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信息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信息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信息卡

(二)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被监督单位(个人):

注册地址:

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被监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岗职工数□□□□□专职从业人员数□□□□□持健康合格证明人数□□□□□

营业面积□□□□□□□m2

是否学校内:是□否□

二、单位类别(可多选)

宾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

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

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三、卫生设施设备、饮用水

1.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有□无□

2.公共用品用具保洁设施:有□无□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无□

4.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其他□四、卫生许可情况

1.卫生许可证号:

2.新发□变更□延续□注销□

日期:□□□□年□□月□□日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3.行政许可机关: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

住宿业:宾馆: 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旅店: 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招待所: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游泳场所:游泳场(馆): 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沐浴场所:公共浴室: 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 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美容店: 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其他: A级□ B级□ C级□不予评级□未评级□

六、经营状况

1.营业□ 2.关闭□

报告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报告日期:

填报说明:

1.本卡由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填报。

2.本卡报告范围为辖区内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体育场(馆)、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3.本卡为实时报告,应在许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信息卡

被监督单位(个人):

注册地址:

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被监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是否学校内:是□否□

二、监督类别

宾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

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

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三、监督检查形式

日常监督□专项监督□

四、监督检查内容:

1. 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是 否□未检查□合理缺项□

2. 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是□否□未检查□

3. 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未检查□

4.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是□否□未检查□

5. 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是□否□未检查□

6. 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是□否□未检查□

7. 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是□否□未检查□

8. 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是□否□未检查□合理缺项□

9. 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是□否□未检查□合理缺项□

10. 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是□否□未检查□合理缺项□

11. 按规定处理公共用品用具:是□否□未检查□

12.具备基本卫生条件:是□否□未检查□

13.配备/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是□否□未检查□

14.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是□否□未检查□

1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是□否□未检查□合理缺项□

16.按规定处置危害健康事故:是□否□未检查□合理缺项□

五、监督抽检

1.现场快速检测□

监测样品数□□□□合格样品数□□□□

2.实验室检测□

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监测样品数□□□□合格样品数□□□□

水质:监测样品数□□□□合格样品数□□□□

采光、照明:监测样品数□□□□合格样品数□□□□

噪音:监测样品数□□□□合格样品数□□□□

顾客用品用具:监测样品数□□□□合格样品数□□□□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样品数□□□□合格样品数□□□□

六、营业状况

1.正常□ 2.关闭□

七、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有□无□

八、检查日期:□□□□年□□月□□日抽检日期:□□□□年□□月□□日

九、监督员:、

报告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报告日期:

填报说明:

1.本卡由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填报。

2.本卡报告范围为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检信息,包括被监督单位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的信息。

3.本卡为实时报告,监督检查信息在开展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监督抽检信息在取得检测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

被查处单位(个人):

注册地址:

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被查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查处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是否学校内:是□否□

二、单位类别

宾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

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

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三、案件查处情况

1.案件名称:

2.案件来源:

(1)在卫生计生监督检查中发现□(2)卫生机构监测报告□(3)社会举报□

(4)上级卫生计生行政机关交办□(5)下级卫生计生行政机关报请□(6)有关部门移送□

3.违法事实:(可多选)

(1)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2)违反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有关规定□

(3)违反通风系统有关规定□

(4)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

(5)违反预防性卫生审查有关规定□

(6)违反危害健康事故处置有关规定□

4.处罚依据:

5.处罚程序:(1)简易程序□(2)一般程序□(组织听证□)

6.处罚过程:立案日期:□□□□年□□月□□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

7.行政处罚决定:(可多选)处罚文号或编号:

(1)警告□(2)罚款□罚款金额□□□□□元(3)停业整顿□

(4)吊销卫生许可证□

8.行政处罚机关:

9.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可多选)责令改正□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其他□

10.行政复议:维持□撤销□变更□限期履行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1.行政诉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撤销□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

12.结案情况:(1)执行方式:自觉履行□强制执行□

(2)执行结果: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未履行□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元

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金额□□□□□元

(3)不予行政处罚□

(4)结案日期:□□□□年□□月□□日

四、其他处理情况

1.移送司法机关□移送日期:□□□□年□□月□□日 2.通报其他部门□ 3.其他□

报告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报告日期:

填报说明:

1.本卡由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填报。

2.本卡报告范围为辖区内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为主要法律依据进行查处的案件,包括立案后不予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

3.本卡为实时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一般程序案件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

(2)简易程序案件、立案后不予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

(3)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诉讼判决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卡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公共场所相关卫生标准、规范 (二)职责 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法规规章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三)工作要求 按照卫生部、铁道部有关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对管辖单位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对直管单位要进行全覆盖,加强对公共浴室、美容理发店、游泳池、中小旅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频度。1、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通用要求 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获得“卫生许可证”以及“许可内容”和“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检查从业人员有无有效的培训和健康合格证明,同时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操作卫生状况; 检查公共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以及消毒后用品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洁措施; 2、各类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 旅店业:室内环境整洁;顾客用具清洗、消毒效果;卧具更换情况;卫生间清洗消毒效果;通风和排气情况。 文化娱乐场所: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空调系统通风换气情况;动态噪声控制;茶杯具等公用物品清洗消毒效果;厕所的保洁。 公共浴室:顾客用毛巾、茶具、拖鞋等公用物品的洗换与消毒情况;浴池水的净化情况;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措施。 游泳场(馆):池水净化、消毒设备使用情况;池水消毒、净化效果;禁止出租游泳衣裤;游客下池前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情况。 体育场(馆):馆内环境整洁状况;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馆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卫生间保洁情况。 美容、理发店:理发、美容工具以及毛巾消毒效果;染发、烫发间机械通风情况;地面保洁情况。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室内环境整洁;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室内禁止吸烟措施的落实;噪声控制的效果;公共卫生间的保洁、排气情况。 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等候室:机械通风或自然换气情况;空调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情况;交通工具基础卫生设施配备、卫生保洁落实情况;公用茶具、物品保洁、消毒效果;卫生间保洁消毒措施;卧具洗换情况;禁烟措施落实情况;病媒生物防制情况。 3、卫生监督文书 按照监督工作要求和程序,制作卫生监督文书。 4、行政处罚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市卫生局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6、监督档案 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经验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17220—1998】 前言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GB9663~9673、GB1615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与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相配套的监测规范。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黄荣、崔玉珍、高文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监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 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4 监测点的选择 4.1 选点原则 4.1.1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4.1.2 监测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4.1.3 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0.5~1m远,高度0.8~1.2m。 4.1.4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4.1.5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湿、风速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 4.1.6 公共卫生用品的采样点应选择在人群使用该物品时接触频率较高的部位。 4.2 监测点数目 4.2.1 进行空气监测时应按照公共场所不同性质、规模大小、人群经常停留场所分别设置数量不等的监测点。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点数目参照第6章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的要求。 4.2.2 对公共卫生用品进行监测时,其监测卫生用品的数量以不超过各类物品投入使用总数的5%计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管部门)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铁路部门行使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监测专业队伍建设。 第四条(经营者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第五条(分类管理)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分类管理,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和乙类。 甲类公共场所为: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 (二)公共浴室; (三)游泳场(馆)。 除上述场所外,《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场所为乙类公共场所。 第二章卫生管理和要求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落实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第七条(选址、设计、装修)公共场所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的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有效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 第八条(一般要求)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饮用水、沐浴用水、游泳池水、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场所检测)公共场所应当定期对其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并公示。卫生检测结果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令第80号)解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令第80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规范用语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常用语 卫生许可、体检培训等公用部分(存在问题) 一、 序号存在问题笔录监督意见 1 无公共场所许可证.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 ]经营活动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不得从 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现场不能出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将公共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以便监督检 查 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过期未超过三 个月 未按规定进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仍从事[ ] 经营活动 “公共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责令尽 快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 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失效近有效期届满三个月,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复核手 续,仍从事[ ]经营活动 近有效期届满三个月,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复 核手续,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已经失效, 责令停止[ ]经营活动 4 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卫生许可 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多为伪造证件。[ ]被涂改、[ ] 转让、倒卖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不得营 业。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 二、 序号存在问题笔录监督意见 1 卫生制度不健全没有[ ]卫生制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制度

[ ]卫生制度缺少[ ]内容 2 卫生档案不健全没有建立卫生档案 公共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 以下方面:(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 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或备案证件 (复印件等)。(二)卫生管理制度。(三) 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 岗位职责。(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 事故后的处理情况。(五)卫生操作规程。(六) 公共用品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七)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检测记录。(八)设备 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九)空气质量, 集中空调通风检测记录。(十)投诉与投诉 处理记录。(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 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试记录、调离记录。 集中空调通风检测记录等。(十二)卫生监 督机构执法文书及检测评价报告。 卫生档案中缺少[ ]内容 三、 1 无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 ]等[ ]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从事直接为顾客 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效“健康 合格证” 2 健康证失效[ ]等[ ]从业人员持有过期的健康证(有效期为一 年),在[ ]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在[ ]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人员每一、二 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 能上岗工作 3 涂改、伪造、倒卖、转让健康合格 证 [ ]等[ ]从业人员持有(1涂改、2伪造、3倒卖、 4转让)的“健康合格证” 禁止涂改、伪造、倒卖、转让“健康合格证”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巡查记录(样)

卫生监督检查文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登记表(公共场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址:电话: 一、组织管理: (1)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是□否□ (2)是否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 (3)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否□ (4)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是否索要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有□无□ 二、卫生设施: (1)是否设置消毒间是□否□ (2)是否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是□否□ (3)是否有卫生间是□否□ (4)是否使用二次供水是□否□ (5)是否张贴禁烟标志是□否□ (6)是否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仅理发店)是□否□ (7)是否配有消毒托盘及消毒液(仅理发店)是□否□ (8)是否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是□否□ (9)是否配有浸脚池(仅游泳池)是□否□ (10)是否配有更衣室(仅游泳池)是□否□ 三、卫生监测: (1)是否持有公共场所监测报告是□否□ 被监督人签名: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 地址:电话: 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办理《卫生许可证》。 □2、健全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上墙。 □3、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设置布草间(仅宾馆)、消毒间、卫生间。 □5、加强饮用水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见饮用水检查意见书)。 □6、张贴禁游标志(仅游泳池)及禁烟标志。 □7、购置头癣顾客专用工具。 □8、配备消毒托盘及消毒液。 □9、配备更衣室和浸脚池。 □10、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监测 □ 以上条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及时落实。 被监督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概论 试题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概论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禁烟范围是室内公共场所。 A. √ B. × 答案:A 第 2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A. √ B. × 答案:B 第3 题.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临时从业人员不需要进行健康检查。 A. √ B. × 答案:B 第 4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A. √ B. × 答案:A 第5 题. 纳入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管理的公共场所有七类28种。 A. √ B. × 答案:A 第6 题. 公共场所可以设置自动售烟机。 A. √ B. × 答案:B 第7 题.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A. √ B. × 答案:A 第8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A. √ B. × 答案:A 第9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A. √ B. × 答案:A

第10 题.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A. √ B. × 答案:A 单选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 以下不是公共场所卫生学特点的是 A. 人群密集 B. 人群流动性大 C. 有建筑维护结构 D. 设备和物品容易污染 答案:C 第2 题. 以下哪种情况需要公共场所经营者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A. 变更单位名称 B. 变更法定代表人 C. 变更经营项目 D. 变更负责人 答案:C 第3 题. 公共场所有哪些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A. 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B. 水质、采光、照明、噪声 C. 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 D. 以上都是 答案:D 第4 题.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公共场所禁烟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在室内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或警语 B. 吸烟区可以位于行人必经通道上 C.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D. 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答案:B 第5 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何时正式实施 A. 2010 5 31 B. 2010 6 1 C. 2011 5 1 D. 2011 2 14 答案:C 第6 题. 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 A. 卫生监督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公共场所经营者 D.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答案:C 第7 题.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包括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B. 包括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汇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 定汇编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着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目的: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促使公共 场所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公共场所相关的卫生标准等。 监督对象: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7类28种公共场所;2、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规定的要监管的公共场所。 监督检查要点: 一、监督检查内容:1、卫生许可情况;2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培训情况;3 、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4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 5 、各种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使用情况; 6 、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等设施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法: 1、现场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抽查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否经培训合格,抽查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和相关卫生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⑴、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 检查,其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 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⑵、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 岗工作,检查时应查其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⑶、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 3、查看卫生管理制度,询问相关人员,掌握其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从业人员,了解是否按制度执行。 4、使用非一次性茶具、毛巾、床单、拖鞋等公用品的场所,查看茶具消毒设有的专用消毒间,检查其有关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施及操作情况: ⑴、消毒间外应贴有明显标志,内有卫生制度,布局合理,无杂物; ⑵、内设2只以上(一洗一清)水池,有明显标记,消毒柜、保洁柜能满足消毒、周转需要; ⑶、消毒剂的配备按比例配制,茶具清洗消毒后,存放在保洁柜内;拖鞋的消毒应设有专用容器,消毒液的配备按比例配制(如使用含氯消毒剂应达到1000mg/L的浓度),每4小时更换一次,每次浸泡30 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⑷、毛巾、床单应严格按一客一用一消毒,在洗涤中要有消毒的程序。 5、检查使用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进行索证;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应有卫生许可批 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保质期等中文标示,使用 场所经营者应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检查场所防蚊、蝇、蟑螂和防鼠设施。没有使用空调的场所,应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

xx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单位名称(盖章): 建档时间:年月日 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编制

莒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目录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档案 1 档案目录。 2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表。 3 许可材料内容:(按年度排列以下许可材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经营场所平面图(需标明面积、尺寸、场所用途、清洗、消毒等有关设备位置和卫生防护设施位置); ⑷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认可书(限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单位); ⑸基础卫生设施情况; ⑹卫生管理体系或制度; ⑺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一览表(加盖体检、培训单位公章); ⑻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任命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⑼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⑽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具消毒卫生检测报告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审查意见书; ⑾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审查意见书; 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宾馆等公共场所如需要床上用品等外洗服务的,必须提供外洗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监测报告书) 4经营单位变更情况 5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以下材料按年度排列: ①现场检查笔录。 ②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其他监督检查文书. ③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 ④卫生监督处罚档案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表

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2 浴 理发店美容店游艺厅(室)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博物馆美术馆 有() 集中式供水(其中: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其他关闭 变更延续注销 六、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 级级 级级 级 报告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报告日期: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被检查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职务:电话: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检查地点: 卫生监督员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后,在该单位 陪同下,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 □ 2、共有从业人员名,其中未出示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证的名 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4、公共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 5、有专用清洗消毒间 □ 6、有清洗消毒设施 □ 7、消毒方法正确 □ 8、清洗、消毒程序正确 □ 9、有布草间、公共用品用具保洁设施 □ 10、公共用品用具数量配备符合要求 □ 11、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有清洗、消毒、更换登记 □ 12、供顾客使用化妆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以上记录我看过,情况属实 被检查人(陪同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监督证件号: 年月日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书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及时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申办、变更、延续 □ 2、无有效健康证上岗从业的名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从业 活动,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 岗。 □ 3、设置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4、公共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 5、配备专用清洗消毒间 □ 6、配置清洗消毒设施 □ 7、消毒方法必须规范正确 □ 8、清洗、消毒程序必须正确 □ 9、必须设置布草间(柜)、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 □ 10、公共用品用具数量配备要达到顾客容量3倍量 □ 11、公共用品用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有完整清洗、消毒、更 换登记 □ 12、供顾客使用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被检查人: 卫生监督协管员: 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档案 单位名称: 经营类别: 建档须知 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本档案,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记录,并做到相关内容及时、真实、完整,不漏项、缺项,无逻辑错误。 三、建档时,统一用炭素水笔填写,做到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有时间项目的,一律填写到日。 四、本档案按法定要求,至少保存两年。

五、未依法建立本档案的,区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卫生管理部门及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部门 1、主管部门:宝塔区卫计局 2、执法机构:宝塔区卫生监督所 联系电话: 二、本单位卫生安全责任人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1、负责人:职务: 2、卫生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人)职责 1、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计划与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与考核。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负责提出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的意见。 3、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与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督促本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5、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本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6、参与保证卫生安全的其她管理工作。 单位(经营场所)简介 单位,坐落于 (路)街道,建筑总面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1)

中山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单位名称: 经营类别: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档案目录 建档须知........................... 错误!未指定书签。证照资料.............................. 错误!未指定书签。卫生管理职能部门及本单位卫生管理机构图... 错误!未指定书签。证照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 推荐的美容美发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布草房卫生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错误!未指定 书签。 卫生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公共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报告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错误!未指定 书签。 附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布草洗涤操作操作规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杯具清洗消毒间操作规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用拖鞋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共场所卫生自查记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顾客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从业人员资质情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紫外线灯使用记录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游泳场(馆)日常运行情况记录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棉织品外送清洗消毒记录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贵州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贵州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贵州省辖区内的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园、露天体育场不再单独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园、露天体育场区域内的独立公共场所须按规定办理上述相应类别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有关公共场所概念及涵盖范围 饭馆:指营业面积在200 m2以上且安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施的就餐场所。公共浴室:指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 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不含婴儿洗浴。 理发店: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 专间。不包括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美容店: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

云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结合云南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公共 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公共场所的 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 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辖区内的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 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昆明铁路局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 火车站、等候室以及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机场管理机构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

云南省辖区内的机场等候室以及为本系统职工服 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以下8类公共场所 (一)住宿与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酒店、旅馆(旅店、旅舍)、招待所、度假村以及所属咖啡馆、酒吧、茶座、购物等辅助设施,一定规模以上的餐饮服务场所。 (二)沐浴场所:包括浴室、浴场、浴池、洗浴中心、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桑拿部和水吧)、温泉浴、足浴等。 (三)美容美发场所:包括美容店(含美体店)、美发店等(不包括流动理发点)。 (四)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台球室(馆)、棋牌室、网吧、咖啡馆、酒吧、书吧、茶座。(五)游泳场所:包括游泳场(馆、池)。 (六)文化交流场所:包括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七)购物交易场所:包括商店、商场、超市、书店。 (八)候诊与公共交通场所:包括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地铁站台。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卫生厅主管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省及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另行确定本级需要具体管辖的公共场所。 河南省辖区内的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郑州铁路局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河南省内的火车站、火车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现适用于以下公共场所: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含度假村)等住宿场所;饭馆(含酒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含水吧、茶楼、茶室)等提供饮品的场所。

(二)公共浴室: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等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等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等)、温泉浴、足浴、婴儿洗浴;理发店、美容店(含提供美容化妆服务的照相馆或影楼、美甲店等美容服务场所)。 (三)影剧院(含礼堂、会馆等具有观众席的场所)、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含网吧,台球厅)、舞厅(含歌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含运动健身场所及俱乐部);游泳场所(馆):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店)、书店。 (七)医院候诊室: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供病人挂号、取药、候诊的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特等和一、二等站的火车(含地铁、高铁等)候车室、候船室、机场候机室、二等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 省卫生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适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公共场所卫生 管理档案 单位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目录 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正本须悬挂于大堂醒目位置) 2、场所平面图,标明各卫生设施位置(消毒间、工作间、更衣室等)。 3、单位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4、员工,健康证办理情况及禁忌症调离资料。 5、卫生知识培训相关资料(培训时间、培训容、参加人员及考卷)。 6、场所各部门、相关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区域保洁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区域、频次、要求,空 调出风口滤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杯具洗消间卫生管理制度。 ●布草清洗间卫生管理制度(布草送交专业洗涤公司清洗的必须 提供有效的布草外洗合同)。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场所卫生设施(消毒柜、空调、冰柜、制冰机)日常保养及定 期维护制度。 7、日常卫生工作操作程序: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洗消间杯具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布草去污、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8、场所消毒记录。(客用品以往消毒记录应充实在档案中)。 9、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 10、化妆品及相关产品索证制度。 11、单位每周卫生检查记录,奖惩登记情况。 12、卫生许可证年度审验的相关资料(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检验报 告单、现场监测结果评价单)。 13、单位对卫生监督部门检查中指出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报告。 14、卫生监督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日常监督制作的执法文书、行 政处罚文书。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

场所布局图、平面图(标明消毒间、工作间位置)

卫生管理机构图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规范 5.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1.1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1.2职责 5.1.2.1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组织拟订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的要求; 负责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审查; 负责直管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对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组织建立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档案。 5.1.2.2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管辖范围内直管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负责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审查; 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组织建立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档案。 5.1.2.3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组织建立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档案。 5.1.3工作要求 5.1.3.1卫生许可证发放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下列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审核,符合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商场(店)、书店;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卫生许可证的复核和变更 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经审核、监测合格的,加盖“审核章”; 对变更单位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的公共场所,经审核合格的,变更卫生许可证。 5.1.3.2许可要求 (1)公共场所许可通用要求 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附近无污染源,通风日照良好;

浅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路径

浅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路径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卫生监督工作配套加强,同步发展。本文详细阐述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的内容、特点和管理路径,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标签: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特点;路径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事关社会卫生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意义十分重大。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是监督工作的要求,也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提高认识,从档案内容和档案管理路径上加以规范,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工作的基础,是必需的,也是必然的。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公共场所是人类生活环境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在自然环境或人工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生活和社会活动的需要,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和一定维护结构的公共设施,供公众进行学习、工作、旅游、娱乐、购物、美容等活动的临时性生活环境。公共场所的主要特点是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由于公共场所在一定的空间内接纳或聚集的人群数量比较大,在一定范围内,人们在公共场所停留的时间短,人群流动和交换比较快,进出公共场所的人群组成比较复杂,不仅文化程度不同,而且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有很大差别。所以公共场的环境非常复杂,要接受多种多样因素的影响,通过人群的活动,把生物的、物理有、化学的各种因素带进公共场所,影响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是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监督,督促其整改,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其目的是为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流行,维护社会正常的卫生秩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不断发展。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是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对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监测(卫生质量抽检),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各种门类的历史记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的写实,是依法履职的记载与印证,是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制定决策的科学依据,是研究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宝贵的基础性资料,是提高公众健康安全的必备条件。因此,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对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公共健康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不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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