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

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
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

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

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

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

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预审,市供电公司原则同意并网的函等发改委所需材料)。

五、县发改委对项目审核通过备案后,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压矿勘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材料,报县环保局行文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力接入方案设计,报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进行方案评审。

六、县国土局向市省国土厅申报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综合楼、电控楼建设用地)。到县规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住建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七、市供电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后,由市供电公司报省供电公司备案,市供电公司下发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地方政府为接入系统塔基占地、架线清障等施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八、到县环保、安监、消防、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九、地方政府做好项目用地的腾地工作,及时完成土地流转、地面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以净地交付项目用地;保障在开工前水、电、路、电话、网络等通到项目施工现场,保证项目建设的重型运输车辆进场畅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用地、项目报批、实施与验收等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帮办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时竣工并网发电。

2015年5月3日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的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土地拍卖取得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 (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 (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 (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15)契证(复印件) (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1)土地成交确认书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

(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表(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 8、交评 (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 (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或1:1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 (1)造价审核报告书:设计单位做的每一幢房屋的单体预算上报发改局审核(2)申请报告 (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 (5)初步设计文本 12、城管审核绿化 (1)、申请报告 (2)、绿化申报方案(一式四份):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 (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 (4)、立项批复文件 (5)、绿化率计算表(见反面)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 (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供电局标准用电手续办理流程

设计、项目部手续办理流程 一、用电申请阶段 1、业主提供委托书、委托我单位进行手续办理和施工; 2、业主提供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项目规划红线图(规划局盖章); 4、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局盖章); 5、业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业主向电业局申请用电负荷(用途); 7、客户用电登记表、高压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表; 8、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或业主代表联系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9、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填写好,业主方出据申请书、委托书、介绍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均需加盖业主单位鲜章,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递交电业局客户中心大厅,大厅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传递至用电方案堪查组。 二、用电方案勘查和确认阶段 1、经办人与项目供电方案勘查组取得联系,到项目地进行勘查; 2、电业局各部门与客户中心审核供电方案,出据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 3、在客户中心拿到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后,协调业主盖章确认,返回客户中心; 4、电业局出据正式的供电方案通知书; 5、项目容量较大情况下,需要建设开关站的,在供电方案下达后立即进行开关站建设协议的签订审批工作(供电方案勘察组) 三、设计、审图 1、供电方案下达后,由业主进行设计单位委托,并填写客户电气设计委托书; 2、图纸设计出来后,填写客户受电工程图纸审核申请单; 3、有外部工程或开关站工程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同时报审;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鲜章,自建开关站用户,需提供开关站建设移交协议; 5、资料备齐后交大厅; 6、协调客户中心审图组进行图纸审核; 7、初审后图纸有问题的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审; 8、复审后,准备四套蓝图,并装订成册,请客户中心在图纸上盖章,并出据图审合格意见书; 四、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及开工报告施工 1、填写客户电气施工委托书,业主方和施工方盖章; 2、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图纸合格意见书业主单位盖章后递交客户中心; 4、业扩工程开工报告; 5、业扩工程开工报告客户中心同意后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 6、中间检查、复验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请验收组现场验收; 7、出据现场中间检查、验收合格意见书。 五、定值计算和竣工报验 1、填写定值申请书让业主盖章; 2、画定值保护简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准备系统图复印件(高压柜); 4、供电方案通知书复印件; 5、将1—4项资料准备好报电业局调度局方式科,进行定值计算;(临时施工用电,一般不做定值计算); 6、填写客户工程竣工报验申请书、业主加盖鲜章、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项目前期及工程前期流程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的项目可研立项阶段: 1.根据业主单位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专家论证。 2.协助办理发改委立项备案手续(如项目拟用地性质是划拨,则需在自然资源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地形测绘图)。 3.根据项目分类(办公、商业、住宅、工业),协助业主办理相应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4.联系自然资源局,向政府提出拟建项目用地上规土会申请招拍挂相关事宜(现场实勘宗地情况,对建筑物、附着物及林草地进行初步调查统计)。 5.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拟用宗地“招拍挂”相关手续(非营利性用地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办理划拨手续)。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的项目可研立项阶段: 1.根据业主取得土地相关设计条件及项目用途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专家论证。 2.对接自然资源局及设计院初步确定规划方案,并根据方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相关手续。 3.协助业主办理发改委立项备案手续。 三、各项前期手续办理:

1.协助业主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蓝线图,现场实勘项目用地情况,如有未拆除的建筑物、附着物或影响项目建设的其他情况,及时向政府提出所需解决问题。 2.协助业主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确认项目用地边界范围,沟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确认用地范围内存在的市政管线位置及走向。协助业主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察工作。 3.初步设计方案上报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审批并取得建筑设计红线,协助业主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协助业主及设计院向自然资源局提报审定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跟踪规划方案通过专家会、自然资源局局务会、政府规土会进程。 5.规划方案方案通过审核后: 5.1方案通过审核后办理建筑红线,敦促设计院深化设计。 5.2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5.3办理消防备案手续。 5.4办理绿委会备案手续。 5.5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5.6办理保障性住房审批手续(住宅项目)。 6.对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合理化降低建筑成本,协助业主方办理施工图审图相关手续。 7.编制建设准备阶段管理计划合理安排: 7.1业主出具资金证明。 7.2业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完整版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证件办理明细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二份 4、选址规划图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1.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纲要.doc

顺 办理项目序 建设项目用地计划1 办理 行政划拨土地使用1.1 所需资料 a.地形图(划示用地范围,标明 大约面积) b.与地块出让单位签署的用地 协议 a.申请用地报告(原件) b.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 c.市政府专题定点会议纪要和 相关批准文件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 附图(原件) e.市规划局审定的修建性详细 规划方案图及技术指标 f.国土资源部关于贵阳市城市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实施方案的批复(复印件) g.省政府关于国务院批次用地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的批复(复印件) h.一书四方案(复印件) i.两公告(征用【收】土地公 告、安置补偿公告)(复印 件) j.被征地农民领签字取征地补 偿款台账(复印件) k.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 备案表(复印件)压覆矿产 资源评估报告(复印件) l.环保部门环评报告或相关证明和 拆迁部门相关证明,涉及林地需 提供林业部门相关证明 m.项目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的 勘界报告和图件(复印 件) n.项目缴纳相关费用的单据 o.区国土资源分局认可征地补偿安 置完成,向市局申请办理供地手 续的报告 p.开竣工承诺书(原件) q.1:500 数字化地籍地型图 6

申办流程 a.备齐资料 b.到地块所在地土地部门办理 a.以上资料备齐报区国土资源局 b.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合格转呈市国土资 源局审批 c.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合格颁发《建 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 准书》 d.将以上资料再准备一份及《划拨 决定书》《批准书》一并报送区国土 办理土地预登记证,竣工后换发土地 证

张原件(用地单位盖章)及 拐点坐标、界址图 6 张原件 (须登记处核实) a. 将所需资料备齐送至投资咨询公 a. 开发单位营业执照 b. 司,委托其编制《项目建议书》 开发资质证书 2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 b. 准备《关于项目建议书报批申请报 c 用地计划审核意见 书的编制与报批 告》 d.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等) e. c. 将《项目建议书》 与申请报告送发 其他相关资料 改委报批 a. 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 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a. 准备数份项目建议书批复及数份 b. 地形图(均应划示用地范围) 地形图 4 份 b. 将上述资料分送有关部门签署选 3 建设工程项目选址 1 份) 址意见并加盖公章 c. 土地权属证(复印件 意见申办 d. 联建协议书(复印件 1 份) c. 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备齐, 同时备齐 e. 选址论证 ( 1)项所有资料,送区规划局规划 f. 贵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科办理 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a. 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批 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划文 件)(复印件一份) b. 地形图(均应划示用地范围) 6 份(其中一份应有消防、 环保、 交通、防疫、水利等部门选址意 a. 备齐上述所有资料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见及公章) b. 送区规划局规划科办理 证申办 c.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 件及副图( 1 份) d. 贵阳市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e. 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f. 其他需说明的图纸或文件

房地产公司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制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 2. 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 4. 5.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 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一下一般事项。 1. 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 3. 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 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 2. 3. 4. 5. 6. 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 计进行审查。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条件进行审查。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市政部门、环保局、地震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工业项目报建手续流程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电公司用电业务审批流程

马鞍山首创水务公司接水业务审批流程 (市建设委员会) 一、客户接水办理程序 申请报装:客户根据自己的用水需求,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首创水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用水手续,并填写接水申请书。(符合接水条件的当天受理接水业务)具体所带的相关证明和材料见附件1。 核查水费问题:客户不应存在违章用水和拖欠水费的行为。如存在请客户到首创水务公司处理后,再行办理接水业务。 方案设计及答复:根据客户提供的用水地址及需求、首创水务公司人员联系客户到现场勘察设计,根据客户要求,拟定出客户用水策划方案,并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客户。具体时限为: 1、设计管道小于DN200(含DN200)或小区住户小于100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设计管道小于DN400(含DN400)大于DN200,或小区住户在100户至500户之间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3、设计管道大于DN400(含DN400),或小区住户大于500户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编制工程预算:根据供水设计图纸,委托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并通知客户确认用水策划方案和工程预算。 各项合同签订:客户根据审定的设计图纸到首创水务客户服务中心,签订《施工合同》和《供用水合同》,根据《施工合同》合同预缴工程款,手续齐全由施工单位(润达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

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受水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向首创水务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由首创水务公司组织检验。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客户。 确认通水:首创水务公司合适情况,在具备通水条件时予以确认,并通知施工单位(润达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通水,由其安排通水。 办理决算:工程通水后,润达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整理竣工资料,并根据《施工合同》与客户办理工程决算和工程结算。 二、客户办理用水配套服务 1、在客户服务中心内,设有业务受理柜台,咨询接待处、客户书写台、休息等候处、交费处、大客户服务专柜等服务场所,并将服务项目、业务办理程序、水价表、收费项目和依据、岗位纪律、服务承诺、服务及投诉电话等全部张榜公布、整个配套服务比过去更规范、更周到。 2、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受量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供水设施抢修。 3、提供24小时供水设施故障报修服务。DN300毫米及以下管道抢修不超过24小时,DN400~700毫米管道抢修不超过36小时,DN800毫米以上管道抢修不超过48小时。 4、供水设施计划检修停水、提前24小时公告。 附件1:申请接水需要提供的材料

工业项目申请办理全流程

第一步: 工业园区签订协议 第二步: 项目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窗口或工业园区办理)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用地协议; 3、项目简介(核准项目提供可研报告); 4、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步: 规划选址意见书(含设计条件)(规划局窗口) 提交材料: 1、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2、与工业园区签订的协议; 3、地形图2xx;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印章); 5、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并联审批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窗口审批

时限: 选址5个工作日,设计条件10个工作日 征用土地: 与园区签订意向性用地协议(国土部门预审通过的)→核准备案、选址→国土局(分局)组织实施挂牌→市政府批准后→出让金(企业缴纳)→登记、发证(需出公告的,公告期15天) 第四步: 1、企业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规划总平面方案,单体方案(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院)(重大工程或涉及主次干道的项目,先设计总平面规划方案,待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再设计单体方案) 2、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第五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总平面方案、单位方案审查)(规划局窗口)提交材料: 1、申请表(加盖印章); 2、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及地形图; 3、方案电子文件及平面规划图2xx; 4、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5、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心并联审批会通过→窗口审批时限:

房地产前期部——前期手续工作流程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单体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 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凡全部由地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水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6)水 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 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 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 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 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 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 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110千伏以下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管局、省局审批。 二、不属于电厂配套送出的,如为解决某个供电地区用电或为某大用户供电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也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以上电压等级的,由电管局、省局报部,经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工程设计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报部审批。 千伏及以下工程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或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 三、为解决电气化铁路供电送变电项目,在铁路部门正式提出负荷资料和用电申请报告后,由电管局、省局编制供电工程设计任报能源部。涉及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工程设计任务书仍由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任 由部审批。 四、上述发电配套送出,电网送变电及电铁等供电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所辖的地区,由省电 报电管局,经电管局初审后报部,其它则由省电力局直接报部。 五、为了加强宏观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规模,搞好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发电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电铁供电工程等应准的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安排计划,凡设计任务书未经审批的项目或涉及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变动的项目,一律不准列入年度建

工业园区项目落户流程

工业园区项目落户流程 一、项目引进流程 (一)项目洽谈 1、投资者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提供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意向书(含项目名称、投资意图、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用地、用电、用水及选址意向,环境影响情况,要求解决的问题等)和投资者背景资料(含投资主体、性质、注册地及注册者法定名称、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个人身份证明等)。 2、资料审定后,1亿元以下的投资项目由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会同引资单位对接洽谈,1亿元至5亿元投资项目由县分管招商领导牵头对接洽谈,5亿元以上项目由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对接洽谈,积极推介我县综合情况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县工业园区、招商办(内资)、外贸局(外资)会同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和引资单位与投资者就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环保要求、是否属“四有三不”企业等进行论证,确认适合的项目则就项目选址等进行实地初步考察。 4、县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将投资者情况提交工商、税务、金融部门核实。重大或特殊项目,由招商办或外贸局组织引资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投资者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二)项目签约 正式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后,工业园区管委会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合同。合同书正本采取统一格式,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殊优惠政策另行签订合同附本。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提出相关项目用地意向及投资进度,并列入合同中给予明确。 (三)项目实施 1、合同签订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助投资企业将建设项目概述、选址申请报告、土地预审意见报县规划部门,县规划部门三日内进行现场踏勘研究审定后按权限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2、合同签订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引资单位协助投资企业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县国土资源局按国家用地定额确定用地面积,依法依程序组织项目用地报批,等批准后,县土地收储中心依法上市,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国土局在七日内为投资

建设项目用电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用电申请、收费依据及流程 一、承办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申请新装用 电、临时用电、增容用电容量、改变供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二)《电力供应及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申请新装用电、 临时用电、增容用电容量、改变供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三)《供电营业规则和供电营业规则补充规定》第十八条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影响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几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 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地按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几办理所需手续。”二、承办条件 (一)在哈供电区供电范围内的企业(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三、所需材料 (—)拆迁结算通知书 (二)客户供电申请报告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六)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七)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新建住宅各层平面图、内线系统图几面积明细表 (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九)电力配套费收据(复印件)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收费函(原件) (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一)建设住宅工程提供楼外转接箱到客户表箱前所有 设施的材料表、系统图、断面图、平面图(电子版) 四、承办程序、流程 申请人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主办人员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施工现场负荷勘察——确定供电方案一一设计一一施工一一竣工验收一一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 1、用电申请受理(行政大厅、客服中心) 2、面积审核(客服中心,需配合工作人员勘察现场) 3、确定供电方式(客服中心) 4、供电方式审核(客服中心) 5、制定供电方案(去电业局,(客服中心) 6、方案审批(客服中心) 7、委托设计

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主要流程

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 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 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 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预审,市供电公司原则同意并网的函等发改委所需材料)。 五、县发改委对项目审核通过备案后,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压矿勘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材料,报县环保局行文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力接入方案设计,报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进行方案评审。 六、县国土局向市省国土厅申报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综合楼、电控楼建设用地)。到县规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住建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七、市供电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后,由市供电公司报省供电公司备案,市供电公司下发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地方政府为接入系统塔基占地、架线清障等施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八、到县环保、安监、消防、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九、地方政府做好项目用地的腾地工作,及时完成土地流转、地面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以净地交付项目用地;保障在开工前水、电、路、电话、网络等通到项目施工现场,保证项目建设的重型运输车辆进场畅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用地、项目报批、实施与验收等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帮办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时竣工并网发电。 2015年5月3日

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办理流程重点

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1、申请书: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申请单位盖章; 2、城区选址意见书审批表; 3、委托授权书; 4、勘测定界图2份; 5、土地性质说明或出让合同; 6、规划方案纸质及电子版及方案批复等材料; 7、方案平面图; 8、方案效果图;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国土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压矿与地灾报告; 6、平面布局图; 7.涉及污染项目需提供环境评价报告; 8、勘测定界图;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环保局)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2、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水土保持方案文件批复(水利局)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凭证; 3、收费标准:1元/㎡,按占地面积计算,属县级收费。 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发改局)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3、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4、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5、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6、合作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或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项目供电手续办理流程

项目供电手续办理流程 一、咨询 立项、可研、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四至 农村电气化咨询公司(计划处、战略规划部) 广联惠电力设计研究院 二、报装 用电申请(地址、用途、报装容量) 报装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发改委批文、危改办批文 规划许可证 1/2000地形图 三、供电方案(高压供电方案) 永久用电方案:低基、高基 上级电源、供电范围、规划位置、建设单位应投资建设的工程)临时用电方案:(规划、工程确定变台位置、容量、负荷) 路灯方案:由路灯管理中心直接向属地局申请报批。 规费:(路灯维护费6元/平芳米) 签定:供用电工程承发包管理委托合同

四、设计 由北京电力管理中心下达设计任务书 高压外电源设计(若有必要,需建设单位提供规划意见书) 配电站点设计(委托设计前站址需征求属地局客服中心意见)五、低压方案 确定专责人 根据高压方案供电范围,批准低压回路、负荷、路径。 六、低压设计 委托属地局设计单位设计 七、审图 高压:配电站点设备、电源电缆设计审图 低压:站点及电缆 八、预付款协议 九、施工招投标、设备招投标 十、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十一、工程施工 配电站点、设备安装 外电源工程规划意见书开工证低压电缆 十二、竣工验收 客服中心工程专责人、电缆、配电、运行 配电站点、高低压电缆、∏接室、高压小室、光力柜、计量箱

十三、发电启动 确定发电日期:办理装表、办理代维协议及缴纳发电前相关费用十四、磁卡表安装:户号(公安编号)卡号、表号对应准确无误。 计量器具安装:CT、表具安装正确。 十五、完成代维协议、调试开办协议签约并付款。 规定收费:∏接柜5000元/10年面,电缆3528元/KM年 十六、发电 十七、工程移交协议

(完整版)工业项目报建手续流程

精心整理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7 8 1 2 3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 2 3 1 2 3 4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1 2 3 4 5 6 7 8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 (6 (7 (8 (9 (10 (11 1 2 3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制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 查。 3. 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3.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

4.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 范围进行审查。 5.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一般办 理一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 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一般 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条件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地震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 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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