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利用保密协议

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利用保密协议

发布文号:威城档发[2009]1号

编号:甲方:XX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乙方:

乙方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利用甲方馆藏的地下管线图: 共幅,地下管线点成果共点。因管线成果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涉及保守国家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地下管线数据(图纸和成果表)等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秘密载体时,双方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同时应标明秘密载体的密级。

三、乙方收到秘密载体后,必须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以下简称相关人员),并确定秘密载体管理负责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四、乙方相关人员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经乙方主管领导批准,并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乙方相关人员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签收手续,秘密载体管理负责人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并做好文字记载。

六、甲方有权指派代表对乙方阅读、使用秘密载体、秘密载体复制、秘密载体数据转换等涉密工作进行检查。

七、秘密载体仅限于《查询利用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审批表》中规定的工程项目中使用,乙方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使用,不得转让、销售、出租秘密载体,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数据。

八、秘密载体使用后,乙方可将秘密载体归还甲方;若自行销毁,则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同时,在1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备案。

九、因乙方管理疏忽所引发的泄密事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保密局备案。

甲方:XX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乙方:

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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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公司内部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杭州汉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山一社区章苏村一号 法定代表人:何剑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这些是否真的有相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项目专有信息、项目专有技术、项目成果、经营信息。 2,项目专有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项目企划运行方案、剧本、角色场景设计方案、分镜头故事板、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预览小样、角色绑定视频小样、项目预演调度视频小样、角色动画视频小样、灯光渲染出图文件、特效制作预览小样、合成序列、剪辑视频小样、前期配音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小样、校色输出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项目外包相关文件等一切包括但不限于《黄金一代》动漫产品开发项目的有关信息。 3,项目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各个动漫产品开发项目技术测试研发资料、技术测试研发成果及文档、因项目需求而研发的制作技术、制作软件插件、角色场景模型贴图材质制作文件、角色绑定制作文件、项目预演调度制作文件、角色动画制作文件、灯光制作模板、特效制作文件、合成制作模板、剪辑制作文件、后期音效音乐制作文件等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且未获得专利权保护的所有技术。 4,项目成果指包括但不限于《黄金一代》的动漫产品成片视频文件、母带、DVD以及所有形式的衍生产品。 5,经营信息指与甲方开发的包括但不限于《黄金一代》动漫产品有关的市场营销推广策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交易合同或协议、无法公开获得的客户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第三人的商业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且已披露给乙方的信息,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三条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四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完整版)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客户信息管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方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甲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学生证、士兵证)号码、个人信仰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联系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职业和教育资料,包括职业信息、担任工种、工作单位、学历、毕业学校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资料,包括房产信息、银行资产信息、股票、期权等信息; 甲方客户的信用交易信息,包括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 二、保密范围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各类客户资料和相关秘密,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交由甲方处理; 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和合同期内甲方已有的材料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客户信息使用环境,为乙方开发、咨询、服务等提供良好的条件;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咨询、维护等工作;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材料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使用)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客户的个人信息; 5. 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未经过甲方允许所有客户资料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人员和单位; 5.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如何资料(除正常的印刷需要外); 5.3不将甲方重要客户个人信息、资料等带出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文件材料形成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 2.档案收集制度不严,收集不及时,造成文件散失 3.档案整理不规范,各参建单位标准不一 4.建设期档案保管条件差,保护意识弱,造成档案损毁、散失 原因分析: 1.重点建设项目自身特点为档案工作带来了困难 2.档案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 3.档案工作的专业性 (二)明确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程序,并组织协调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实施。 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项目文件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监理合同条款还应明确监理单位对所监理项目的文件和档案的审查、检查责任。对参建单位进行合同履约考核时,应对项目文件管理条款的履行情况做出评价。合同款支付审批时应审查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建立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考核机制,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况等进行考核,履行项目档案法人验收和移交。将项目档案信息化纳入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验收的申报和准备工作。 2、参建单位: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备制造等单位。具体负责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文件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确认。负责所承担项目或任务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项目的归档文件、竣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总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或在总承包单位协调下直接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参建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安全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项目文件的安全。 3、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行业(系统)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组织或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 4、建设项目审批和主管部门: 负责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和项目领导责任制及项目管理环节,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有监管职责。 5、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监督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并具体负责

干部档案保密协议

干部档案保密协议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干部档案整理保密协议(附件)甲方: 乙方: 鉴于重庆XX档案设备销售中心(简称乙方)为XX中学(简称甲方)提供干部档案整理服务,为在项目实施期间保证干部档案原件安全和项目实施期间以及实施完成以后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甲方干部档案信息秘密等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确认: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干部档案、档案目录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协助甲方保证干部档案安全和保守干部档案秘密。 二、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维护其于项目实施期间接触到的属于甲方干部档案的相关材料,以保证其机密性。 三、除了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属于甲方干部档案或与档案信息相关的信息,也不得在项目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四、双方同意,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为甲方干部档案整理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干部档案或与档案信息相关的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的义务。乙方同意就项目完成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常见保密协议书

常见保密协议书 常见保密协议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重庆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作者:admin日期:2010年04月29日来源:本站原创浏览:79 次我要评论(0)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建发[2002]98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理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城市建设对管线的损害,保证地下管线功能的正常运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辖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城市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以及相关的地下工程档案,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照明、燃气、人防、工业管道等地下管线及地下工程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资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地下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监督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重点工程、市批准立项和跨区县(自治县、市)的地下管线工程以及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新区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理移交;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办理移交。 第五条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地下管线工程归档承诺书。未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承诺书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地下管线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审批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第七条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竣工测量进度应当与工程进度相适应。 第八条地下管线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查明管线性质并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及标高,并由产权单位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档案。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先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档案专项未达合格以上等级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计划、规划、用地、设计、施工等批准文件及其有关附图; (二)地下管线测量精度分析、测绘成果及竣工测量数据; (三)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资料; (四)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新蓝图) (五)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地下管线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于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档案。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反映现状,并由编制单位和技术负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范本(2021实用版)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范本(2021实用版)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紧急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保密的内容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

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5、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6、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 7、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_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甲方要给乙方一定的保密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档案管理保密协议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1606 档案管理保密协议标准范本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the parties protected by the contract shall use the contract to apply for arbitration to solve the disput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档案管理保密协议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协议文件适合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纸质档案、档案、目录、声像档案以及电子文件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资料保密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资料保密协议范本201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资料保密协议范本2018 协议编号: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受方):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______________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有效条款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

三方; (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ii)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

建筑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档案告知书

建筑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档案告知书 建设单位: 根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并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地下管线竣工档案。为确保地下管线竣工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地下管线(特别是非金属管线)工程覆土前,应当及时通知测量单位进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覆土前未通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开挖验证探测管线的位置。 二、与测量单位签订《测量工程任务委托书》等测量协议(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测量单位严格按照《青岛市地下管线探测与信息化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探测;各类管线应测全,不应漏测或少测;做好与市政管线的接边;管线不连续时,应作出说明;图面标注信息清晰,图例制作完整;测量报告中应包含技术结论和成果评价,明确管线的探测精度;电子版测量成果以MDB数据库文件格式存储等。 三、申请办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前,需提交一份该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各类地下管线种类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建筑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档案是办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必备要件之一,未按规定移交的,不予开具档案合格证。 五、其他未尽事宜,及时与平度市城建档案馆联系。 请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地下管线覆土前竣工测量和档案移交工作,以免给后期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等手续带来不便。

附件:1.建筑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种类明细表 2.建筑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档案归档内容 联系人:城建档案馆联系方式:88337269 平度市城建档案馆————————————————————————————— 《建筑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档案告知书》回执 平度市城建档案馆: 我单位已收到《建筑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档案告知书》,并将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建筑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确保地下管线竣工档案符合档案移交规定。 建设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备注:此告知书及回执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平度市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各执一份。告知书及回执详见平度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公共邮箱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范文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范文 (客户) 甲方: 乙方:事业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达成协议,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在甲方的许可下,甲方将与本次服务的相关背景资料交给乙方,具体资料为,上述信息资料为甲方的重要机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双方经过一致商定,甲乙双方签署此保密协议。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本协议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注明为保密的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协议、参考资料等双方认可确认的资料。如果甲方以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了信息,则甲方应在该信息发送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保密责任 a.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b. 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乙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 乙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且不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能复制拷贝以及转移。 d. 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保密,直到服务结束后,消息公开。 3 使用限制

a. 非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 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 b. 非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内容,用作 商业宣传或者为商业目的而透露给甲方的商业竞争伙伴、或其他威胁 到甲方利益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 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 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a. 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 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 b. 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 5保密协议终止的条件 a. 原则上服务结束后,保密协议就自动失效。如果乙方所知悉的 保密信息,仍然为少数人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且甲方不公开对外宣布,甲方有继续要求乙方保密的权利,且保密时限可另外商定。 b. 服务合作完成后,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归还属于甲方的涉密信 息载体,如当时甲方交与乙方的软件、文档、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或 者甲乙双方共同销毁上述涉密信息载体,乙方需将非授权使用人员名 单交给甲方。 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A.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 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院的管辖。

档案管理保密协议范本

档案管理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纸质档案、档案、目录、声像档案以及电子文件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保密费用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____元/月。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公司内部保密协议模板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威政发[2013]69号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21 【实施日期】2014.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13〕6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1日 威海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及工业新区汪疃镇、苘山镇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接受同级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五条公安、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通知印发,自2005年12月1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

档案制作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档案制作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贵州省毕节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贵州嘉鸿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定本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保密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指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但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第二条:乙方同意只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1) 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 如为本合同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的,贝U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 应约束其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 如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在工作期间,严禁以各种形式将甲方档案资料私白带出、损坏、涂划、丢失,严禁将与客户相关的资料、进行复制或将上述资料带离加工现场;在进入加工现场之前,要求携带摄像功能手机的人员,先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交市局人事科保管,不得把手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加工场所,不准用甲方档案库的内容在市面上做商业演示,以免发生泄密事件, 否则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完整)内部员工保密协议

内部员工保密协议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事岗位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房屋买卖销控表及销控数据等。 3.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

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5.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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