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

2012年7月30日第一条为加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规范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报告、督办和查处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是指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涉案财物数额较大、涉案人员或者地区较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案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一)文化产品或者服务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化产品或者服务,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违法文化产品或者服务,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其他社会广泛关注、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

第三条文化部负责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合并简称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查处工作。

第四条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报告、督办和查处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高效、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发生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

第六条案件发生后,经初步调查核实,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列情形,属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案发地执法部门应当在案发后12小时内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一)项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应当在案发后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文化部。

案件调查处理取得重大进展或者办理终结的,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

第七条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名称、案件来源、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等基本情况;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紧急情况下,可以首先采取电话、传真或者互联网等方式报告,并及时补交书面报告。

第八条省级执法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文化部报告本年度本辖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辖区内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总体分析报告,包括数量类别、基本特点和典型意义;

(二)各门类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规范名称、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或者进展情况;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九条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报告。

第十条上级执法部门可以根据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复杂程度、查处难度以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进行督办。

对于涉案财物数额较大、涉案人员或者地区较多,案情特别复杂,查处确有难度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下级执法部门可以报请上级执法部门进行督办。

第十一条文化部对下列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进行督办:

(一)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二)文化部领导交办的案件;

(三)在全国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

(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案件;

(六)文化部认为确有必要督办的其他案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的范围和标准,由省级执法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对需要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执法人员应当填写《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立项审批表》,提出拟督办意见,经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向下级执法部门发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查清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应当包括督办案件的名称、来源、基本情况及督办部门、承办部门、督办要求等内容。

第十三条督办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上级执法部门应当明确主办执法部门和协办执法部门,并按照各自管辖职责分别确定案件查处任务。

主办执法部门和协办执法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对主办单位请求协助的事项,协办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及时准确反馈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在收到《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案件查处方案,组织调查处理。

案件查处方案应当报送上级执法部门备案;上级执法部门要求下级执法部门在调查处理前报告查处方案的,下级执法部门应当按照要求报告,并在上级执法部门同意后执行。

案件督办前已经立案的,下级执法部门不得停止调查处理,但应当将案件查处方案及相关情况报告上级执法部门;上级执法部门发现其中存在问题要求改正或者调整的,下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改正或者调整。

第十五条未经上级执法部门批准,下级执法部门不得将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转交其下级执法部门或者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六条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下级执法部门应当成立专案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并在收到《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后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特别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的,下级执法部门在以书面形式请示上级执法部门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案件查处时间。

第十七条上级执法部门依法履行下列督办职责:

(一)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对落实督办要求不力或者案件查处进度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催办;

(三)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生的不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四)其他需要承担的督办职责。

第十八条上级执法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及时跟踪了解督办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必要时可以派出专门人员前往案发地督促检查或者直接参与案件查处工作。

第十九条下级执法部门未按照督办要求组织案件查处工作的,上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催办。

第二十条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不需要继续督办的,上级执法部门可以撤销督办,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不应当公开的情形外,上级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督办案件信息及查处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的;

(二)故意推诿、拖延、瞒报、谎报的;

(三)案件久拖不决或者拒不落实督办要求的;

(四)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对在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或者指导、协调、监督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或者个人,上级执法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上级执法部门对督办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依照相关规定补助案件办理经费。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2008年8月22日发布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

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文化市场领域的监督检查权,开展日常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法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事业性质的还应当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经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第四条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前,执法人员应当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携带有效执法证件; (二)携带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及行政强制等所需的执法文书、设备装备(主要包括执法车辆、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便携式打印机、录音录像设备、封条等);(三)事先了解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必要时还应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人员、时间、线路(区域)、方法、要求和分工等,分析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五条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第六条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检查当事人是否持有相关行政许可证、备案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核查其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 (二)逐项检查规定的日常检查项目; (三)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拍照、录音或者摄像; (四)填制《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录入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五)开展其它日常检查工作。 第七条在文化市场日常检查中,发现正在发生的涉嫌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责令停止,并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调查取证: (一)调查询问现场负责人、证人等相关人员; (二)依法进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或者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依法采取其它调查取证措施; (四)填制相关执法文书。 第八条县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每年对辖区内各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2次,每年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第九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结合文化市场日常检查情况,逐步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行分级警示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予以警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每月检查次数不得低于2次:(一)1年内有1次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般程序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1年内有2次以上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或者按照简易程序予以行政处罚的;

社会文化市场情况工作汇报

社会文化市场情况工作汇报 第一篇:社会文化市场情况工作汇报 为净化我街出版物市场环境,严防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境内非法出版物的流传,营造健康和谐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近期,我街开展了以联合行动和日常巡查结合的社会文化市场整顿大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为积极做好全街性扫黄打非活动,街党工委、办事处于12月29日召开了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街领导制定了扫黄打非的工作方案,并将于近期对我街文化市场进行清查整顿专项行动,以营造和谐文化健康环境。 二、开展多项联合专项清查整顿行动 12月30日,街文化站联合街城管、城监中队、工商所、文化站、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对我街辖内净慧路90号书报摊、人民北路594号书报摊、人民北路602号书报摊进行专项行动,共收缴翻版书刊80份,并根据市、区、文件精神,对经营者提出一些合法合理的要求。1月2日,街文化站再次联合街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文化站、出租屋中心、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对辖内越富广场进行专项行动,共收缴翻版vcd、dvd碟800张和翻版书刊300本。 三、以勤巡勤检为主,以突击清查为辅

街每天出动不少于10人次对辖内文化市场进行巡查,对每一摊书报摊逐一进行检查。通过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遏制了“黄毒”现象的抬头,净化了社会风气和治安环境。 第二篇:上海市开展文化市场统计工作的情况汇报 上海市开展文化市场统计工作的情况汇报 自1996年7月,文化市场统计被纳入文化部“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以来,文化市场统计制度已经实施15年。随着我国文化市场不断发展和繁荣,文化市场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统计制度经历了多次修订,形成了目前比较完整、科学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在文化部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上海市文广局积极开展各年度的文化市场统计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清晰地认识到文化市场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统计工作成果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汇报一下我们在贯彻文化部要求,完成文化市场统计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首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搞好文化市场统计工作的前提 在新的形势下,文化市场统计任务繁重,既要保证数据的全面、真实,又要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加工,为领导与社会提供具有一定深度、广度的统计分析报告。只有充分认识并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才能做好文化市场统计工作:

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试题(含答案)

1、《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国务院部委规章 D、省级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2、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原则。() A、公平 B、公正 C、公开 D、合理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 A、索取申请人的财物 B、收受申请人的财物 C、接受有偿服务 D、谋取其他利益; 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A、公共安全 B、人身健康 C、生命安全 D、财产安全 5、《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A、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B、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取行政诉讼 C、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D、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6、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 A、违法事实确凿

B、具有法定依据 C、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D、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7、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下列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的是。() A、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B、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C、执法人员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D、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违法,有权。() A、不执行处罚的决定 B、依法申请复议 C、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依法提出行政赔偿 9、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吊销执照 B、1000元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 D、较大数额罚款 1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 A、吊销许可证 B、行政拘留 C、较大数额罚款 D、责令停产停业 1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

汽车装卸站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5547 汽车装卸站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汽车装卸站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汽车装卸站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液化气安全防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事业部实际,制定本规定。 1、车辆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操作及相关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2、现场装卸人员必须检查押运证人员资格证有效;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员资格证有效;运输许可证有效;行车证有效;槽罐车使用证有效;检查槽车上消防器材完好;罐体有与将充灌的介质相符告示指示牌;罐体无外观损伤,警示灯具完好。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作业区人员要告知本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4、车辆停靠栈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

烟草专卖案件查办相关制度

第一章案件查办相关制度 第一节拉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拉萨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12号令)制订拉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制度。 第二条调查取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涉案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后果等;违法方式以及违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等情况; 烟草专卖品鉴定结论;其他有关事实。 第三条证据的调取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后,方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四条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含两人),并向被检查人出示执法检查证件。 第五条对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检查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到场协助调查。发现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取书证、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证人等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第六条调查取证应当明确案件的涉案人身份。执法人员收集、调取涉案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可以将其有效证件原件复印、拍照,制作证据复制提取单,并由持证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方

式确认,注明证件名称与原件相符。 第七条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应当调取案件当事人的经营资质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业务往来合同、进货票据、账册、文件等书证。有涉嫌违法运输车辆、烟草专用机械的,还应当调取涉案车辆的行驶证明、专用机械牌号等相关证明文件。需要有关单位配合调取上述证据材料的,应当持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办理。 第八条调取本制度第7条规定的书证,应当收集原始凭证作为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将原件复印、复制、摘抄、拍照,并由原始证据持有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方式确认,注明证件名称与原件相符。 第九条对涉烟违法行为发生的现场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检查(勘验)笔录,记载案发现场当事人基本情况和检查经过、结果,并交当事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现场无当事人的,应当由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签字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检查(勘验)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客观记录案发现场的检查经过及结果。 第十条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烟草专卖品、车辆、通讯工具等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 第十一条清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或者其他物证必须有当事人

文市函[2010]458号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经过多年发展,文化市场已成为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主渠道,管理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管理工作仍不适应文化市场发展和新形势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繁荣城乡文化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努力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为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研判文化市场发展管理的形势与任务 (一)全面把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

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要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随着国家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文化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文化市场由分头管理、多头执法向统一领导、综合执法转变,管理范围迅速扩展。文化与信息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打破了传统的文化市场分类方式和管理模式,在促进文化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对文化市场管理理念、思路、方法和手段进行及时调整创新。 (二)清醒认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全国范围看,大市场、小队伍的状况普遍存在,文化市场管理任务日趋繁重、难度逐步加大与管理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长期滞后,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设备装备、综合素质等难以适应现代文化市场管理需要。由于监管薄弱、效率不高等原因,一些地区文化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含有色情淫秽、反动内容的非法文化产品时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扰乱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文化安全。亟需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2019年整理】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考核题库

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考核题库 (网吧) 一、单选题: 1、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A、工商行政管理 B、公安 C、电信 D、文化 A 2、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和营业执照。 A、《消防安全许可证》 B、《食品卫生许可证》 C、《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D、《治安许可证》 C 3、根据文化部等十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规定,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A、10 B、15 C、20 D、30 C 4、根据文化部等十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规定,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不到8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天并处罚款。 A、10 B、15 C、30 D、60 B 5、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A、60日 B、二个月 C、30日 D、一个月 A

6、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执法主体是。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文化行政部门 D、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A 7、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由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设立审批。 A、县级 B、县级以上 C、市级 D、省级 B 8、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无照经营“网吧”的取缔工作应由负责。 A、公安机关 B、电信管理部门 C、文化行政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9、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 制度。 A、许可 B、备案 C、审核 D、登记 A 10、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500米 B、300米 C、200米 D、100米 C 11、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申请之日起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A、30日 B、30个工作日 C、20日 D、20个工作日 D 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10号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包括乡、镇、苏木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机构应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配足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 第三章安全保障基础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三品”核查,报班、售票、检票、乘车、出站检查、站场消防、安保以及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遇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要接受20小时以上培训,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与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运输经营者应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确保营运客车在进站应班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载安全器材齐全有效,并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驾乘人员。对因运输经营者未能向汽车客运站提供合格营运客车和驾乘人员而导致误班、脱班运输的,运输经营者应承担责任。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专款专用,并设立独立的帐户。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及时立档保存,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四章安全例检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负责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检。新建、改建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将简易安检站列为建设项目,否则不予验收;已建成的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简易安检站的建设,否则予以降级。简易安检站必须配备能够检测营运客车制动、轴重、侧滑和灯光的设备、厂房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查设备。三级以下(含三级)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安全例检地沟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测设备。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近年来,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坚决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使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向教育、制度、监督、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延伸,与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一、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查办案件的目的不仅是处理人,更重要的是教育人。通过查办案件,既要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要使案件当事人认识错误、悔过自新,还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一是坚持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案件当事人的过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与案件当事人谈话,向他们宣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的危害,帮助违纪者客观分析从思想蜕变走向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加以改正。在作出处分决定后,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跟

踪回访和鼓励教育,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改正错误、提高自己,从而达到以案促教的目的。二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讲案件促廉洁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对查办的案件及时进行剖析,以真实、生动的教育内容,在发案单位和所在系统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 身边人”,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富有成效,达到查处 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为了更好地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把“全省 县以上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作 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省委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由省长主持,省纪委书记通报典型案件,省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分析发案原因,汲取深刻教训,对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也都参照省委的做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选取本区域内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每次警示教育会后,各单位都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讨论,结合分析典型案件发生原因,查找思想意识上的不足和工作制度上的薄弱环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03年以来,全省县以上党 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00余次,使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得到了更好地发挥。

文化市场管理情况汇报

文化市场管理情况汇报 篇一:文化市场管理情况汇报 全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情况汇报 2014年上半年,我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根据市局和市支队 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情,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 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文化 市场的管理,以规范求繁荣,以创新求发展,努力健全文化市场 管理体系,积极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 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文化市场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文化市场经营户共51家,从业 人员约250多人。其中,歌舞娱乐场所6家(县城5家、乡镇1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5家,网吧经营场所21家(县城16家、乡镇5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0家,演出团体2家,出版物零售店(书店)5家,打字复印店7家,印刷企业5家。 二、主要工作工展情况 1.认真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整 治工作。为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及时消除 各类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 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春节、“两

会”期间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治理范围,即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文化站、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全县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印刷企业,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企业和重点单位。 2.开展了201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查。一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并未因违法行政行为而引发恶性事件或较大安全事故,也未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公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严格执法,未成年进入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的现象取得了一定成效。更好的净化了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大环境。尤其是将寒暑假间对各种娱乐场所的排查工作定为重点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 3.举办了全县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广系统机关和各二级单位相关人员消防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为配合党的群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着力创建我县平安单位、平安文化市场,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和业主忧患意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文广系统、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和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通知精神,我县于7月1日聘请赣州市居安防火宣传中心教官及县法制办人员授课,有全县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的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系统操作说明书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系统操作说明 书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办公系统 操作使用说明书 濮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濮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8月 目录 1.办公系统概述 (3) 1.1 办公系统历史 (3) 1.2 办公系统功能概述 (3)

1.3 办公系统应用的意义 (4) 1.4 办公系统总览 (5) 2.办公系统登录界面 (6) 3.办公系统首页介绍 (6) 4.菜单区-经营单位 (8) 5.菜单区-执法办案 (9) 5.1 现场检查笔录 (9) 5.2 立案审批表 (10) 5.3 调查询问笔录 (13) 5.4 结案报告 (14) 6.菜单区-通知公告 (15) 7.菜单区-行政许可 (15) 8.菜单区-法律法规 (15) 9.菜单区-执法信息 (15) 10.菜单区-统计报表 (15) 11.菜单区-系统管理 (16) 12.执法文书打印的IE设置 (16)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概述:(以下简称系统)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是以快捷、高效、规范、透明为主要特征,以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备为支撑,完成或辅助完成经营单位管理、行政许可公示、举报受理、日常执法检查、执法

文书制作、督办案件管理、执法数据统计、通知公告发布、执法信息交流等工作的业务支撑系统。 1.1 系统历史 初,开始筹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 ,多次调研各地系统,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最终采用湖南系统为原型,进行执法办公系统的开发工作; ,完成第一版开发并在山东、江苏、广西等地进行试点; ,根据试点地区意见,完成第二版开发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 1.2 系统功能概述 针对管理部门: ☆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等4大类的13小类经营单位进行集中管理; ☆便捷查询统计; ☆实时掌握经营单位处罚信息。 针对执法机构: ☆执法文书规范化;

客运站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客运站安全管理 a I时'间H 卜/ / 1 / 6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是客运生产安全管理的源头。也是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和确保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建立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维护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但是,目前仍有一部分客运站的负责人对于安全管理的内容认识不够一致,对搞好安全管理的认识也不够到位,安全工作不扎实,事故隐患较大 事故教训:应当深刻吸取 对全国近两年来特大交通事故分析表明,连个数据值得关注:70% 左右的慝大道路事故与客运站有关,其中又有70%左右与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相当一部分客运站从业人员包括客运站负责人普遍认为:道路运输安全是客运公司的事,车主,驾驶员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只要客运站本身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就行。同时认为客运站只是道路运输的辅助业,即使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自己最多只靠点儿边,不可能受追究或者多种的追究。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就以下面两个事故案例来说明。 20xx 年因客运驾驶员不具备驾驶大客车的资格,超载,超速行驶,在XX市XX县潭东镇万头场路段发生“ 6 —17”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15人受伤,XX市汽车客运站中心站副站长因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XX年一辆由四川省XX县发往上海的客车,在陕西省XX县境内,由于超载、超速行驶,临危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坠落落差 7.5 米的河床上,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的“ 11- 27”特大交通事故,xx县运管所副所长兼客运站站长因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并在没有清点该车实载人数的情况下,准许其发车出站,以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安全职责:需要进一步明晰 从目前的情况看,客运站有三种设立模式,第一种是专门型,由 运输企业自己设立,专为运输企业自己所属运输单位服务。第二种是综合型。由一家或多家运输企业等单位共同设立,为多家运输企业所属单位服务。第三种是社会型。由运输企业之外的经营者设立,与运输服务单位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对运输单位提供社会服务。虽然在第一种模式下,为确保安全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检查的质量,部分运输企业往往将车辆安全检

关于健全完善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设情况

镇关于健全完善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是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明确要求,是解决有案不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现象的有效手段,是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重要保障。结合我镇工作实践,规定如下: 一、选准督导督办重点,增强工作的目的性。对重大案件实施督导督办,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样的案件才能称其为“重大”案件,突出重大案件的典型性、影响力和震慑力。为此,在重大案件确定原则上,始终坚持“三个围绕”,即: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布局框定重大案件,做到方向更明确;围绕中央纪委提出的“五个严肃查办”确定重大案件,做到重点更突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筛选重大案件,做到跟进更及时。在重大案件具体把关上,就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牢牢把握“五个重点”:一是案件线索重要。把乡科级以上干部信访举报件,尤其是举报线索比较清晰的直接列为重大案件督办。二是舆情关注的焦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定期对信访举报件的分析梳理,对一个时期群众比较关注、涉及百姓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掌握,从中发现举报线索,列入重大案件进行督办,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和负面影响的扩大。三是案件涉及面大、反复上访的案件。对于重大集体访或反复发生的上访事件,镇纪委要予以高度重视,在调查分析引发集体访的直接原因的基础上,重点掌握隐藏在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一旦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行为,及时列入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四是涉及重点领域、实权部门的案件。这类信访举报件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有的违纪情节较重,及时查处并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五是上级交办案件、领导交办事项。 二、明确督导督办责任,突出工作的针对性。重大案件能否得到及时、有力、有效查处,党委、纪委领导重视的程度、查处的力度至关重要。为此,要抓住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针对有的案件交办简单、责任指向不明、内容安排不细等问题,拿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具体就是做到“三个清楚”。一是重

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试题(含答案)

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知识试题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20分)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以外的行政处罚。() A、吊销许可证 B、责令停产停业 C、限制人身自由 D、较大数额罚款 2、文化行政部门在进行调查取证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A、1人 B、2人 C、3人 D、4人 3、未成年人是指的人。() A、未满14周岁 B、未满16周岁 C、未满18周岁 D、18周岁以上 4、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行政机关不能行使。() A、罚款权 B、吊销许可证 C、没收非法财物 D、行政拘留 5、以下行政处罚程序正确的是。() A、立案调查→听证→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 B、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告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 C、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听证→行政处罚告知 D、立案调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告知

6、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A、公安机关 B、上一级行政机关 C、检察机关 D、人民法院 7、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 A、申诉 B、复议 C、诉讼 D、控告 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依法当场收缴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缴纳罚款。() A、国库(中国人民银行) B、指定的银行 C、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D、指定的财政部门 9、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的原则。() A、罚缴分离 B、公正、公开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D、一事不再罚 10、在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中,对涉及事项的,听证应公开举行。()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企业信誉 D、个人隐私 (二)多选题(30分) 1、《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地方性法规

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车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车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站领导和广大员工都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抓生产首先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考核,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第四条车站以《安全生产法》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任何重、特大 责任事故和一般事故,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作为安全管理的长远目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车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分管站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值班站长、安检、保卫等岗位人员。

第四章安全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第六条车站安全管理的任务和职责: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经常对车站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交通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和员工都能自觉地维护车站的安全生产秩序。 2、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以及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对违纪违规违章的人和事应及时查处,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3、统一布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的建立和完善适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5、负责对各个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提出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行为。 6、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 8、对发生事故原因进行剖析,落实整改措施,准确、及时填报安全责任统计报表,并按规定准时上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职责。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这是反腐败工作的一贯要求。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的要求全面落实到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中,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以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职工群众,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建设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提供纪律保证,经集团公司党政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查办案件工作的目标任务 2009年,全集团公司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力争查结立案案件10件以上,其中,查办2件以上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基层力争消除无案件单位。受理信访件办结率达到100%,立案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让职工群众看到集团公司党政惩治腐败的决心 二、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 以企业各级领导部门、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 一是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对违反党的集中统一原

则,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集团公司党政的决议、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推诿懈怠的,要严肃查处。 二是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奢侈浪费的案件。主要是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处违反设备、物资招议标、比价采购、医药器械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从中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处企业领导干部与个人职务消费相联系的以权谋私、奢侈浪费方面的案件;查处利用职权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违反中纪委“七不准”规定的案件;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 三是查处以权谋私、严重侵害职工利益的案件。主要查处截留职工工资奖金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是查处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案件。主要查处在基建工程招投标、企业土地使用权、企业设备等资产出售出租中擅自插手、独断专行,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案件;查处违反程序在企业重大决策和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不经集体研究论证,违规运作,暗箱操作,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处违反规定提拔任用企业重要岗位人员的违纪问题;查处在矿井生产、井巷开拓、系统改造等管理活动

文化市场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

文化市场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 一、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网吧能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2、如何鉴别未成年人? 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发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 l0号)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的鉴别以身份证上载明的生日是否满18周岁为准。 3、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或未悬挂末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国办发[2004]19号)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规定如何处罚? 该《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意见》第二条规定,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文化行政部门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观,立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2005年4月12日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规定如何处罚? 该《通知》明确提出,文化行政部门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坚持严管重罚。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

关于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讲话(1)

关于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讲话 (1) 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管理,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动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前段时间,我们组织人员就如何规范整顿我市文化旅游市场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举行这次百日会战活动。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安排部署我市文化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净化文化旅游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规范社会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有利条件。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百日会战集中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注重正面的引导和扶持,促进了文化市场的繁荣,使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形成了包括网吧文化娱乐市场、旅游市场、图书报刊市场等在内的综合型市场体系。文化旅游市场的发展繁荣,

不仅使人们群众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而且优化了投资环境,增加了就业岗位,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在发展和繁荣文化旅游市场过程中,针对文化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文化旅游市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上级管理工作部门的部署,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文化娱乐市场方面,今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区网吧整合专项行动,使我市网吧经营场所由家,压缩到家,压缩比例达以上,显示了前所未有的整治力度,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在图书报刊市场方面,深入开展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对各类非法出版物进行了有效清理,对印刷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查缴非法盗版书刊万余册。另外我们还开展了乡镇非法电视台专项整治工作和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这些整治行动,打击了文化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以网吧为代表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好转,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比较混乱,一些网吧业主为了自身利益违规经营,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二是贩卖非法出版物,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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