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保研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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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关于推荐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修订)

民大校发[2010]272号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以及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免试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合理和免试生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现对原《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民大校发〔2007〕268号)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本规定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规定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二)推荐免试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遵循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的考查。

(三)各院系应根据学校确定的原则和免试生的资格及条件,确定实施细则,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二、推荐学生资格和条件

(一)必须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在校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品行要求: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成绩要求:

1、1-3学年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班(以下简称基地班)排名前50%)。

2 、所修课程中70分及以下课程不得多于2门。

3、无重修、不及格课程。

(四)外语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1、艺体类专业:校内外语课程最高等级期末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2、中国少数民族(蒙古、朝鲜、维吾尔、哈萨克、藏)语言文学专业: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且校内外语课程最高等级期末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3、外语类专业: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

4、其他专业: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

(五)奖项要求Ⅰ: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项下列奖项:

1、国家奖学金。

2、北京市三好学生。

3、宝钢优秀学生奖。

4、学校专业一等奖学金。

5、参加下列学科专业竞赛之一并获得全国二等奖(含)以上(同年同

一比赛项目只计算最高获奖等级):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与计算机应用竞赛;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广告设计竞赛;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以及其他由学校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

6、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且成绩合格。

(六)奖项要求Ⅱ: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项下列奖项:

7、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8、学校专业二等奖学金。

9、参加下列竞赛之一并获得省(部、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同年

同一比赛项目只计算最高获奖等级):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与计算机应用竞赛;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广告设计竞赛;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以及其他由学校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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