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停车场及收费标准

广州市区停车场及收费标准
广州市区停车场及收费标准

::广州市区停车场::

注:收费标准,红色为高、绿色为中、蓝色为低天河·岗顶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太平洋电脑市场停车场石牌西路1-7号40 10元/次

石牌西停车场石牌西路40(露天)5元/1小时

石牌西街道停车场石牌西道路西侧62(露天)4元/1小时角子机收费总统酒店停车场天河路23(室内)10元/2小时消费免费石牌派出所停车场石牌东路35(露天)5元/1小时

广安学车停车场石牌东路137号30(露天)5元/次

天河购物中心停车场中山大道西段30(露天)

40(室内)

7元/1小时消费免费

明轩大厦停车场中山大道西段80(室内)5元/1小时天河娱乐城停车场天河路350(室内)5元/1小时

龙辉大厦停车场龙口东路100(室内)

15(露天)

5元/1小时

岗顶酒店停车场天河路30(露天)5元/1小时消费免费国防大厦停车场科技街路口30(露天)5元/1小时

天河·体育西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新天河宾馆天河路178-188号60(露天)5元/12小时体育西停车场体育西路路口70(露天)5元/1小时骏汇大厦停车场体育西路9号162(室内)10元/12小时

天河城停车场天河路950(室内)5元/1小时40元/24小时

宏城广场停车场宏城广场北面210(露天)3元/1小时

天河·天河北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收费备注

(元/小时)

火车东站停车场火车东站1000 6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4元

百盛广场停车场火车东站右侧350(室内)10元/12小时中信广场停车场天河北路900(室内)10元/1小时国际贸易中心停车场天河北路150(室内)7元/1小时市长大厦停车场天河北路180(室内)8元/1小时大都会广场停车场天河北路30(室内)8元/1小时

时代广场停车场天河北路300(室内)

20(露天)

5元/1小时

10元/1小时

体育中心停车场天河路1万以上5元/12小时天河·环市路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世贸广场停车场环市路120(室内)8元/1小时友谊商场停车场环市路50(露天)8元/1小时

国际大厦停车场环市路30(露天)

60(室内)

8元/1小时

多数车位是月

花园酒店停车场环市路350(露天)10元/1小时好世界广场停车场建设六马路250(室内)8元/1小时宜安广场停车场建设六马路80(室内)8元/1小时东山·中山三路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烈士陵园西门停车场陵园西路40(露天)5元/1小时流行前线停车场中山三路40(室内)7元/1小时中华广场停车场中山三路1200(室内)10元/12小时东山·农林下路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三寓宾馆停车场三育路44号280(露天)10元/12小时王府井停车场农林下路40号50(室内)10元/12小时

注:收费标准,红色为高、绿色为中、蓝色为低

广州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

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经营和管理,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城市道路泊位和临时停车场。但道路运输站场内的停车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专用停车场除外。 本规定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主要供社会车辆停放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专用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主要供本住宅区、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专用停车场包括住宅停车场和单位自用停车场。 本规定所称城市道路泊位,是指利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供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临时停车场,是指依照本规定设置的短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1-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停车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负责本市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泊位停车的具体管理和执法工作,并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实施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等日常管理。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道路泊位规划,依法查处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收费管理,查处停车场违法收费行为。 国土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 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采取差别化收费政策,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调控停车需求。 城市道路泊位使用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采取差别化收费政策,鼓励短时停车,快停快走。 -2-

广州市区停车场及收费标准

::广州市区停车场:: 注:收费标准,红色为高、绿色为中、蓝色为低天河·岗顶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太平洋电脑市场停车场石牌西路1-7号40 10元/次 石牌西停车场石牌西路40(露天)5元/1小时 石牌西街道停车场石牌西道路西侧62(露天)4元/1小时角子机收费总统酒店停车场天河路23(室内)10元/2小时消费免费石牌派出所停车场石牌东路35(露天)5元/1小时 广安学车停车场石牌东路137号30(露天)5元/次 天河购物中心停车场中山大道西段30(露天) 40(室内) 7元/1小时消费免费 明轩大厦停车场中山大道西段80(室内)5元/1小时天河娱乐城停车场天河路350(室内)5元/1小时 龙辉大厦停车场龙口东路100(室内) 15(露天) 5元/1小时 岗顶酒店停车场天河路30(露天)5元/1小时消费免费国防大厦停车场科技街路口30(露天)5元/1小时 天河·体育西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新天河宾馆天河路178-188号60(露天)5元/12小时体育西停车场体育西路路口70(露天)5元/1小时骏汇大厦停车场体育西路9号162(室内)10元/12小时 天河城停车场天河路950(室内)5元/1小时40元/24小时 宏城广场停车场宏城广场北面210(露天)3元/1小时 天河·天河北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收费备注

(元/小时) 火车东站停车场火车东站1000 6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4元 百盛广场停车场火车东站右侧350(室内)10元/12小时中信广场停车场天河北路900(室内)10元/1小时国际贸易中心停车场天河北路150(室内)7元/1小时市长大厦停车场天河北路180(室内)8元/1小时大都会广场停车场天河北路30(室内)8元/1小时 时代广场停车场天河北路300(室内) 20(露天) 5元/1小时 10元/1小时 体育中心停车场天河路1万以上5元/12小时天河·环市路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世贸广场停车场环市路120(室内)8元/1小时友谊商场停车场环市路50(露天)8元/1小时 国际大厦停车场环市路30(露天) 60(室内) 8元/1小时 多数车位是月 租 花园酒店停车场环市路350(露天)10元/1小时好世界广场停车场建设六马路250(室内)8元/1小时宜安广场停车场建设六马路80(室内)8元/1小时东山·中山三路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烈士陵园西门停车场陵园西路40(露天)5元/1小时流行前线停车场中山三路40(室内)7元/1小时中华广场停车场中山三路1200(室内)10元/12小时东山·农林下路 名称位置停车数量 收费 (元/小时) 备注

停车场收费公示牌-停车场收费标准公示牌

机动车停车场收费价目表 XIQU International Motor Vehicle Parking Rate List 物业服务监督电话:028- 廉洁服务监督电话:028-

停车场使用须知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本停车场所缴纳的车位租赁费用,仅含支付产权单位的车位使用费及服务费,车位服务费仅包含停车场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设备及照明能耗、秩序维护、保洁及相关人工成本费用,不对车辆及车内财产承担保管责任。为避免车主不必要的损失,请进场车辆自行购买商业保险。 二、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按照车场交通标志要求行驶、停放,或听从车场管理员的交通引导,在指定位置停放,并停放在车位线内。 三、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四、停车时请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否则后果自负。 五、进入车场减速慢行,若造成车场设施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车辆停放或启动离场时请注意保持周边车距,防止蹭挂他人车辆。蹭挂花他人车辆须主动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待业主到场后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未主动提前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发现后将予以制止,必要时报警移交警察处理。 七、临停车位有限,车位租赁需提前5-10日预先缴纳租赁费用,如到期未续费,则视为放弃继续租赁,并以临时停车计费。物业公司有权将车位租给新的使用人。 八、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停车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九、严禁在单元门口、消防应急通道、防火卷帘门、行车道上、非停车位的设备房门口临时或随意停车,卸货车辆应停放至就近较宽的临停车位处。 十、占用私家车位属侵权行为,请勿占用上方悬挂有“私家车位”标示的车位;如您的车辆信息有变动,请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十一、本停车场限速5公里,限高2米。 四川****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

关于关于酒店门前停车的损害赔

关于酒店门前停车的损害赔偿 关于酒店门前停车的损害赔偿 作者 管荣齐 内容提要 就餐者停放在酒店门前的车辆发生毁损、丢失,酒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问卷调查的结果是,近90%的消费者认为酒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成文法系国家在其民法典中都明确规定,酒店对顾客财产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美国作为判例法系国家,田纳西州高等法院判决认定,酒店对顾客车辆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北京、重庆、广州、沈阳、青岛等城市在其停车场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停车场对车辆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在酒店门前停车构成有偿保管合同,酒店应承担车辆毁损、丢失的赔偿责任。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说,就餐者在酒店门前停车是酒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酒店有义务保障就餐者车辆等财产的安全,对就餐者车辆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酒店门前停车有偿保管合同消费者财产安全 一、问题的提出 每到中饭、晚饭时间,许多酒店门前停放着一排排各类车辆,有的酒店有服务员指挥和看管,有的则没人管,丢车或碰擦问题时有发生。就餐者停放在酒店门前的车辆如出了问题,酒店是否应该赔偿呢? 二、消费者调查结果 问题选项应该赔偿不该赔偿弃权合计

发出问卷数收回有效问卷数 调查结果 26 1 2 30 29 比率(%) 100 三、国内外有关立法例 (一)国外有关立法例 1、德国 《德国民法典》第701条第1款规定:以供外人住宿为营业的旅店主应赔偿外人在该业务的经营中携入的物品因丢失、毁损或者损坏而造成的损害。 2、法国 《法国民法典》第1952条规定:旅馆或饭店经营人,对其在旅馆或饭店留住的旅客带入旅馆或饭店机构内的衣服、行李与其它物品,负受寄托人之责任。此种物品的寄托视为紧迫寄托。 第1953条第1款规定:如此种物品被盗或者有损失,无论系有旅馆或饭店的佣人或职员所为还是由出入旅馆或饭店的其他人所为,旅馆或饭店经营人均应承担责任。 3、意大利 《意大利民法典》第1783条规定:旅店主对旅客带进旅店的物的任何毁损、破坏或被盗都要承担责任。 4、俄罗斯 《俄罗斯民法典》第925条规定:旅店作为保管人且无需与居住于该店的人(房客)有特别的约定,应对房客存放于旅店的物之灭失、短缺或者毁损承担责任,但金钱、其它货币、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除外。 (二)国内有关立法例 1、北京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保障停车安全,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2、重庆

停车场最新标准

2016年最新停车场收费标准实施细则时间:2016-11-02 分享一、停车场收费系统实施时间停车场收费系统于2016年正式投入使用。二、停车场分类及分布区域停车场分为职工停车场和就诊停车场。 1.职工停车场。职工停车场及领导专用车位可容纳45台车辆停放。职工停车场在满足医院职工停车需求之后如有空余车位,可由车管人员安排其余非职工车辆停放。如医院职工私自将车停放在非职工停车场者,一经发现,我司将按照社会车俩月保标准300元/月进行收费。 2.就诊停车场。就诊停车场可容纳50台车辆停放,按划定车位线(每个车位进行编号)分布。(乱停乱放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罚)。三、停车场收费标准 1.职工停车场。由于物价上涨及管理成本的增加,职工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原来的50元/月恢复至100元/月。 2.就诊停车场。我司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XX市物价局制定的《XX市公共露天停车场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其中XXXXXXX属于XX市物价局规定的的三类地区,收费按三类地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除送货车外,医院只允许小车进出):小车收费标准:(1)前来医院看病的患者凭当日医院开具的就诊发票实行30分钟内免费停车,其他非看病人员车辆停放15分钟内免费。(2)停车每小时收费1.5元,超过免费时间不足1小时者按1小时收费1.5元。(3)停车12小时收费4.5元,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收费4.5元。(4)月保车辆按300元/月的标准实行收费。(5)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每12小时4.5元的标准累加收费。自行车收费标准:(1)职工人员自行车、电动车职工自行车、电动车停放于职工专用的自行车棚。由24小时负责看管(看管时间为每天07:00-19:00,车辆停放时,看管员发牌给车主,车主凭牌取车)。自行车收费0.5元/次,电动车收费1元/次。如需月保,按自行车收费12元/月,电动车收费25元/月的标准收取。(2)非职工人员自行车、电动车非职工人员自行车、电动车由专人负责看管(看管时间为每天07:00-19:00,车辆停放时,看管员发牌给车主,车主凭牌取车),自行车收费1元/次,电动车收费2元/次。四、车辆免费放行的情形及权限免费放行的车辆:(1)医院停车场对执行公务车(警车、法院车)、消防车、救护车、上级主管部门来访等特殊车辆实行免费进出。对以上免费通行车辆由医院总务科审核后发放专用卡,收费员凭医院总务科主管领导发放的专用卡免费放行,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2)医院停车场对前来医院的送货车、送标本车、送检验单的车、送氧气的车、收污衣的车、尸体运送车、收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车视情况免费进出,具体规定如下:①送货车。送货车在1小时内凭采购中心/总务科发放的放行单,由采购中心林伟玫或总务科主管领导签字后免费放行,超过1小时者按临保收费标准收费。②送标本车、送检验单的车。送标本车、送检验单的车凭检验科发放的放行单由检验科主任签字后免费通行。③送氧气的车。送氧气的车凭康复科发放的放行单由康复科护长签字后免费通行。④收污衣的车、尸体运送车、收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车由西门口免费进出。五、收费卡的分类和使用1、收费卡的分类收费卡分为专用卡、月保卡和临保卡。使用专用卡的车辆放行由医院总务科主管领导审核后发放。月保卡供医院职工和社会月保车辆使用,临保卡供前来医院看病的患者或其他临时停放车辆使用。2、收费卡的使用(1)使用专用卡免费停车。(2)月保卡由我司统一发放(发放时需收取50元/张的工本费押金,退卡时予以退还),发放时进行编号实名登记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xin)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联投半岛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员,所有停车场员工需按此流程进行要求. 1.3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员工作细则,月租卡办理,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负责。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2.1根据武汉沌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1。1、收费标准: a、临时停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半小时以上到4小时内2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算,最高24小时收费10元封顶; b、月卡收费 每月固定收费,办理月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地上66元/月,地下400元/月; c、年卡收费 每年固定收费,办理年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720元/年(此收费是年收费基础上0。85折计算。 2.2促销政策根据本项目整体经营以及销售活动需要,经项目评审后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3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员工以及租户员工停车管理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2.4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租户停车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5项目垃圾车有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免收停车费。 2.6军车、警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只减免1小时停车费,同时收费员应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7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收费员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进入事由、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8救护车、抢救车辆等特种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正常收费。 2.9本项目员工个人车辆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免费卡;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至停车场时,可通过工作证给予免费停放。

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折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和停车场服务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以及在道路以外临时占地设置的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居住区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放车辆的泊位,包括车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人行道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价格、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折叠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第六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科学合理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并与区域停放车辆需求状况、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确保道路基本功能。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并鼓励增建停车位。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

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

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是指以立体化方式存取储放车辆的机械设备、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第三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待建土地、零散场地等建设用地场所,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安装和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做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和建设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负责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库。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库)的国土规划审批工作,依法免于许可的情形除外。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房屋建筑类工程相关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新建、改建道路附属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配建有关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施工前告知、使用登记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住宅小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五条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市场主体作为项目申报人。 政府投资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明确项目申报人。 第六条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利用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作为临时停车场。住宅小区已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人,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报人;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申报。 利用村集体用地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应当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由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受其委托的市场主体作为申报人。

广州市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

广州市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 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 组织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三定规定”文号:穗天编字[1986]013号 二、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组织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2、《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道路运政机构”)行使本规定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权。 地方性法规授权的道路运政机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本规定的处罚权。” 3、《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 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广州市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行政执法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 行政处罚(共7项) 一、不按照规定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一)不按照规定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或者统一规定格式的车辆停放保管凭证的,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照规定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格式的车辆停放保管凭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一)不按照规定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或者统一规定格式的车辆停放保管凭证的,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批准利用或容纳他人利用停车场从事其他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小贴士上海市停车点收费一览表

小贴士:上海市停车点、收费一览表 周边马路,红色旋风提醒:轿车10元/天,客车20元/天。 艺术天地:10元/天。 华亭伊势丹门前有一块露天停车场:6元/小时。 中环广场:前15分钟免,后6元/小时。 瑞安广场:5元/小时,80元/天。 香港广场:地下5元/小时。 新天地:5元/小时地下车库停车取卡时另拿一张停车单,消费后让餐厅盖个章,每150元当天收银条免费停小时。 力宝广场:地面10元(不限时),地下5元/小时,所以如果超过2小时停上面合算。淮海中路东段一带,几大商厦地下停车库,都是5元/小时。 东俊餐饮、胸科医院对面:有免费停车点。 徐汇区中心医院内:10元/24小时。 复兴公园钱柜:10元/不限时。 锦江饭店:地下车库5元/小时。 太平洋和瑞安那个共用的停车场:5元/小时。 【虹桥篇】 虹桥机场:第一个小时7元,第二个小时开始5元。

虹桥世贸商城:每小时5元。 娄山关路东方国际大厦:地下10元/小时,车位较拥挤。茅台路\(近水城路\)五洲大厦:地下停车场3元/时。 虹附近遵义路100号:虹桥上海城地下(百盛虹桥店)5元/小时,超过8小时一律40元。 【陆家嘴篇】 陆家嘴附近:金茂3号门马路对面,有一个规模不算小的露天停车场,这里一次性收10元,时间不计。如在此间的餐厅用餐,停车费还可折抵现金。 陆家嘴附近:陆家嘴美食城内也有不少露天车位,往往免费。 陆家嘴附近:滨江大道地下停车场,只需交纳10元钱,停无限长时间。 陆家嘴附近:正大广场免费。 【南京路篇】 南京路地区:南京西路恒隆广场地下5元/小时,过夜仅限业主。 南京路地区:中信泰富5元/小时。 南京路地区:梅龙镇底下5元/小时。 南京路地区:上海商城地上10元/小时,底下5元/小时(先免15分钟)。 南京路地区:南京理发店后院,免费的条件是须理发。 南京路地区:鸿翔附近免费(在上海人家用餐,预收20元),10元/小时。 南京路地区:新世界后门,*近长沙路,10元/2小时,逛南京路方便。 南京路地区:中创大厦5元/天。就说你是到六楼的力美健(健身的)的会员就可以了。这个地方还不错,

《长沙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2020)

《长沙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2020) 一、出台背景 (一)形势之要。2019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将“城市停车场”纳入四个补短板工程;6月19日李克强总理国务院常务会强调指出,“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又提到“城市停车场”,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停车工作已列入中央最高决策层面。 2011年《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12号令)正式颁布,但随着当前停车新形势的变化和现阶段城市发展要求,部分条款亟需更新和完善;同时近两年全国各大中城市均在停车场管理方面上“推陈出新”,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深圳等地相继出台条例或办法。结合当前长沙停车发展现状,参照北京、广州、沈阳、深圳等其他城市的成熟经验,与时俱进,在原版本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现实之需。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78万辆(其中城区动态机动车达170万辆),相比2014年的144万辆,增加近134万辆。全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停车场数量共3987座,总泊位132.1万个。若按住建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停车泊位数应达到车辆保有量的1.1-1.3倍为宜,按照1.3的比率计算(以动态机动车170万辆为计算依据),我市需配建停车位221万个,泊位缺口达89万个。而在机动车辆逐年剧增与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多重因素挤压下,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停处罚力度过小、泊位利用率低下、停车场管理混乱等现象日益增多,致使“停车难”现象没有从源头上得到真正缓解。 (三)科学管理之必然。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原因,严重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老百姓出行和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停车场作为公共服务设施,也市城市管理和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如今,科学智慧的高效管理是当前停车场管理的新趋势,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建而不用,用而不管,管而无效,即是对资源最大的浪费。如何改善管理问题是目前停车场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出台《长沙市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从多个方面来应对停车场管理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进一步改善城市停车生态环境。 二、主要思路 一是建管同步两手抓,在“一圈两场三道”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大力推动下,停车场建设工作有条不紊,泊位稳步增长的同时,也要对现有的停车存量进行整合、归集,对全市范围内停车资源、车位车库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完善城市级智慧停车系统,打通整个核心城区路内、路外泊位的资源通道,实现无障碍、近视距的互联互通,构筑全域覆盖的智慧停车共享生态。 二是明确职能优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原则,不仅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市、区、街道、社区”联动作用,形成全市“一盘棋”和“统一调度归口”的工作格局,还要明确社会各方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共

武汉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武汉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日前,武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一级停车场,24小时内停车收费有了“封顶价”:停车位100个以下的,30元/天;停车位100个以上的,45元/天。 日前,武汉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规范武汉停车收费,并针对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出台收费新规。 根据新规,一级停车场计时收费,每小时2至3元,24小时内收费不得突破最高限额,即一天最多收费30元或45元。一级以下的停车场,白天停车1小时内计时收费,白天1小时以后和夜间(19点至次日7点)按次收费。 一二级停车场必须安装电子计时系统,7月18日起60日内仍未安装的,将降低其收费等级标准;三四级停车场可采取人工计时。停车费均须在出场时结算,不得预收。 武汉市物价局介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中,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属一级,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汉客运港等处停车场属二级。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武汉价格信息网查询。 武汉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表格: 等级设备设施 车 型 收费标准(元) 白天 7:00-19:00 夜间/次19:00-7:00 1小 时 内 1小时 后 二级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在80个以上,进 出道口分设有标准的停(行)车标线, 配有冲洗及消防设施、保管人员、管理 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小 3 6 8 中 5 10 13 大 6.5 13 17 三级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40-80个,沥青或 地砖路面,进出道口分设,有明显的停 (行)标线,设有消防和现场保管人员, 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小 2.5 5 7 中 4 8 10 大 5 10 13 四级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在40辆以内,硬 碴路面,进出道口分设,配有消防设施、 现场保管人员和管理。 小 2.5 4 5 中 2.5 5 7 大 3.5 7 9 一 级 大型室内或地下全封闭停车场;停 车泊位在100个以下,并安装经验收合格的计时系统,配有消防设施及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小 2元/每小时24小时限额30元 3元/每小时24小时限额45元

商业街停车收费实施细则

XXX商业街停车收费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管理,加快物业收入渠道建设;现计划对商业街的停车进行管理收费,按以下步骤实施: 第一步:完善停车位 画好地下停车场摩托车车位,再按实际情况进行区域划分。因为地下停车场除二期住宅消防梯外没有外部消防梯;一期的业主出入只能经出入口。所以一期的业主的小车及摩托车停放应设置在靠出入口近的车位。二期业主车辆停放尽可能集中在所在单元的消防梯附近。另:在各摩托车停放分区安装电车充电装置,以方便业主充电需要。 第二步:宣传与意见征集(备选方式两个) A、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召集业主(商家)开会征询关于停车收费的意见,会中由物业阐明停车收费的必要性后进行投票。但是将征询会办成辩论会的可能性比较大,最终达成的成果就是停车收费被否决。 B、直接在各单元门口张贴及到各商铺派发关于停车收费的公告,同步电话通知业主二期停车场已投入使用,并开始对业主进行月卡的办理。 1、公告内容: XXX的广大业主、商家: 新年好!一直以来,车辆的停放都是业主和商家们最关心的问题;车辆的乱停乱放有时会造成业主的车辆“一位难觅”,有时还会造成小区内交通拥堵,从而间接的影响了商家们的的正常经营。经调查分析,原因有二:其一:车位紧张,其二:外来车辆无法统一规范化管

理。针对车位紧张问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加快了二期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完善进程,至今业已可以投入使用。由于车位有限,拟只对业主开放月卡的办理。对于外来的车辆管理,物业处拟对负一层除消防通道、车道外的空地进行停车收费,这样既可以对外来车辆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杜绝乱停乱放的现象;又可以提高车辆停放安全系数。停车收益除了前期投入成本与日常维护成本(道闸系统完善、人员的薪酬、电费等)外,还可以弥补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经费的不足。现提出以下停车模式实施方案。。。(见下文) 2、电话通知口径: 您好!请问您是XXXX号楼X单元XX号房的业主XXX吗?我是XXX物业处的工作人员XXX;二期的地下停车场已经可以投入使用,但由于车位有限,拟只对业主开放月卡的办理,您如有需要,请携带业主证明文件(如购房全同)和身份证到物业处办理停车月卡。 第三步:硬件完善 负一层各无效路口的封堵,三大出入口的智能道闸、保安岗亭、摄像设备、收费标准公示牌的安装:地下停车场摄像设备的增设。 第四步:实施收费 实施阶段可能出现不可预见性的问题,再针对解决。(如抗缴费引发的纠纷或冲突事件) 附件一

北京各大商场停车场收费一览表

西单 每个路口基本都可见各大厦下的停车位情况,车位充足,5元/小时。 图书大厦东边,老陕面馆前,电报大楼楼下车库,均2元/小时。 君太消费200元可换停车券,最低可免一小时。 西单时代广场(美美百货),有V IP卡可换三个小时的免费停车券。首都时代影城,凭电影票换5元停车券,只管3小时,超过3小时还是5元/小时。 西单往北,西四北大街,蓝天酒店门口有停车场,大约能停50俩,收费好像是2元。 大悦城,暂时免费。 王府井 5元/小时。东方新天地地上车位紧张,地下停车场车位比较充足,但停车场很拥堵且有些绕。用新天地的会员卡在大食代或电影院前的大机器上打印一张免1小时的停车券。东交民巷门口一条路可以停车,大概50个车位,2元/小时,可以侃价。 百货大楼南面小路,西面的停车楼,车位很充足,好像还蛮便宜。 新东安市消费50可以换半小时,最多2小时,可以拿电影票换。 sogo 消费200元换半小时停车券,首饰、化妆品、家电消费300元,可换半小时停车券,银卡可加送1小时。停车券当天有效!据说有卖黄牛券的(就是拿来别人换的免费停车券), 1.5/半小时。新馆有地面停车位2元/小时,车位较紧张。 遇到打折活动,可直接将车停在马路对面(SOGO西侧对面的马路)然后走过来,免得到SOGO下面的时候堵半天。 中关村 地面一概是不准停车的。整个中关村半小时内免费停车。 家乐福地下停车楼共3层,凭小票免2小时车费,超过此时间4元/小时。 中关村购物广场3元/小时,只要消费就可凭小票领2个小时的免费停车券,车位宽松,周末免费。在津乐汇西侧门前,也就是美嘉欢乐影城楼下2米/小时,在影城看电影可凭电影票免费2小时,需在前台换免费票。 新中关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场有两层,停车场入口比较隐蔽,在楼南侧,朝向西边,所以进去的话要从楼后面绕过去,车不多。有vip卡免费。活动,消费满99元,免费停车3小时,消费满499元,免费停车1天。地下车库车位充裕。 上品优价任意消费赠半小时/1小时的免费停车券。 金元燕莎MALL 免费,车位充足。 新世界 有贵宾卡消费满200元最多可换2小时停车券,一次消费900办贵宾卡。 新世界两楼中间往西,地面停车比较紧张,2元/小时。 路南有个公寓的地下,5元/小时,车位多。 双安、华宇 华宇门口,华宇双安通用地库,双安停车楼,2元/小时。 华宇购物好像是满200免2小时停车费,在一层服务台换取。持会员金卡可享受每月10小时免费停车,钻卡会

广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广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送审稿注释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说明: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汽车的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10年6月,我市小汽车保有量已接近150万辆,而登记在案的停车泊位约56万个。除此之外,我市还存在大量非常规停车位(包括内街内巷、人行道、建筑物退缩位、各类大院、住宅小区空地等),只要小汽车能通行的空间,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停车位,但这些车位分散,难以纳入正式统计范畴。我市停车难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主要体现为行政及商务等公共办公区域白天停车难和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难。由此引发很多管理上的难题,亟需通过条例立法予以明确、规范。 目前,深圳、青岛、宁波、银川等城市已经制定了停车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而我市停车场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两部政府规章:2001年7月31日颁布的《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和2003年5月1日颁布的《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由于这两部规章制定时间较早,没有考虑到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对停车场管理的重要性,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推进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增加停车位的供应。同时,还需要通过条例立法对停车场许可制度、道路临时停车场管理以及住宅小区停车位租售等问题予以明确。 另外,由于国家和广东省并没有制定专门的停车场管理法律法规,因此,本条例主要参考的是与停车场管理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部分条款。)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设置使用、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说明: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名词解释) 本条例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停车场(库),是指除客货运站场之外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包括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独立选址的或通过临时占用闲置土地设置的停车场。 (三)配建停车场,是指建筑物规划配套建设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四)道路停车场,是指利用城市道路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说明:本条关于《条例》中所出现的停车场相关名词解释,旨在界定《条例》的管理对象。主要是依据国家公安部、建设部1988年10月3日发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本条关于公共停车场的解释主要是借鉴其他城市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其他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解释如下: 序号法规名称公共停车场定义 1 《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根据规划建造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造的经营性机动车停放场所。 2 《厦门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根据规划建设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3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4 《武汉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根据规划建设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经营性机动车停放场所。 5 《哈尔滨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含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 6 《呼和浩特停车场管理办法》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和泊位。

停车场收费标准(2014年8月1日起实行)

停车场收费标准(2014年8月1日起实行) (一)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商业配套停车场指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商住两用停车场按照商住比例分配停车场车位数),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商业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时段地区 白天夜晚 24小时最 高限价 (元)收费时段 收费标 准(元 /15分钟) 收费时段 收费标准 (元/15分 钟) 最高 限价(元) 一类8:00-22:00422:00-次日 8:00 110 128 二类 8:00-19:00319:00-次日 8:00 96 三类132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 抢修车辆免费。 4.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5分钟的部分按15分钟计 算。 5.商业配套停车场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天收费标准的30天之和。 6.24小时最高限价为车辆连续停放8小时的收费标准。 (二)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公共停车场包括咪表、换乘、非建筑物配套及内街内巷停车场。 1.咪表停车场收费标准 咪表停车场指设置了咪表计费设施的路内停车场,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市物价局、市交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与交通运行状况挂钩的咪表停车场收费标准联动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未完成咪表设置的人工收费路内停车场,按咪表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咪表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元/辆 时段地区 白天夜晚 24小时最 高限价 (元)收费时段 收费标 准(元 /15分钟) 收费时段 收费标准 (元/15分 钟) 最高 限价(元)

广州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管理规定

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凡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类建设项目或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及工业建筑类建设项目,应按照本规定进行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库)。 第三条【相关定义】本规定所称的配建停车场(库)是指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住区依据有关规定所附设的,为本建筑物使用者及访客提供车辆停放的场所;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所指的停车场(库)除特别注明外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第四条【制定原则】配建停车场(库)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以及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多种型式,配建标准的制定应当满足统一标准、分区管理、合理布局、规模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部门职责】广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审批,并会同市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配建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配建停车场(库)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分区管理】停车配建标准实行分区域管理,不同管理分区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应按所在管理分区规定标准进行规划

控制和建设。 市行政区域内根据道路交通特征划分为A、B两个管理分区。A 区范围包括4个区域:广州中心区,即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地区;黄埔区中心区,即广园快速路以南、天河区界以东、石化路以西、珠江岸线以北的地区;番禺区中心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南,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B区范围为除A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停车标准的管理分区划分见附图1。 A区停车标准规定了上限与下限,其中外围公共交通条件不完善的地区可采用标准上限,内部公共交通条件较完善的地区可采用标准下限。B区停车标准除少数幅度值外,均为下限。 B区范围内交通政策不鼓励大量机动车进入的区域,应按A区的配建标准进行规划控制。 第七条【配建停车场】建设项目的停车配建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类型、项目所处停车规划管理分区、建设项目规模等进行取值,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具体指标值按照附表1执行。 第八条【综合性建筑物】综合性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库)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泊位总数的前提下,可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综合性建筑物具有两种以上主要功能,其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各类建筑性质及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确定。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且其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应充分考虑共用停车泊位的设置,配建车位总数应按建筑性质与规模分别计算后按各单项标准

最新最全停车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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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3) 1 范围 (4) 2 基本原则 (4) 3 术语和定义 (4) 3.1 经营性停车场 (4) 3.2 非经营性停车场 (4) 3.3 停车场证照 (4) 4 服务依据 (5) 5 组织及人员 (5) 5.1 服务组织 (5) 5.2 人员要求 (5) 6 服务提供 (6) 6.1 服务准备 (6) 6.2 基本要求 (6) 6.3 车辆进出管理 (7) 6.4 巡视管理 (7) 6.5 收费管理 (7) 6.6 应急处理 (8) 7 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 (8) 7.1 务评价 (8) 7.2 服务改进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服务组织、人员的设置及职责 (10) A.1 管理组织 (10) A.2 岗位职责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停车月卡办理要求 (12) B.1 停车月卡办理资料要求 (12) B.2 停车月卡办理流程 (13) B.3 停车场月卡办理申请表 (14)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停车场现场管理要求 (15) C.1 仪容仪表及装备要求 (16) C.2 交接班工作要求 (17) C.3 交通指挥要求 (17) C.4 上班高峰期车辆指挥要求 (18)

C.5 下班高峰期指挥车辆外出要求 (19) C.6 交班及讲评要求 (19) 附录 D(规范性附录)停车场特殊情况分类及处理 (20) D.1 免费临时停车 (20) D.2 车主不要车场发票 (20) 附录 E(资料性附录)提高停车场管理服务品质指引 (21) 附录 F(规范性附录)停车场巡视管理要求 (22) 附录 G(规范性附录)停车场收费岗工作要求 (23) G.1 仪容仪表及装备要求 (23) G.2 工作流程要求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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