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

条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我国区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卫生技术职务

第二条卫生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应用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行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卫生技术职务有明确职责和履行相应职责必须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合理结构比例。

第二条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中药、西药人员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第四条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高级技术职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为中级技术职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技术职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暂按卫生部(82)卫医字第10号、(83)卫防字第61号、(81)卫药字第10号、(79)卫药字第9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六条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七条医(药、护、技)士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3、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第八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3、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第九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大学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四年以上;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三年左右;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左右;取得博士学位者。

第十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第十一条主任医(药、护、技)师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着、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做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技术职务,必须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对未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评审认定不符合任职条件者,任何单位或任何人不得聘任或任命其担任卫生技术职务。

第五章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由高级、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也可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下属单位直接组建,并报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是地方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地方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部备案),并会同当地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十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可参照执行。

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二、副院长职责 三、秘书职责 四、办公室职责 五、财务科长职责 六、会计职责 七、出纳职责 八、医务科主任职责 九、医技科主任职责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十一、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十二、主任医师职责 十三、主治医师职责 十四、住院医师(士)职责 十五、护师(士)职责 十六、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十七、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十八、临床医师(士)职责 十九、护士长职责 二十、门诊护师(士)职责 二十一、病房护师(士)职责 二十二、手术室护师(士)职责 二十三、助产医师(士)职责 二十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二十五、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二十六、药剂士(员)职责 二十七、检验师(士)职责 二十八、放射师(士)职责 二十九、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三十、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三十一、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三十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三十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三十四、保管员职责 三十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岗位职责 三十六、全科医师岗位职责 三十七、公共卫生医师岗位职责 三十八、社区护士岗位职责 三十九、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一、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二、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四、医源性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四十五、精神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四十六、康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七、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八、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四十九、公共卫生科职责 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全面负责本乡镇、本院的初级卫生保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培训、人事、财务、总务和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 2.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价全面工作,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本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定期深入村卫生室和农户,了解掌握下情,采取有效对策措施,不断提高预防、保健和卫生管理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5.负责组织、检查本乡镇、本院的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6.负责教育本院职工和本乡镇乡村医生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预防保健和医护工作质量。 7.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现行人事分配制度,负责组织领导本院职工和本乡镇乡村医生的考核、奖惩、聘任等工作。负责落实全院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9.负责审查本院的预决算和成本核算工作,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和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院的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环境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铺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医院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 定期(每季度)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 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 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 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 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 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 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 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 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 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 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 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 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一、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初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中级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要求大本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口。 2、职称晋升任职年限条件:员级,大专或中专毕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助级,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本毕业工作见习1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员级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4年以上。中级,大专毕业担任助理4-5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本毕业担任助理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3年;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3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成绩者。副高级,具有大本以上学历,担任中级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2-3年。正高级,担任副高级5年以上。 3、职称晋升专业年限条件:员级,中专第一学历1年,第二学历2年。助级,大专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5年;大本第一、第二学历都是1年。中级,大专7-8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4年。副高,本科10年;硕士、研究生8年;博士3年。正高,本科15年;硕士、研究生13年;博士8年。 4、职称晋升继续教育条件:任职年限内平均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要达到20学分,其中公修学分不少于5分。 二、高、中、初级破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试均为合格(或职称)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2、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3、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4、取得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8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四子王旗人民医院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 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每季度)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按照本院选择的病种,用“临床路径”来规范本科的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妥善处理本科出现的医患纠纷。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 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78 号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科护士长职责 一、在护理部主任及科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本科的护理业务和管理工作。 二、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三、负责检查抢救药品、器械备用状况,做到:定量、定位、定期保养、消毒。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四、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用后毁型。按时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工作。 五、组织护理人员业务学习,管理和指导实习、进修护士工作。 六、督促护理人员保持室内整洁。及时统计各种报表,按规定上报。 七、督促检查卫生员、导诊员工作。保持病区卫生、清洁。 儿童保健科主管护师(护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医生指导下,负责门诊病人的注射治疗、血标本采集及分诊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认真进行“三查、七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三、注射易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时,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即使检查皮试结果。密切观察用药反应。严格掌握药物配伍禁忌的要求,保证病人安全。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注射时必须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用后毁型。按时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工作。 五、负责完成指导进修、实习护士的工作。 六、负责指导卫生员工作。 七、按时完成定期工作和科里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儿童保健科心理保健门诊及学习能力咨询训练中心 主管护师(护师)工作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医生的指导下,负责心理门诊、训练中心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各种心理评估,电脑软件评价。婴幼儿早教指导、测评等工作。 三、承担儿童学习能力中心咨询、训练工作。 四、负责科室收入统计、备品准备。 五、负责训练室的四防安全及清洁卫生。 六、承担一定的宣传、讲座、科研、调查任务。 七、配合科主任做好科室的其他工作。 妇女病普查、更年期门诊护士工作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主管医生的指导下,负责门诊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接待宣传、导诊工作。 三、负责门诊工作量的统计、备品准备。 四、负责器械涮洗、打包、送消毒室消毒等工作。 五、负责门诊的四防安全及清洁卫生。 六、配合科主任做好科室的其他工作。 妇产科护士长职责

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医务科/处(或医疗管理职能部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8、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预防xx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预防保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5.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7.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8.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及其它相关学科的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铺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

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院长职责 1.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使用医院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质量和安全保证的、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 2. 负责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 负责制定并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4. 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5. 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6. 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7 . 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办公室主任职责 1. 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 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草拟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 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 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务科主任职责 1. 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 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 负责制定医务科/处及医疗发展的工作计划,并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及做出阶段和年终工作总结。 4. 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5. 深入各科室,督促各种制度和规章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 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奖惩、调配工作。 8. 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 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

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武关中心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岗位职责 1、带领全体职工,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及具体工作目标; 2、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具体分管院办、监督办、合医办、财务室、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工作;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落实; 5、督促分管防保的副院长负责全院的初保、疾控、妇幼卫生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的落实等;督促分管医疗的副院长、医务组长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督促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7、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8、负责院内党建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

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二)副院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初保、疾控、妇幼卫生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的落实及突发的临时工作任务。 2、督促检查该项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3、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定期分析工作指标,提出合理建议,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负责全院该项工作的业务技术学习和村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5、负责落实该块各项工作资料的统计报告工作(包括非典日常报告)。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工作,指导所担负的辖区内职业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7、组织检查本院的门诊、疫情报告、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副院长医务组正付组长岗位职责 1.医务组正付组长要负责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主持医务组各科室工作,负责管理医疗日常事务。 2.对危重病人要组织会诊,病例讨论,抢救等工作。 3.要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4.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各位医生(包括功能科室)的医疗,

医务人员与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1]

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中心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发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和缺勤时,需指定一位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代行院长职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全员的工作计划、 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送传阅、立卷归档、保管、 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签、打字、 外勤、通讯联络、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务科科长职责 1、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 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 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临床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督促各种 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 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1)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四、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五、放射科主任职责 六、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七、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八、放射科医师职责 九、放射科技师职责 十、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十一、检验科主任职责 十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十三、主管检验师职责 十四、检验师职责 十五、检验士职责 十六、检验员职责 十七、临床检验室职责 十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十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二十、中、西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十一、主任药师职责 二十二、各药房组长职责 二十三、主管药师职责 二十四、药师职责

二十五、(中、西)药士职责 二十六、药库保管员职责 二十七、调配岗位职责 二十八、核对(发药)岗位职责 二十九、划价(审方)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 定期(每季度)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 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 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 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 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医院人员岗位职责[1]

2012年南顿卫生院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医院工作,特制订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

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务人员岗位职责教程文件

医疗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医疗工作人员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人员培养工作并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2.1 工作资历:必须是本专业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有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 12.2 工作能力:对本专业临床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13.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7.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8.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关于公司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目录 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3) 院长岗位职责 (3) 办公室主任职责 (4) 医务科/处(或医疗治理职能部门)主任职责 (4) 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4) 人事(或人力资源治理)科科长职责 (5) 总务科科长职责 (5) 图书治理员职责 (6) 病案治理员职责 (6) 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6) 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6) 财务部门会计的职责 (7) 财务部门出纳职责 (7) 财务部门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 (8) 住院处、门急诊收费处收费员的职责 (8) 住院、门急诊收费处审核人员的职责 (8) 物价人员职责 (9) 临床科主任职责 (9)

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9)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0) 总住院医师职责 (10)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0) 门诊部主任职责 (11) 麻醉科主任职责 (11) 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2) 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2) 麻醉科医师职责 (12) 助理医师职责 (13) 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科(组)长职责 (13) 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13) 检验科主任职责 (14) 主任(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14) 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15) 主任检验师职责 (15) 主管检验师职责 (15) 检验师职责 (15) 检验士职责 (16)

临床检验医师职责 (16) 检验科质量主管职责 (16) 检验科技术主管职责 (17) 药剂科主任职责: (17) 各室、组负责人职责: (18) 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18) 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18) 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19) 药剂士(中药药剂士)职责 (19) 临床药师职责 (19) 药剂科岗位责任 (19) 调剂岗位责任 (19) 制剂岗位责任 (20) 药品采购岗位责任 (20) 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 (20) 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责任 (21) 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21) 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21)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doc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农业系列 农业(农经、畜牧、兽医)技术员 1、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 助理农艺(农经、畜牧、兽医)师 1、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3、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 4、任农业(农经、畜牧、兽医)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二、工程系列 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3、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公证员系列 公证员助理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四级公证员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3、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4、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公证员助理二年以上。 四、律师系列 律师助理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四级律师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3、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4、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律师助理二年以上。 五、中小学教师系列 二级教师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三级教师

医院收费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医院收费人员岗位工作职 责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741医院收费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Job Duties of Hospital Charger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职责一:医院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二、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三、按规定填写就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四、每日必须做好当天挂号、收费前的准备工作,备好小钞,方便病员。 五、每天必须向财务科交挂号、收费金额一次,连同票证一并上缴。 六、礼貌用语,唱收唱付,对病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钱款当面点清,杜绝差错。 七、严格执行财务工作制度,收费必须电脑打印收据,

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八、发现长短款时不能以长补短,应及时查找原因,做好登记,以备存查和按规定处理。 九、每日按规定清机,填写收费款项汇总表,做好交款准备。 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开,注意现金的保管。廉洁奉公,不能挪用公款 职责二:医院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医院院长管理下,熟识国家医疗收费标准,收费笔数准确率要达100%,收费必须出具国家统一医疗票具。 二、一个月内,在正常现金差错范围内(由于四舍五入的因素),允许核销长短款金额在5元以下。 三、在日清工作以后,准确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 1、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的短款,由个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2、因为微机处理系统故障或非个人因素造成的短款,报告院行政,由院方处理。 四、开出收据,必须按项目填全,写清姓名,发票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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