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报废标准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详]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118-2006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 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 2、在一个捻距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 3、绳股断裂; 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 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围,d1≥4d/3; 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 6、钢丝绳被压扁; 7、扭结、弯折; 8、钢丝绳严重锈蚀; 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 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 11、套管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 12、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 定执行。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一、吊带安全使用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

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 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 的十分之一。 4.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 吊带出现死结。 7. 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一)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编制接头是否松动,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 (二)保养注意事项 1.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2. 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3.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定点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4.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5. 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6.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6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外包队)。 3 内容 3.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3.2 吊钩 3.2.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3.2.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2.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3.2.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3.2.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吊索具报废标准修订稿

吊索具报废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报废标准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

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 一、吊索具 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 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图5—11 吊索 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其表达式为: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 工作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支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 吊挂分肢数肢间夹角α与铅垂线角 度β 吊挂方式系 数 1 -- 1 2 0°~90°0°~45° 1.4 90°~120°45°~60° 1 3 -0°~45° 2.1

-45°~ 60° 1.5 4 0°~90°0°~45° 2.1 90°~120°45°~60° 1.5 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支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的极限工作载荷 吊索分支数分支与铅垂线的最大夹角(βmax) 吊挂方式系数2 3 4 ≤45° 1 1.4 1.4 2 3 4 45°<βmax≤60° 1 1 1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单支吊索不同吊挂方式的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20选取。 表5—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29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 定标准版本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本规定目的是明确吊索具管理职责、管理规定及吊索具的采购、领用、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等的一般要求,使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保证。 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起重作业用吊索具的使用管理。 二、定义: 1. 吊索具:用于连接起重物体的吊具和索具的总称。 2. 吊具包括:吊杠、抬杠、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盘),卡环等。

3. 索具包括:钢丝绳、钢丝扣、起重链条、棕绳、化纤绳带、缆绳等。 三、管理职责: 1.技术部: 吊索具的采购、验收、检验、索赔,提供使用说明和原始台帐建立。 吊索具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使用安全色分类标示。 负责起草定期检查和维修、报废标准等管理方面的制度。 2.操作部: 计划、储存、日常检查、使用和参与验收。 吊索具的使用过程中借用、归还、检查等的管理。 负责调度、安排吊索具的使用,确保按照使用规

范要求使用。 负责起草吊索具存储、借用、使用、日常检查等相关管理规定和工艺操作规范。 3.行安部: 根据管理规定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吊索具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四、管理规定: 1. 采购 操作部根据作业计划及吊索具使用情况申报购置计划,技术部根据采购程序从资质较好的厂家实施购置。 2. 验收 新购的吊索具,技术部须按国家标准认真核对其技术证件及产品合格证书,每件吊索具必须标识负

起重吊索具使用、检验和报废管理制度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吊索具报废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检查和报废管理程序,防止由于错误使用或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而发生伤害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索具。 三、引用标准文件 1、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2、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4、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四、本标准规定的起重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重物的固定或活动器具(包括钢丝绳、组合钢丝绳、吊链、组合吊链、吊带、吸盘、卸扣、吊钩、吊环等)。 第二章报废标准 一、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具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起重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报废标准细则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的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 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4.7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的报废标准 5.1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 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的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附件2: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1、吊带报废标准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吊带出现死结; (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 (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3)严重折弯或扭曲; (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 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 (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 (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 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0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rane rigging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 2.1证书 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 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 3.1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

吊索具报废准则

吊索具报废准则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3.1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吊带出现死结; 3.7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4.1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4.3绳索捻距增大; 4.4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严重折弯或扭曲; 4.7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报废标准 5.1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报废标准 6.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时报废;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内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为使起重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条例一、总则 为了减少起吊、索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迁钢公司各单位对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吊带等使用及维护。 二、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设备部是吊、索具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使用单位是吊、索具设备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过程的直接安全管理单位。 三、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 1、操作者应根据起吊的重量或重物的外形合理选择吊索具。 2、操作者应在使用前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使用,各单位吊、索具每天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3、起吊大型重物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吊、索具设备不等随意乱扔。使用后应及时存放于专用的固

定支架上,不得超负荷使用。索具应定期进行涂油、保养。尼龙、纤维吊带等不准与钢丝绳混放,保持无油、水污染。 5、各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书、各单位不得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6、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索具的管理台账,具体内容包括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 7、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对在用吊、索具全面登记,建立吊索具明细卡。在每套吊、索具上挂铭牌,标有索具的名称、型号、额载、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加强吊索具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点存放、定期检验、及时报废,并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8、各单位吊、索具的管理部门应对现场使用的吊、索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9、尼龙吊带只能吊运光轴,严禁吊运带有棱角的物体。吊带的安全使用,吊带在工作时,不准拖拉,以防损坏吊带; 吊带不准打结使用,承载时不准转动货物使吊带打拧;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不要把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要定期清洗吊带。 10、新购置的吊、索具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出要求,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将索具挂牌,标明相关参数。便于检查规范管理。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强化员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识,规范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吊索具的管理 1、生产计划部及其它使用吊索具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管理,对领用的吊索具必须记入班组《吊索具管理台帐》(附表1),登记吊索具额定载荷、规格长度、启用日期、报废日期等,并且对吊索具进行编号。 2、班长对本班内所有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负责。 3、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对吊索具的日常保存和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对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吊索具日常安全检查表》(附表2)。检查人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写在备注栏中并报告班组长,班长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4、作业人员对本班组内出现断裂、松动、断股等问题的吊索具,根据损坏程度及时上报班组长,班组长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5、禁止班组私自制作、使用未有编号的不受控吊带、吊索具。 6、对申请报废的吊索具要及时更换,不得用其他吊索具代替。 7、生产计划部对吊索具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班组整改。 二、吊索具的定置放置 1、有吊索具的班组配置吊索具存放柜,吊索具能上柜的必须上柜;不能上柜的选定合适位置存放。 2、作业场所内的吊索具存放柜必须标识明确,位置固定,方便存取。吊索具按吊带、钢丝绳等吊具种类及载荷标识有序放置。 3、吊索具的放置,必须固定、专用,禁止被占用、挪为它用。 4、作业场地禁止摆放不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

5、禁止露天存放吊索具,冬季使用吊带时应防止沾水潮湿,以免吊带冻结被折断。 6、对申请报废的吊带、吊索具做明显记号,放到固定存放点统一集中处理,作业场所内不得出现报废的吊索具。 三、吊索具的使用 1、严禁超负荷使用。 2、吊带使用中不应有扭转打结现象,如有应放劲抖直,在承载时,不要使之打拧。 3、使用吊带时不允许在没加保护套的情况下就吊装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4、吊带弄脏或者在有酸、碱倾向环境下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清洗干净。 5、不能打死结将两根吊带连接在一起使用。 6、用于吊注水头的吊环,如发生裂纹、螺纹松动或弯曲变形应禁止使用。起吊前应检查吊环螺纹是否上满,开口销是否插好,一般不准吊环侧向或斜向受力。带有螺纹的吊环应在螺纹处涂上油脂、以防生锈。 7、不允许吊索具悬挂货物时间过长。 8、禁止抛掷吊索具。 9、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纠正已扭曲的吊索具。 10、不要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让重物在吊索具上滚动。 11、钢丝绳吊索禁止与带电的金属接触或被电焊、电弧等击伤,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12、吊索具使用完毕之后必须及时存放原处,禁止在吊钩上停留放置。 四、吊索具的报废 1、现场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的报废主要由各班组自检为主,安全主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存有安全问题的吊索具有权下令停止使

吊索具管理规定样本

1 目的 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 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 《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 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 4 主要应对风险 经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 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 5 释义 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 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 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 环眼吊钩、吊索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 葫芦) 、滑轮、 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等。 6 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作业单元、制造维修 中心负责吊索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 管理要求 7.1基本要求 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 检验 机构的资质应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 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 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6, 且应满足其安 全生产作业环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 结 构安全系数不低于3, 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 全系数不得小于5, 出厂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 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 品认可证书; 2)出厂合格证;

吊索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特制定本文件。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3编制依据 《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2002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2010 《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 4主要应对风险 通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造成人身伤害 和财产损失事故。 5释义 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环眼吊钩、吊索 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葫芦)、滑轮、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 等。 6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作业单元、制造维修中心负责吊索 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管理要求 7.1基本要求 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机构的资质应 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 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 6,且应满足其安全生产作业环 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结构安全系数不 低于 3,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5,出厂 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 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出厂合格证; 3)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证书。 7.3限制使用条件遇有下列情况时,吊索及吊索具不应使用: 1)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已报废的; 2)无标识的; 3)超过规定检验期限的。 7.4制造的条件除非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否则不允许自行加工制造吊索及吊索具: 1)非标准件且又是厂家非批量生产的; 2)因特殊需要,经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过负荷试验 的; 3)按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度设计和计算的; 4)作业者或承包者认为有必要时,制造后的样品经过负荷试验的。 7.5检验 1)检验单位应有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 2)正常检验周期为六个月。当有安全作业需要时,检验周期可以缩短。 3)使用者自检和日常目测检查中如出现损坏、可疑状况时应申请进行临时检 验。 4)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断丝、松股、腐蚀、磨损等情况接近报废标准的应采 取静载荷试验。 5)进行吊重试验时吊耳、吊点和重要结构的无损探伤报告经检验机构审查确 认。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