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工程等级划分及应用

净化工程等级划分及应用
净化工程等级划分及应用

净化工程等级划分及应用

净化工程的定义是利用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将需要洁净环境的空间内,排除其空气中的尘埃、细菌、微生物等污染性物质,并且按照生产规范要求将温度、湿度、洁净度、气流压力、气流速度、气流梯度、噪声和静电等参数稳定在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净化工程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七个等级,分别是1级、10级,100级,1000级,10000级,100000级,1000000级,净化工程等级数越小,即级别越高,含尘量越少,越排在前面,级别越高,1级是级别最高的。最常见的是百级到十万级。如下图净化工程等级标准:

那么每个净化等级应该应用在什么场合(领域)

1级:主要用于微电子工业,这是目前对净化工程要求最高的环境,集成电路要求的精度

要达到亚微米。随着微电子工业技术领域的突飞猛进,对洁净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及时生产间内的例子直径仅有1微米,也会使产品寿命受到影响。尘埃易使芯片失效或者稳定性下降,当金属尘埃落于集成电路上时,就可能造成短路。当空气中的酸性离子落在电路上时,可能将电路腐蚀,因此净化空调系统对微电子工业而言至关重要。此外,液晶、光纤的生产也需要1级洁净度的要求。

10级:主要用于带宽小于2微米的半导体工业。其空气净化要求仅次于1级,并且我国半导体技术也在发展之中,在未来对洁净度的要求更加高。

100级:是最常用的净化工程,除了对空气中的尘埃数有要求,对空气中细菌的浓度也有明确要求。一般用于医药行业进行无菌制造,例如制造临床用于植入病人体内的物品,药品生产。医学科学实验也在此环境中,包括实验动物饲养环境,遗传工程实验等。还有外科手术、移植手术等手术室环境,对细菌敏感的病人的隔离环境、烧伤病房等一般都在100级净化工程的要求之列。还可用于集成电路生产。

1000级:一般只对尘埃浓度做要求。主要用于高质量地生产光学器件、微型轴、承测试

与装配飞机的陀螺仪等。

10000级:一般用于液压设备或气压设备的生产,有些情况下也用于食品饮料的生产。

100000级:这个级别可以用于很多要求比较低的净化工程,可用于很多工业部门生产部门,食品饮料、医药工业、零件装配常常使用这一级别的净化工程。

1000000级:这个级别是最低的,表示每立方米空气中直径大于等于0.5um的灰尘粒的数量少于100万个,可用于很多对洁净度要求不是很高的行业。如印刷厂、包装厂等等。

弄清了净化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和应用场合,想必什么行业要达到什么样的净化效果,选择什么等级想必就不言而喻了吧!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 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 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安全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处理职责 各门类、各专业工程,各地区、不同时期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不一,通常按损失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5万元以下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由相当于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进行处理。 (2)严重质量事故是指建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工程建筑物外形尺寸已造成永久性缺陷,且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处理。 (3)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即为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 分析 质量事故 项目经理 质量调查小组 事故调查报告 纠正预防措施 质量处罚单 一般质量事故 现场监理 安质部

1 目的 严肃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质量事故的处理。 3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划分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4 职责 4.1 项目部经理为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2 工程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实施。 5 制度内容 (一)、发生轻微不合格事件时,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 (二)、故发生后,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口头或电话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或工程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安质部填写《质量台帐》,工程部负责整改措施。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电话或电传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上报局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同时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报业主及哈大质量安全监督分站等,通知设计、咨询、监理。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并按以下处置: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安质部组织评审,经理分部领导主持,提出处置方案,上报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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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等级划分的说明 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中的规定执行。 2、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建设 项目 计量 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 1 公路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三、四级公 路 立交 型式 全苜蓿叶型、双嗽叭 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 通式立体交叉桥 2 特大 桥梁预应力混 凝土连续 结构、钢 结构 总长大于1000米,水 深大于15米,单孔跨 径为250米以上的预 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 复杂 结构 主跨250米以上的钢 筋混凝土拱桥、400米 以上的斜拉桥、800米 以上的悬索桥等独立 大桥

3 特大 隧道长度 大于1000米的独立隧 道及区域地质构造复 杂的500-1000米的独 立隧道 4 交通 工程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 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 统、通信系统、收费系 统及管理、养护、服务 设施 二级公路的交通 安全设施、收费 系统及管理养护 服务设施 三级、四级 公路的交 通安全设 施、道班房 3、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 筑面积 8万米2 以上 2万米2-8万 米2 5千米2以上至 2万米2 5千米2及以下 立项 投资 2亿元 以上 4千万元以 上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及以下 建筑 高度 100米 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 限值要求) 住宅、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 X 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的盾构隧道;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准则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 准则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⑴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⑵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⑴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⑵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⑶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⑴工程倒塌或报废; ⑵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⑴.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⑵.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⑶.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⑷.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处理职责 各部门、各专业工程,各地区、不同时期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不一,通常按损失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直接经济损失在直接经济损失在直接经济损失在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5万元以下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由相当于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进行处理。 2.严重质量事故是指建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工程建筑物外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93402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序号 建设 项目 工程等级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1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单体建筑面积 20000㎡以上5000~20000㎡≤5000㎡ 建筑高度>50m 24~50m ≤24m 复杂程度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 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 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 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 (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 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 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 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 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 程 3.高度24-50m的一般 公共建筑工程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 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 修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 地下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 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 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 计及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和室外工程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 设计和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 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 修工程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 房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 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 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 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7.跨度小于24米、吊 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 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 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 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 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2 住宅 宿舍 层数>20层12~20层 ≤12层(其中砌块建筑 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 数限值要求)复杂程度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 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 程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 居住建筑工程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与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及施工等级划分 为加强施工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施工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经理及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工程科科长、安监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技术科科长、各段段长、分管副段长及施工管理人员担任。施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科,工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专职施工管理人员、工程科、调度室和安监科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施工的管理组织工作。 具体每项施工均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其中Ⅰ、Ⅱ级施工在路局施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主管副经理及以上领导担任成员组织做好施工相关工作;Ⅲ级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由主管段长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各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同一时间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设备管理单位可委托副段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施工负责人及职责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

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担当。 3、Ⅰ、Ⅱ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副职担当,Ⅲ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领工员主任或委托胜任人员担当。 4、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开通前的设备条件,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5、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 6、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7、负责施工期间的设备维护,在施工结束开通后与设备管理单位的及时交接,避免形成维修盲区时间段。 六、维修天窗计划管理 矿山铁路维修计划实行周计划。维修日期、天窗时间由运输处在月度施工计划文件中公布,具体维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向调度室提报,由调度室负责审核并编制报车务段,车务段负责安排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应根据天窗日期,提前收集、汇总,分Ⅰ、Ⅱ级整理出天窗维修作业计划,如涉及其它单位配合作业的,须与配合单位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经分管副职审核同意签字后,于每周二18:00前向调度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及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及管 理实施细则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铁路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及施工等级划分 为加强施工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施工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经理及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工程科科长、安监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技术科科长、各段段长、分管副段长及施工管理人员担任。施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科,工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专职施工管理人员、工程科、调度室和安监科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施工的管理组织工作。 具体每项施工均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其中Ⅰ、Ⅱ级施工在路局施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主管副经理及以上领导担任成员组织做好施工相关工作;Ⅲ级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由主管段长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各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同一时间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设备管理单位可委托副段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施工负责人及职责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担当。 3、Ⅰ、Ⅱ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副职担当,Ⅲ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领工员主任或委托胜任人员担当。 4、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开通前的设备条件,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 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 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 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铁道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铁道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第13条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14条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工程建筑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的东西是方方面面的,如果在施工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对于工程质量事故会根据实物结果进行等级划分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呢?接下来,小编就带领大家来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工程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依据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 作的通知 (建质[2010]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就规范、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事故报告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等级的区别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等级的区别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官方提供点击数:4082 更新时间:2009-8-20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的区别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等级如何划分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等级与基本条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 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划分 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B级为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C级为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D级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2、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范围 A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国际、国内各类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的各项任务; B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各项任务; C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中型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 D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小型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 3、建设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划分 (表一)和(表二)对各级项目经理所能承担的工程项目规模限制做了基本规定,有关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公路、水利、电力、矿山、冶炼、石化、市政、机电等)规模的具体标准可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中《各专业大型和中型工程标准》执行,中型工程以下规模的工程均为小型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等级按规模划分表(表一) 建设工程项目等级按投资划分表(表二) 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诚信尽责; 2、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强,勇于承担责任; 3、具有团队精神,善于处理工作关系,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保守项目商业机密; 4、具有符合相应工程规模要求的技术及管理知识和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工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与抗风险的能力和业务谈判技巧;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充分运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组织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与运行。 三、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等级标准 1、 A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10年以上; (2)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参加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的培训; (3)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两个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 (4)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能够带领项目经理部中所有管理人员熟练运用项目管理方法,圆满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各项任务; (5)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或识别外文图纸和相关文件。 2、 B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6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 (2)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一个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 (4)具有一定的外语知识。 3、 C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4年以上,或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6年以上; (2)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3)具有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一个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 4、 D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2年以上,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3年以上; (2)经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标准培训,并取得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施工等级划分教学文案

第四章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第十八条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 1. 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2.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二)Ⅱ级施工 1. 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三)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十九条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

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 结构物施工。 4. 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二)Ⅱ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 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 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章风险分类及分级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第四条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第三章自身风险 第五条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第六条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一)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二)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三)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四)Ⅳ级: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第七条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一)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二)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施工三个等级划分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一、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A类、B类、C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

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附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铁道部根据施工封锁和信联闭设备停用时间的长短、工作量大小及对铁路运输的影响程度,将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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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法) 方法介绍 该方法认为: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 ①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频繁程度); ③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来表示,则为: 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评价步骤 组成评价小组;熟悉评价对象;明确评价赋分标准;赋分;评价计算。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危险性分值D=LEC 优缺点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评价人们在某种具有潜在危险的作业环境中进行作业的危险程度,该法简单易行,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比较清楚、醒目。但是,由于它主要是根据经验来确定3个因素的分值及划分危险程度等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在具体应用时,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具体情况对该评价方法作适当修正。

示例 例如,某涤纶化纤厂在生产短丝过程中有一道组件清洗工序,为了评价这一操作条件的危险度,确定每种因素的分数值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组件清洗所使用的三甘醇,属四级可燃液体,如加热至沸点时,其蒸汽爆炸极限范围为0.9-9.2%,属一级可燃蒸汽。而组件清洗时,需将三甘醇加热后使用,致使三甘醇蒸汽容易扩散到空间,如室内通风设备不良,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属“可能,但不经常”,其分数值L=3。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清洗人员每天在此环境中工作,取E=6。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 D=LEC=3×6×15=270 270处于160-320之间,危险等级属“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的范畴。 采取措施后(LEC) 1、加强通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潜在危险),属“可能性 小,完全意外”,其分数值L=1; 2、降低员工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如规定工作时间或 轮班作业,原来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至少可降低一半;, 取E=3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 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 4、劳动保护:身体健康损害程度降低。 D=LEC=1×3×15=45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施工单位资质分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总承包分为特、一承包。、三级总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等级标准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消防 O 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 3、级标准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 4、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预应 5、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6、等级标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爆破与拆除工 7、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 8、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 9、级标徂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 10、质等级标准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3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3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37、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3&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评定标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是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概念 1、质量缺陷根据我国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安全性方而) 要求。 2、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3、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4、质量事故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1990年4月4日(90)建建工字第55号]文件指出:直接经济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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