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三重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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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三重一大

《关于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暂行办

法》

关于落实学校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央关于“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和治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三条建立健全我校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会议及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二)学校发展战略及规划的制订、调整,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三)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四)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

(五)学校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和调整、年度招生计划等重大事项;

(六)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七)安全稳定工作、保密工作、学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政策;

(八)学校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

(九)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评聘、工资待遇、医疗、住房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十一)校级奖惩事项的审定,校级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推荐人选的确定;(十二)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三)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

(十四)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含合作办学);

(十五)校办产业的开发、产权变更、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十六)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十七)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

(一)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

(二)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

(三)校外重要机构任职人选的推荐;

(四)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五)校办独资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合作企业校方董事等人员的推荐;(六)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涉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各类委员会的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或审定);

(七)其它重要干部的任免和重要机构负责人的推荐。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一)5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20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

(二)重大学科建设项目规划的审定;

(三)学校大型xx、纪念活动;

(四)其它重要项目安排。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主要包括:

(一)年度预算内200万元以上的支出;

(二)预算外10万元以上的支出(包括预算内项目追加投资);

(三)其它需要学校集体讨论决定的开支项目。

第三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

第八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按照集体决策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党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以正式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传阅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第九条参与集体决策的人员范围按《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学校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常委会,学校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校工会主席列席校长办公会。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咨询、听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各方面的意见。(一)依照教育部、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的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策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应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学术事项,校长办公会决策前应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三)学校中层干部任免,在党委常委会(或党委全委会)决策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的程序执行,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四)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策前,有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需要经学校有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在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策前,要提交相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四章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决策会议必须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

(一)党委常委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二)校长办公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到会才能举行。

第十二条讨论决定特别重大议题(如财务预、决算和干部提拔任用),由党委全委会议决。

第十三条领导班子决策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一)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时,先由主管领导或受委托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议决。

(二)议决事项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

党委常委会(或党委全委会)作出决定,应采取表决制(特别重大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要采取票决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二分之一(特别重大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对于有争议的决策事项,若无时限要求,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校长办公会如遇有时限要求的有争议事项,应及时按照多数人的意见议决,并将不同意见写入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凡党委常委会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人员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二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会议人员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五条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增加或改变议题,特别不能临时增加或改变重大议题。

第十六条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

第十七条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实施的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对尚未正式公布的决策事项和需要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泄露。

第十九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要明确。并将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文字、音像资料存档备查。第五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第二十条分工组织实施。校党委全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常委会组织实施;校党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常委会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由校长办公会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xx检查。

(一)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书记、校长汇报。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规定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三)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第二十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依规应保密的事项外)。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的;

(三)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四)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五)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六)其他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而造成损失或失误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并将制定的管理规定报学校办公室和纪委监察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单位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学校办公室和纪委监察处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xx实施。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

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 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卫委[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

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 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 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 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成都传媒集团关于“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国资委: 收到贵委纪委《关于开展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调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集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集团监察审计室对集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做法 去年,市国资委下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后,集团高度重视,从强化学习培训、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等方面深入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并刚性实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思想认识。一是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方式,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相关通知等文件,深刻领会其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通过学习,集团党委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规范集团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集团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对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人力资

源、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传达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详细解读集团制定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专题培训会对集团总部及各单位管理人员领会、把握、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和决策方式。集团按照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梳理集团各项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成都传媒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办公会是集团的决策主体;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必须提交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或办公会研究决定,两会在充分论证、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讨论、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决策。二是严格划分决策主体的职责范围。集团先后修订了《中共成都传媒集团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成都传媒集团办公会会议制度》等制度,对集团党委会(董事会)、集团办公会决策权限和决策范围作了严格划分,对涉及集团“三重一大”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或办公会严格依照其职责和权限范围进行决策,有效规避了交叉决策、错位决策等问题。三是完善决策机制,规避决策风险。为规避决策风险,避免因信息不全面造成决策失

某某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我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会议集体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领导班子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纪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事项范围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2.全单位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规划和意见。 4.涉及全单位性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制度制定调整。

5.领导班子的分工、科室及其人员编制设置调整。 6.涉及全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科级领导干部选拔推荐、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2.干部职工工作岗位优化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奖励,北京海关各种荣誉人选的推荐。 5.其它重要组织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终结。 2.其它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预算内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房租水电除外)的资金使用,房租、水电等已确定的项目除外。 2.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三、基本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一)酝酿决策 1.领导班子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拟定决策方案。 2.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多个科室的问题,主办科室应当主动协调和沟通,如有必要,可召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科)室、各单位 根据…….文件和…….文件《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修订了《……..“三重一 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望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据……..号文件和…….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决策。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党内规定及亿欣煤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坚持民主决策。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作出决策。 第三条 ……………..为执行本实施办法的主要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对亿欣煤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负总责。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事项; (三)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和缴纳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五)公司改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薪酬分配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 (七)公司重大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有关安全生产稳定的重大事项的处理; (八)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属于出资人职权范围,由股东、执行董事、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并请示出资人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 (十)需要由股东、董事、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选聘、解聘;

财政部解读18项企业内控指引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 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1)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解读《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1)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 (19)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 (25)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 (32)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 (38)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44)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 (49)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 (63)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 (69)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 (80)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 (85)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 (89)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 (98)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 (104)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 (109)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 (117)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126)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 (131)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控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 (137)

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解读《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隆重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5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政府监管部门将对相关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本人作为配套指引这一重大系统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拟就如何理解和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 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此次发布18项,涉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的3项指引暂未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其中,应用指引是对企业按照内控原则和内控“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占居主体地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一、关于应用指引 应用指引可以划分为三类,即内部环境类指引、控制活动类指引、控制手段类指引,基本涵盖了企业资金流、实物流、人力流和信息流等各项业务和事项。 (一)内部环境类指引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支配着企业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影响着全体员工实施控制活动和履行控制责任的态度、认识和行为。内部环境类指引有5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指引。 第一,关于组织架构。组织架构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企业要实施发展战略,必须要有科学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如果企业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就可能发生经营失败;此外,如果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也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运行效率低下。为防范和化解组织架构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这些重要风险,组织架构应用指引明确提出如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_227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

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 (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 (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怎么写深度解读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时间xxx年月00 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人员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 主持 记录 内容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支部书记?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对第三党支部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我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作为中职院校在文化建设中要有所作为、应当有所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承担着文化与技能的传承,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场所。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大力推进学校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三是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党支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党员同志通过学习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以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我们的各项工作。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会议室 会议记录

出席对象站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主题大额资金的使用我隧道灯具维修项目需要大额资金,针对这一情况,我站已经分步骤,分层次做好了财务预算,召开此次会议研究决定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根据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对资金的募集方案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由党员分组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 针对资金的使用,由站按照会议的决定制作相应的党务公开资料,并张贴于宣传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查,积极及时地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反馈。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记录人 会议纪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 (二)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 (三)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四)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需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的充分论证。 (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

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厂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牧股份黄冈动物药品厂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牧总公司及中牧股份相关规定,结合工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厂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的决策原则 1、依法决策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纪律。 2、权限决策原则。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必须按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 3、科学决策原则。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可行性、实施条件、实施结果、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4、民主决策原则。必须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涉及大多数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时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四条厂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1、工厂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固定资产处置等; 3、半年、年度报告,预算外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上报; 4、薪酬、奖金分配以及职工医疗、养老保险等职工福利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等制度和方案; 5、厂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发布、修改; 6、厂机构设置、调整等方案; 7、厂安全生产规划、生产质量管理方针、新产品生产方案等方面的重要决定; 8、党的建设、维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等; 9、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10、其它重要事项决策。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范围 1、后备干部的培养、确定; 2、员工的任免(聘任、解聘)、调动、奖惩以及违纪处理。 第六条重要项目安排事项范围 1、年度上报的新增、大修等项目; 2、计划(预算)外追加需上报的新增项目; 3、应当向总部报告的投资事项; 5、工程承发包项目,重要经济合同审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的调度和使用事项范围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二零一五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某某乡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决策风险,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乡人民政府。我乡政府章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决策。坚持集中制,充分发扬,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

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群众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按照乡政府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向乡政府报告或经乡政府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二章决策围 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围包括: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重大事项,主要指涉我乡政府稳定发展、重大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一)我乡的长远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二)工作考核、工作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以及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宣传、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 (四)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 (五)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涉及我乡政府机关站所人员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包括以下事项: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促进企业规范运行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企业规范运行 2010年6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意见》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解读。实践证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于减少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XXXX 领导班子认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企业规范运行的保障,是经济工作的防腐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仅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前提,更是打造廉政班子和筑牢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一年来,XXXX始终坚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融入到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规范、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地生根。 XXXX领导班子认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不仅有利于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决策机制,规范领导人员用权行为,并且有助于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实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对于企业的经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推动和落实,我们从抓学习入手,教育全体班子成员树立克已奉公、

廉洁从政,正确运用手中权利的思想,要求领导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规范经济工作,预防腐败的关键,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因此,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从三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广泛宣传,深入学习。通过党委会、班子会、董事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把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意识。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意见》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XXXX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细化执行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确保“三重一大”决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通报。 二、扎实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重大决策事项方面。 对于涉及公司改革发展、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决策,我们坚持开“层级”会议进行讨论,即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分公司经理调度会,坚持民主集中,少数制定、级级通过的原则,经集体研究做出决策。涉及企业改革及重大决策的研究、制定首先召开董事会由全体班子成员讨论形成

国有企业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1总则 为落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促进运行部(中心)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运行部(中心)持续健康发展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细则。 2基本原则 2.1坚持党的领导。党委在运行部(中心)发挥领导作用,运行部(中心)重大问题经过党委研究或决定,确保运行部(中心)的正确发展方向。 2.2集体决策。运行部(中心)“三重一大”决策主体依据各自职责权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2.3依法依规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有关政策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有关政策等要求,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4科学决策。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防控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2.5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确保参与决策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提高决策的民主性。

3“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运行部(中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3.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运行部(中心)班子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运行部(中心)的生产经营、机构调整、人才队伍建设、收入分配、绩效考核、利益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废止,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维护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3.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范围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为加强运行部(中心)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由运行部(中心)聘任的管理人员和运行部(中心)党委(党总支)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3.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范围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运行部(中心)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以及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3.4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范围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公司规定的授权资金限额内的大额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模板

XXXX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结合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本办法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及规则、决策执行、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党委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管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管辖的下属企业应参照执行。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公司规章制度。 (二)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由公司各部门及所管下级企业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集体讨论,由公司领导班子决定。

(三)坚持民主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征求公司工会的意见(因未产生职代会,未能通过职代会征求职工群众意见)。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务实高效,重点强化决策前的信息收集、调研、论证、评估等关键环节。 (五)坚持规范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各部门与所管企业的制度及领导干部各自职责、权限进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包括以下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等事项。 (二)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_______万元以上(单项或单批)净资产损失核销和资产处置(不含废旧物资处置),债权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营管理计划、经营风险管控计划、重大人才引进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解读(doc 32页)

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解 读《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隆重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5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政府监管部门将对相关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 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此次发布18项,涉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的3项指引暂未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其中,应用指引是对企业按照内控原则和内控“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占居主体地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

执业准则。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一、关于应用指引 应用指引可以划分为三类,即内部环境类指引、控制活动类指引、控制手段类指引,基本涵盖了企业资金流、实物流、人力流和信息流等各项业务和事项。 (一)内部环境类指引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支配着企业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影响着全体员工实施控制活动和履行控制责任的态度、认识和行为。内部环境类指引有5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指引。 第一,关于组织架构。组织架构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企业要实施发展战略,必须要有科学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如果企业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就可能发生经营失败;此外,如果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也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运行效率低下。为防范和化解组织架构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这些重要风险,组织架构应用指引明确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同时强调,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即通常所说的“三重一大”),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二是,企业应当按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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