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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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最新版本

附件1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一、一般规定 (一)本评分规则适用于深圳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术评分,装配式木结构等其它类型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评分可参照执行。 (二)装配式建筑评分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为基本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审批图纸的建筑编号确认。 2.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技术评分,主楼应当满足本评分规则。 3.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可按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进行技术评分。 4.架空层、结构转换层、屋面层、避难层、设备层等非标准层宜与标准层装配式建筑设计保持延续性。 二、技术评分表和基本要求 (一)技术评分表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按照表1和表2分别进行技术评分,在满足各技术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前提下,技术总评分不低于50分的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技术总评分=(各技术项实际得分总和)÷(100-缺少项分值总和)×100+加分项得分。

技术项技术要求得分最低 分值 标准化设计(5分)*户型标准化标准化户型应用比例≥80%, 或单一户型比例≥60% 2 -- 构件标准化60%≤标准化构件应用比例≤80% 1~3 1 主体结构工程(40分) 竖向构件 ①35%≤竖向构件比例≤80% ②5%≤竖向构件比例<35%,非预制构 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 ①10~ 20 ②10~ 15 20 水平构件 ①70%≤水平构件比例≤80% ②10%≤水平构件比例<70%,非预制构 件部分应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 ①10~ 15②5~ 15 装配化施工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 -- 围护墙和内隔墙(20分)外墙非砌筑、免 抹灰80%≤外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8 5 外墙与装饰、保 温隔热一体化共5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5 -- 内隔墙非砌筑、 免抹灰 70%≤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比例≤ 100% 5~7 5 装修和机电(30分) 全装修按满足要求评分 6 6 *集成厨房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集成卫生间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8 -- 干式工法共4项,按满足项数评分1~4 -- 机电装修一体 化、管线分离共3项,按满足项数评分2~5 -- *穿插流水施工按满足要求评分 3 -- 信息化应用(5分) BIM应用按建设各阶段BIM应用情况评分1~3 1 信息化管理按建设各阶段信息化管理情况评分1~2 -- 注:(1)插值法计算比例时,四舍五入,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2)表中带“*”项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可为缺少项,可扣减该技术项的最高得分,具体详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评分细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 配租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 【发文字号】深建规[2013]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3.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建规[2013]10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市租赁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活动,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1月29日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活动,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配租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由市、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城市更新配建回购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应当遵循适度保障、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实行监督管理,依法委托相关事业单位具体实施。 各区(含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协助市主管部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 第五条规划国土、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区主管部门的相关核查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核查结果,并对核查结果负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规划、抓标准、抓产业、抓队伍,促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确定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编制发展规划。 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保障措施。重点做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制定全国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具备木结构建筑发展条件的地区可编制专项规划。 (二)健全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支持地方、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指南等。 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产品标准和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相关评价通则,健全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部品部件公差标准,健全功能空间与部品部件之间的协调标准。 积极开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以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交流活动。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发展,提高住宅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实现住宅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建字〔2014〕19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自有土地上申请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不包括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 第三条奖励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3%,最多不超过5000平方米,奖励建筑面积无需修改已有法定规划。奖励后的容积率不得超过《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规定的容积率上限。 第四条奖励建筑面积的功能为住宅的,不纳入预售范围,并按照我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计收地价。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和起始年期维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不变。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报方案设计核查前,应当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提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申请并出具承诺函。承诺严格按照我市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技术要求实施项目;未按照要求实施的,奖励建筑面积由相关单位以成本价收购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建设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及承诺函后,应当及时出具复函。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申报方案设计核查时,应当提供市住房建设部门的复函。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注明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住宅项目建筑面积总和、申请奖励的建筑面积数量和比例。

规划国土部门应当在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中确定奖励建筑面积的数量和比例,并注明该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须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技术认定。技术认定未通过的,应当重新申报方案设计核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核查、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提出技术认定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书(须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盖章确认)、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 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组织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等领域专家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技术认定,通过技术认定的,出具技术认定意见书。 第八条通过技术认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持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和技术认定意见书,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并按照我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补交地价。 规划国土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备注奖励的建筑面积,并将承诺函的内容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奖励建筑面积的数量和比例,并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技术认定申请表、技术认定意见书、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书、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提交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等要求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中注明。 第十条建设单位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号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09〕1号 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60次添加时间:2009-11-20 21:5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深建规〔200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高 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 公正、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 别处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进行的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

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从工程建设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招投标完成发出中标 通知书、签订合同的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阶段。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认为所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区 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第四条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口头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 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投诉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投诉。 网上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投诉。 第五条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 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9(修订稿)

第1章总则 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得目标,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得可持续发 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得标准化与规范 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以国家与广东省、深圳市得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 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结合深圳得城市发展目标要求与实际情况 制定。 1、0、3 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及相关得各层次规划、城市设计等)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得 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与扩建项目得建筑设计工作,适用本规则。1、0、 4 第2章名词解释 2、1建筑分类名词 2、1、1 民用建筑 供人们居住与进行各种公共活动得建筑得总称。 2、1、2 居住建筑 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配套设施为主要目得,供人们居住使用得建筑。 2、1、3 住宅建筑 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 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供家庭居住使用得建筑。 2、1、4 宿舍建筑 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得居住建筑。 2、1、5 公共建筑 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得,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得建筑。 2、1、6公共配套设施 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得,各类非独立选址得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 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等。 2、1、7 办公建筑 供机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与从事各类业务活动得建筑。 2、1、8 公寓式办公建筑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2017年XX月XX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工作机制 (一)建设单位统筹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机制 (二)装配式建筑验收制度 三、装配式建筑的设计 (一)建筑设计 (二)结构设计 (三)BIM应用 四、装配式建筑的施工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施工计划 (二)预制构件生产和运输 (三)预制构件吊装和安装 (四)装配式模板施工 (五)预制内墙板施工 (六)其他装配式施工 五、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应用情况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技术的应用情况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项目楼栋情况、装配式建筑楼栋情况、装配式建筑使用预制构件种类说明、装配式施工实施情况等。)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二、工作机制 (一)装配式建筑统筹协调及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1.建设单位统筹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机制 2.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包括参加装配式建筑系列培训情况) (二)装配式建筑验收制度 1.预制构件样板验收制度 2.装配式标准层结构联合验收制度 三、装配式建筑的设计 (一)建筑设计 1.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户型、功能模块、预制构件等) (1)户型模块标准化 (2)预制构件标准化 2.装配式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总平面、单体平面和立面、预制构件和墙体布置图等,要求至少用A3纸彩打,图示清晰,作为附件。预制构件在设计图纸或BIM中应使用明显的颜色标示)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1 / 3

3.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包括水电预留预埋、主要功能区装饰装修) (二)结构设计 1.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 2.关键节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预制构件安装连接节点、预制构件防水节点、外墙保温、墙体防开裂等) (三)BIM应用 应用BIM进行建模和分析: 1.装配式建筑设计BIM模型图示 2.装配式施工安装流程BIM模型演示或视频 四、装配式建筑的施工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计划 (包括:项目出入口位置图、施工道路图、各栋塔吊布置图、预制构件堆放场地位置图、施工总体计划和标准层工期安排)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二)预制构件生产和运输 (包括预制构件的生产概况、以及生产、运输、堆放等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1.预制构件生产概况 2.预制构件生产的质量控制要点 3.预制构件标示及成品保护措施 4.预制构件运输路线 (三)预制构件吊装和安装 (包括吊装和安装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成品保护等) 1.各栋塔吊选型、预制构件起吊分析 2.吊具准备、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 3.预制构件与装配式模板的连接,钢筋套筒灌浆的连接 4.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5.安全保证措施 (四)装配式模板施工 (包括选择合适的装配式模板、模板周转套数、模板连接节点、模板平面布置、质量控制措施等) 1.模板类型的选择分析 2.装配式模板平面布置图和竖向布置图 3.装配式模板安装和拆卸等施工工序 4.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5.安全保证措施 (五)预制内墙板的施工 (预制内墙板方案应包括内墙板选型分析、平面布置图、墙板防开裂质量控制措施等) 1.预制内墙板类型的选择分析 2.预制内墙板平面布置图 3.预制内墙板的堆放、运输和安装 4.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5.安全保证措施 (六)其他装配式施工(根据项目装配式施工情况填写) 1.预制钢筋网施工 2.集成式卫生间、集成式厨房施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深建质安[2015]1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2.10 【实施日期】2015.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5〕13号) 各区住建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安一站、市质安二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15〕141号)及《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深安办〔2015〕3号)及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2015年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上报制度

1、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春节假期继续施工工程的信息按照附表1填写好后上报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2、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市质安一站、二站要将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信息汇总,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上报我局质安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春节前后及春节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我局总值班室报告。春节期间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也应做好现场安保及值班工作,确保安全度假。 三、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巡查的力度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切实落实“一级监管,两级巡查”制度,加大对在建工地的监督执法力度,尤其是需要春节期间作业的工地,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立即下发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时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子奇,联系电话:83

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 (试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

目录第1章总则 第2章名词解释 2.1 建筑容量名词 2.2 建筑术语 2.3 各类建筑名词 第3章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1 建筑面积 3.2 建筑基底面积 3.3 容积率 3.4 建筑高度 3.5 建筑栋数 3.6 建筑层数 第4章总图设计 4.1 总体要求 4.2 建筑退线 4.3 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 4.4 建筑通风 4.5 道路系统 4.6 场地其它规定 第5章建筑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 5.1 建筑地下空间 5.2 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构)筑物 5.3 建筑立面设计 5.4 建筑屋面设计 第6章建筑分类设计 6.1 通用规定 6.2 住宅建筑 6.3 宿舍建筑 6.4 老年人居住建筑 6.5 居住社区公共配套设施 6.6 办公建筑 6.7 商务公寓 6.8 商业建筑 6.9 教育建筑 6.10 城市综合体 6.11 小型垃圾转运站 6.12 公共厕所 6.13 附设式停车库 6.14 厂房 6.15 研发用房(新型产业用房) 6.16 仓库 6.17 物流建筑 第7章附则 附录1 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报批图纸基本内容及要求 附录2 建设场地环境设计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1章总则 1.1 为了提高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规范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管理的标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 1.3 本规定中某些条款需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相关条款配合执行。 1.4 本规定未尽之处应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 和标准。 1.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6 本规定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2章名词解释 2.1 建筑容量名词 2.1.1 用地面积 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1.2 建设用地面积 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1.3 建筑面积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1.4 总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2.1.5 规定建筑面积指标 ⑴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规定 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⑵地下规定建筑面积指标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规定 允许建设的地下建筑面积。 2.1.6 规定建筑面积 ⑴地上规定建筑面积 在项目设计、实施阶段,经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物地面以上部分实际使用 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 ⑵地下规定建筑面积 在项目设计、实施阶段,经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物地面以下部分实际使用 地下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 2.1.7 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地面以上建筑层高、阳台(或开敞式公共走道)面积、虚空间等超过本规定相应规定限值, 应占用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 2.1.8 核增建筑面积

完整的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讲解

史上最全的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讲解,再不看就OUT了! 老史君汇编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会议决定,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重点,加快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 那么,装配式建筑是什么?装配式建筑是如何生产的?现场又是怎样施工的?成本造价如何?要想知道答案就一起来看看吧~ 装配式建筑是什么 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中,我们可以把梁、板、柱、墙等事先做好的构件想象成一块块乐高积木,在施工现场只需把它们拼合在一起。

和搭乐高一样,装配式建筑将部分或所有构件在工厂预制完成,然后运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组装不只是“搭”,预制构件运到施工现场后,会进行钢筋混凝土的搭接和浇筑,以保障拼装房的安全性。所以,这种产业化、工业化的建筑在欧美及日本等国际及地区已经广泛被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优点在于: ●1.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 装配式构件是在工厂里预制的,能最大限度地改善墙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并提高住宅整体安全等级、防火性和耐久性。 ●2.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 效率即回报,装配式建筑比传统方式的进度快30%左右。 ●3.有利于提高建筑品质。 室内精装修工厂化以后,可实现“在家收快递”,即拆即装,又快又好。 ●4.有利于调节供给关系。 提高楼盘上市速度,减缓市场供给不足的现状。行业普及以后,可以降低建造成本,同时有效地抑制房价。 ●5.有利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

传统作业现场有大量的工人,现在把大量工地作业移到工厂,现场只需留小部分工人就可以,从而大大减少了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率。 ●6.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 现场原始现浇作业极少,健康不扰民,从此告别工地“灰朦朦”。此外,钢模板等重复利用率提高,垃圾、损耗、节能都能减少一半以上。 如何生产 装配式构件是如何生产出来的? 以装配式建筑板为例,生产工序为:钢模制作→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脱模 钢筋绑扎的时候需预留孔洞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书

附件2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 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书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 二、标准层预制率、装配率计算依据...............................XX 三、预制率的详细计算 ....................................................XX 四、装配率的详细计算 ....................................................XX 五、结论..........................................................................XX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区,共有栋塔楼,其中栋 层、层;栋层、层实施装配式建筑。 栋塔楼建筑高度米,标准层层高米;栋塔楼建筑高度米,标准层层高米。 注:对于楼层不高、难以界定标准层的建筑(如别墅),可按单栋计算预制率和装配率。例如项目位于深圳市区,共有栋别墅,其中栋至栋实施装配式建筑。) (一)本项目采用预制构件种类 本项目采用预制构件种类有,共种。(如:预制剪力墙、预制外挂墙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预制阳台、预制楼梯段、预制叠合梁等) (二)本项目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 本项目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是,共种。(如:铝合金模板、大钢模模板、塑料模板等) (三)本项目各标准层预制构件分布图 (标准层预制构件分布不同,每种分布均应有分布图) 1.X栋X层预制构件分布图: ...... 2.X栋X-XX层预制构件分布图: ...... 二、标准层预制率、装配率计算依据 (一)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依据: 深圳市关于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的相关文件。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施<深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项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施<深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项目特种机械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的决定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深建法[2003]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3.01.24 【实施日期】1996.08.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颁发《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的通知>等1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8月28日实施日期:2008年8月28日)废止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深基坑 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3年1月24日深建法[2003]2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

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实施《深圳市建筑施工 特种作业项目特种机械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 (1996年8月18日深建字[1996]234号) 各施工企业: 现将《深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项目、特种机械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市施工安全监督站。 深圳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项目 特种机械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评价桩机、人工挖孔桩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依据国家及建设部的有关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而编制。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建筑施工的各类桩机、人工挖孔桩的检查和评价,适合国营、集体、中外合资、股份制、私营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使用。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评分方法 第四条桩机、人工挖孔桩检查,均由一张评分汇总表和几张分项检查评分表组成,在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 第1章总则 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 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结 合深圳的城市发展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的各层次规划、城 市设计等)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 材。 1.0.4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2章名词解释 2.1建筑分类名词 2.1.1民用建筑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1.2居住建筑 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配套设施为主要目的,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1.3住宅建筑 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供家 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1.4宿舍建筑 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2.1.5公共建筑 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的,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6公共配套设施 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各类非独立选址的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

2.1.7办公建筑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 2.1.8公寓式办公建筑 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的办公建筑,也称为商务公寓。 2.1.9商业建筑 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建筑。 2.1.10教育建筑 供人们开展教学活动所使用的建筑。 2.1.11城市综合体 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馆(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中的多项进行组合,总建筑规模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的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建筑体。 2.1.12附设式停车库 与主体建筑相连、设置在地上或地下的停车设施。 2.1.13工业建筑 供人们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建筑。 2.1.14厂房 供人们进行各类工业化生产的建筑。 2.1.15新型产业建筑 区别于传统产业建筑,供人们从事各类新型产业的研发、设计及推广、应用等的建筑,也称为研发用房或新型产业用房。 2.1.16仓库 以货物储存为主的库房建筑。 2.1.17物流建筑 用于进行物品储存、运输、配送、物流加工、物流管理及展销等综合功能的建筑。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样板)

附件3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2017年XX月XX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工作机制 (一)建设单位统筹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机制 (二)装配式建筑验收制度 三、装配式建筑的设计 (一)建筑设计 (二)结构设计 (三)BIM应用 四、装配式建筑的施工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施工计划 (二)预制构件生产和运输 (三)预制构件吊装和安装 (四)装配式模板施工 (五)预制内墙板施工 (六)其他装配式施工 五、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应用情况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技术的应用情况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项目楼栋情况、装配式建筑楼栋情况、装配式建筑使用预制构件种类说明、装配式施工实施情况等。) 二、工作机制 (一)装配式建筑统筹协调及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1.建设单位统筹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机制 2.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包括参加装配式建筑系列培训情况) (二)装配式建筑验收制度 1.预制构件样板验收制度 2.装配式标准层结构联合验收制度 三、装配式建筑的设计 (一)建筑设计 1.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户型、功能模块、预制构件等) (1)户型模块标准化 (2)预制构件标准化 2.装配式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总平面、单体平面和立面、预制构件和墙体布置图等,要求至少用A3纸彩打,图示清晰,作为附件。预制构件在设计图纸或BIM中应使用明显的颜色标示) 3.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包括水电预留预埋、主要功能区装饰装修) (二)结构设计 1.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 2.关键节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预制构件安装连接节点、预制构件防水节点、外墙保温、墙体防开裂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深建规〔20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组织业主采用电子投票的活动。 本规则所称电子投票,是指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组织业主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提供的电子投票系统为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技术手段,进行业主大会会议投票。 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也可以通过固定电话、电子触摸屏等技术手段进行电子投票。 第三条主管部门不得就使用电子投票系统收取任何费用,但互联网、手机等运营商依法收取服务费用除外。 第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拟采用电子投票方式的,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应当整理业主相关资料(包括业主房号、手机号码、座机号码等信息),加盖召集人公章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告知拟按照本规则采用电子投票,说明业主有权仍以纸质书面形式投票,但不影响其他业主依法进行电子投票的效力。 对业主手机号码、座机号码等内容,在公示时应当进行保密处理,手机号码只公示前后各三位数,座机号码只公示后三位数。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局2000年5月8日) 深建施〔2000〕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系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二章竣工验收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善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竣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二)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各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

装配式建筑施工全过程讲解

装配式建筑LOGO - [请输入公司名称] 装配式建筑 施工全过程讲解 编制:________ 校对:________ 审批:________ 2018年元月

目录 前言 (2) 1、装配式建筑是什么 (2) 2、装配式建筑的优点在于 (3) 3、如何生产 (4) 钢筋绑扎 (5) 钢筋绑扎的时候需预留孔洞 (5) 进行钢筋绑扎的时候需将吊钩预埋其中 (6) 混凝土浇筑,流水线作业 (6) 脱模 (6) 脱模后成品装配式板 (7) 成品装配式构件装车上路运往现场 (7) 4、施工流程 (7) 预制装配式结构的现场施工流程 (8) 5、装配式构件的吊装 (8) 装配式柱吊装 (8) 装配式叠合梁吊装 (9) 装配式叠合板吊装 (9) 框架结构大梁的预拼装和剪力墙住宅的展示区 (9) 吊装完毕,绑扎好现浇层的钢筋,准备浇筑现浇层混凝土 (10) 主次梁连接边节点——主梁预留槽口 (10) 主次梁连接中节点——主梁预留后浇段 (11) 主次梁连接节点——主梁设置牛腿 (11) 墙、板、楼梯等各种装配式构件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编号 (12) 6、成本管理 (12) 虹商效果 (13) 25%的总面积实施装配式建筑 (13) 海湾住宅 (13) 松江中山街道 (14) 7、成本控制是装配式建筑实施过程的把控重点 (14) 8、装配式构件具体拆分 (14) 9、拆分设计的配合 (15) BIM模拟板钢筋和接缝 (16) BIM模拟连接节点 (16)

前言 那么,装配式建筑是什么?装配式建筑是如何生产的?现场又是怎样施工的?成本造价如何?要想知道答案就一起来看看吧~ 1、装配式建筑是什么 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中,我们可以把梁、板、柱、墙等事先做好的构件想象成一块块乐高积木,在施工现场只需把它们拼合在一起。 和搭乐高一样,装配式建筑将部分或所有构件在工厂预制完成,然后运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组装不只是“搭”,预制构件运到施工现场后,会进行钢筋混凝土的搭接和浇筑,以保障拼装房的安全性。所以,这种产业化、工业化的建筑在欧美及日本等国际及地区已经广泛被采用。 2、装配式建筑的优点在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3.02.04 【实施日期】2013.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加强春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2013〕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 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提前做好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冬季施工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等部位现场实体安全状况,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生产生活 春节期间,对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各建筑施工单位于2013年2月7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坚守岗位,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带班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原则上应安排到节后进行;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职工思想教育,结合节日施工加班的特点,合理安排工时,确保职工节日期间劳逸结合,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要加强员工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班管理 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和应急响应制度,积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值班,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春节期间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对发生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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