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程序

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程序
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程序

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程序

1.0 目的

规范物料有效期及复验管理,确保物料质量和安全性。

2.0 适用范围

物料的有效期及复验期管理。

3.0 责任者

仓库保管员、QA检查员、QC检验员。

4.0管理程序

4.1定义:

4.1.1有效期:物料有效期是指物料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物料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4.1.2复验期:物料复验期是指物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4.2原则:

4.2.1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物料方可使用。

4.2.2物料要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应当及时复验。

4.2.3无有效期的物料,应根据物料性质及历史数据分析或稳定性实验结果确定复验期。4.2.4超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可继续使用;超过复验期的物料,按规定复验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4.2.5物料不可无限制地复验,复验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

4.2.6严格按规定条件贮存的物料,在有效期内可以不进行复验。

4.2.7包装材料可以根据物料的特性、贮存条件、物料关键质量属性的影响因素或稳定性试验数据确定复验期。内包材的复验期管理参照原辅料管理,外包材的复验期管理以不影响使用为原则。

4.2.8 贮存中发现以下问题立即复验,确保物料安全性:

4.2.8.1 物料外观发生变化,怀疑质变的;

4.2.8.2 物料包装破损,怀疑被污染的;

4.2.8.3 物料贮存环境发现有虫尸、蛀迹、霉物的;

4.2.8.4 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怀疑发生污染或者交叉污染的。

4.3有效期及复验期确定:

4.3.1有效期:执行物料生产企业标签标示有效期(即法定有效期)。

4.3.2复验期:

●有有效期的物料:在有效期内确定复验期,复验期不得超过有效期。

●无有效期的物料:可根据科学数据,必要时结合稳定性研究的结果来确定物料的复验期。

●通常情况物料复验期以该物料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为宜。

4.4处理程序

4.4.1经检验合格进库的物料,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有效期(或复验期)内,按规定复验期申请复验,由质检部负责检验工作,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发放使用。

4.4.2易变质、易受微生物污染的原辅料以及超过规定复验期限的原辅料,在领用前必须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4.4.3超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得继续使用,须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4.4由于意外事故,如受潮、光照、外包装破损质量受影响的物料,低温贮存的物料发生意外情况,如断电、冷藏设备损坏等,应及时申请复验。若复验合格应尽快使用,若不能及时使用的应由仓库提出妥善保管措施,并由质量管理部门决定限期使用及范围,否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4.5对尚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但已怀疑有质量问题的物料,使用前应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6在库原辅料、包装材料须按规定妥善保管,仓库保管员要做到先进先出、近期选出,尽量避免物料的积压。

4.4.7复验合格的物料,应立即使用。

4.4.8复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4.9复验合格的物料应填报物料复验记录,并做好相应标示。

5.0 相关文件

5.1 《材料复验记录》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