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产煤县(市、区)长2015年第一次“双月碰头”视频

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2.26

【实施日期】2015.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产煤县(市、区)长2015年第一次“双月碰头”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监管局,舒兰市、蛟河市、通化市二道江区、和龙市煤炭局(办),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吉煤集团:

定于2015年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时,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产煤县(市、区)长2015年第一次“双月碰头”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会议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曹宇光主持。

(一)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卜庆安解读《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施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吉煤集团领导跟班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二)各产煤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及各产煤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谈意见建议;

(三)吉林煤监局局长李峰讲话;

(四)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曹宇光作总结讲话。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省安全监管局200会议室: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领导、安全总监及煤炭发展规划处、煤炭行管处、煤监一处、煤监二处、应急管理处全体人员;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吉林煤监局有关领导;吉煤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

(二)分会场。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产煤市(州)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监管局长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领导(由吉林煤监局负责通知并到当地市(州)分会场参会)。

各产煤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产煤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监管局长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舒兰市、蛟河市、通化市二道江区、和龙市煤炭局(办)长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

没开通视频会议的地区请到所隶属的市(州)分会场参会。

三、要求

(一)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地区,参会的市(州)分管领导及县(市、

区)主要领导可在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发言不超过3分钟。

(二)请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随意替代,提前10分钟就座完毕。

吉林省第二批高级专家名录

吉林省第二批高级专家名录 省高级专家名单(共234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堡骏长春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 于力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高级工程师 于中兴吉林省肿瘤医院院长、主任药师 于秀敏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于国龙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巡视员、教授 于春江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医师 门树廷长春大学副校长、研究员 马旭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教授 马云鹏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马东阁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 马成林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教授 马於光吉林大学超分子结构与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 尹军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尹维田吉林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教授 尹景学吉林大学数学学院教授 尹福昌长春理工大学光电工程学院研究员 牛俊奇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教授 王弋长春日报社副总编辑、高级记者 王琦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教授 王瑛长春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王广义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普外科主任、教授 王云鹏吉林大学科技处处长、教授 王玉兰吉林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 王立军中科院长春光机与物理研究所吉林省半导体激光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王立春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资源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王江滨吉林大学第三医院消化内科主任、教授 王利祥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进军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王绍平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茂祥中华茂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高级工程师 王俊杰吉林电视台文体频道总监、高级编辑 王冠军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院长、教授 王春喜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泌尿外科主任、教授 王胜今吉林大学副校长、教授 王家骐中科院长春光机与物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 王晓燕吉林省歌舞剧院歌舞团团长、一级演员 王继志吉林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王跃邦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王殿海吉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 王鹏赋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邓伟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6.08 【实施日期】2013.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6月8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省安委会专门组织制定了《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6月8日

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省委省政府决定,自6月8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检查、严格治理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努力构建“安全吉林”。 二、工作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从法人代表至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部门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坚持综合监管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推进省直部门、市(州)、县(市、区、开发区)三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等。 三、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认定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创建单位的通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66544341.html,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认定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创建单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吉林农业》2017年第09期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吉林省现代农业产 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吉农计发〔2017〕3号)的部署要求,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在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推荐评定的同时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评定操作。按照省政府部署,经过县(市、区)申请、专家评审、现场考核等程序,经省政府审核同意,认定榆树市玉米现代农业产业园、集安市人参现代农业产业园等2个园区为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吉林市昌邑区(东福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园、永吉县万昌现代农业产业园、东辽县金翼蛋品现代农业产业园、洮南市金塔辣椒现代农业产业园、长春市双阳区鹿业现代农业产业园、汪清县北耳现代农业产业园、长春市九台区天景现代农业产业园、吉林市中新食品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8个园区为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 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推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吉农计发〔2017〕3号)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规划,加强引导,积极推进。要制定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期限、地理边界,规划要以当地政府批复实施。要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集中度,突出粮食、畜牧、特产业等主导产业发展;要创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机制,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产业园管委会,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投入倾斜,努力形成合力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良好局面。 省里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将加大支持力度,优先认定省级园并推荐申报国家级园;对违反国家重大“三农”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撤销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或创建单位称号。请各地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与管理,切实发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2020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

2020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水稻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水稻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水稻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水稻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水稻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水稻,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水稻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水稻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水稻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 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吉林省农业基本情况

吉林省农业基本情况 吉林省是全国商品粮大省。盛产玉米、水稻、大豆和杂粮杂豆等优质农产品。多年来,粮食人均占有量、粮食商品率、粮食调出量和玉米出口量均居全国第一位。目前,全省粮食总产已经达到550亿斤阶段性水平,最高年份达到568亿斤,是全国唯一人均占有吨粮省份。在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中,吉林省有11个县入选,其中排名在前10位的有6个县。依次为榆树市,公主岭市,农安县,梨树县,扶余县,德惠市,长岭县,前郭尔罗斯县,九台市,伊通县,舒兰市, 吉林省仅2012年秸秆产出量就约4000万吨,可收集资源量约3600万吨以上,玉米秸秆占84%。而且资源密度高、分布集中,在中部单位耕地面积产出量达10.87吨/公顷,排名全国第一。按照秸秆可能源化利用量占可收集资源量的1/3计算,全省每年可能源化利用秸秆总量约1200万吨,相当于600万吨标准煤。但目前秸秆的有效利用率仅为20%左右,其余均被用作烧柴和在田间地头焚烧。 随着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的全面实施和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全省粮食产量和农作物秸秆将稳步增长,省能源局和有关科研单位预测,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可收集秸秆资源量约达到3900万吨和4400万吨。 吉林省一次性能源短缺,尤其是煤炭。数据显示,2012年,吉林省煤炭储量26.24亿吨,仅占全国总量的0.3%,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超70%,自给率不足43%。预计到2015年,全省一次能源需求量将达到12283万吨标准煤,自给率仅为48.5%,一次性能源短缺和供给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另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吉林省共有近百家成型燃料加工企业,但年加工转化秸秆仅有50万吨。

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完整版)

编号:QJ-HT-0774 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 (完整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完整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玉米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玉米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玉米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玉米的种植面积为__________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玉米__________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 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安委明电[2014]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1.08 【实施日期】2014.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吉安委明电〔2014〕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安全发展能力,根据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 一、深刻理解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安全生产管

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试点,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是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动我省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四化融合”、“三位一体”新型安全监管体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载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将事故防范的着眼点、落脚点和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转变到事前预防上来,进一步加强、改进、探索和完善事故预防的有效途径、办法及措施,全面提高事故防范的组织管理、风险防控和科学治理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我省事故多发、易发的特殊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滞后、隐患突出的严峻形势。牢记“3.29”、“6.3”等重特大事故惨痛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抓好“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科学规划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按照“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总体要求,利用2年的时间,建立完善覆盖全省各行业和领域的“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形成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信息化控制为支撑、社会化监督为保障,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清晰的新型安全监管体制。通过建立“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切实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防控能力,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主要完成五大重点任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长府办发[2009]71号 【发布部门】长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07 【实施日期】2009.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长府办发〔200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七日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农业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市经济委员会的君子兰产业发展管理服务职责。 (三)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职责。 (四)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六)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其综合协调;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

吉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

吉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林业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吉农计发〔2016〕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吉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3月12日 吉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年) 大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是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美丽吉林、促进农业发展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必然选择。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和商品粮输出大省,加快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 —2030年)》,指导全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主要成就 新世纪以来,全省上下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和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为根本方向,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繁荣稳定目标,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长。 “十二五”期间,以稳产、高产优质粮食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克服自然灾害影响,推进粮食均衡增产和优质高效技术不断创新,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五年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安委明电[2015]5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3.13 【实施日期】2015.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的通知 (吉安委明电〔2015〕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改革各项部署和要求,强力推进“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是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

案>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对2015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月12日省委常委会议和1月1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零起点”开始向“零伤亡”进军为目标,采取切实有力的对策措施,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全力推进依法治安战略实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全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务必要在“六全”目标任务上全面落实,抓出成效。 (一)“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全面推广四平市等7个省级试点经验做法,健全和落实以县(市、区、开发区)为重点的省、市、县、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五级安全监管责任网格,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分干划净”,逐个单位落实属地、行业(专业)和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四个责任人”签字背书100%落实、网格监管公示板100%上墙、信息录入和隐患自查100%上传。 (二)“标准化建设”全达标。所有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必须达到国家颁布的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不达标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固定场所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限期达到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其中消防、用电、燃气、涉氨和粉尘防爆不达标的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精神,确保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线,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突出补贴重点,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补贴政策普惠,使广大农民公平享受政策福利;突出补贴政策连续,确保阶段性政策稳定有效实施;突出补贴政策效果,强化规范性操作,保障资金安全。注重改革完善,简化操作程序、务实便民惠民。注重环节监督,加大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市场化,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 二、补贴资金使用安排 (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

县(市、区),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资金使用。国家和省级补贴资金由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各县(市、区)耕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乡村人口数量等要素确定并下达各地补贴资金控制指标。年度资金(2015-2017年)连续滚动使用,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购机需求。省级资金一方面用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机具购置累加补贴,另一方面与国家补贴资金捆绑使用扩大补贴规模。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 (三)补贴机具种类。按照国家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总体要求和我省实际,确定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和动力机械等8大类的22个品目(见附件2)。补贴机具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并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机具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时,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产煤县(市、区)长2015年第一次“双月碰头”视频 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2.26 【实施日期】2015.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产煤县(市、区)长2015年第一次“双月碰头”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监管局,舒兰市、蛟河市、通化市二道江区、和龙市煤炭局(办),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吉煤集团: 定于2015年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时,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林煤监局局长与产煤县(市、区)长2015年第一次“双月碰头”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会议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曹宇光主持。

(一)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卜庆安解读《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施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吉煤集团领导跟班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二)各产煤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及各产煤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谈意见建议; (三)吉林煤监局局长李峰讲话; (四)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曹宇光作总结讲话。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省安全监管局200会议室: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领导、安全总监及煤炭发展规划处、煤炭行管处、煤监一处、煤监二处、应急管理处全体人员;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吉林煤监局有关领导;吉煤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 (二)分会场。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产煤市(州)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监管局长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领导(由吉林煤监局负责通知并到当地市(州)分会场参会)。 各产煤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产煤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监管局长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舒兰市、蛟河市、通化市二道江区、和龙市煤炭局(办)长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 没开通视频会议的地区请到所隶属的市(州)分会场参会。 三、要求 (一)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地区,参会的市(州)分管领导及县(市、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 理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区与矿山企业 【发文字号】吉安委办[2017]94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8.09 【实施日期】2017.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吉安委办〔2017〕9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附件: 吉林省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准入、许可条件更为严格,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能力进一步加强,尾矿库、采空区隐患治理工程扎实有效,打非治违和严防六类事故专项整治形成常态,应急救援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时间进度 2017年8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都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方案,要明确治理责任,细化治理措施,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治理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密切协调,认真实施,严格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综合治理验收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2019年11月至12月,省安委会办公室对重点地区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吉林农业概况

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的中部,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生态示范省,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和全国“六大林区”、“八大草原”之一。全省幅员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53.78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8.98%,人均耕地0.21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8倍。总人口273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279万人,占46.7%。全省辖8市、1州和长白山工委会,60个县(市、区),624个乡镇,9321个行政村,有汉、朝、满、蒙、回等49个民族。 吉林省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年均降水量西部为400毫米左右、中部为600毫米、东部为800毫米以上。全年无霜期为135天。 吉林省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逐渐沉降,东部为长白山区,森林茂密,闻名遐迩的长白山,蕴藏丰富的森林、特产、绿色食品、矿产、水利水电和生态旅游资源,有野生动物1000多种、野生植物2700多种,素有“长白林海”和“动植物立体资源宝库”之称。中部为松辽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连片集中,素有“黄金玉米带”和“大豆之乡”的美誉,是全国商品粮集中产区;西部为草原、湿地生产态区,是牧业、杂粮杂豆、糖料、油料生产基地。 吉林省是全国商品粮大省。盛产玉米、水稻、大豆和杂粮杂豆等优质农产品。多年来,粮食人均占有量、粮食商品率、粮食调出量和玉米出口量均居全国第一位。目前,全省粮食总产已经达到550亿斤阶段性水平,最高年份达到568亿斤,是全国唯一人均占有吨粮省份。在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中,吉林省有13个县入选,其中排名在前10位的有6个县。 吉林省是绿色食品大省。全省已认证绿色食品785个、有机食品271个、无公害农产品2090个,“三品”总量达到3146个,环境监测面积3900万亩,产量3340万吨,产值487亿元,带动从事“三品”生产农户278万户,户均增收2100元,全省共创建了12大类绿色、有机食品基地5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36个,建设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96个,示范面积达到4200万亩,占耕地资源面积的48.8%。 吉林省是新兴的牧业大省。到2009年末,全省生猪、肉牛、奶牛和家禽分别发展到4425万头、1171万头、35万头和8.02亿只,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421.8万吨、142.73万吨、90万吨,人均肉类占有量连续12年居全国首位,人均禽蛋占有量跻身全国前5名。畜牧业总产值847.22亿元,占据农村经济半壁江山。 吉林省是农产品加工业大省。我们围绕农业上工业,发展工业促农业,走出了一条以工促农、强工兴农、协调发展的路子。2003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626亿元,2009年达到2150亿元,增长2.4倍。农产品加工业已成继汽车、石化之后的又一支柱产业,也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 吉林省是林业资源大省。全省林地面积940万公顷,占总幅员的51.9%,森林覆盖率达42.5%,长白山森林面积、质量、蓄积量都排在全国前列,是全国“六大林区”之一。 吉林省是“东北三宝”(人参、貂皮、鹿茸角)的故乡。其中人参素有“百草之王”、“国之瑰宝”的美誉,产量占全国的85%。吉林省是梅花鹿的繁育基地,鹿茸产量占全国的1/3以上。 近年来,吉林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高度重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发展机遇,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不断加大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发展优质粮食、精品畜牧业、高效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产业和劳务经济等主导产业,努力通过城乡互动、工农联动、项目拉动、改革驱动,做强主导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精特色产业。 吉林省将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根本目标出发,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为基本着眼点。按照新时期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变化规律,立足城乡统筹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和人才。大力提高粮食等优势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整体实力和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吉林农业和吉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着力打造吉林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优势,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吉林省”互联网+吉林省农业发展机遇与实践途径

“吉林省”互联网+吉林省农业发展机遇与实践途径-经济 “吉林省”互联网+吉林省农业发展机遇与实践途径 孙丽男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农村互联网基础建设得到很大的发展。互联网的日趋成熟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春天。近几年,吉林省大力推进农业与互联网联姻,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当前进入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期,农业信息化建设急需做出调整。如何抓住互联网发展的潮流促进吉林省农业的发展是当前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互联网+吉林省农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提出相应的实践途径。 关键词:互联网吉林省农业 课题名称:吉林省“互联网+吉林省农业”发展机遇与实现途径研究;课题来源:吉林省发改委;项目编号:2016C004。 前言 农业现代化建设是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农业的建设重点在于提升我国农业的发展。农业信息化建设正好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提供新思路。随着互联网+思路的提出,农业信息化建设也实在必行。吉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发展现代化农业的任务也是任重道远。建设以集约化、规模化、信息化、现代化为原则的现代农业,是实现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要原则。一、吉林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信息基础设施欠缺。互联网+是信息技术在市场经济中销售模式的创新。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以及炙手可热的发展新机,受到大众的热捧。但是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信息基础,发展互联网+农业必须实现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覆

盖。 (二)互联网+农业的战略制定。互联网+农业是通过科学技术实现传统农业生产升级的新思路,也是带动农业发展的,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新方法。但是正是由于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可行性,使得众多农民尚未清楚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具体模式与方向时,就一拥而上,形成片面的、局部的互联网+农业形态,甚至产生恶性竞争的局面,损毁吉林省农业发展的大好时机。所以,需要政府制定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战略,从吉林省农业发展全局角度出发,形成具有目的性、规划性的农业新型化发展模式,建设稳定而持久的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格局。(三)互联网+农业的深度融合的挑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金融、电商领域迅速发展,已经形成高度的融合。但是互联网+农业在吉林省的发展尚处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还存在较大的阻力。农业发展的转型涉及政治、经济很多方面,利用互联网发展现代农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如何将互联网与农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建设农业发展的产业链,加深互联网在农业中的应用至关重要。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方案,推动互联网+农业的高效运转。 二、吉林省“互联网+农业”发展实践途径 如何抓住“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机遇,持续、稳定的推进吉林省农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需要做好以下几点措施。 (一)树立“诚信”观念,打造吉林省特优农副产品专业网站。吉林省当前经营农副产品的网店不在少数,但是产品的质量安以保证,诚信缺失。这就需要吉林省培育龙头企业,建立农副产品销售的专业网站和产品展销的旗舰店,加强政府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建设吉林省统一的商标的信誉,打造能够突破空间、时间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吉安委办[2018]14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2.28 【实施日期】2018.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工 作的通知 (吉安委办〔2018〕14号) 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现就做好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2018年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攻坚之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政治任务,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有力的组织领导、

完善的措施办法,扎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强化任务落实。《实施意见》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六大体系”建设,明确了87项重点工作任务(2017年5项、2018年41项、2019年24项、2020年13项、持续推进4项),在重点任务分工表中明确了责任单位,规定了完成时限。各部门要对照分工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和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主动协调抓好推动,攻坚克难破解瓶颈问题,坚定不移地完成各自改革任务。 三、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双月5日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实行信息报送情况量化积分考评制度,连续2次未报送的,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分依据。要加强动态信息报送,实行一事一报,简明扼要地报送最新制定出台的制度性措施和创新性做法,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择优遴选并报送国家和省委深改组,被推广宣传的在年度考核时酌情予以加分。 四、强化督促检查。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将向省委深改组报告。对已明确给各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将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改革进展情况评估,对推进改革任务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请各部门于3月5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铁军电话:0431--85090862 邮箱:wtj@https://www.360docs.net/doc/566544341.html, 附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2016年发布)

【法规标题】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2016年发布) 【发布部门】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文字号】长安委字 〔2016〕26号 【适用区域】长春市 【发布时间】2016-08-29【生效时间】2016-08-29【关键词】安全许可及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长安委字〔2016〕26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保障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11号)、《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吉安委[2016]7号)、《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委〔2016〕3号)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重点建设、分类指导、持续提升”的原则,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提升工程,突出“核心要素建设、一企一标准、责任到岗位”,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企业安全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行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

吉林省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试点方案

附件 吉林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试点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全省安全生产改革,创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风险防控、支撑保障、监管监督和应急救援等机制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吉林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全省正在深入开展的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控制、社会化监督“四化融合”和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为框架基础,牢固树立“红线”理念、突出责任落实、强化机制转变,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党委统一领导和政府全面负责原则。安全生产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严格落实政府及其部门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形成合力。 (二)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改革原则。安全生产改革牵涉众多重大利益关系调整,必须与政府职能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管理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等同步进行,做到顶层设计、统筹规划。 (三)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互促进原则。将安全生产改革任务按照其性质、目标、优先顺序、难易程度,以及环境条件、时机重点等因素分类排队、分步安排,做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四)符合实际、切合实用和务求实效原则。安全生产改革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破解瓶颈,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切忌搞“花架子”,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三、工作目标 以“四化融合”(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控制、社会化监督)“三位一体”(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为框架基础,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八大体系”(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地方法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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