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港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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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通用文本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二0一一年六月

X X X X X 港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报送单位: (盖章)

报送日期:

X X X X X X 港口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单位: X X X 项目经理部(盖章)

主编: X X X (注明行政职务、技术职称)----(签字)参编人员: X X X (注明行政职务、技术职称)

X X X (注明行政职务、技术职称)

X X X (注明行政职务、技术职称)

审核人: X X X (项目经理、技术职称)----(签字)

编制日期:

目录

1 编制依据 (8)

1.1 招投标文件 (8)

1.2 工程承包合同 (8)

1.3 设计文件 (8)

1.4 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8)

1.5 其他文件 (8)

1.6 现行法律、法规 (8)

2 工程综述 (8)

2.1 工程概况 (8)

2.2 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0)

2.3 自然条件 (10)

2.4 外部施工条件 (12)

2.5 工程特点分析与对策 (13)

2.5.1 工程重点与难点 (13)

2.5.2 施工对策 (13)

3 项目管理目标 (13)

3.1 进度目标 (13)

3.2 质量目标 (13)

3.3 安全管理目标 (13)

3.4 环境目标 (13)

3.5 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13)

3.6 文明施工目标 (14)

4 施工总体部署 (14)

4.1 施工组织和管理机构 (14)

4.2 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机构 * (15)

4.3 施工部署和总的施工安排 (15)

4.4 施工总平面布置 (16)

4.5 典型施工管理* (16)

4.6 进度安排 (16)

4.6.1 施工进度计划表 (16)

4.6.2 劳动力使用计划 (17)

4.6.3 主要施工船舶施工机械使用计划 (17)

4.6.4 主要材料计划,构件加工计划,成品半成品构件计划 *

(18)

4.6.5 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 (18)

4.6.6 资金使用计划 * (18)

5 主要施工方案 (20)

5.1 测量工程 (20)

5.2 施工准备 (22)

5.3 桩基施工 (22)

5.4 钢筋工程 (27)

5.5 模板工程 (27)

5.6 砼工程 (29)

5.7 安装工程 (35)

5.8 试验与检验 (39)

5.9 专项方案的编制计划 (39)

6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39)

7 质量管理 (40)

7.1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人员职责 (40)

7.2 保证质量的措施 (40)

7.3 质量管理计划 (40)

7.3.1 创优计划* (40)

7.3.2 质量通病防治计划 (40)

7.3.3 QC小组活动计划* (40)

7.4 信息与档案管理 (41)

7.5 质量回访与工程验收的计划* (41)

7.6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 (41)

7.7 重大技术措施 * (41)

8 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与文明施工 (41)

8.1 安全管理 (41)

8.1.1 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 (41)

8.1.2 安全经费使用计划 (41)

8.1.3 重要危险源的控制 (41)

8.2 职业健康管理 (42)

8.2.1 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保证体系 (42)

8.2.2 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42)

8.3 环境管理 (42)

8.3.1 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42)

8.3.2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42)

8.3.3 环境应急预案* (42)

8.4 文明施工管理 (42)

8.5 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43)

9 有关问题的说明 (43)

10 附图 (44)

10.1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4)

10.2 临时设施布置图 (44)

10.3 测量控制点和基线布置图 (44)

10.4 施工主要工艺图* (44)

10.4.1 沉桩桩位图 (44)

10.4.2 主要模板图和围令图 (44)

10.4.3 沉桩施工顺序图 (44)

10.4.4 临时结构设计图 (44)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与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业绩及信用情况以及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的核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部质监局)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结构类甲级的换证复核工作以及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增项复核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换证复核工作。 第四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将机构、人员等信息录入部质监局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 第五条试验检测机构应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前提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复核申请。属于部质监局复核范围的,省级质监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并转送部质监局。

第六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换证复核以最新公布的等级标准为准); (二)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C级次数不超过1次; (三)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四)甲级及专项类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高速公路或大型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其他等级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公路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 第七条申请换证复核的机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申请书》; (二)申请人法人证书、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同时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三)试验检测机构用房平面布置图及用房证明; (四)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变动情况一览表(附表I); (五)试验检测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表II); (六)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记录一览表(附表III); (七)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记录一览表(附表I

浙交监〔2013〕29号浙江交通智慧质监建设总体方案

浙江交通智慧质监建设总体方案 浙交监〔2013〕29号 为规范指导浙江交通质监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浙江交通“智慧质监”建设,实现质监事业科学转型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公路水运)信息化建设指南》、《公路水运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智慧交通发展策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意见,制定本总体方案。 一、总体设想 实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转型,原有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急需建立一套更为科学现代、系统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来提升监督工作,借力于信息化即是一条必由之路,也是一条不二的捷径。 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涉及多个环节业务和管理要素,信息化监管就是要针对各个环节业务和管理要素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规范合规性电子监控与监管集成整合,从而对各受监项目进行管理生命周期全过程跟踪管理和全要素实时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纠正,实现各程序环节和内容要素的实时动态监控监管,以智慧质监大大提高监管效能和效用。 智慧质监建设的总体构想是构建以“浙江交通建设综合监管指挥信息平台”为核心的质监信息化建设。即围绕监管和服务主题建立集工程建设状况动态监测、综合分析预警、在线应急指挥以及监督、管理、服务、政务协同、资源存贮查询于一体的监测指挥平台,集GIS、GPS(北斗)、物联传感、视频监控、3G、

工作流、数据交换共享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该平台以管理程序行为和环节要素动态变化情况为监管对象,以制度和规范为保障,以数据和监管指标为度量,以各业务应用系统为支撑,直观全面准确地监测和分析监督管理各个环节要素的动态变化数据信息,为参与宏观分析辅助决策,加强规范化管理,增强行政执行力,提高监管效能等提供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撑,从而逐步构建“现场看得见、网上查得实、数据监得到、要素管得住、决策得支撑”的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监管电子化、精细化、系统化、常态化。 构建综合监管指挥平台以建设“6N”云平台工程为主要内容,实现“1366”总体目标,打造“智慧质监”。 “6N”云平台工程:即6大云平台和N组集成组团式模块组件工程。建设基础支撑云平台、监管应用云平台、公共服务云平台、指挥决策云平台、内部管理云平台、政务办公云平台六大云平台工程,以及N组以监管服务应用为主体并融入6大云平台工程中的集成组团式模块组件,集成面向项目、面向服务、面向监管三个层面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1366”总体目标:即一统三全六化六提升,建立完善一套统一的信息化建设、发展与管理体系(一统),使信息化监管服务贯穿覆盖于项目全过程、业务全维度、职责全要素(三全),实现基础网络资源化、业务应用规程化、监督监察系统化、现场执法智能化、监控指挥可视化、政务办公协同化(六化),从而促进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管理、行政执法、行业服务及行政办公效率明显提升(六提升)。、 二、建设内容 重点建设“6N”云平台工程,构建浙江交通质监综合监管指挥平台。

交通“打非治违”出新招(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交通“打非治违”出新招(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交通“打非治违”出新招(新编版) 交通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突出强化关键责任,突出重点治理,组织了6个综合督查小组,指导各地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广东、浙江、宁夏、河南等地的交通运输系统结合当地的行业实际,创新手段和方法。 国务院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交通运输系统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强化关键责任突出重点治理 2012年6月6日,交通部召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冯正霖副部长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强调和再部署。冯正霖强调,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要强化三个“关键责任”,即:强化“一把手”责任的落实,强化“班组长”责任的落实,强化“一线员工”责任的落实,

坚决把住“打非治违”第一道防线。还要突出交通领域“三个重点”的治理,包括道路客运安全监管、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交通部强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与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与已有专项活动相结合,与长效机制的建立相结合,做到相互纳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并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实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个一律”惩前毖后 在确定了“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重点与部署的基础上,交通部提出了“四个一律”的原则,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遵照“四个一律”原则,交通部集中力量,加大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一批非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同时,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教育引导与严厉打击并重、行业监管与群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桥梁和隧道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 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交质〔2011〕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交通运输部以交质监发[2011]217号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施工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强学习,全面领会《通知》精神 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环境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较大,实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桥隧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通知》的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要领,熟悉掌握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为《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二、认真落实,积极开展桥隧工程风险评估试行工作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认真组织开展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照《通知》所划定的需进行评估的桥隧工程范围,排出桥隧工点进行试点评估;尤其是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现场尚未全面动工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更要积极组织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工作。为做好对全省公路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组织,请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建局将拟进行评估的项目工点名单及组织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厅(质监局)。 三、及时总结,加快工程安全科学化管理步伐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工程项目要将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运用于目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以预防坍塌事故为主的工程安全隐

2017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2017年***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很《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安排部暑和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做好全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公路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一、督查工作计划 (一)、2017年项目 1、续建项目:2016年通村四级公路工程项目。 2、计划开工项目:2017年通村四级公路工程项目。 (二)督查依据 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置监督规定》、《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公路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省厅、省质监局、市质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 2、有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 3、项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4、项目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及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监督内容 监督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开工进展情况和单位工程内容全年计划为12类,具体如下: 1、依法督查违反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等单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完成质量责任登记工作; 2、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等单位革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3、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项目部建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有序;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施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到位,是否按有关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按有关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预案; 5、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行业优秀政府网站的通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3.03.13 【实施日期】2013.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行 业优秀政府网站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海事局、救捞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职业资格中心,部质监局,部内有关单位,部科学研究院: 2012年在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和部机关各司局的共同努力下,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和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涌现出一批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府网站。 按照《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2012年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共建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和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部评选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19个单位为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单位,石光等27名人

员为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等15个网站为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政府网站,予以通报表彰。此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网站等4个单位的网站绩效较2011年有大幅提升,特提出表扬。 希望各获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成绩。各单位要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切实贯彻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效能,为构建和谐交通运输营造良好氛围,为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2012年交通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查询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查询 篇一: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编码的规定 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编码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规定,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一(执法标志标识及执法证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现将执法证件编码方式规定如下: 一、编码原则 1、执法证件编号采取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类编码的原则; 2、执法证件号码采用全国统一规范、省厅统一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相结合的方式。二、编码方式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有关规定,执法证号编码用8位0-9位的数字表示,执法胸号为执法证后六位数字,具体编码方式如下: (一)市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编码方式 1、证件号码第1-2位为所属省级行政区划编号前2位,

即湖北-42。 2、证件号码第3-4位为所属市级行政区划编号(个别编号与全国行政区划编号有区别): 武汉市-01黄石市-02十堰市-03襄阳市-04宜昌市-05荆州市-06荆门市-07鄂州市-08孝感市-09黄冈市-10咸宁市-11随州市-12恩施州-13仙桃市-14天门市-15潜江市-16神农架林区-17 3、证件号码第5位为执法类别。建议编号为:1,代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2,代表公路路政执法;3,代表道路运政;4,代表水路交通执法(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5,代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4、证件号码第6-8位为顺序流水号。由各市州交通局(委)负责编制所辖区域内的交通运输部门执法证编号。 5、编制具体样式如图所示: (二)省厅及直属单位行政执法证编码方式 1、证件号码第1-2位为所属省级行政区划编号前2位,即湖北-42。 2、省厅直属单位可以避开行政区号,建议证件号码第3位编号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0、省公路局-3,省运管局-4、省港航海事局-5、省高管局-6、省质监局-7 3、第5-8位由省厅及厅直各业务局自行编号。 4、编制具体样式如图所示:

2020《公共基础》考前模拟卷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公共基础》模考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学天答案】A 【学天解析】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由()统一组织。 A.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B.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C.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D.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 【学天答案】C 【学天解析】部质监局的职责:主管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相关制度,确定继续教育主体内容,统一组织继续教育主体内容,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监督、指导各省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3.下列哪一项活动应由与其工作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来进行()。 A.质量监督 B.合同评审 C.监督检验 D.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学天答案】D 【学天解析】P149.在人力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保证内审员与其审核的部门或工作无关,确保内部审核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 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的继续教育周期为()年;每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应少于()学时。 A.1;24 B.2;24 C.1;12 D.2;12 【学天答案】B 【学天解析】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的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从取得证书的次年起计算),每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试件累计不应少于24学时。 5.检验检测机构在辨识出潜在的不符合因素时,应采取()。 A.纠正措施

B.预防措施 C.整改措施 D.纠正 【学天答案】B 【学天解析】P148.预防措施是指为消除潜在不符合或其他潜在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6.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申请人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复查、验收申请。 A.9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学天答案】B 【学天解析】P122.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7.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管理,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 A.用章登记办法 B.用章登记制度 C.用章登记程序 D.存档备查制度 【学天答案】B 【学天解析】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管理,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用章登记制度。 8.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单位为基本的。 A.米制 B.公制 C.国际单位制 D.其他单位制 【学天答案】C 【学天解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注意几个选项都是使用过的,准确的名称是选项C。 9.检测机构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要求,仪器设备的()应与被测参数的大小相适应。 A.规格 B.型号 C.量程 D.制造厂商 【学天答案】C 【学天解析】仪器设备的量程应与被检测参数的大小相适应。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换证复核细则》的通知 (2013年4月22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质监综字[2013]7号) 各省级交通运输质监机构: 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与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业绩及信用情况以及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的核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部质监局)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结构类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换证复核工作以及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增项的复核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及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换证复核工作。 第四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将机构、人员等信息录入部质监局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 第五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3个月前在试验检测管理系统中完成提交申请,并将换证复核资料送达省级质监机构。属于部质监局复核范围的,省级质监机构应出具核查意见并确保提前3个月转送部质监局。 第六条有增项的试验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提交换证复核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增项复核申请。属于部质监局核查的增项部分由省级质监机构初审合格后报部质监局,部质监局从部专家库中抽专家参加现场核查。 增项换证复核应重点考查试验检测机构在相应参数方面的技术水平、人员、设备、环境等与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第七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换证复核以最新公布的等级标准为准,配备的设备应与所申请的参数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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