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笔记(个人总结_仅供参考)

知识产权法笔记(个人总结_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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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

《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创造性的知识成果或者标识性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二、对概念的理解 (一知识产权权利的二分性; (二知识产权的法定性; (三知识产权的私权性。 三、知识产权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二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产权; (二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 它同所有权一样, 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法律表现:(1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 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2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 不允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1、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而要收到地狱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2、知识产权在收到确认的地域内有效。 3、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 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4、除了国际公约或者双方互惠协定的以外, 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 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知识产品,既不必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种专门的国际制度原是主体:在作品创造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 通过受让、继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地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孟中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 由该国的民族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文档:用来表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等著作人生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生相连而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予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权益复制权:以印顺、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领接权:指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出版权;出版者对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表演者权利:依法对表演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通过无线电播由或图像构成录音作品的人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则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可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植物新品种权: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全部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 领接权的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 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 使用

党员个人学习笔记篇

时间:2011年2月20日12点 地点:陈山办公室 学习形式:个人学习 学习内容:“活雷锋”郭明义 好事做了几十年,家里被捐得空空荡荡,而郭明义却从未感到倦和悔,日子过得充实和快乐。分析郭明义的精神动因,是他以助人为乐,坚守奉献使人快乐、助人使人幸福。 现年52岁的郭明义,在鞍钢工作28年收入29万元,他捐献了12万元;参加无偿献血20年,累计献血6万毫升,是他自身血量的10倍;家里的电视机、自行车,身上的劳动服,只要有困难孩子和工友需要,他毫无保留……“只要是有益于党和人民的事,我就要天天做,每做一件,就有一股幸福感涌上心头,越做越有劲!”这就是郭明义追求和体验幸福的真实写照。 这种奉献的幸福观是郭明义内心质朴的道德品格使然,也是他自觉按照党性要求,主动接触和服务社会的结果。 郭明义的幸福观是一面镜子,党员干部可以从中照出自己的弱点和不足,广大群众也可以从中找到幸福的人生航向。当前,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很多人的追求更加物质化、功利化,郭明义的幸福观则提示我们:不被五颜六色的物质诱惑,追求质朴的生活和高尚的快乐,就能够活出精彩、豁达。 时间:2011年4月20日20点 地点:家中 学习形式:个人学习 学习内容:“两会”精神学习 学习记录: 1、政府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1年的工作部署。并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

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2、对近期热议的“国体”和“政体”的思考: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我国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直接体现我国的国家性质。 3、对“民生”和“政府”关系的思考:我国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扞卫者,对人民负责是其工作宗旨。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扞卫者,对人民负责是其工作宗旨。因此,国家十分关注民生问题。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导论 ●知识产权 ◆含义P3: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商业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统称。 该定义反映了知识产权的如下几点特征: 第一,“智力成果”的概念使之与“智力活动”划清了界限。 第二,“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概念,使之将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排除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之外。 第三,知识产权之所以划分为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是因其作为财产权,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权的价值与工商业标记权的价值来源截然不同。 第四,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是指法律对它所要提供保护的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是有选择的。 ◆特征:(注意同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相区分) ①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排他性,要求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同一性质的知识产权并存,权利人独占地享有知识产权利益,未经权利人同意,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人不得利用其智力成果。 包含以下两层含义:其一,权利的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是绝对的,相同的智力成果只能依法产生一项知识产权,只能有一个权利人;其二,利益的专有、排他,只有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行使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行使该项知识产权。 ②地域性: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的知识产权,原则上之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并不当然地受到保护。 ③时间性: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受法律保护;一旦期限届满,权利归于消灭,其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共财富。 ◆性质P15: (一)“知识产权是私权”。 私权,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私人权益。 《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明确界定了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即以私权名义强调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这种私权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创造者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其次是社会公众分享智力创造活动所带来利益的权利。 《民法通则》的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三节就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的基本属性被各国所认同。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共性与差异。 知识产权与物化、外化表达的有体物(或称有形物)发生关系。 ◇与物权的共性:①都属于财产权;②都具有对世性,即权利人特定而义务人不特定; ③都具有公示性,除著作权的产生不需要履行特定的手续外,其他知识产权的产生均需要到国家机关进行登记,而后公告;④都是独立处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处分。 ◇与物权的区别: ①客体(标的)不同; 物权: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 知识产权:知识的构造或信息的集合,具有非物质性、知识性。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⑴在排他性上,物权绝对排他;知识产权在占有上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特点。 ⑵物权客体本身有形损耗、损毁灭失;知识产权具有永存性。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 一、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2 多项选择题;3、名词解释; 、 4、简答题;5 论述题;6、案例分析 、 、重点内容 第一编导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P4) 答: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分类(P18-19) 答:(1)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分为着作权和工业产权; (2)以各自获得财产的手段不同,分为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P22-23) 答:(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物理学意义上的 “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 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质的客观存在。 (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程度不同: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实现利益的方式不同: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通过事实 上物权对象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 (4)权利效力不同: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须以接触或 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 (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价值衡量(定位方法)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 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笔记) 答:(1)寻求一种创造者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2)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3)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 (4)促使知识产权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 5、世界范围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法律(P38) 答:(1)1883年由比利时、法国和瑞士等十多个国家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1886年以欧洲为主导的国际间相互保护着作权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3)1952年以美国为主导的又一着作权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一编:总论(选、简) 一、知识产权: 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 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 24.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1.以制止混淆确定的保护范围 (1)混淆与商标保护 ①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防止混淆是商标保护的基本出发点。为了使商标能 够有效而可靠地指示商品来源,必须排除第三人使用相同或近似标志。 混淆与商标保护 以制止混淆确定的保护范围 混淆的含义及种类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混淆的认定 以反淡化确定的权利范围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使用侵权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概念和主体 销售侵权 侵权和责任承担的判断 商标侵权行为 认定主观状态 标识侵权 更换商标 其他侵权行为 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 执法措施:行政执法措施、诉讼保全措施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的意义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和标准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和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

②无论是使用原则还是注册原则,商标保护的立足点都确定为制止混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虽未直接提到制止混淆,但禁止侵权使用意在制止混淆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2)混淆的含义及种类 ①含义 商标法上的混淆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及有关方面发生误认。混淆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混淆是指商业来源的混淆,即公众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产生错误,将假冒者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商标权人的商品或服务。狭义混淆所说的“来源”或“出处”混淆一般发生在同种商品之间。广义的混淆是指除了来源、出处的混淆以外,对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方面产生相同性的误认。广义的混淆一般发生在不同种商品或服务之间。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害人是否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视其使用的商标是否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两者之间有某种联系而定。即采用广义混淆的标准。 ②种类 混淆包括现实混淆和可能混淆。 a.现实混淆即购买者客观上已经发生了误认误购的事实。 b.可能混淆则不要求已经产生混淆的事实,而是足以发生混淆即可。 商标法上的混淆,无论狭义混淆还是广义混淆,均只要求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而不一定要求有混淆的事实。 (3)混淆的认定 认定混淆的一般原则: ①主观标准

知识产权法(自考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整理 作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 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 2. 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 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 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 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 使用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如果在作品完成后的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 内不使用,那么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相同方式使用, 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 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些特殊的职务作品有: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 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人身权(作者享有的人身权)的内容: ① 发表权 ② 署名权 ③ 修改权 ④ 保护作品完整权 1. 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2.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3.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 2、 四、 表演者的权利:

精选文库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 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 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 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 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stata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个人总结笔记

1. 如何输出STATA的图,和保存? 先输入数据 (1)Twoway connected 变量1 变量2 //划出折线图 (2)twoway scatter 变量1 变量2 //划出散点图 2. 怎样在stata8中做HAUSMAN检验? 四步曲,重点在于解释结果 (1)xtreg y x , fe (2)est store fe (3)xtreg y x, re (4)hausman fe 如果拒绝,说明corr(x,ui)=0的假设是有问题的,需要重新设定RE model 后再进行检验,如果模型的设定没有问题,但检验还是拒绝原假设(p值接近0),那么就只能采用FE model 了,因为此时的RE 估计量是有偏的。 (definitely right. 当你使用stata的时候,最重要的命令不是这些是help and find it然后就能找到你的答案了) hausman检验是用来检验用fe还是re的,其原假设是re优于fe,从你的结果来看(Prob>chi2 =0.0000),应该拒绝原假设,所以应该用fe 3.stata里平方的命令怎么写? gen age=age^2 4. stata里边怎么取对数啊? gen lnx=log(x) 5.如何用STATA求自然对数?如说:ln(X^2)=-4.8536,如何求X啊? . dis sqrt(exp(-4.8536))或者dis exp(-4.8536/2) 6.关于hausman检验,结果是CHI2(2)=2355.81,prob>chi2=0.000,可以使用随机效应模型嘛? prob>chi2=0.000,is like p-value. we should reject the null, so fixed effect is preferred.Randome effect is not suggested. CHI2(2)=2355.81,就意味着拒绝原假设,从而选取固定效应模型。 7.我在做gdp一阶差分单位根检验的时候,输入的命令是ipshin dgdp,lags(1)得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著作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十章 著作权的保护 10.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这种行为主要是侵犯了作者对作品的发表权。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合作作品的作者中个人无权独自行使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把合作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不仅侵犯了其他合作人的发表权,还侵犯了署名权。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指那种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冒充为自己的作品加以使用的行为。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著作权的保护

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亦属侵权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特征: (1)侵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不同于违反合同的责任。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①责任基础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前,不存在合同关系,仅因一方的侵权行为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违约前就存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 ②责任形式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可以采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方式。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通常采取的责任形式是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赔偿损失等。 ③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构成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须以致害人造成的损害事实为前提。构成违约行为的民事责任则无须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人只要违反了合同义务,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制裁措施。

2021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总论 本章学习目与规定 理解知识产权概念、范畴、性质及特性,理解知识产权法含义、基本制度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基本。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与范畴 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她以为知识产权主线不同于对物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 二、知识产权范畴(识记) 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多项选取题) 权三个构成某些。 普通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涉及著作权及与著作权关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重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和广义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 知识产权老式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区别。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入,又浮现了工业版权。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知识产权性质与特性 一、知识产权性质 1.私权是与公权相相应概念,指是私人享有各种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产生、行使和保护,合用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用单独立法办法。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基本属性。 1.知识产权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精神财富,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本质属性所在。 2. (1)不发生有形控制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使用; (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特性(领略) 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同所有权同样,具备排她性和绝对性特点。 2.专有性法律体现: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知识产品; (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容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知识产权并存。

个人所得税总结笔记

个人所得税专项总结一、关于纳税人 类型具体情况税收管辖权纳税义 务 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居民管辖权—— 来源于中国境内、 境外所得均在中 国纳税 无限纳 税义务 ①住所标准 ②时间标准: 1.1-1 2.31 日,临时离 境:一次不超 过30天或累 计不超过90 天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 居住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 人 地域管辖权—— 来源于中国境内 所得在中国纳税 有限纳 税义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 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项目作用离境、入境当天的处理 居住天数确定纳税义务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工作天数计算应纳税额 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税目及相关计算 税率形式具体标准适用范围 超额累进税率七级超额 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级超额 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取 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800或20%后还可 以减修缮费(800) 稿酬所得(减征30%) >4000*(1-20%) <4000-800 劳务报酬所得(有加成征收)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减除合理支出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无减除项目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应税项目费用扣除项目和标准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月扣除3500元(或4800元)月工薪收入-3500元或(4800元)(2)个体户生查账成本、费用及损失年收入-成本费用损失-业主费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广义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 ) A.无形财产权;B.产地标记权;C.商号权;D.商业秘密权。 2.《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期限内之权利法》为称为( C ) A.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B.美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C.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D.世界上第一部国际公约。 3.在著作权制度中,以下诸命题中正确的选项是( D ) A.外国主体就是在外国享有著作权的人; B.内国主体就是其作品在内国创作完成的人; C.内国主体就是其作品首次在内国公开发表的人; D.内、外国主体都是依内国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4.乙通过抄袭甲之作品完成了自己的表现形式,则乙之表现形式( D )A.不具有实用性;B.不具有新颖性; C.不具有创造性;D.不具有独创性。 5.以下诸作品中,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是( D ) A.计算机软件; B.《知识产权法》教材; C.《知识产权法》自考辅导录像片; D.《知识产权法》自学辅导录音带。 6.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图书的专有出版权来源于( A ) A.法律的直接规定;B.出版社的自己规定; C.国家版权局的规定;D.著作权人的授权。 7.我国著作权法将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分为( D ) A.独占使用权与专有使用权; B.普通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 C.法定许可使用权和强制许可使用权; D.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 8.甲作词作曲,创作了一首歌曲《沸腾的母爱》。在这首歌发表前,甲请歌手乙试唱。2000年中秋之夜,在某养老院为老人们表演节目时,乙演唱了甲创作的《沸腾的母爱》,赢得了老人们的欢迎。乙的行为是一种( B ) A.合理使用行为;B.侵权行为; C.法定许可使用行为;D.法定免费许可使用行为。 9.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创作品发表的行为,可能侵犯合作作者的( D ) A.一项权利;B.二项权利;C.三项权利;D.三项以上的权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次被修订的时间是( D ) A.1992年9月2日;B.1996年6月4日; C.1999年10月20日;D.2000年8月25日。 1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著作权进行的管理是( D )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 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2分) 具体包括: (1)著作权(含邻接权)(1分);(2)专利权(l分);(3)商标权(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2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它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简要说明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经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经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以及作品类别。 中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没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2019年党员个人学习笔记记录内容(四篇)

2019年党员个人学习笔记记录内容(四 篇) 篇一 时间:xx月xx日xx点 地点:家中 学习形式:个人学习 学习资料:《党史》 学习记录: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为了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已经风风雨雨的走过了90年艰辛而辉煌的历程。 从“第一次国共合作破产”开始到”十年动乱”,党的发展历尽艰辛,挫折与前进是共同存在的。正是由于这些挫折,中国共产党才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其归结到一点,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又提出了新的理论――邓小平理论。他把马克思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起来,继承并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构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立了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 历史是过去传到将来的回声,是将来对过去的反映。学好党的历史,了解过去才能把握这天,把握这天才能创造明天。从革

命前辈的手里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我们这代人要做好承上启下的历史任务,不断持续和发扬党的胜利成果。 党的历史像一条河流,曲折但是坚定地向着一个方向流动。穿行在90年的历史长河,点点滴滴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辉。我会一向坚定不移的拥护党的领导,要做这长河中的一滴水,任他洪水猛兽还是壁立千仞都无所畏惧、坚定不移! 篇二 时间:3月15日 地点:乡会议室 学习资料:学习党章 党章是党的最基本性的纲领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个性是我们入党用心分子务必遵守的基本准则。 透过学习新党章,进一步了解国家重大事件和对党的重大决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最先进和最进步的阶级,因而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结合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的优秀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我们党历来重视透过党章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十七大透过新党章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发生深刻变化,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增加了一些新的表述,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9小题,每小题2分,共38分) 1.《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 ) A.保护专利权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 C.保护注册商标 D.保护录音制品 2.世界上第一部现代专利法是( ) 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规》 年瑞士颁布的《吉利法》 年清政府颁布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专利法》 3.著作权中( ) 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 A.发表权 B.使用权 C.署名权 D.获得报酬权 4.我国在专利权的授予上采取的是( ) A.先发明权利 B.先实施权利 C.先申请权利 D.无手续权利 5.下列各项权利中,( ) 不属于专利权人的权利 A.独占实施权 B.出口权 C.放弃专利权 D.实施许可权 6.( ) ,不必经作者许可 A.图书出版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B.图书出版社对作品作内容上的修改、删节 C.报社、杂志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D.报社、杂志社对作品的内容作修改、删节 7.作者主动向杂志社投稿,杂志社决定是否录用的时间是( ) A.六个月 B.两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月 8.目前保护原产地名称权的最新国际条约是( ) A.《知识产权协议》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

C.《伯尔尼条约》 D.《罗马条约》 9.我国法律采用的商标注册原则是( ) A.不注册原则 B.自愿注册原则 C.强制注册原则 D.强制注册原则与自愿注册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10.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 ) A.三个月内 B.六个月内 C.一年内 D.两年内 11.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图形、文字的,( ) 注册申请 A.应当重新 B.应当变更 C.应当免予提出 D.不必提出 12.根据我国专利法,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 )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3.转让专利权,专利权自( ) 之日起生效 A.转让合同成立 B.专利局登记并共告 C.转让合同经公证 D.交付专利证书 14.在( ) 情况下,申请专利的发明如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并不丧失新颖性 A.该发明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B.该发明在国内出版上公开发表过 C.该发明在国外公开使用过 D.该发明在国内公开使用过 15.以下不属于我国专利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 ) A.发明 B.技术诀窍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16.《伯尔尼公约》规定,实用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 ) A.作者死后50年 B.作品完成后50年 C.作者死后25年 D.作品完成后25年 17.民法通则中未作规定的知识产权有( ) A.植物新品种权 B.发现权 C.发明权 D.专利权 18.下列方式中,( ) 不能取得著作权 A.因继承取得权

(NEW)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人大出版社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目 录第一编 绪 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导论 1.1 复习笔记 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2.1 复习笔记 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章 著作权的对象 3.1 复习笔记 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4.1 复习笔记 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

5.1 复习笔记 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六章 邻接权 6.1 复习笔记 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七章 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7.1 复习笔记 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八章 著作权的限制 8.1 复习笔记 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九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9.1 复习笔记 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章 著作权的保护 10.1 复习笔记 1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编 专利法 第十一章 专利法概述 11.1 复习笔记 1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对象 12.1 复习笔记 1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三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13.1 复习笔记 1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14.1 复习笔记 1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 15.1 复习笔记 1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主体

16.1 复习笔记 1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17.1 复习笔记 1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四编 商标法 第十八章 商标法概述 18.1 复习笔记 1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九章 商标权的对象 19.1 复习笔记 1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十章 商标权 20.1 复习笔记 2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十一章 商标注册与注册商标的变动 21.1 复习笔记

个人实习学习笔记总结

个人实习学习笔记总结 个人实习学习笔记总结 个人实习学习笔记总结艺术设计系专业实习读书笔记《城市设计 新理论》读后感《城市设计新理论》一书系统的描述了作者在1978年 所做的关于城市设计的实验,并为我们构想了一套全新的城市设计理 论和方法。在这套新的理论中,他们强调了一种整体性的创建。“创 建城市整体性的任务只能作为一个过程来处理,它不能单独靠设计来 解决。而只有当城市成形的过程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整体性的问题才 能得以解决”。显然,“最重要的是过程创造整体性,而不仅仅在于 形式。如果我们创造出一个适宜的过程,就有希望再次出现具有整体 感的城市”。同时,作者将这本书称作定义这一过程的第一步。的 确,在我们分析欧洲过去城市发展的历程时,会发现许多城市如威尼斯、罗马等,都具有一种亲切的整体性,在这些城市中,无论是大的 饭店、商店和公共花园,还是小的阳台和装饰物,在外观的各个方面 都表现出有机的统一。然而,在现代城市的设计、规划似乎都忙于解 决单个结构或执行法规的规定,难以产生有机的整体感。书中针对这 个问题,提出了一种以“单一”来创造整体性的过程,即“single makes holes”。集建筑师与规划师于一身的C.亚历山大和他的同事提出一种新的城市设计理论,其目的是为了再现城市有机发展过程。为 了找到创建日益增长的城市整体性发展所需要的各种法规,作者提出 了一套初步法则,共七条,它们体现了实际发展的过程,与城市日益 发展要求相吻合。1. 渐进的发展。任何建筑项目都不可过大,要确保 一种合理的大小混合比,保证在渐进发展中有一种合理的功能分配。2.

较大整体性的发展。每个建设项目必须有助于在城市中形成至少一种更大的整体结构,它比起该项目自身要更大更重要。经营某项工程的每个人必须清楚的知道这项工程将试图帮助哪一种更大的正在出现的整体结构,并知道它将如何有助于产生这些整体结构。3. 构想。这条法则确定单个建筑项目的内容和特点,要求建筑是“由健全的现有建筑的构想中产生,而不是由头脑内的某个概念产生”,“每个项目都必须先被感受和体验,然后才能将其表达为一种构想”,即它是什么,建在哪?4. 正向城市空间。“每座建筑在其附近都必须创建既有机联系又优美典雅的公共场所”,保证行人空间、花园、街道、停车场由周围的建筑物形成,同时建筑的体量必须是简洁美观的。5. 大型建筑物的布置。“入口、主要通道、各建筑模块的主要分隔、内部露天广场、日照以及建筑物内部的运转都应与该建筑物在街道和周围街区的位置协调一致”。从而使得建筑的布置显得有条理。6. 施工。包括了两个层次的内容:建筑的总体和细部。就是说,要求建筑的整个施工和外观上形成整体性“,保证建筑构造和细部的完整特征。7. 中心的形成。这条细则如作者所说,目的在于解决不同规模真题的集合形状问题,它要求每个整体不但要自成中心,还要在它周围发散成一个中心体系。随后作者对这些法则进行了试验,并与许多研究生一起,对旧金山高密集区进行模拟城市再设计。启动了一项涉及大约90种不同的设计问题的项目,包括仓库、饭店、渔用码头、音乐厅和公共广场。这种大范围的实验都按工程顺序一个个记录存档,并用楼层平面图、立面图、街道网络、立体投影图和按比例缩小的模型照片对各项工程如何满足这七条法则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城市设计新理论》一书为城市问题的讨论提供了一种完全新型的理论框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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