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度 第八章 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制度 第八章 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制度 第八章 物价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节物价工作制度

一、建立物价管理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明确医保物价办为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设立专职物价员,并在临床、医技各科室配备兼职物价员。

二、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执行省、市制订的医疗收费标准,全面做好医院药品、医用材料、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管理工作。

三、新增收费项目或需要调整的收费标准,各科室要提出书面申请至医保物价办。由院物价员进行成本核算,填写“医疗新增项目收费标准审批表”并说明理由,报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市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医院药品和医用材料的售出,按规定的加成标准执行,接到调价通知按规定时间调价,并认真登记备查。

五、医院主要的药品、医用材料、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在门诊、临床主要科室张贴由物价主管部门监制的标价牌,利用触摸屏、滚动屏进行价格公示。实行门诊病人费用超市式收费清单和住院病人“一日一结一告知”制度,以及出院病人清单制度,公布物价管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物价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各科室物价执行情况。坚决制止自立项目,分解收费和乱收费的现象,做到不多收、不少收,保护医院和病员的合法经济利益。

七、医院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职物价员、各科室兼职物价员及收费人员学习价格政策及调价内容。

八、妥善保管好有关物价方面的文件及资料,做好价格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十三节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奖惩制度

一、物价办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门诊、住院医疗服务收费情况,对收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予以责任认定。处罚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科室,如科室存在异议,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价管理委员会裁定。

二、多收病人费用者,根据多收金额扣除科室管理分(每多收100元扣1分,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并由科室负责退回病人多收费用。因各种原因不能退回时,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交物价办统计和备案。

三、少收病人费用者,根据少收金额扣除科室管理分(计算方法同第二条),并由科室负责追回少收病人费用。因各种原因不能追回少收费用时,按责任大小由责任人负责全额或部分赔偿。

四、多次出现不按现行医疗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或做好相关记录,可视为严重违规收费。严重违规者,扣除科室管理分10分,并根据违规金额同比例罚款,罚款数进入科室当月经管成本。

五、由于医生在治疗处置前后未开出医嘱造成的漏收费,医生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全额

赔偿。

六、多收、少收费用如涉及医技科室,按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处理,若双方均有收费责任,则根据责任大小共同承担责任及按比例承担处罚。

七、由于信息系统原因造成收费失误,由信息部门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造成继续损失时,由信息部门承担责任。

八、物价办未发现收费出现普遍异常,或发现后未及时纠正时,由物价办承担责任。

九、对确因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或存在较为客观因素造成的收费失误,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十、住院临床科室每月物价管理扣分合计前3名,分别扣罚300元、200元、100元。

各科室均无扣分时,取消当月扣罚;各名次出现并列时,可并列计算。

十一、住院临床科室每月物价管理奖励分数合计前3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各科室均无奖励加分时,取消当月奖励;各名次出现并列时,可并列计算。

十二、科室治疗性收入比例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部分,每增长1%奖励1分。

十三、科室材料成本所占比例与去年同期比较减少部分,每减少1%奖励1分。

十四、对科室、医院收费项目开发及规范管理积极献计献策者,根据收益大小,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特制定我院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成立医药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设立专职物价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科室设立兼职物价员,规范科室收费行为。建立物价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卫生局发布的《珠海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文件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或随意套用项目收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由物价管理员负责调价。

三、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阳光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不允许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加成率及最高限价。药品调价由药剂科专人负责调价。

四、建立健全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制度。医用耗材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阳光采购。《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和“说明”未明确规定可另外计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耗材等,一律不得另外收费;已明确规定可另外计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按实际进价与规定差率计价。由设备科专人按规定差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

五、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在门诊、住院部显著位置利用触摸屏、滚动屏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六、完善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对于住院患者,要逐项记录每日发生的医药费用(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等)。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住院费用查询,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住院收费处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对于门(急)诊患者,门诊收费处向有需求的患者免费提供门诊费用清单。

七、建立健全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分解收费、重复收费、随意套用项目乱收费及漏收费。专职物价管理员每月对全院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科室护士长及医技科室主任定期对本科室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医院物价办。

八、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九、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奖惩规定,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物价办不定期抽查在院病人、出院病历、门诊处方及治疗单的收费情况,对多收、少收、违规收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退款、补收、惩罚措施,对收费规范的科室进行奖励。

十、建立健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申报制度

十一、医院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职物价员、各科室兼职物价员及收费人员学习价格政策及调价内容。

十二、妥善保管好有关物价方面的文件及资料,做好价格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建立健全我院价格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安荣泽

副组长:李华林

成员:王玉黔杨应萍蒋莎周海新张建平许小明伍火志邝东文石凤鸣下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应萍

办公室副主任:许小明

成员:李湖香覃莺来吴艺罗素峰何金定王昌瑚刘小珍容玉佩

专职物价员:李湖香

各科室设立兼职物价员,成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各科护士长为小组组长。负责管理本科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遵医五院物价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物价办主任职责及考核办法

全面负责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个人月汇报、季度小结、年度总结,汇总年度工作业绩,报物价管理领导小组。

二、专职物价员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在物价办副主任领导和医疗收费价格管理办公室业务指导下完成物价监控及管理

工作。

(二)熟悉物价政策,掌握医疗收费标准,掌握全院收费情况。在日常的收费监控基础上,

(三)对病程记录中的收费项目与实际收费项目进行对比,更深层次的监控漏收费,保护

医院的应得利益,体现医务人员工作价值。

(四)负责收费字典的审核和维护,包括医疗项目字典、卫生材料字典。

(五)指导各科室正确理解收费项目和内涵,杜绝错收费、少收费、多收费。

(六)梳理各科室收费项目,使临床科室和各医师对具体收费项目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七)负责各种收费模块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网工作。

(八)每月抽查运行病历10个科次、归档病历5%、门诊收费发票3天或一个费用段以上,

并有检查记录、分析报告。

(九)负责收集临床收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答临床收费疑问和解决收费出现的问

题,重大问题报科主任。

(十)协助病区专职或兼职物价员的上岗前培训和阶段性培训工作。组织召开每周物价工

作例会。

(十一)接受临床收费人员和病人对收费相关事务的咨询,负责处理价格投诉和纠纷并

做好记录。

(十二)每月对全院收费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物价政策,及时调整院内相关政策。(十三)每月对各科室医用耗材消费走势进行分析,结合收费情况进行对比,杜绝漏收费、错收费现象,加强科室材料成本监控。

(十四)对各科室上报的新增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并向物价管理机关申报收费。

(十五)接上级部门的调价通知后及时调价,并通知各收费科室。

(十六)做好医疗价格公示工作。

(十七)由物价办主任负责考核,月度汇报,季度小结,年终总结,汇总全年工作业绩,报物价管理领导小组。

三、兼职物价员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及专职物价员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分管科室的收费工作,熟悉本科室收费标准,收费规范合理。

(二)掌握在院病人费用情况,现金病人押金不足时,及时告知主管医师,已出现欠费的病人,必须有科室领导或治疗组长签字才能录入医嘱。

(三)督促医保病人按比例缴纳住院押金,医保病人费用超过定额时,及时告知主管医师。

(四)负责办理出院、负责病人在院期间所有收费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全面承担多收费、少收费、漏收费和错收费责任。

(五)准确录入病人出院诊断,承担因诊断录入不规范,导致医保病人定额结算错误造成的损失。

(六)负责病区每日费用清单的打印、发放和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科内价格投诉事件,并及时向护士长和物价办汇报。

(七)定期审查运行病历,对病程记录中的收费项目和实际收费进行对比,要求医嘱、记费、报告三统一。

(八)对科室每月领取的医用耗材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九)按时参加物价办召开的例会和举办的业务培训。

(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

(十一)专职物价员根据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情况,提交各科室物价员考核分数,并参照科室考核分数进行年度汇总,报物价管理领导小组,计入年终考评工作业绩。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自查制度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收费准确性,保障医患双方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设立物价办,配备专职物价管理员负责全院医药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控;科室设立兼职物价员,负责病人在院期间所有收费项目的审核。

二、专职物价员每月抽查运行病历10个科次、归档病历5%、门诊收费发票3天或一个费用段以上。检查是否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及时解决科室存在的收费问题,总结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并向科主任反馈。

三、专职物价员不定期抽查药品、医用耗材是否按规定差率定价,有无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应科室调整价格。如出现重大误差,立即报告医院医药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视问题的严重性决定是否追究责任。

四、科室护士长或物价管理员对本科室收费情况自查,各科室每季度抽查3—5份出

院病历,对收费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将自查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医院物价办。医技科室每月(季)将各科室不正确收费情况汇总并报告物价办。

五、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收费问题,在定期召开的物价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和责令整改,并按照遵医五院医疗服务收费奖惩规定处罚。

遵医五院费用清单与费用查询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保证患者知情权,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方便社会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管理制度

(一) 电脑逐项记录患者每日发生的医药费用(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等),科室每日向患者免费提供前一日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住院收费处向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二) 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住院费用查询,并耐心细致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如患者不满意答疑时,应及时请护士长或物价办协助解答。

(三) 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必须载列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应的项目编码、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和费用;药品和允许收费的医用耗材必须列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费用。

(四) 在住院大厅设置电脑触摸屏,方便患者自助查询最新医药价格和消费明细。

二、门(急)诊患者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管理制度

(一) 门诊收费处向有需求的患者免费提供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二) 在门诊大厅显著位置设置触摸屏,方便患者自助查询最新医药价格。

(三) 门诊咨询台负责指引患者到相应科室查询收费疑问。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投诉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医药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对医疗收费的满

意度,

切实做好医院价格管理工作,制订本制度。

(一)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实行分级管理,第一投诉点设在各科护士站、收费处、咨询台,第二投诉点设在医保物价办。

(二)各临床科室与收费处作为具体收费部门,耐心做好患者关于收费方面的答疑解惑及本部门收费投诉工作。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协调解决。

(三)对于科室未能解决的医疗价格投诉和纠纷,以及上级物价管理部门转来的价格投诉,由物价办负责处理。

(四)物价办认真接待每一位投诉人,对于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完毕;对于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向投诉人解释,取得投诉人的理解,了解清楚后及时答复;对于上级物价管理部门转来的价格投诉,要及时解决并书面答复上级物价管理部门。

(五)由物价办处理的价格投诉和纠纷,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投诉或纠纷。

(六)做好投诉内容及处理结果的记录,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二、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处理流程

(一)门诊患者价格投诉处理流程:

问题未解决

调查、答复问题

(二)住院患者价格投诉处理流程:

问题未解决

调查、答复问题

遵医五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鼓励临床科室开展新技术,同时保障合理的经济效益,根据粤价[2006]22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开展的检查、治疗、手术等医疗服务项 目。

(二) 医疗服务项目经国内外临床研究取得成果并已推广和应用。

(三)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开展。

二、 下列项目不列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二) 仅用于医学科研的项目。

(三) 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项目。

(四) 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 医疗机构购置的新仪器、设备等,其诊断、治疗内容与《医疗服务价格》所列项 目相同的医疗服务项目。

三、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程序:

(一)科室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表》,以及新增医疗项目的诊疗规范,包括项目名称、操作说明、适用范围、临床意义和质量标准等。

2、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

3、 国内其他省份的价格资料。

(二) 物价办审核科室提供的材料后,向上级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四、待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发文公布试行后,按文件规定项目及价格执行,并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价格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

疗项

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二、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编码、项目名称、规格、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

三、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在物价管理部门监督下制作公示

牌,

在医院显著位置,尤其是收费处、药剂科等地方张贴。

四、完整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通过门诊和住院部设置电脑触

屏,方便患者自助查询。

五、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医药价格相关信息。

六、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七、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

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八、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管理考核和奖惩规定为加强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珠海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07年7月版)及相关补充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物价管理考核和责任认定办法:由物价办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在院或出

院病

人病历,对在医疗费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分别予以处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科室,如科室存在异议,提出书面申请,由《遵医五院医药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裁定。

二、处罚规定

(一)多收病人费用:根据金额扣除科室管理分(1分/100元,不足100元按100

元计

算),并负责退回病人多收费用。因各种原因不能退回时,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交物价办统计和备案。

(二)少收病人费用:根据金额扣除科室管理分(1分/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并负责追回少收病人费用。因各种原因不能追回时,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医院损失。

(三)严重违规收费:多次出现不按现行医疗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或做好相关记录,

可视

为严重违规收费。严重违规扣除科室管理分10分,并根据金额同比例罚款,罚款数进入科室当月成本。

(四)由于医生在治疗处置前后,未开出医嘱造成的损失,医生为直接责任人,负

责全

额赔偿。

(五)多收、少收费用如涉及医技科室,根据责任大小共同承担责任及按比例承担

处罚。

(六)由于信息系统原因造成收费失误,由信息部门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造成继

续损

失者,由信息部门承担责任。

(七)物价办未发现收费出现普遍异常,或发现后未及时纠正者,由物价办承担责任。

(八)住院临床科室每月物价扣分合计前3名,分别扣罚200元、150元、100元。各名次出现并列时,可并列计算。

(九)对确因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或存在较为客观因素造成的收费失误,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奖励办法

(一)住院临床科室每月物价奖励分数合计前3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各名次出现并列时,可并列计算。

(二)科室治疗性收入比例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部分,每增长1%奖励1分。

(三)科室材料成本所占比例与去年同期比较减少部分,每减少1%奖励1分。

(四)对科室、医院收费项目开发及规范管理积极献计献策者,根据收益大小,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九、以上条文由物价办负责解释。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高责任意识,维护医患双方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一)不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二)提前或推迟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

(三)擅自增删收费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四)超越“除外内容”的范围或增加卫生材料品种或重复使用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或分解项目收费;

(五)无医嘱或重复收费或超医嘱规定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自主选择服务项目或便民服务用品未征求患者或家属同意收费。

(六)不同批次的医用耗材和便民服务用品(如一次性便盆等),总务和医用耗材仓库未及时向物价员报告物品使用和价格变动情况。

二、责任追究程序

(一)物价员自查处理程序:物价员应根据医院物价管理制度,对医院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发生收费事项进行督查,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二)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处理的程序:患者若向院物价管理部门提出收费异议或行风投诉,由物价员和行风投诉接待人员与收费科室对该费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患者,如确有违规收费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给予补偿。

(三)患者通过政府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程序:患者与医院协商不能解决或直接要求物价

部门解决的,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处理决定,立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用给予补偿。

三、责任人追究处理

(一)物价管理人员:物价员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病区包括护士长,门诊及医技科室为科主任)未及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调整价格和执行、未履行《各级物价管理员岗位职责》,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二)计算机中心:擅自接受科室或个人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或价格标准造成违规收费行为的;未按“医药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准确提供医药价格监督检查所需数据,追究计算机中心责任。

(三)药剂科、设备科:未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时间调整药品价格而造成违规收费行为,追究药剂科及设备科责任。

(四)病区或相关科室:根据《遵医五院医药价格管理奖惩条例》规定追究责任科室和当事人责任。

四、责任追究方式

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及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分别予以检讨、通报批评、扣除1~3个月绩效工资、行政警告、记过、直至解聘等处罚,并与本人年度考核挂钩。

遵医五院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一、医用耗材收费规定:《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

行计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等,一律不得另外收费;患者需使用可另外计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应将价格、预计使用的数量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确认方可收费。

二、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加成率:已明确规定可另外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

医疗机构实际购进价格加规定差率计收。购进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加价率为10%;1000元以上部分加收8%,单件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加收部分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三、明确医药价格管理职能。加强对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

科、

审计科、设备科、信息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

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

四、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

光采购,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不允许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加成率及最高限价。药品调价由药剂科专人负责调价。

遵医五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流程

一、医药价格政策管理:由物价办负责医药价格政策的管理,负责制定准确、可操

强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政策实施情况的追踪和监督。

二、医药价格政策的把握: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医药价格政策调整通知时,如

政策内涵不能准确把握,需及时向斗门区发改局物价所汇报;在执行原有文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也应及时向斗门区发改局物价所汇报,以保障价格政策的准确执行。

三、医药价格字典库的维护:由计算机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保障,物价办负责政策指

导。

字典库的新增项目、原有项目调价和内容修改、维护等,根据所辖范围,由物价办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字典库维护,药剂科负责药品字典库维护,设备科负责医用耗材字典库维护。

四、医药价格调整工作流程:物价办接到调价文件或通知→认真对照、准确理解内

→制定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协调→实施(所辖部门对医药价格字典库调整、发调价通知、实时培训、公示)→追踪和监督执行情况→反馈(向执行科室和主管领导)→纠正偏差

五、医药价格监督工作流程:物价办抽查门诊发票、出院病历、运行病历,科室自

汇报,患者投诉等→多收费、漏收费、错收费→责任认定→退回多收费用、追缴少收费用、纠正错收费用→按《医药价格考核和奖惩规定》对责任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理→汇总形成书面

报告并分析原因。

六、住院收费复核流程:医嘱录入自动生成费用→打印各种治疗单→双人核对后执行→科室物价员参加每日医嘱查对→确认当日费用无误后打印一日清单交患者→核实患者存在疑问费用→每日打印科室患者费用总表核对→住院时间超过一周患者,科室物价员分段查对并标记→医生提前一日开出出院通知书,物价员或收费员核对患者在院期间全部费用→办理出院→打印费用明细清单→收费有误及时纠正。

七、门诊收费复核流程:

(一) 药品处方收费→收费员录入后核对(有疑问时向开处方医生核实)→打印发票→药房窗口收到发放药品信息→核对处方与发票无误(有疑问时向收费员核实)→发放药品。

(二) 治疗单收费→收费员录入后核对(有疑问时向开处方医生核实)→打印发票→发票与治疗单交实施治疗的医生或护士→核对收费与治疗项目相符合(有疑问时向收费员核实)→治疗处置。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

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知丁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 第一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与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院级领导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主管医院运营部(含:经营部、企划部、市场部)工作,与执行院长、业务院长共同管理医院院务部(含: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业务部(含:医务部、护理部)工作。 2、主持制定医院营销战略,确定经营方针、策略;负责审核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主持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医院经费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各类经费收入和支出,监督各部门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医院财务收支状况,分析经营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4、与执行院长共同组织领导医院员工的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社保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 5、领导医院形象工程建设和公共关系工作,努力培育良好的医院文化,建立融洽的内外关系,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定期组织医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行政查房和现场办公,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7、完成医院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行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医院的经营和经济管理工作。

2、组织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定期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工作。 3、领导医院实行科学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定期分析医疗工作数量、质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质量认证和公共关系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协助总经理组织医院的员工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意见。 6、审查有关业务支出计划和支出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组织指导全体员工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和各种培训,刻苦学习、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开展“学习型医院”活动。 8、教育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医疗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杜绝不正之风。 9、完成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业务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医院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和医政管理工作。 2、根据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疗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安排,组织年度、月度医疗质量检查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医院重点专科的确定和全面建设,参与医务人员的选聘、引进,组织对医务人员的考察、考核,对人员任用调配提出意见。 4、定期深入科室检查医疗质量,领导每月医疗查房;组织科室间协作,指导科室主要业务活动;组织重大手术、急危重症、疑难病例的会诊、抢救和急救演练,以及院前医疗救护工作。 5、协助总经理审查药品、器械采购计划,检查药品器械的供应管理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主要医疗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 6、负责组织全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和临床科研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医、护、技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和技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保护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合法权益,激励职工更好地为医院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职工主人翁精神,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院服务满意度,提升医院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投诉,是指医院内部职工(以下简称投诉人)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医院或科室及个人在医疗、服务、管理及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违法违纪、失职行为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行为。 第三条院办是职工内部投诉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全院职工内部投诉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职工内部投诉处理工作。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医院各部门、各科室指定1名负责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一)属医疗业务方面的由医务部或护理部负责办理。 (二)属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和违章违纪方面的,由党办牵头责任科室所属支部和科主任办理;党办在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前提下,按照“医德考评制度”的要求及时完善考评记录。 (三)属劳动纪律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四)属医疗业务以外的,如医院环境、水木工电、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由总务科负责办理;器械、设备、食堂方面的,由物质管理科负责办理;药品方面的,由药剂科负责办理。 (五)属价格、收费方面的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六)属医院管理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七)属对外宣传、舆情管理方面的,由外联宣教科负责办理。 第五条投诉人可采取面谈、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既能够按照职责分工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也能够直接向院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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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竖月的第一个周一下午4:00开始召开。 二、医院所有部门领导及大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参加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院长办公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领导指示精神,由部门主任简要总结上月工作,代表医院布置下月工作要点,院长加以点评确定。 四、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成纪要,由院长审定后印发至部门领导。 五、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工作,由部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实施,院长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医院周会制度 一、医院周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有关职能部门主任主持,每周一上午10:00—12:00召开。 二、医院周会由各部门正副主任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三、周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必要时打印,呈院长审定后下发。 五、周会研究决定的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与相关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院长汇报。

院管会会议制度 一、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周一上午8:30—10:00召开。 二、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成员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召集人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院管会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主要工作,确定下周全院工作要点。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呈院长审定后下发院管会成员。 医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在非办公时间代替院长行使职权,负责处理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文件等。 二、现场解决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遇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时,要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 三、坚守岗位,手机随身携带,保证接听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于次日上午在早会上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值班记录,手机、值班钥匙等值班用品)。 四、院总值班在保安陪同下,每班至少对全院进行巡视二次,重点是病房、急诊、全院电源、供氧中心、药库、医技科室重要设备、消防等,保障医院安全。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跟进危急重症的救治,遇有问题,及时抽调人员组织解决。 五、总值班每晚23:00前值班地点以急诊科为主,无特殊情况不能离开急诊科。 六、总值班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七、院总值班表由院办负责排班打印,参加值班人员注意值班时间,按时接班。总值班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持续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为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营造讲正气、讲诚信、讲规范的医院价格管理环境,根据我院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药价格管理。 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修订部分】》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标准。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1.医院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物价与医保、财务、医务、护理、药剂、医用耗材科、门诊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医疗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定期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2.物价科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计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调整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科具体负责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将新购进的医用耗材的物价代码、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送达物价科,以备及时准确地增加相应项目。 3.凡有收费项目和科室(病区)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对科室的收费负总责,并应指定人员负责本科室(病区)的计费、退费和复核工作,积极配合物价员做好本科室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监督工作。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宁都县人民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江西省物价局、赣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医院管理制度

护理工作制度 一、病区护理制度 一、新住院病人前三天每天测体温、脉搏四次。体温在3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六小时测一次,一般病人每天上、下午测体温、脉搏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人测血压及体重一次其它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人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标记: (一)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人。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二)一级护理:重症病人及大手术后极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30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防并发症。 (三)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1-2小时巡视一次。 (四)三级护理:一般病人。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根据病情参加一些室内活动。 二、护理会议制度 一、护理部每月召开2—3次护士长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不定期召开例会,总结、研究、布置护理工作,解决诊断护理问题和实施护理对策。如不能参加会议,要向护理部请假。 二、护理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院护理人员大会,总结部署工作。 三、护士长每周召开一次科室护理人员例会,总结、部署本周工作。 四、病区每月组织一次工休人员座谈会,征求病人和家属意见。 五、护理部各级会议精神,会后要及时传达落实,要有效果反馈。 三、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一、护理文件是医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更好地管理,使之及时、准确、科学、真实地记录护理过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项护理文件书写要及时、准确、真实、整洁,用医学术语。各班护士均应按管理要求执行。 三、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经管护士或责任护士管理。 四、病区护理文件摆放有序,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后归还原处。 五、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 六、医嘱本、交班本、正式护理病历,按规定要求书写,并妥善保存一年。测温本保存三个月,以备查阅。 七、护士长要每日检查护士交班报告,每周检查各种护理记录单书写质量1—2次。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2020年版)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 (2020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 (4) 第四章管理制度 (7)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 (10) 第六章监管检查 (10) 第七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及《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负责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根据本规定依职责对辖区内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

检查,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由举办单位参照本规定进行指导、考核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医务管理部门、价格管理部门、临床科室和医药物资采供等部门组成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科学管理、合理监控医疗服务成本,提升价格管理质量。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及财务、医务、护理、医保、信息、药事、物资管理、医技、质控、设备、纪检监察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价格管理部门建设。三级医疗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的部门,并由院领导主管;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应当在相关职能部门中明确价格管理职责。 三级医疗机构应当配备3—5名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应当配备1—3名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各医疗机构依据机构规模和医疗服务量可适当增减人员数量。各业务科室(部门)设置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xxx医医院 2016年12月14日 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医药品价格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经盟发改委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药品质量验收小组在进行药品验收工作时,对药品价格质量把关。 八、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价格执行。 九、为了增加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医院显示屏都应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十、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一、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医院物价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卫计委、财政厅制定的《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医保物价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医保物价、医教、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90844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89736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

医院管理制度大全1.doc

医院管理制度大全1 医院管理制度大全 医院首诊负责制 1、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首诊负责制是指首 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病人进行施救。 2、首诊医师诊察病人后,若确系他科疾病,仍应按第一条要求进 行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3、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 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病人全面负责 4、经会诊确定为他科病人后,首诊科室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 情记录和交接班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受科室医师于床边交接病人。

5、病人如确需住院,须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 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相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科室。 若病人因特殊情况需转外院治疗,首诊医师需先征得其高级医师和本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并报医务部同意方可转外院。 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重整必须准确,严禁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确认。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书写、执行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如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一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未经诊察就开医嘱。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总查对一次。转抄、重整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书写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职责制度 版,可自由编辑!】【最新资料,Word 页14 共页1 第 目录 1、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 2、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图

3、物价管理科工作制度 4、物价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5、物价员岗位职责 6、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7、医院医药价格管理机制 8、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9、价格公示制度 10、费用清单制度 11、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12、医药收费复核监管措施 13、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14、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 15、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6、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制度 17、价格投诉管理制度 附:投诉处理程序 18、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19、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大卫规发[2011]194号文件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卫生部医管司修订《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大连市友谊医制定、修订了物价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物价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国家中页14 共页2 第 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特成立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能与职责 (一)、物价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医院物价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考评及奖惩标准。 3、对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进行医院新增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申报的审核。 5、组织物价员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进行物价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 6、每年召开物价管理委员会会议1-2次,讨论研究医院物价管理相关工作。(二)、物价管理科主要职责 1、在院领导和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医院物价管理工作。 2、对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进行管理,进行一次性耗材和医疗服务收费许可审核。 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 4、落实医药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及时调整价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1. 医院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进行医疗服务收费。各部门不得自行定价,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分解收费标准等进行收费。 2. 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制度。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在医院多媒体信息查询台上公开住院患者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 3. 所有收费项目的设置必须以《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及其补充文件为依据,不得以各种名义更换收费名目或分解项目收费。各科开展新增项目(须在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范围内)事前向本院物价管理小组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收费。 4. 加强收费标准管理。

4.1 加强药品的收费管理。药品零售价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得自定收费标准。 4.2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收费管理。购置大型设备仪器前,要向财务科报送《设备购置论证报告》、收费标准和设备进货价格等资料,由医院专职物价员对所拟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核,未经物价管理预审的资料,不予收取费用。 4.3 加强一次性医用材料的收费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收取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 4.4 单位收费系统软件中的收费标准数据库应由专人维护;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数据库应由财务部门物价收费管理员维护;药品收费标准数据库应由药剂科维护。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修改物价数据。 5. 价格公示,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凡对患者可能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特殊药品在实施或用药,各医疗科室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各医疗科室必

须向患者提供每日清单。 6. 医院专职物价收费管理员,对医疗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并给予具体指导。各临床科室兼职物价人员,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控制。 7. 专职物价收费管理员应加强对患者医药费用的审核检查,发现漏收费和少收费的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努力追回。如发现滥用职权(如因人情关系)少收费或不收费的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给予负责人严厉处罚。 8. 专职物价管理员有权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多收费和乱收费的项目及时查明原因,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9. 专职物价管理员有权对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应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

XX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1.doc

XX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1 XX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医院价格收费,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建立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三、按照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规范收费行为。 四、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五、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在医院内显著位置,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以便患者监督。 六、实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度,并在收费窗口、病房护士站提供医药费用查询服务。 七、医院内部建立医药价格自查制度,每月按照住院科室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八、医院建立价格投诉管理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箱、意

见簿、公布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问题认真调查、解决、处理,并做好情况记录。 九、医院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确保系统操作与维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与安全性。 XX医院危急值管理制度(2015版)1 XX医院 危急值管理制度(2015版)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及时向临床科室提供准确的诊断信息,我院重新修订了“危急值”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的某检验(检查)结果值。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危急值信息,可获得最佳抢救机会,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1. “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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