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与护工公司委托协议

医院护工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此协议如下:双方约定的主要事项:

1、甲方为了给群众营造优良的就医环境、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现将医院护工的管理权委托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并严格执行此协议。

2、此协议期限为一年,自2013年月日起至2014

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续签,如果一方没有续签意向,协议到期即自行终止。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性的指导意见,【但不参加经营管理】负责协调医院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2、如果乙方的管理出现漏洞或者不规范,甲方有权责成(一个月)内改正,如乙方不予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服务中的违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维护医院的形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并经过批评教育不改正错误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清退。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管理工作,有义务为乙方在本院内介绍客户。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强行干涉,(医院内现有护工除外)。

2、乙方对乙方人员应严格管理,确保陪护质量,并负责提供经过培训的合格的陪护人员,做到24小时昼夜服务,新派护工4小时到位,服从病区护士长及护士的管理。

3、乙方人员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对于人为毁坏甲方设备、物品、物件的要照价赔偿。

4、乙方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在医院内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并要服从甲方护理部领导或者指定负责人的指导。

5、乙方人员无论是在工作当中或者是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6、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收取护工费,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确保陪护质量,配合人员不得在病区做饭、看电视、会客、扎堆聊天、大声喧哗、随意外出,不得以各种方式向病人及家属索要财物。

7、乙方要教育陪护人员注意节水节电,保持病房整洁干净。

8、陪护病人期间如果与客户发生纠纷或自身工作失误给客户造成损失如造成病人摔伤、烫伤、坠床等意外伤害或其他医疗纠纷时,均有乙方与客户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承诺对甲方认为不合格的护工经与乙方商讨后应及时更换。

三、协商解决事宜

1、此协议期内,如一方要解除协议,须提前三十天向另一方书面提出。

2、协议期内如发生矛盾,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解决无果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乙方每月日前按照实际在院人数向甲方交纳元陪护人员的水、电、取暖费。

4、甲方与陪护人员之间只存在通过乙方产生的劳务关系,不存在与陪护人员的劳动关系。

5、本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电

话:负责人电话:

单位电

话:单位电话:单位地

址: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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