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二)

第七章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四十四条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批准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二)下属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三)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教育部和财政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四十六条高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国家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高校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第四十七条高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高校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应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高校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应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高校进行资产清查,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应当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审核,财政部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高校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认定和结果确认等,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高校资产清查中的固定资产损失,应按以下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单项固定资产损失低于50万元的,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意见,经高校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并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备案;单项固定资产损失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低于200万元的,由高校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核销,并报财政部备案;单项固定资产损失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由高校提出处理意见,经教育部审核,报财政部批准后核销。

高校资产清查中的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应按以下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分类损失低于50万元的,由高校提出处理意见,经教育部批准后核销,并报财政部备案;分类损失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由高校提出处理意见,经教育部审核,报财政部批准后核销。

第四十九条高校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资产清查:(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五十条高校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国有资产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五十一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报告制度,包括年度决算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国有资产信息报告是高校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十二条高校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做出报告。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应当内

容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

第五十三条高校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状况,并作为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资产管理绩效考核

第五十四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是指利用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资产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资产统计信息、资产管理信息化数据库等资料,运用一定的方法、指标及标准,科学考核和评价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效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高校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地反映和评价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第五十六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应当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主要内容。

第五十七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应当坚持分类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预算考评相结合,采用多元化的指标体系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五十八条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结果,总结经验、推广应用,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教育部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并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高校应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制度,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高校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二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效益的考核,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六十三条高校和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和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高校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六十五条高校出资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及思考

【摘要】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学校“物”的管理,为教学做好服务,为教师学生做好服务,为教学科研创造一流的教学条件保障则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永恒追求的工作目标。加强高校资产管理必须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从源头入手,在管理上下功夫,实现物尽其用,才尽其力。【关键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思考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涵、目的及意义高校国有资产是全社会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它是指高校占有和使用的、在法律上已经被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产的总和。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合理有效地配置校内资源,加速资金周转,少花钱、多办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从宏观上讲是合理有效地使用国家资源配置,为国家教育事业服务;从微观上讲就是对高校国有资产的科学运营与合理使用。因此,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加强和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对于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高校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中的经济效益,加快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高校国有资产的分类我国高校国有资产可以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外延资产等四大类。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同类物质,也可作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外延资产是指高校以货币、仪器设备等形式,向学校以外地区投入后所转化形成的财物收益。 三、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资料显示:国有资产目前是“迅猛增长(全国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在增长)与悄悄流失(全国每年有上亿元的资产流失)”并存。前者是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后者是由于管理上的疏忽。造成国有资产“悄悄流失”的主要原因虽然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管理体制的不顺、管理措施的不力、产权意识的淡薄和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同样不可小视。分析其目前现状有以下几方面:(一)资产投入的依赖性:由于高校购置国有资产的经费基本是以财政拨款为主。“给多少钱办多少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思想普遍存在。长期形成的“等、靠、要”思想始终困扰着高校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这种消极思想一时还难以消除。购置的国有资产是一种消费性资产,而且高校国有资产不计提折旧,不与经济效益挂钩,经济责任缺位,致使高校存在重视资金管理,而忽视国有资产管理的现象。(二)资产配置不合理: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以及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的随意购置现象和重复购置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任务量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协调,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水平不公平。如许多事业单位缺乏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购置固定资产时,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存在购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资产流失严重: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所导致的资产流失;因流动资产管理不善引发的资产流失;无形资产方面的资产流失;资产处置不规范导致的资产流失;决策失误造成无效资产增加导致的资产隐性流失;帐外资产方面的资产流失等。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 ---杨体军、李晓婧、于洪、王威 高校国有资产是指高校占有和使用的、在法律上已经被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产的总和。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合理有效地配置校内资源,加速资金周转,少花钱、多办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从宏观上讲是合理有效地使用国家资源配置,为国家教育事业服务;从微观上讲就是对高校国有资产的科学运营与合理使用。目前,高校资产管理比较薄弱,问题较为突出。我们在对某高校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发现,该校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达49,203万元。因此,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加强和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对于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高校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中的经济效益,加快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有关资料显示:高校国有资产目前是“迅猛增长(全国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在增长)与悄悄流失(全国每年有上亿元的资产流失)”并存。前者是高校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高校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后者,因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管理体制不顺、措施不力、产权意识淡薄等原因所致。分析目前现状,高校资产管理问题及成

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营管理意识淡薄,机制不健全。 目前,高校的资产一般由国家拨款或划拨形成,在使用中不计提折旧,也不计算盈亏,使得资产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资产管理没有保值增值的意识,更没有形成相应的保值增值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没有形成资产配置、使用、调剂的管理机制,资产无法发挥最大效用。此外,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更多地注重社会效益,无形资产管理及科研成果转化一直未得到充分重视,长期被私人或企业占用。许多原创型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施,只能束之高阁,科技成果未能很好的转化。 (二)职能分散,管理不到位。 目前,高校国有资产三权分离,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是各高校,管理权分散于学校的不同部门,高校的资产管理尚未形成一个产权明析、责任明确的运行机制。随着高校资产规模的日益扩大、构成日益复杂,及多头管理标准不同、方法不一,往往使国有资产使用者难以适从,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职能被严重削弱,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同时,个别高校长期以来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重购建,轻管理,资产管理严重缺位。有的学校财务部门甚至没有设置负责资产核算和管理的科室,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长期不对账,致使资产核算与管理脱节,实物与价值脱节。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第八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十条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建设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项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 (四)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实验室建设、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依托在高等学校中的部门开放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销,要经过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人学校及事业总体发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归口,全面规划。 第十四条实验室的建设要按计划进行。其中,房舍、设施及大型设备要依据规划的方案纳人学校基本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和运行、维修费要纳入学校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人学校人事计划。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

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省属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国有资产是指由高等学校占有、使用的,依

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高校的资产,高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高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图书、家具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品目由高校确定。

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无形资产是指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其他资产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资产的其他各种资产。 第四条高校资产管理的原则。高校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高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规定的资

教育部属高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简称“教育部直属高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经过世纪之交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一批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75所)。20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我国高校划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而“全国重点大学”提法目前已不再使用。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简称:“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高校” 创办时间:20世纪末(全国高校体制调整)学校类型:中央部属高校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属性:985、211、111、珠峰计划 现任校长: 32所副部级校长、43所正厅级校 长 所属地区:75所全国分布(部分省、直辖市)院士:439人 科学研究:863、973、10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1](简称“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2]是中央部属高校较大的一个系列,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校徽)(19张)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教育部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经过世纪之交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一批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目前总数为75所。 建国以来国家历次所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多为目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沿革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 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11-25 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著。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 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

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管理链条,对于因产权链条过长或经营活动长期停滞等原因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企业,应通过解散、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调整投资级次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管理所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4.高校所办企业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高校应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统一领导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讨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委员会主任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资产、纪检、审计、设备、科研、后勤、基建、房产、产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统一监管单位事业资产与所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已经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经资委)的,应当作为学校国资委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 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11-25 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着。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 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

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管理链条,对于因产权链条过长或经营活动长期停滞等原因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企业,应通过解散、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调整投资级次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管理所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4.高校所办企业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高校应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统一领导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讨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委员会主任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资产、纪检、审计、设备、科研、后勤、基建、房产、产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统一监管单位事业资产与所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已经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经资委)的,应当作为学校国资委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行使直接出资人(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学校的对外投资。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责、权、利相统一。经资委的人员构成应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以及

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大连理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姓名:王洪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电子通信工程指导教师:李建华 20020501

摘要 《国蠢蜜产管理系绕》莛隽大迄零产学院鏊蠢液产譬理楚竣诗瓣谤篓裁管理软件。燕对鹫有资产豹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亿、电算化”,帮助企攮进行资产总值的动态管理,为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国有资产的备项指标管理工作。 在开发过程孛,注纛总体设诗、麓缝齐全、荔誓晏鼹。获传在蒽傣设诗申考瘩应蠢澍子菝震企驻管理软锌豹麓麓范薅,率鬻和发震金娥管理软徉懿理论和方法,充分体现“不断跟踪用户需求,灵涵缀织各种管理信息,辅助企业卓越管理。”这一软件设计思想;谯功能齐全方颂考虑软件满足企业直接使用即可:在易学易用方面考虑软彳譬艘齄被普通人员接受,对话霹极不熟悉戆大受在遴_i建短蠲凑调麓辩可上瓿撵{挈,怼毒谤雾辊萋磷豹入璺茏甓专门培训,通过穰线帮助、使粥手册即可攀援操作要领,达到和实现“无需服务”的最高境界。 本文酋先介绍了管怒信息系统的相关概念,阐明了系统开发的意义并确定了系统舞发豹方法;其次逶遘系绕调套,确立了系统懿嚣搽,建立了系缀躬逻辑模獭并逶过需求分耩对系统遗行了全蔼耱戮橱:该系统怒在充分研究高校仪器设铸、房产管溅实际的基础.t开发的,侧霾实际应用效果。系统构建在计算机局域网基础上,采用Windows98/2000、WindowsNT环境(中文版),PowerBuilder7.0为歼发软件,后台数据摩浆用Sybase瓣AdaptiveServerEnterprise企效缓关系数器簿。 《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筑溅过程,是以资产编号为擞线索,以资产名称和豳朔为副线索,来输入和输出资产技术资料、资产管蠛信息。凡是输入到数攒摩中的资料和信息,经过处理,都能十分方便地查阅、修改、删涂势援藏蟪掺窝窭来。穰套秘条馋下提供全嚣蟋数据查诲、梭索、汇总、绞计等功能。软件是动生成多静资产统诗壤表,资产务个方瑟静穆况一嚣了然。灵活强大的统计分析功能,可直接为决策提供支持。 《国宥赘产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管理完善翻有资产管理她业已建立的国奄资产管理体制,使簧壤工作规蕊德、自动化。遁过授予不阉餐理人员不嚣懿数援移彀较疆,寒缣涯诗剜嚣{擎麓霆有姿产鬻灌罄门熬套矮管理职权,保证会计辩对国有资产的审核和监督投,保证各级领导的查询及审批权。保证全院国脊资产的物、带、帐相符。为国有资产的无纸化奠定熬础。 关键测:国奏资产,管理系统,系统设诗,数攥麾系统,诤算糗辕韵决策。

暨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暨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暨发字〔1999〕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级部门履行职责和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各单位占用、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拨给的,各单位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用学校资产形成的,协作单位投资的以及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学校国有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境外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及有效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统计报告和监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学校统一所有、统一管理监督,院、系、所(含中心室、重点实验室、产业部门、医院、机关部处、境外办事处以及外向型单位等,下同)单位监管,占用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所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

(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坚强基石,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学校作为社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地,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高等学校国有资产问题亦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高校资产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所必须的存量非经营性资产合理利用的同时,盘活增量经营性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调高校整体资产投资要偏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远大发展前途的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如何搞好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也是深化高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有资产问题建议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手段落后。一是管理技术落后。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已使用计算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但使用的软件主要以统计功能为主,侧重于数据库管理而不是业务流程管理。同时使用的软件自成体系,只能独立运行和操作,无法与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连接实

现数据共享,使资产管理、价值管理和资产使用各自为政,互不知情。在当前校园网已普及的情况下,这种封闭式的管理软件显然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对资产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二是管理方法落后。目前大多数高校对资产管理的对象不加区分,不论类别、不分重要性都采取统一的管理方法,对价值几十万元的教学设备和价值几百元的办公用品采用同样的管理方法,从而造成管理人员精力分散,不能有重点地关注重要资产的使用情况和动态变化,严重影响了资产的管理效果。 (二)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大多数高校对固定资产实行部门管理,无偿使用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的调剂。同时由于高校大多实行二级财务核算体制,各院系都是单独的利益单位,使得各部门各院系片面追求“小而全”、“大而全”,导致资产重复购置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浪费。另外,高校资产管理部门由于受管理水平的制约,不能充分掌握全校的固定资产分布状况和使用动态,对长期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心中无数,因此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合理调剂实现资源共享也就无从谈起。同时在固定资产购置前缺乏可行性论证,对请购计划审批不严也是造成高校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的原因。

新中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新中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根据《德阳市旌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创收形成的、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学校资产管理,要逐步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产权登记、界定;资产的使用、处置、 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完成上级安排和各项国有资产清理、统计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在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对资产的管理权。学校资产管理机构组成如下: 学校总务室:为学校资产管理机构。 财务室:由会计蒋华青负责管理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实验设备 管理人员:由黄国成负责管理专用设备; 、图书管理人员:由刘玉珍负责管理图书。 、电教管理人员:由李建负责管理电教设备。 6、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人员:由杨华明负责管理远程教育电教设备; 7 音、体、美、卫设备:由体育教师曾道林负责管理。

第六条、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经济、会管理的人员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应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和具体负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学校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制度; 、负责资产的帐、卡监督管理;、负责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 负责办理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合理配置资产,参与设备、材料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管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6 、价值在固定资产标准以下各类物资的管理,建立帐卡,履行核销、验收、登记入帐手续; 、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按要求报告工作。 、具体负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产的登记、造册、保管工作;、负责每年对所管 理的财产的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参与财产的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 工作;、负责《固定财产登记卡》的登记、保管、履行核销等工作。 第三章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也应建立资产管理、使用、维护、安全保障制度。按照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系统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加强资产购建、入帐登记、保管、调拨、报损报废、维护、检查工作。 第九条、学校资产购置、调入、建制、赠送、盘盈、调出、转让、报废、盘亏、核销等增减变化,必须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校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入帐。学校财务对全校资产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条、学校财务设总分类帐,实行数量、金额控制;各管理人员按管理的资产类别和使用单

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优化

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的使用和优化 摘要:文章基于新高校会计制度对国有资产的核算要求,对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优化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优化改进的思路与流程。 关键词:新高校会计制度;国有资产信息系统;优化 一、江苏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概况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江苏省属高校的国有资产在2012年已经全面采用“江苏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该系统通过协同办公平台,除设有基础信息设置,卡片管理维护资产信息,打印资产条形码标签等功能外,对资产购置、资产变更、资产处置、资产记账、资产维修、资产统计等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管理。通过网络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名称、数量、原值、资产归口、使用部门、保管人等相关信息可以通过“资产查询”功能方便的获得。高校各院系、各部门可以随时了解自己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和变动情况,以充分利用资产设备,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从资产购置、资产使用到资产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督体系,解决了财务部门、资产管

理部门、院系部等对资产管理流程难规范,管理原则难统一,资产入库、报销、处置难及时等问题。两年来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可以使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各院系部根据系统中资产账务、资产购置、资产变更、资产处置、维修管理、绩效管理等功能各司其职,使高校资产管理模式、资产购置处置流程、资产账务处理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对国有资产的核算要求 2014年1月1日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开始实施,新高校会计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重新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分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新增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与无形资产摊销的相关规定及具体方法。新制度要求高校全面核查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原价、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按新制度规定补提折旧。从2014年1月1日起,按新制度规定每月计提折旧,对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且未领出库的资产,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存货”中。在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全面核查固定资产实物与价值时,笔者发现,按照新高校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还有一些细节需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国资系统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一)分类明细账问题

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名单

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名单 北京(21所)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医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工艺美术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工程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方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北京针灸骨伤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 天津(2所) 南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外贸学院) 天津大学 辽宁(2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东北大学、黄金学院) 吉林(2所) 吉林大学(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1所) 东北林业大学 上海市(8所)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同济大学(同济大学、上海铁道大学<上海铁道学院、上海铁道医学院>、上海城建学院、上海建材学院、上海铁道大学附属卫校)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农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中国纺织大学、上海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玻璃搪瓷研究所) 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教育学院、上海第二教育学院、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7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 江南大学(无锡轻工大学、电光源材料研究所) 河海大学(河海大学、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安徽(2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工学院) 浙江(1所) 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浙江农业大学) 福建(1所) 厦门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武汉科技职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工业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关于印发《国 家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物资管理的实施办法》(民委发〔XX〕11号)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指各单位占用和使用,在法律上 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事 业拨款,学校及其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用各种途径所取得收 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法律确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 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 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库存材料包括专用材料,燃料,文具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 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 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 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原则是:统一制度,归口管理;供管结合,落实责任;优化配置,提高效益;勤俭节约,加强维护.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统一协调管理,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国资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教务处,科技处,审计处,监察处,后勤管理办公室,后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交校长办公会议决策.(二)根据学校各项建设的需要,提出全校现有资产优化配置和界定工作的意见,交有关会议决策.(三)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布置,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对学校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负责制订并贯彻某大学有关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二)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土地,房屋,家具等资产的管理;(三)负责组织学校的财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登记,产权界定,

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就业率排行.

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就业率排行2015-02-10 近日,2014年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排行出炉,该排行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发布的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整理得来,其就业率包含了就业和升学两个指标。位居榜首是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位居61位,山东大学以93.91%的就业率位居69位,中国海洋大学位居73位。 纵观排行榜,一些顶尖学府的排名并不突出,清华大学排第15,复旦大学第24,浙江大学第36,中国人民大学第38,北京大学则排第42位。一些行业类院校反而抢眼,中国药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占据了前三甲位置。 榜单显示,共有74所高校就业率在90%以上;就业率在95%以上的'有52所,占了三分之二强;只有兰州大学不到90%。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每所高校发布的就业率截止时间并不一致,有些7月份截止,有些到12月31日才截止,这可能对最终排名造成影响,本排行仅供参考。 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2014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排行名次大学本科生就业率1中国药科大学99.59% 2北京邮电大学99.54% 3东北师范大学99.25% 4天津大学99.01% 4中国矿业大学99.01% 6东南大学98.69% 7南京大学 98.58% 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98.54% 9中国矿业大学(北京)98.47% 10北京外国语大学98.34% 11华南理工大学98.30% 12北京交通大学98.18% 13北京师范大学98.08% 14华中科技大学97.96% 15清华大学97.90% 16北京化工大学97.85% 17东华大学97.72% 18华北电力大学97.50% 19吉林大学97.47% 20南京农业大学97.31% 2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97.18% 2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97.15% 23西安交通大学97.09% 24复旦大学97.04% 24江南大学97.04% 26同济大学96.99% 27中国政法大学96.84% 28上海交通大学96.76% 29西南交通大学96.70% 30北京科技大学96.64% 31合肥工业大学96.56% 32四川大学96.54% 32西南大学96.54% 34上海财经大学96.52% 35

高等院校国有固定资产存货管理办法(试行)

高等院校国有固定资产存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XX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和存货管理2个暂行办法的通知》、《XX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存货是指学校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用事业性收入增加、用科研经费购置、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用商业贷款购置和社会的各种捐赠所形成的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如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学校存货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科学分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归口监督管理全校存货,各存货管理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管理的存货的调度使用。 第四条学校存货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通过科学配置、使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学校存货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对存货从购置、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存货的存量、结构、效能和状态,科学配置各类存货,提高存货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六条存货的界定 纳入存货管理的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标准为:一般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包括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通用设备);低值仪器仪表及低值机电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包括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专用设备)。达不到以上价值标准的低值易耗品不纳入存货管理,但要建立相关辅助账对实物进行登记管理。 第七条存货的计价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行会计制度执行。 第八条发出存货时,按以下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一)材料在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 (二)低值易耗品在使用时采用一次摊销确定。 (三)存货发出时按实际发出或领用的计入事业支出。 第九条购置的存货必须报经验收,填写验收单。 第十条存货不能由同一人采购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向领导和管理部门报告,查明原因,研究处理。 第十一条存货验收单必须按所列项目认真填写。验收人、领用人、管理人、采购人须由相关人员亲自签名以分清责任。有型号、规格和附件的应按实填列。 第十二条存货验收单(一式三联)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第一联交财务处据以记账,第二联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作实物账,第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