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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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使用管理办法--------------------------------3

二、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8

三、物资采购制度--------------------------------------9

四、采购物品验收入库制度-------------------------11

五、物品领用制度-------------------------------------12

六、物品出借制度-------------------------------------13

七、部门财产设备管理条例-------------------------18

八、财产设备报修制度-------------------------------21

九、财产设备赔偿制度-------------------------------22

十、财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23十一、物品报废、报损制度----------------------------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单位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2、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3、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第二条经济运行部主管这项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各部门都要经常对员工进行爱护单位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成本。经济运行部担任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单位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经济运行部派专人督办。

第二章单位财产管理的范围、分类

第一条单位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两年以上的工程设备、机械设备及设备配件。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不足20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工具、设备、设备配件、家具用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办公用品。

第二条单位所属的各部门应用单位任何物资,都要到办公室保管室登记入账;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单位相应财产账册进行管理。

第三条单位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登记入账,核实价格后,纳入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第三章单位财产建账建制

第八条单位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

1、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财务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季度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办公室汇总登记。

2、使用统一的财产物资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四章单位工程物资的采购和验收

第九条单位采购工程物资、设备,必须按照工程业务的要求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工程需要,精打细算,合理采购。

第十条增添单位财产设备,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各部门、各中心采购物资,应首先提出申请计划,由办公室汇审,提请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单位财务计划,由办公室执行。因业务、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采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单位财产账、后财务报销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于大的项目、重要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单位各部门或个人无论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进行采购。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单位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物资购回后,一律应到办公室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单位规定的程序,审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设备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验收,是对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故障原因并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办公室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维修

第十五条保管室、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对所保管或使用的单位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账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损、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单位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保管室的单位财产,账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做到账实相符;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账,保管室的分类明细账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账相符。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发生增减,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账、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账、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办公室应每年末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各类单位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单位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级单位财产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兼受办公室领导,他们对所管理、使用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单位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一条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单位按《单位财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第六章财产管理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单位财务部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财产实物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单位及办公室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

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单位员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总经理和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保管员和员工不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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