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报建各事项指南

广州市建设工程报建各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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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报建各事项指南

附件1 施工许可阶段市建委事项办事指南目录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二、施工许可阶段子项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I. 建设单位预缴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调剂金办事指南II. 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免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III. 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事指南/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理指南管理事项IV.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V.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VI.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VII.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办事指南VIII.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IX.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办事指南X. 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审查办事指南XI. 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审批指南XII.

办理延长施工作业时间证明办事指南1 / 59 gz141100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

4.《转发市建委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6.《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7.《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的通知》8.《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9.《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10.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二、许可范围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许

可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

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59 四、应提交的材料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同步办理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证等审批事项,提交施工许可申报材料时,按相应的办事指南要求,同步提交办理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理事项资料。表1 序号 1 2 3 材料名称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或银行、担保机构的担保,已缴齐相关费用的凭证。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或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表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资料份数材料形式备注该表系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打印形成。必须在有效期内,市政道路附属设施工程、房屋装修工程等未新增用地的改、扩建工程可不提供。必须在有效期内,道路大中修工程和未改动房屋结构、外立面的房屋装修工程可不提供。(1)存款证明必须银行近两个月内出具。(2)支付和履约担保为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3)缴交凭证包括5项:印花税凭证、工资保证金凭证、建设工程预缴劳动保险调剂金证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含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按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办理;不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可不提供。含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办理。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办理。按民用建筑

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办事指南办理。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办事指南提供。2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1 4 1 复印件5 6 7 8 9 1 网上打印件 1 网上打印件 1 复印件 1 网上打印件 1 复印件五、办事流程 1.建设工程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后,建设单位按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申请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取得《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不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需出具书面说明或有关批准文件。 2.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 “合同备案”系统中办理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备案,从网上打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 3.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本指南三、许可条件的第8项要求开设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完缴合同印花税;建设单位按预缴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办事指南缴交劳动保险金,取得《建设工程预缴劳动保险金证明》,按缴纳或免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

金办事指南缴交或免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得凭据,按预缴或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事指南缴交或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取得凭据。 4.申请单位从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打印并盖齐表中要求单位及执业人员印章。 5.申请单位备齐表1中所列资料,从广州市政务中心窗口提交并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6.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后,受理单位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步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审批事项。 3 / 59 7.办理结束后,受理单位将审批结果文件发放给申请单位。六、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加盖备案专用章的《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或《广州市免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加盖备案专用

章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七、补充说明: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3.重点项目可按《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申请办理临时施工手续。4.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手续的工程,因施工工艺需要延长夜间作业时间的,可按《办理延长施工作业时间证明办事指南》办理。

八、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提速时限:3个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市建委政务窗口。九、收费标准:不收费十、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十一、建筑

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图 4 / 59 不予受理窗口收案不符合审核资料符合受理、分案并联部门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收集并联审批结果单位审批制证发证结束归档 5 / 59

I. 建设单位预缴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

3.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第十一条。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的通知》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5.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条。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通知》总说明第七条第2点。

7.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通知》第一条。二、办理范

围在本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三、办理条件及计算标准 1.办理条件:工程项目所属建设单位在向施工企业划拨劳动保险金基本金后,携相关材料办理预缴劳动保险金手续。 2.计算标准:按工程项目人工费×%×10%计算。人工费按中标造价单列的人工费确定,中标造价无单列人工费的,按中标造价乘以20%确定;依法或经批准免招标项目,人工费按施工合同价乘以20%确定。

四、应提交的材料序号 1 2 3 4 5 材料名称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或施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劳动保险金基本金和调剂金缴款凭证、回执劳动保险金基本金发票施工企业收到基本金书面证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缴款协议书份数 1 1 1 1 3 材料形式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原件原件备注无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施工合同应划入施工企业本市辖区开立的劳动保险金账户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1.《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预缴证明》原件。2.《广东省其他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六、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承诺提速时限: 2个工作日七、办理机构 6 / 59 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动保险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8920550、8109518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建委政务窗口。八、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九、其他:凡番禺、南沙、萝岗和花都的区属建设项目,区建设局参照办理。

十、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预缴流程建设单位:网上填写协议、上传资料()不通过宣教劳保中心:网上核定协议建设单位:网上打印协议、签字盖章、确认基本金和调剂金窗口;填写、开具缴款通知书建设单位:到银行缴款90%和10%,备齐相关缴款资料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资料、缴款凭证不合要求,告知补正材料窗口:收案、审核建设单位:领取劳保金缴款证明

7 / 59 II-1. 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 1.市建委、市财政局《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2.市建委《关于使用蒸压灰砂砖工程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补充通知》 3.市建委、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4.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5.《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6.转发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关于延续农网还贷基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7.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二、受理范围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三、应提交材料序号 1 材料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广州市建筑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份数 1 材料形式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登记表》可直接从下载。备注2 1 原件四、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市节能墙革办盖章确认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票据》复印件。五、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提速时限:1个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建委政务窗口。七、缴费标准: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预缴。

八、补充说明: 1.绿色通道项目凭政府相关证明文件缴纳新型墙材专项基金。 2.建设工程批荡前7个工作日应通知市节能墙革办到现场检查墙材使用情况。凡番禺、南沙、萝岗、花都和增城、从化市的区属建筑工程,区建设局墙革管理部门参照执行。8 /

59 九、项目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流程图

缴交单位:提交资料不合要求,告知补正材料窗口:收案、审核窗口:填写、送达缴款通知书缴交单位:到指定银行缴款,将缴款回执送窗口窗口:盖章、送达票据缴交单位:领取票据9 / 59 II-2. 免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1.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2.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切实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设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免收政策的通知》二、受理范围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项目。三、应提交材料序号 1 2 3 材料名称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立项文件免缴基金申请函市住房保障办相关文件份数 1 1 1 材料形式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复印件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廉租房、经适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需提供备注四、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市节能墙革办盖章确认的《关于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复函》五、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提速时限:2个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建委政务窗口。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补充说明:凡番禺、南沙、萝岗、花都和增城、从化市的区建筑工程,区建设局墙革管理部门参照执行。九、项目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免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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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缴单位:提交资料不合要求,告知补正材料窗口:收案、审核办领导:审批业务科室:复函窗口:发案申请免缴单位:取案

11 / 59 III-1. 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1.《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 2.《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的通知》 3.《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4.《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5.《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7.《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二、办理范围1.本市建设工程项目2.中央、部队、外省和省内其它城市在本市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三、办理条件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设单位办理和缴交,通过网上申请,窗口入案办理。 2.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市政等其他工程项目已经取得立项文件,并按工程建设概算填报《建设工程

材料预算汇总表》并盖建设单位公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四、应提交的材料 1.申报单位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上传规划或汇总表、立项文件的扫描件,填写申报信息后上报并打印申报表。 2.向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按下表要求提交:.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序号 1 材料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广州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申报表份数材料形式备注 1 扫描件该表系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打印 2 3 原件2.其它工程项目序号 1 材料名称建设工程材料预算汇总表份数 1 原件12 / 59 材料形式备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 3 建设工程立项文件广州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申报表 1 3 扫描件原件该表系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打印注:各证明材料需同时在“电子材

料”表单的相应项中上传扫描电子件。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盖章确认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票据》复印件六、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5天;承诺提速时限2天七、办理机构: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5市建委政务窗口。八、预缴标准:每吨水泥预缴3元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水泥总量=总建筑面积×水泥量的计算系数6层以下,吨/平方米7至16层,吨/平方米17至36层,吨/平方米37层以上,吨/平方米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按砼体积每立方米使用水泥量吨套算。2.其他工程项目:每立方混凝土、砂浆折算水泥系数砼等级水泥含量折算系数砼等级水泥含量折算系数C10 C20 C30 C40 C50 C60 C70 C80以以上210 280 345 370 430 470 450 415C15 C25 C35 C45 C55 C65 C75

砂浆245 320 340 400 455 460 420 150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十、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流程图:13 / 59 14 / 59 III-2. 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办理指南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3.《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4.《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 5.《关于切实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政策的通知》 6.《财政部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7.《转发财政部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8.《转发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二、办理范围本市符合相关规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

程项目。三、办理条件 1.建设单位申请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通过网上申报,窗口入案办理。 2.工程项目已经取得发改委的立项文件和规划局的规划许可文件,符合免缴政策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四、应提交的材料 1.申报单位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申请、立项和规划文件的扫描件,填写申报信息后上报并打印申报表。 2.向窗口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下表要求提交:.保障性住房项目序号1 材料名称《关于XXX项目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申请》《确定XXX项目为经济适2 用房或廉租房的计划通知》或发改委相关立项文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扫描件15 / 59

建设工程审核书)4 广州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免缴款申报表 1 原件该表系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施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中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它有关文件。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潜规则指南73244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潜规则指南[全] (非常感谢这位老兄的倾情奉献,此文对我太有用了。虽然不知道你是谁,可我觉得你是最可爱的人。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作为曾经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小混混以及现在的下海流浪人员,我看了其中与房地产开发报建有关的内容,有些感慨,在这里讲一讲。 涉及房地产管理的各大部门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我想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吧。下面基本上是按照报建的先后顺序来说。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恩,简单的说一下,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但是呢,在现实中呢,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好,还是根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用地手续办理 第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次日展开收地工作,在支付地价款及契税后5 天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使用年限等内容必须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致;如需办理临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在到期30 天内完成延期手续或变更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未按此执行并造成损失的,给予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管开发公司领导(或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3、原则上须尽量划分多块宗地办理国土证。 4、地区公司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收地时开发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用地红线第二条及用地面积进行核定,否则给予开发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管理及监察中心每月对此项工作进行100% 检查。必须及时开展维权取证工地区公司在履行土地合同时,第三条作,确保公司权益。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降

职、免职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二章项目开发报建总体策划 由主管开发公司领导主持召开项目项目取得后3 天内,第四条开盘前开发报建及设计出图计划会议,参会人员为主管工程公司领导、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工程部、总工室、综合计划部、开发部、管理及监察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须制定开盘前各项证照及出图计划(尤其是管网综合平衡图、各类报建图等)的重要时间节点,会议决议纳入计划考核。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每延迟一天扣罚主管开发公司领导500 元;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 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12 / 1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制度主管开发公司领导每月须组织召开开发报建工作专题第五条会议,督促开发报建计划的实施,参加人员为主管开发公司领导、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开发部、总工室、综合计划部、管理及监察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主管开发公司领导500 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章配套方案与人防地下室设置方案的制定、审批 地区公司应在取得集团已批准的总平面方案后3 天内、第六条向规划局报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精品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建设单位:沙雅县粮食局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 日期:2013 年月日

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对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是我公司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合法用工行为,完善用工制度,真正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临时工在不经项目经理同意,便中途离开,可拒付一个月的工资。 2、项目经理派专人对民工的劳动进行记录,每月并以报表的形式报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根据报表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1日

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临时工是我公司的主要劳动力,本着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3、对于不给民工进行结算、拖欠及任意克扣民工工资的项目部,由公司处理,并按民工提供的资料从该工程的人工工资里对其发放工资,并对项目经理进行批评和罚款。 4、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公司将出公示,张贴在该工程处及公司门口, 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月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11〕1034号)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 564号) (五)《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六)《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七)《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八)《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 (九)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修或修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 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 四、需具备的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 (二)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 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 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 房屋装修或修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招标人准备工作 >>>>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截止。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6)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7)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2020年(流程管理)广州报建流程

(流程管理)广州报建流程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开 发 报 建 流 程 及 细

则 二〇〇七年元月 目录 第一章开发中心职能概述 (2) 第二章规划建设工程类 (3) 第一节规划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概述 (4) 第二节规划报建工作程序及流程 (6) 第三节规划建设项目的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55) 第四节绩效考核标准 (59) 第三章用地类 (60) 第一节阶段性程序简述 (60) 第二节工作重点事项 (63) 第三节相关工作办理程序 (67) 第四章配套类 (93) 第一节阶段性程序简述 (93) 第二节工作重点事项 (95) 第三节相关业务办理程序 (98)

第一章开发中心职能概述 一、开发中心在办理开发报建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较多,包括有市(区)规 划局、市建委(区建设局)、市(区)国土房管局、市(区)质监站、市(区)安监站、市劳保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区余泥所、市自来水公司(区供水所)、市(区)供电局、市政园林局、环卫局、电信局、邮政局、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局、卫生防疫站、人防办、地名办等政府职能部门。 二、根据主要涉及的政府部门划分,开发中心开发报建体系划分为三大类: (一)规划建设工程类: 主要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各项建设工程的报建验收工作,规划报建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预审选址、申请规划设计要点、申领总平面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办理综合管线规划和单体方案送审工作、取得环保、人防、消防、卫生学等专业审批意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报建阶段完成后,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手续,主要包括:申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邀请招标核准书、办理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缴交劳保金、申领余泥排放证、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办理节能备案及施工图审查备案、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手续,最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手续。同时办理商品房预售等手续 建设工程竣工后,要进行各项验收手续,包括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环保、人防、消防、卫生学等各专业验收,收集建设工程各项验收资料报请竣工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建指南(201305)

人防工程报建指引 一、人防工程报建执行依据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工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7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12号公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建设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标准、易地建设条件、免建条件等在《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有详细规定。 二、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和报建内容 (一)人防工程建设形式: 分为三种,即自建、易地建设、免建。 自建即在该建设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 易地建设指该建设项目由于地基、基础、施工条件等原因无法建设人防工程,统一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免建即建设项目符合《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免建条件,工程项目免建人防地下室,免缴易地建设费。 (二)人防工程报建内容: 自建项目(二阶段):第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第二阶段人防初步设计审查。 易地建设和免建项目(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阶段。 人防设计报建阶段进行完毕后,我办予以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三、报建地点、时间、电话等 报建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西厅21号窗口 收发文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45 咨询电话:82107142(窗口潘小姐) 83912696(应急办201房工程师)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68582545.html,/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工程建设项目,不论资金来源和隶属关系如何,均应按本规定办理项目报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工程的定义为: (—)土木建筑工程:是指房屋、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桥粱、隧道、堤坝、电站、码头、机场、运动场、园林等建筑工程。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是指住宅、厂房、剧院、仓库、办公楼、旅馆、商店、学校、医院等建筑工程。 (二)设备安装和管道线路敷设置程:是指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供热、空调等管线系统,工业及民用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装饰:是指使用装饰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或内部进行装饰的工程。 (四)装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或使用功能进行维护和修复的工程。 第四条陕西省建设厅是本省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建设工程报建工作。各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分工管理的原则负责分管建没工程报建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二)对报建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供报建信息; (三)查处对工程项目隐瞒不报等违章行为; 第五条省、地(市)、县(区)处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报建管理的分工为:

(一)中央驻陕及省属有关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由省建设厅受理; (二)地(市)所属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及在地(市)行政辖区内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由地(市)建委(建设局)受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工程项目建设批准文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六)计划开、竣工日期; (七)发包方式; (八)工程筹建情况。 第七条报建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按第五条管理分工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一式四份)。报受理单位核准; (三)报建核准后,由建设单位或报建受理单位分别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项目报建后,建设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及要办理其他建设手续,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报建,符合规定的应在三日内办结。 第九条各有关管理部门对未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各级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不得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各施工、监理、代理单位不得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有关业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受理工程质量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规划局-8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8市规划局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3、受理范围:城六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4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2、《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规划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内容;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踏勘; 3、经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4、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需要组织听证; 5、召开规划、国土、财政、房产、国资、建设部门关于建设用地性质调整联系会议,依法提出用地性质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6、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调整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由首席代表签署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7、受理窗口核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 五、申报材料 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 3、六线地形图(六线指: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黑线); 4、国有土地使用证(含宗地界址坐标); 5、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需提供),以及原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6、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7、自有划拨土地的,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 8、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属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属特种行业的,应提供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原规划设计条件及其审查资料。 六、备注 1、立案申请表及授权委托书须在西安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下载专用制式;具体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68582545.html,。 2、申报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完整版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证件办理明细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二份 4、选址规划图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1.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附件2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 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 〕8 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指导和规范规划报建阶段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新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阶段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各部门已受理的建设工程、变更原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本市审批权限以外的市政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审批事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房屋、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水务、公路等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审查(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 二、牵头部门及其职责规划部门为规划报建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报建阶段的工作;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立案申请和所有立案材料,并即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负责将规划报建阶段所有审批文件一并送达给建设单位。 三、受理地点我局及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等 6 个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集中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 口统一收发案;番禺、花都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过渡期内可同时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和番禺、花都分局驻番禺区、花都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条件成熟后可改为全部在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萝岗、南沙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在萝岗、南沙分局驻萝岗、南沙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 四、受理流程 规划部门负责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各并联审批部 门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在流程限定的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第一步 在完成规划报建和项目招投标后,领取项目工程报建表格: 1、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表(一式5份);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 第二步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收费(并缴费): 1、由行业管理科计算相关费用并开出收费表; 2、由开发区财政局核算、收费和开出缴费发票。 第三步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1、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相关表格; 2、建设单位提供(附表一)中所列资料; 3、送市建工局审定并在市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第四步 办理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需提供(附表2)中所列资料 第五步 办理建筑工程放线联签 施工合同备案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份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两份(2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件中每页均盖合同双方公章); 4、承包人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6、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8、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文件(1份原件); 9、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执业或上岗证件(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0、中标通知(1份原件); 11、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2、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投标报价预算书(1份复印件); 13、其它说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办理报建手续、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国土使用证 2、中标通知书、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招标形式批复 3、审图中心审图资料 4、消防报建资料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五大员证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勘察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8、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9、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前期开发报建管理办法.pdf

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前期开发报建工作行为及事务处理标准,使工作得以 圆满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各阶段所有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的进行。 三、前期开发报建工作要求 1、工程部前期开发报建主管应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配套、工程管理体系的办事程序。 2、了解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容积率和绿化率等规划指标,项目红线内外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情况及收费,是否九通一平,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 况以及规划状况,项目周边地块供求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周边经济发 展状况、有无政策限制等及将采取哪些节能、环保和智能化设施、物业管理方 式等。 3、以项目为基础了解施工进度,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实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协调、同步。 4、所有有关工程项目的政府批件、权证资料,一经获得将原件并复印件转交资料员保管,做好交接记录工作。 5、工作进行中,涉及费用支出的,填写《报批单》及《付款申请单》,由报建主管、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领取,将 相关票据交财务部。 6、工程结束后,对工程期间工作做总结报告,交主管领导审阅。 7、搜集政府有关建筑、能源等相关政策,提前完成项目前期配套的计划工作,上报主管领导进行相关决策。 8、应定期上报工作进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报告。

四、工程部前期开发报建主管工作职责 1、办理从项目立项开始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2、办理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3、办理能源、占路、掘路、绿化、环保等相关手续。 4、协助组织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办理《房屋产权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作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1)搜集市场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可靠数据,办理土地准备工 作,制定严密工作计划,计划包括征地(买地)、拆迁、补偿等方案。 (2)测量队测绘获得现状地形图,填报《建设用地申请书》。 (3)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4)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局出具《环评证明书》。 2、项目前期阶段: (1)缴纳土地转让金、土地契税,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 土地出让金证明》。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得到经规划部门盖章的《现状地形图》及核发通知。 (3)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配合测量队、地籍管理部门做指界工作,获 得土地地籍图。(4)办理《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证明》。 (5)联系各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 求,配合设计单位找到能源配套接口。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 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 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 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

项目报建工作指南

项目报建工作指南 一、测绘现状地形图 二、国土用地手续 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2.1.1 三、规划定点、选址(15个工作日)四、项目立项(备案制)(7个工作日) 编写“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备案报告”。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发改委立项备案,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发改委立项取得立项批复,提交以下申报资料:申请报告(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开工日期,工期)原件1份,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备案表原件5份,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地税和国税的登记证复印件各1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建委批复复印件1份。 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找有资质的单位根 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发改委审批。(国家投资项目) 五、环评报批: 向市环保局申办环保审批意见书,需提交:审批申报登记表原件2份,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立项备案书复印件1份。(30个工作日)

六、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阶段审批 (一)若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10万㎡则须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具体步骤如下。(20个工作日) 提供修建性详规方案及设计说明2套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规划审批:方案申请表原件1份(由区规划提供),申请原件1份,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料,修建性详规方案原件2套,设计说明书原件2套,彩色效果图,设计模型。 审批过程:详规方案报送区规划后,区规划上报市规划,市规划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若通过,则形成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否则继续修改设计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会。 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向市规划下达同意详规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在详规方案总图上划红线、盖章,领取市府批文及附图,批文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二)方案阶段审批: 1、规划方案预审:若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无差异,则仅更换封面即可申报。(25个工作日) 向区规划局提交资料:书面申请原件1份,设计方案原件2 份,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彩色效果 图,设计模型,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 复印件各1份(消防、园林等部门的 方案批复,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地 质灾害评估审批表),拟建项目设计

浏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浏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联系人: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浏阳市建设局制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须知 一、报建范围 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均需报建。 二、报建单位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报建或其他代理机构 三、报建程序 (-)报建登记 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在方案设计前应办理报建登记(领取相差表格)。只须提交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提交资料 A、己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己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场地己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己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己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G、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己委托监理。 H、建设资金己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程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I、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提交资料:(简) 1、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发改局审批单 4、银行资信证明及付款计划 5、地质勘察报告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防雷审核意见书) 7、全套施工图纸 8、正式施工合同 9、正式监理合同 10、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1、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书 12、中标通知书 1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他作业人员证(含技能鉴定) 1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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