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24-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1995

标准24-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1995
标准24-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1995

消防标志与标牌设置要求

WORD 整理版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 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 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 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 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 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 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 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 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 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 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 平方米至少配 1个,每个单位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 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 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

光背心、 2只手电筒、 2具防烟面具、 20 条毛巾、 10 瓶瓶装矿泉水等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 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 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 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 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 “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 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 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最新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19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5.5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5.6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消防安全标标示规范卷 单(最终版)

消防安全标识规范卷 单位名称:

目录 一、消防安全标示设置规定 二、消防安全标示图例 1

一、消防安全标示设置规定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识设置规定 1.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 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 2.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应利用电子屏、 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规定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标识,以及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图标、标语口号。 3.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应设置灯光“安 全出口”标志,在安全出口上应设置“严禁锁闭”标识,常闭式防火门上应设置“防火门请随手关闭”标识,设有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的安全出口(紧急出口)上部应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识,逃生门上方醒目位置应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普通电梯应在电梯门及附近设置“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逃生”标识。 2

4.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 置在疏散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 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安全出口)的方向。疏散通道中的门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单向门必须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人员密集场所的仓库应设置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 标识,并画线标明储存区域、墙距、垛距,防火要求和注意事项。 6.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学校的会议室、礼 堂、图书馆等公众聚集部位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除设置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标识外还应设置“禁烟”、“肃静”标识。 7.宾馆的客房及公共娱乐场所包房的室内门中上部平视部 位,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用以引导房内客人疏散。 8.多层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 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9.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箱 盖上方和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并提示不得圈占、遮挡。室外地上消火栓,墙上安装水泵接合器,地下水泵 3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教学教材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 求》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50/202-2004 ICS130.220 P16 备案号:16342-2005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术语、总则、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建筑、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中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 术语 3.1 消防安全标志(fire satety sign) 消防安全标志由安全色、边框、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

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场所指示标志、障碍物标志、消防设施设备标志、疏散指示意图标志、禁止标志、警示标志等。 发光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等)。 3.2 电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electric fire satety sign) 用不燃材料制作、通过电源或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标志。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 3.3 光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seif-iuminescnt fire satety sign) 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蓄光材料表面能够吸收照射光的能量,当其表面所受的照度低于某一数值时,能够发出可见光。 4 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使用人员特点、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确保标志设置的完整、准确。 4.1.2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活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易被遮挡的位置(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消防安全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4.1.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73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正式版)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设置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 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 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 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 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 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 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

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 3.2.1下列建筑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式单元住宅除外); 2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礼堂、公共娱乐场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 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 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 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 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 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 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 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 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 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 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平方米至少配 1个,每个单位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 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光背

心、 2只手电筒、 2具防烟面具、 20条毛巾、 10瓶瓶装矿泉水等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 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 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 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 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 “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 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 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消防安全标志知识及图解

消防安全标志知识及图解 消防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和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成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于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志: 一、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网吧、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处、疏散通道外、层间异位的楼梯间、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二、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 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三、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四、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 的开启方向一致。 五、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打开工具门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 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的标志。 六、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 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七、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

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该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 联合设置。 八、设有灭火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 警报器”标志。 九、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对于设有公 用电话的地方(如电话亭),也可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十、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和“消防水泵 接合器”等标志。 十一、在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 志: 1、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 区内; 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3、具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等的防火区内; 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建筑物堆场的防火区内; 5、民用建筑中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存放、使用易燃 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店、作坊、储藏间内及其附近; 6、甲、乙、丙类液体及其他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上; 7、森林和矿山等防火区内。

常用消防标志有哪些

常用消防标志有哪些 消防标志是用于表明消防设施特征的符号,它是用于说明建筑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志安装的位置,并诱导人们在事故时采取合理正确的行动。对安全疏散起到很好的作用,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 1 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水箱间、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和“非工勿入”警示类 标识。 2 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3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阀门、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等场所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4 消防水池、水箱、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的管道、控制阀、控制柜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和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5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6 灭火器的设置点、手动报警按钮设置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7 防排烟系统的风机、风机控制柜、送风口及排烟窗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8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郑州资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规模较大的专业经营批发销售各类消防器材和专业维修检测灭火器的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内优质产品种种型号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火栓、消防箱、消防架子、应急照明灯、逃生救,援器材,防火禁令标牌等相关产品。如有意向可点击咨询。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 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 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 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5.5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5.6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 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5.7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5.8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 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5.9没有火灾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 标志。 5.10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对于没有公用电话的地方(如电话亭),也可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编号:SY-AQ-0542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Which places should be equipped with fire safety signs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消防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和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成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于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志: 一、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网吧、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处、疏散通道外、层间异位的楼梯间、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二、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三、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四、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五、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打开工具门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的标志。 六、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七、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该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八、设有灭火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 九、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对于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1总则 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 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 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 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 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设置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 3.2.1下列建筑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a)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式单元住宅除外);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61200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1-611-2002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 2.0.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 疏散标示指示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 3. 疏散导流标志 Evacuation guiding strip 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 警示标志 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 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 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 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 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 设置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1.2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 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内容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GB 15630-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2004-8-18]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1995 发布时间:1996-2-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消防安全标识标牌

消防安全标识标牌 一、建筑外部标识 (一)消防总平面布局图。 设置要求:在建筑大门口左侧或住宅小区(厂区、库区)主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应设置XX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通向外部的出入口等内容。 实例: (二)重要设备房室外引导标牌。 设置要求: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内消防控制室、泵房等,在室外应设置的引导标牌。 实例:

(三)消防车道标识。 设置要求:在建筑的不同方位的车道上应喷涂“消防车道严禁占用”。利用市政道路的可不喷涂。 实例: (四)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 设置要求:1、地下式采用红底白字喷涂。 2、设置在建筑外墙以及花坛等部位及其附近的,采用标牌标明。 3、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实例:

二、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一)重要设备房标牌。 设置要求:在重要设备房门上部应设置标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实例:

(二)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 设置要求:水泵、报警阀、控制柜等标牌应为红底白字,标明编号、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内容。 实例:

(三)消防设备管理铭牌。 设置要求: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实例: (四)手报按钮标牌。

设置要求: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自发光式标牌,标牌大小:110×110mm。 实例: (五)消火栓标牌及操作方法图例。 设置要求:在消火栓箱门中上部应设置自发光式“消火栓箱”标牌,在中下部张贴操作方法图例,图例大小420×140mm。 实例: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和GBJ45xx规定的建筑物。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

疏散标志设计规范

重庆市地方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Fire Safety Singse 2004-12-30发布 2005-05-01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规范第4.2.1、4.2.2、4.2.6、4.3.1条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合理地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098-98),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范。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规范共分六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等。 本规范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归口。 本规范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提出。 本规范的起草单位有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沁林蹇可银周崇敏吴华邹鹤王德智李玉强王玉涵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引用文件……………………………………………………… 3术语………………………………………………………………… 4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 4.1一般规定…………………………………………………………… 4.2设置场所及部位…………………………………………………… 4.3设置要求…………………………………………………………… 5施工要求……………………………………………………………… 6验收要求………………………………………………………………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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