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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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质量对比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比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代替GB3838-88,GHZB1-1999 2002-04-28发布 2002-06-01实施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 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表4~表6所列分析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 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 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 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 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

全国地下水基础情况调查评估实施计划方案

培训讲义材料 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实施方案 (2011年)

总体技术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1总论1 1.1目的意义1 1.2基本原则1 1.3“十二五”总体部署2 1.4 工作思路和任务4 1.4.1工作思路4 1.4.2工作特点4 1.4.3工作要求5 1.4.4主要任务6 1.5技术路线6 1.6调查用标准及规范名录9 2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10 2.1建立清单10 2.2筛选重点调查对象10 2.3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13 2.3.1现场踏勘13 2.3.2收集资料14 2.4采样分析14 2.4.1矿山开采区16 2.4.2重点工业园区17 2.4.3危险废物处置场18 2.4.4垃圾填埋场19 2.4.5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22 2.4.6农业污染源24 2.4.7高尔夫球场26 2.5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27 3水源地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28 3.1 建立清单28

3.2筛选重点调查对象29 3.2.1城镇集中式水源地29 3.2.2农村集中式水源地29 3.3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30 3.3.1城镇集中式水源地30 3.3.2农村集中式水源地31 3.4采样分析31 3.4.1城镇集中式水源地31 3.4.2农村集中式水源地33 3.5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34 4典型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35 4.1确定调查对象36 4.2现场踏勘与收集资料37 4.3采样分析38 4.3.1典型城市群38 4.3.2典型井灌区38 4.3.3典型岩溶区39 4.4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39 5典型案例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39 5.1地下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估40 5.1.1评估对象40 5.1.2评估步骤与方法40 5.2地下水脆弱性与污染风险评估41 5.2.1评估对象41 5.2.2评估步骤与方法41 5.3地下水健康及生态风险评估45 5.3.1 评估对象45 5.3.2评估步骤与方法45 5.4地下水修复(防控)方案评估47 5.4.1评估对象47 5.4.2制定地下水修复方案的步骤与方法48 6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初步建设50 6.1信息化标准规范研究50 6.2数据库初步建设50 6.3数据采集与评估系统初步建设51 6.4成果图件编制51 6.5初步构建信息平台框架51 7质量控制52 7.1总体要求52

矿山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 总论 1.1 地下水质量标准 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 表1 地下水质量标准 1.2 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保持《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具体的保护目标情况详见表2和附图XX(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表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3地下水评价等级 由于开采过程需要抽排水,可能会引起局部的地下水位下降,同时由于矿体的开挖扰动、废石和矿石的堆放也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因此本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 (1)根据Ⅰ类建设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矿区主要含水岩组为基岩构造裂隙含水岩组,其岩性为下奥统黄隘组泥质砂岩、长石石英砂岩夹薄层页岩和砂岩等组成,厚约800多米,分布在矿区约90%的地方。经试验,该岩层的渗透系数K为0.00066m/d(7.64×10-7cm/s)。从勘察钻孔的静止水位判定,本区地下水位埋深11.16~35m。因此,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 评估区围只有一些季节性的溪沟,大气降雨是评估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它主要通过表层下渗补给地下水,赋存于下伏的基岩构造裂隙中。大气降水除少量沿岩石裂隙或孔隙往地下渗透以外,绝大部分均沿山坡流入矿区小冲沟处。可见,建设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 矿区围无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但矿区外围的塘梨山屯、红星屯等村民以井水为主要饮用水源。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项目经中和处理达标后外排的生产废水(含矿井涌水)的量为75m3/d,因此,污水的排放强度为“小”。 根据矿石的毒性浸出结果,浸出液呈碱性,因此其主要污染物为酸碱度,推测生产废水的污水复杂程度为“简单”。 对照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按Ⅰ类建设项目的分级判别,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见表1-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T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T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1994-10-01实施 1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一、二级)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一、二级评价参照)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目录

1总论 (3) 编制依据 (3) 1.1.1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技术导则 (3) 1.1.2工作技术资料及文件 (3) 地下水环境功能 (3) 评价执行标准及保护目标 (3) 1.3.1评价执行标准 (3) 1.3.2保护目标 (3) 地下水评价等级 (4) 1.4.1评价工作定级 (4) 1.4.2评价范围 (5) 1.4.2.1Ⅰ类建设项目 (5) 1.4.2.2Ⅱ类建设项目 (5) 1.4.2.3Ⅲ类建设项目 (5) 2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6) 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 (7) 3.1.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7) 3.1.2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7) 3.1.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8) 3.1.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8) 3.1.5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 (8)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9) 3.2.1污染源整理与分析 (9) 3.2.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 (11) 3.2.3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析 (12) 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3) 4.1.1预测范围 (13) 4.1.2预测时段 (13) 4.1.3预测因子 (13) 4.1.4预测方法 (14) 4.1.5预测模型概化 (1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4) 4.2.1评价范围 (14) 4.2.2评价方法 (14)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5)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16) 环境管理对策 (16) 6评价结论与建议 (17)

地下水水质标准

地下水水质标准 1.引言 c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 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地下水环境质量准则GBT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 B/T14848-9 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1994-10-01实施 1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6.1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试 行) 二○一一年三月 —3—

目 录 一、基本规定 (6) (一)评价指标 (6) 1.水质评价指标 (6) 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 (6) (二)数据统计 (6) 1.周、旬、月评价 (6) 2.季度评价 (6) 3.年度评价 (6) 二、评价方法 (7) (一)河流水质评价方法 (7) 1.断面水质评价 (7) 2.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 (7) 3.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 (8) (二)湖泊、水库评价方法 (9) 1.水质评价 (9) 2.营养状态评价 (10) (三)全国及区域水质评价 (11)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方法 (12) (一)基本要求 (12) (二)不同时段定量比较 (12) —4—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13) 1.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13) 2.多时段的变化趋势评价 (14) 附录一:污染变化趋势的定量分析方法 (15) 附录二:术语和定义 (17) —5—

为客观反映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要求进行。 一、基本规定 (一)评价指标 1.水质评价指标 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 Mn)共5项。 (二)数据统计 1.周、旬、月评价 可采用一次监测数据评价;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应采用多次监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2.季度评价 一般应采用2次以上(含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3.年度评价 国控断面(点位)每月监测一次,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评—6—

土壤与地下水调查修复总结

场地调查与地下水调查修复治理技术 导则总结 一、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监测、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污染 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开展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 方案的制定,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确定,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过程的环境监测。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3.本标准不适用于场地放射性及致疾病性生物污染监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HJ25.1-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4-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GB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T 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HJ/T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91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194《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682-2014《污染场地术语》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关于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治理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三、定义和术语 1.场地:某一块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 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2.污染场地: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 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关键问题分析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关键问题分析 地下水不仅是工业、农业用水的主要来源,而且也是关键的水资源组成部分。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地下水环境评价的力度,才能在有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基础上,促进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为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标签: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地下水在建设中的意义 储存在岩石和土壤空隙中的水称为地下水。由于岩层的过滤和地表岩土的保护作用,地下水在水质和卫生条件方面都较地表水优越,因此地下水是工农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的重要供水水源。尤其是华北、西北相对干旱的地区,地表水相对稀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就颇为重要。此外,地下水是一种天然的矿产资源;地下矿水还具有医疗价值,地下热水也是一项重要能源,观测地下水还可以预报地震,分析地下水还可作为找矿的标志。因此,地下水在发展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但地下水同时又具有潜蚀作用,是造成岩溶、塌陷、管涌、滑坡等特殊地貌或灾害的主要营力,也会危及地下工程和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开发利用地下水时不能不对其有害因素予以密切关注和了解,进行有效的防治,还要防止地下水的污染。研究地下水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污染和破坏。如果地下水被污染和破坏就很难治理和恢复,有的甚至不能再恢复,因此要十分重视保护地下水资源。 2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各种因素 2.1建设工程的大范围开采 由于人们长时间使用和开采地下水,所以水质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由于人为的作用以及边界条件改变,使其他层面的水会流入含水层,一部分浸入含水层的水质量比较差,对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在引水工程中,过滤网要是长时间使用就会生锈,而且引水工程输水管里面会析出一定的化学物质,会给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不仅如此,含水层水动力要是发生变化,地下水溶解物质化学平衡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水质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产生全新的水化学环境,而且在含水层产生全新的物理化学反应。一些含有金属矿氧化物也会进入水中,在降落漏斗部分,氧化效果会提升,借助硫化物的氧化会将金属转化成易溶状态,迁移能力也会显著提升,进而流入含水层,地下水可溶性固体的高度也会显著提升。 2.2农业活动 2.2.1农业活动致使产生地下水污染问题 主要的体现就是地下水和一些废弃物溶混进而使地下水水质降低。其中就是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30日批准1994年10月0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低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 续表1)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待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1]22号 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规范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有关技术规范,我部制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要求进行。 附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地表水评价办法通知 抄送:机关各部门。 —3—

附件: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试行) —3—

二○一一年三月 目录 一、基本规定 (6) (一)评价指标 (6) 1.水质评价指标 (6) 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 (6) (二)数据统计 (6) 1.周、旬、月评价 (6) 2.季度评价 (6) 3.年度评价 (6) 二、评价方法 (7) (一)河流水质评价方法 (7) 1.断面水质评价 (7) 2.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 (7) 3.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 (8) (二)湖泊、水库评价方法 (9) 1.水质评价 (9) 2.营养状态评价 (10) (三)全国及区域水质评价 (11)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方法 (12) (一)基本要求 (12) —4—

(二)不同时段定量比较 (12)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13) 1.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13) 2.多时段的变化趋势评价 (14) 附录一:污染变化趋势的定量分析方法 (15) 附录二:术语和定义 (17) —5—

环境评估报告-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1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10.1.1 地下水现状监测 10.1.1.1 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地下水流向和当地井位情况,本工程共布设了两个地下水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见表10.1-1和图8.2-1。 表10.1-1 地下水现状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表 10.1.1.2 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10年8月22日-8月24日,每天一次。 10.1.1.3 监测项目 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砷、汞、铁、锰、氟化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共十四项,同时记录井深、水位。 10.1.1.4 分析方法 水样采集、保存依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分析方法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5750-2006),具体见表10.1-2。 表10.1-2 地下水监测与分析方法

10.1.1.5 监测结果 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见表10.1-3。 10.1.2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10.1.2.1 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进行现状评价。见表10.1-4。 表10.1-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 10.1.2.2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进行评价,评价公式为: i i i S C P / 式中:P i ——指污染物i 的单因子指数; C i ——指污染物i 的监测结果; S i ——指污染物i 的所执行的评价标准。 对PH 值进行评价的公式为: P PH =(7.0-PHi)/(7.0-PHsd) PHi ≤7.0 P PH =(PHi-7.0)/(PHsu-7.0) PHi ≥7.0 式中:P PH ——指PH 值的单因子指数; PH i ——指PH 的监测结果; PH sd ——指水质标准中PH 值的下限;PH su ——指水质标准中PH 值的上限。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内容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 吉林省地下水协会 2016年5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概论 (1)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4) 第三章、环境监测井的设立原则 (5) 第四章、设立方法 (6) 第五章、监测井建设要求 (8) 第六章、监测井材料质量要求 (13) 第七章、物探测井技术要求 (15) 第八章、抽水试验及样品采集要求 (16) 第九章、辅助设施建设要求 (20) 第十章、高程测量技术要求 (25)

第一章、概论 1、监测井意义 用钻孔法完成的监测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变化情况的专用井。其施工方法和常规水井相似,完井后在井中放置监测仪器,并定时采取水样进行分析测试。监测井布置在污染源集中区点,在国外已采用水平井大面积测控地下水污染情况。

2、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分类 为准确把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分布变化情况而设立的水质监测井。地下水环境监测井通常包含井口保护装置、井壁管、封隔止水层、滤水管、围填滤料、沉淀管和井底等组成部分。按设立目的可分为简易监测井和标准监测井;按井结构可分为单管单层监测井、单管多层监测井、巢式监测井和丛式监测井等。简易环境监测井 简易监测井是为了进行临时性调查,初步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物种类所设立的临时性环 境监测井。 标准环境监测井 标准环境监测井是为了连续、长期对有代表性的地下水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所设立的长期性环境监测井。单管单层监测井指在一个钻孔内安装单根井管监测单一目标含水层的监测井。 单管多层监测井 指在一个钻孔内安装单根井管监测不同深度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目标含水层的监测井。 巢式监测井 指在一个钻孔中安装多根不同长度井管分别监测不同深度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目标含水层的监测井。 丛式监测井 指在一个监测点(场地、区域)附近分别钻多个不同深度的监测

上海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背景调查与评价报告

上海高桥爱思开溶剂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背景质量调查与评价

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二○○五年十二月

上海高桥爱思开溶剂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背景质量调查与评价 项目负责: 编写人: 审核人: 总工程师: 总经理: 提交单位: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二00五年十二月

目录 1 调查项目的来源及要求 (1) 2 调查区概况 (2) 3 调查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4) 3.1监测与评价项目的选择 (4) 3.2调查采样工作的实施 (6) 4 土壤和地下水的分析和评价 (10) 4.1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结果 (10) 4.2土壤和地下水质量评价标准和方法 (19) 4.3土壤和地下水评价结果 (24) 5 结论 (27)

1 调查项目的来源及要求 上海高桥石化总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我国第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大型经济联合体。上海高桥石化总公司位于浦东新区的东北部,临江近海,水陆交通运输十分方便。公司主要产品有汽油、航空煤油、润滑油、柴油、石蜡、合成橡胶、有机化工原料、合成塑料以及精细化工产品等。公司下属有一座原油加工能力为1130万吨/年的炼油厂、4座化工厂和1座17.5万千瓦的自备电厂。现有职工1.15万人,其中专业管理人员3000余人,包括200名高级专业人员。2002年固定资产达107亿元,销售收入162.2亿元。 公司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投资30多亿元,兴建了炼油新区、化工新区和“煤代油”热电工程,共建成了20多套新装置,并实施了数百项技术改造措施。“九?五”期间又投资了40亿元,新建和改造炼油、化工装置,使主要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进入21世纪,公司又投资新建、改造了一批装置,以提供“绿色”产品,同时积极参与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建设。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国SK Corporation合资成立上海高桥爱思开溶剂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年产6万吨溶剂装置,该溶剂装置的工厂用地为原高桥石化化工事业部的原ABS装置用地。为了了解该块生产用地在新装置使用前较为确切的土壤和地下水的背景资料,以分清建设用地前、后使用者之间的污染责任及控制环境污染的目的。特委托上海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对上海高桥爱思开溶剂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溶剂装置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一次调查、采样测试和评价工作,以了解调查区围的土壤和地下水的背景值情况,并提交水土背景调查和评价报告,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提供土壤和地下水质的背景依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3838-2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目次 前言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4标准值 5水质评价 6水质监测 7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制 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制 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制 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 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 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

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 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等七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地面水环境标准》(GB 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标准》(GB 3838—83)和《地表水环境标准》(GHZB—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范围 1.1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引用标准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评价

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 6.1.1 建设项目分类 本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全部厂区由2口自备水井(供水能力80m3/h)供给;生产废水酸碱废水(脱硫用水、栈桥冲洗及煤场喷洒)、脱硫废水(中和处理后回用于灰渣加湿)、锅炉排污水(冷却后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灰渣加湿与煤场喷洒)、非经常性废水(锅炉酸洗废水、空气预热器冲洗水等,中和后用于煤场喷洒)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污水(950.4m3/a)和生活污水(480m3/a)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鱼台绿都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及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本项目属Ⅲ类建设项目。 6.1.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 6.1.2.1、项目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本项目(Ⅲ类)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6.1-1。 表6.1-1 本项目(Ⅲ类)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表

6.1.2.2、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Ⅲ类)评价工作等级见表6.1-2。 表6.1-2 本项目(Ⅲ类)评价工作等级表 综上可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本

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6.2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6.2.1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6.2.1.1监测布点 根据评价区内地下水流向,在项目区等处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布点具体位置见表6.2-1及图6.2-1所示。 表6.2-1 监测布点具体位置表 6.2.1.2 监测项目 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氨氮、氰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砷、汞、六价铬、铅、铁、锰、铜、锌、镍21项。同时测量水温、井深和地下水埋深。 6.2.1.3 监测分析方法 表6.2-2 地下水监测方法一览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根据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本标准中“地面水”改称为“地表水”。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要求。特定项目适用于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粪大肠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项基本项目指标,删除了总大肠菌群一项指标,将苯并(a)芘改为特定项目,同时修订了水温、凯氏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个项目的标准值。 本标准项目共计75项,其中基本项目31项,以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项,以控制地表水I、II、III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0项。 本标准与《海水水质标准》均为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按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应类别,近海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类别。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对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保护区、鱼虾产卵场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GB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12941一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首次发布为1983年,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表4和表5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和规范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有关问题的技术规定(暂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有关问题的技术规定(暂行) 2004年12月7日16:12 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1.1断面水质评价 评价断面水质时,其水质类别与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断面水质评价 1.2河流水质评价 评价河流(包括河段、水系)整体水质状况时,计算出各水质类别断面数占评价断面总数的百分比,以表2所示的方法对其评价。当同一类别水质断面比例大于等于60%时,以该类水质按照表1评价。 表2 河流水质评价 1.3河流主要水质类别的判定 河流中的主要水质类别的判定条件为:当河流的某一类水质断面比例大于或等于

60%,则称河流以该类水质为主。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若Ⅰ~Ⅲ类,或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大于或等于70%,则称河流以Ⅰ~Ⅲ类水质或Ⅳ~Ⅴ类水质为主。除此之外,不指出主要水质类别。 2.不同时段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比分析 2.1 基本要求 进行同一水体与前一时段、前一年度同期水质比较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以保证数据的可比性: (1)评价时选择的监测项目必须相同; (2)评价时选择的断面基本相同; (3)定性评价必须以定量评价为依据。 2.2.两时段断面浓度变化对比分析 评价某项污染项目的浓度值与前一时段的变化程度时,按以下规定进行:(1)当评价指标浓度值升高或降低的幅度小于20%时,且没有使该指标的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则属于水质无明显变化; (2)当评价指标浓度值升高或降低的幅度大于或等于20%时,且没有使该指标的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则属于水质有所好转或有所恶化; (3)当评价指标浓度值的升高或降低使该指标的水质类别发生了一级或多级变化,则属于水质显著好转或显著恶化。 2.3两时段的河流水质变化对比分析 对河流水质在不同时段的变化趋势分析,以断面类别比例的变化为依据,对照表2的规定,按下述方法评价。 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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