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总结计划书.docx

北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总结计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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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长治县北宋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山西省长治市水利局

鉴定时间2010 年 11 月

水库名称北宋水库所在地点长治县南宋乡北宋村东

浊漳南源水系陶

所在河流清河支流荫城河总库容

3 470 万 m

次级支流王河上

水库管理单位

长治县

鉴定组织单位长治市水利局北宋水库管理局

鉴定承担单位

长治市水利

鉴定审定部门长治市水利局勘测设计研究院

工程概况:

北宋水库位于长治县南宋乡北宋村,海河流域浊漳南源水系陶清河支流

荫城河次级支流内王河上,工程始建于1960 年,并于当年 3 月竣工投入运

行。控制流域面积43.1km 2

,总库容 470

33

万 m,其中兴利库容240 万 m。设

计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 年一遇。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洞三部分组成。

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1027.30m ,最大坝高11.50m ,坝顶宽 3.0m,坝顶轴线长600.0m 。坝顶上游筑有 1.0m高的浆砌石防浪墙,顶宽0.6m 。大坝上游边坡为1:3,坡面为干砌石护坡;大坝下游边坡为1:2.5,坡面为草

皮护坡。

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距大坝约500m处,进口

6 孔平板钢闸门控

制的宽顶堰,钢闸门尺寸为 2.5 × 4.0m ( H× B),堰顶高程1023.60m ,堰顶

净宽21.0m ,长度为 6.0m ;宽顶堰上为启闭机层及交通桥,桥面高程为

1029.36m ;宽顶堰上游为浆砌石衬砌的引渠段,长度为20.0m ,宽顶堰下游

为浆砌石衬砌的陡坡段,长度为24.0m ,陡坡段后接30m 长的消力池及20m 长的海漫,海漫尾部接天然河道。溢洪道设计泄量为184.0m 3 /s ,校核泄量

为 230.0m 3/s 。

放水洞位于大坝桩号0+080 处,于1970 年为修建胜天渠所建。型式为

钢筋混凝土压力涵管,直径0.60m ,进口高程1023.60m ,洞长 50.0m ,最大

泄量 1.50m 3 /s ,采用手动闸阀控制。

保护范围:北宋水库承担着水库下游长治县化肥厂、五坊洗煤厂、王庄煤矿等企业,荫太线县乡公路、小王庄煤炭专用铁路线等交通公路以及下游

内王、王坊、中村等 3 个村庄、 0.43 万人, 590 间房屋、 0.73 亩耕地的汛

期防洪安全。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

2010 年 8 月初,在认真听取了北宋水库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全面

介绍的基础上,对枢纽各建筑物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问题如下:

1、大坝上游干砌石护坡大部分风化、冲刷丢失,坝坡上杂草丛生;

坝顶防浪墙人为破坏,石块丢失,整体向上游倾斜,桩号0+000 ~

0+042 段原溢洪道处和 0+070~ 0+080 段共 52m 没有修建防浪墙;大坝

下游坝坡堆积大量的生活建筑垃圾及煤矸石,坝面宽度已原来的

3.0m 向下游拓宽至1

4.0 ~ 17.0m 左右,杂草丛生,杂草高度超过了

2.0m ,没有任何排水设施;大坝没有安全监测设施。

2、溢洪道宽顶堰人为破坏严重,闸门及启闭机全部丢失,桥面

板损坏严重,两岸管理房均已破坏不能住人;溢洪道内杂草丛生,两

岸均种植庄稼,影响溢洪道正常泄洪;陡坡段浆砌石冲刷、淤积严重,

局部塌陷,有部分砌石脱落。

3、放水洞淤积堵死,损坏严重;手动闸阀损坏,已不能正常使

用;管理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

本次评价,对大坝进行了勘探取样试验,土样干干密度 1.32 ~

1.78g/cm 3,平均值 1.59 g/cm 3。孔隙比 0.514 ~ 1.056 。

工程渗透系数 170×10 -6 cm/s ,属微透水性。大坝坝体土层清晰,质

量密实度较好,土质较均匀,抗剪性能及强度较高,故筑坝质量

评价

较好。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工程质量评价合格。

大坝

安全

分析北宋水库有专门管理机构,有人员编制,有专职管理人员,评价但水库的正常管理并没有得到执行。

运行综合以上分析,北宋水库自建成以来虽然管理机构和管理

管理

人员齐全,也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但均没有得到正常的执行,评价

运行管理评价为差。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运行管理评价为差。

防洪标准复核

结构安全评价

渗流安全评价

抗震安全复核

复核中采用《山西省暴雨洪水计算实用手册》计算设计洪水。

经过调洪计算复核,水库大坝达30 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不

达 3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大坝防洪安全评价为 C 级。

1、在正常运用及非常运用条件下,上游坡的最小稳定安

全系数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上游坡是稳定的。

2、在正常运用及非常运用条件下,下游坡的最小稳定安

全系数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下游坡是稳定的。但从1994 年到 2005 年 10 余年间时段内,由内王村村民及水库附近几个煤

场随意在大坝下游坝坡倾倒建筑、生活垃圾及煤矸石,总量达

6.0 ~

7.0 万 m3,已造成大坝坝顶宽度由原设计的 3.0m 向下游拓宽到现在的10.0m 左右。

3、溢洪道控制段及下游泄槽边墙均不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综合评价大坝抗滑稳定为 B 级。

1、水库大坝运行五十多年来 ,缺乏观测设施和观测资

料 , 通过对大坝现状观测和以往运行情况调查,未发现坝基、

坝体及左右坝肩无渗流异常现象。

2、在各种运用条件下,坝体浸润线正常,逸出点位于下

游坝坡处,实际渗透比降小于规范允许值。但由于大坝下游坝

坡没有任何排水设施,而且堆积大量的生活、建筑垃圾和煤矸石,

存在渗漏安全隐患。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综合评价大坝渗流安全评价为

B级。

北宋水库所在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当于地震烈度7°)。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主要建筑物需复核抗震稳定性。

采用拟静力简化方法计算。

经复核大坝地震稳定上游抗滑安全系数大于规范要求,

即大坝抗震稳定满足要求。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抗震安全性属 A 级。

金属

溢洪道启闭设备及闸门均已损坏丢失;放水洞管道淤积严

结构

重,手动闸阀损坏,管理房年久失修,已不能正常使用。

安全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金属结构安全性评定为 C 级。评价

大坝安全类别评价:三类坝

针对北宋水库枢纽工程已存在的病险问题,建议采用以下处理措施:

( 1)尽快提出水库枢纽除险加固改造方案并实施,使水库达到规范要

求的防洪标准;

(2)对水库库区进行清淤;

(3)尽快对大坝上、下游坝坡进行整治、加固;

(4)整治溢洪道、闸房、消力池和放水洞设施;

(5)完善水库管理设施。

安全鉴定结论:

1、经过调洪计算,水库大坝达30 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不达3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大坝防洪安全评价为C级。

2、大坝上游坝坡稳定系数小于规范要求值,而且蓄水以来大坝发生过裂缝和

滑坡现象。溢洪道泄槽底板砌体部分损坏脱落,结构不满足安全要求。大坝结构安

全评价为 C 级。

3、在各种运用条件下,坝体浸润线正常,逸出点位于下游坝坡处,实际

渗透比降小于规范允许值。但由于大坝下游坝坡没有任何排水设施,存在渗漏

安全隐患。

综合评价大坝渗流安全评价为 B 级。

4、大坝地震稳定上游抗滑安全系数大于规范要求,即大坝抗震稳定满

足要求。按《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抗震安全性属 A 级。

5、溢洪道启闭设备及闸门均已损坏丢失;放水洞管道淤积严重,手动闸

阀损坏,管理房年久失修,已不能正常使用。金属结构安全性评定为 C 级。

6、未设安全监测设施。

专家组组长(签名):

北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组成员表

姓名专家组职务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从事专业签名

鉴定组织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年月日鉴定审定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年月日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方案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方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水库名称:涟源市扬名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娄底市水利局 鉴定时间:二00七年五月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鉴定审定部门: 鉴定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城山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城山水库库水名称: 鉴定审定部门:日25 间定鉴时:月4 年2007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

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巴河镇城山村所在地点城山水库名称万立方93.总库所在河望天湖水巴河镇政水库管理单鉴定组织单巴河镇城山县水利鉴定审定部鉴定承担单巴河 镇政工程概况此水库位于巴河镇城山村,库区内承雨面2.1平方公里,1951月开工197月竣工投入运行,总库9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生态等综合效益小(二)型水库 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管组成。水库为粘土心墙大坝坝16米,坝顶米,最大坝16.米,坝顶高50.米,大坝上游坡3大坝下游坡2下游过坝渠为50,

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关于发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通知 水建管〔2003〕27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 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 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他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 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 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 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他小型水库 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 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1)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 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

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解析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涟源市扬名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娄底市水利局

鉴定时间:二00七年五月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_________ *****水务局 鉴定时间:2015年6月1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年代)、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工程现状、规 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客观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特别是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 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二、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十三、小(二)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评估)由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鉴定组织单位,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含丙级)资质的单位作为鉴定承担单位,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鉴定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 水务局 鉴定时间:2015 年6 月1 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年代)、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工程现状、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 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客观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 问题,特别是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 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 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 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 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 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 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 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 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 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 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 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 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 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 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 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 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二、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 定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 定大坝安全类别。 十三、小(二)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评估)由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鉴 定组织单位,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含丙级)资质的单位作为鉴定承担单位, 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鉴定审定部门。

水利部文件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利部文件 水建管[2003]271号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2003年6月24日 水建管[2003]27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 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 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 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 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精心整理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1.1 适用范围 1.1.1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 或一般小(215m 1.2 1. 2.3 1.2.4 行。 2 大坝安全检查 2.1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3.2.1 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3.2.2 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暴雨。设计暴雨量的时程分配可按暴雨公式计算,其中暴雨衰减指数可查读暴雨图集。 3.2.3 产流计算可采用蓄满产流的简易法。 3.2.4 汇流计算可根据坝址以上库区流域面积大小选用不同的方法。

集雨面积大于50km2者,可用瞬时单位线法; 集雨面积小于50km2者,可用合理化公式或推理公式。 3.3 调洪计算和水库抗洪能力复核 坝顶超高复核可参照《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的规定执行,即: Y=R+A 式中:Y—坝顶在静水位以上的超高,m; 。 对大坝渗流稳定和结构稳定的安全性采用定性认定的方法。根据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参照大坝运行的历史状况,对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工作性态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其安全性级别。 A级—不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大坝正常工作状态良好。 B级—部份项目存在有影响正常使用的一般缺陷或异常,但目前尚不危及大坝安全运行。

水库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省××县 水库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水库大坝现场安全检查组 二OO三年十二月 .

报告编写:报告审核:报告校核:参编人员: .

水库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大坝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溢洪道防洪安全问题 三、输水隧洞存在的问题 四、放水涵洞存在的问题 五、通讯观测设施的问题 六、防汛公路问题 七、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鉴定工作建议 一、水库洪水复核 二、大坝稳定、渗流及变形分析 三、溢洪道安全复核 四、输水隧洞安全复核 五、工程老化分析 六、大坝抗震稳定分析 七、大坝安全鉴定综合报告 附件一:水库现场安全检查提纲 附件二:水库安全检查表 附件三:1、水库工程位置图 .

2、水库枢纽工程平面布置图 3、水库工程部分照片 .

第一章概述 水库位于××县××镇村境内,属××河流域××河上游,距××县城25km,属小(一)型水库。 水库工程始建于1958年9月,主体工程1965年基本竣工。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发电、养殖的小型水利工程。 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输水隧洞、放水涵洞、溢洪道及水电站等组成。水库集雨面积28.4km2,总库容751万m3(原库容825万m3)。50年一遇的设计水位54.72m(原设计水位55.13m),500年一遇的校核水位55.78m(原校核水位56.43m),兴利水位52.20m,死水位39.93m,死库容8.5 万m3,兴利库容424万m3,防洪库容323.57万m3。水库多年平均降雨量1083mm,多年平均径流量2272万m3。水库有坝后式电站一座,装机3×75千瓦。水库可灌溉农田1.36万亩,水库下游防洪保护面积42km2,涉及××镇14个行政村,1.9万人口,近3万亩耕地,206国道和下游一批厂矿企业的安全。 一、大坝为粘土铺盖心墙砂壳坝,现有坝顶高程58.77m,最大坝高21.8m,坝顶长195m,坝顶宽度3m,上游边坡1:2.5,下游边坡分别为1:2.5、1:3.0,戗台高程为51.00m。 二、输水隧洞:输水隧洞为圆拱直墙式压力隧洞,位于坝头左山上从溢洪道下穿过,1984年施工开挖,1986年完工。输水隧洞全长236.8m,其中泄洪洞长167.8m,进口高程41.00m,出口高程为39.80m,上游设排架启闭机台,下游设竖井控制输水隧洞至溢洪道,最大泄量28.0m3/s。发电支洞长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1995年3月20日水利部水管[1995]86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总则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 米以上或库容在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坝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高小于15 米、库容10 万至100 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发电和过船建筑物。 第三条大坝安全鉴定实行分级负责:大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70米以上的中小型水库大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中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 米以上小型水库大坝由地(市)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坝高15 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由县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水利部直辖的水库大坝,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鉴定。 第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坝按期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建 成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10年组织一次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鉴定的,属违章运行,导致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鉴定的组织和程序 第五条大坝的安全鉴定应逐个分别进行,鉴定工作由组织鉴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第六条大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专家组一般由9~11 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中型水库的专家组人数一般由7~9 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小型水库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 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 2 名。专家组应包括下列各方面的人员: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

XX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 一 XX水库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1.1XX水库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境内,坝址位于奉化江支流剡江上游,属甬江流域,距宁波市47km,在溪口镇上游7km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76.0km2,总库容1.503亿m3。水库保护坝址以下溪口镇、萧王庙和江口街道约15万人口,剡江两岸10万亩农田,以及甬温高速公路等。配合横山、皎口水库等工程解决奉化市、鄞州区东南和镇海区共67.4万亩农田的灌溉及城市供水,减轻鄞奉平原40余万亩农田的洪涝威胁。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是奉化江流域三大水利骨干工程之一。 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坝顶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坝后式电站等组成(枢纽平面布置见附图1)。 工程于1978年5月动工兴建,1985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大坝于1983年5月封孔蓄水,电站于1984年4月30日并网投运。工程管理机构为奉化市XX水库管理局。 1.2枢纽工程主要特性指标: 1.2.1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 XX水库总库容1.503亿m3,按<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确定本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为2级建筑物,电站为3级建筑物。水库防洪标准按1 一遇洪水设

计,100 一遇洪水校核,保坝洪水为PMF,下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安鉴洪水复核设计标准为1 一遇,校核标准为100 一遇。 1.2.2 水库水位(黄海基面)与相应库容 1.2.3 主要工程建筑物特征参数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市水务局 鉴定时间:2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

XX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 一 XX水库差不多情况 1工程概况 1.1XX水库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境内,坝址位于奉化江支流剡江上游,属甬江流域,距宁波市47km,在溪口镇上游7km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76.0km2,总库容1.503亿m3。水库爱护坝址以下溪口镇、萧王庙和江口街道约15万人口,剡江两岸10万亩农田,以及甬温高速公路等。配合横山、皎口水库等工程解决奉化市、鄞州区东南和镇海区共67.4万亩农田的灌溉及都市供水,减轻鄞奉平原40余万亩农田的洪涝威胁。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是奉化江流域三大水利骨干工程之一。 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坝顶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坝后式电站等组成(枢纽平面布置见附图1)。 工程于1978年5月动工兴建,1985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大坝于1983年5月封孔蓄水,电站于1984年4月30日并网投运。工程治理机构为奉化市XX水库治理局。 1.2枢纽工程要紧特性指标: 1.2.1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 XX水库总库容1.503亿m3,按《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本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为Ⅱ等工程,要紧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闸、泄洪放空洞、发电输水洞为2级建筑物,电站为3级建筑物。水库防洪标准

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0年一遇洪水校核,保坝洪水为PMF,下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安鉴洪水复核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10000年一遇。 1.2.2 水库水位(黄海基面)与相应库容 1.2.3 要紧工程建筑物特征参数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自查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自查报告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自查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横山水库基本情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自然地理 二、工程枢纽规模 第二节:规划、设计 一、规划 二、设计 第三节:工程建设 一、施工经过 二、工程质量及处理 三、工程验收 四、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第二章     自查情况及初步意见 第一节:大坝 一、表面检查观测 二、大坝外形尺寸及有关高程 1 / 14

三、观测设施 四、资料整理情况 第二节:泄洪闸 一、  表面检查观测 二、  外形尺寸及有关高程 三、  泄洪闸运行情况 四、  泄洪闸过水能力及结构安全 第三节:输水隧洞、放空洞、引水支洞 一、  进口竖井检查观测 二、  输水、放空、引水洞内检查 三、  闸门启闭机金属结构检查 四、  运行状况 第四节:电站 一、  电站情况介绍 二、  电站运行发电 三、  电站自查情况 (1)          厂房检查 (2)          升压站检查 (3)          发电机组检查

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xxx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xxx水务局 鉴定时间:xx年xx月xx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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