分开进行登、销记录。定期进行的行车设备联合检查工作须在每月下旬(季度为末月下旬)进行,车务段规定在每月(季度为末月)末最后5天内进行。重要节日的行车设备联合检查工作应在节日前5日内进行;定期进行的与重要节日前进 行的行车设备联合检查均在当月同旬时可合并。在登销记内容结尾处至本行末空格内划单横线以示填写内容结束。 2、车站首先填写如“X月X日季度(或X节前、重点运输、X专用线)设备联合检查”的标题后,由各单位分别对应所分管的设备内容登记设备

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要重点填记清楚,并注明完成整治的时限,无问题时填写“正常”。 (右页)

(左页) (右页) 、计数器按钮 1由车站值班员负责填写左页。 2、 计算机联锁设备的车站使用上述按钮进行登记时,须注明使用的“ A ”机或“ B ”机; 3、 操作台A 、B 机区分方法:信号显示器屏幕下方中间位置标有“操作机、绿色、黄色方块” ,当左侧为绿色方块、右侧为黄色方块时(以操作人员面 对方向为准),表示使用“ A ”机;当左侧为黄色方块、右侧为绿色方块时,表示使用“ B ”机,如遇其中有一个方块显示红色时,车站值班员必需立即 通知电务人员进行处理。 4、 在登销记内容结尾处至本行末空格内划单横线以示填写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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