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目说明

国家科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目说明
国家科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目说明

国家科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

1、预算评审基本原则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487号

2007年

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

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办【2006】56

2006年

3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

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政[2011]434号2011年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课题承担

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记字【2012】

86号

2012年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2015年

6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

革方案》

国发【2014】64号2014年

7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2013年

8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2013年

9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经【2013】516号2013年

10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

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的通知》

财办行[2011]36号2011年

11 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2011年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

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国发办[2010]61号2010年

13 等......

2、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资金变化要点

(1)直接费用:

①设备费;②材料费;③测试化验加工费;④燃料动力费;⑤差旅费;⑥会议费;

⑦国际合作与交流费;⑧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⑨劳务费;⑩专家咨询费;(11)其它支出;

(2)间接费用:

①现有仪器及房屋;②水、电、气、暖消耗;③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④绩效支出;

(3)变化要点:

①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取消了比例限制;②建立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间接费用的核定标准和管理方式;③下放预算调整权限;④完善结余资金管理;⑤建立信用记录;

3、预算编制与评估原则

(1)目标相关性:

①预算应与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

②预算的提出应围绕研究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2)政策相符性:

①预算应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开支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得到具体规定进行测算(3)经济合理性:

①预算应当结合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

②参照国内外同行研究活动及我国国情,与同类科研活动支出水品相匹配

③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1 评估内容和规则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应当规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编制项目预算,并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2、项目责任人(或申请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3、预算经费以确立的任务目标为依据,预算支出应在项目任务有关,预算的金额应符合项目任务,计算灵域的规律和特点;

4、除以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外,应当依据科学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项目预算,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

5、编制预算必须以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预算期间应当与项目执行周期一致,预算需求预测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执行周期,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6、预算说明书是课题经费预算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内容详细编写;

7、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8、预算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签字(盖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3.2 评估内容和规则:设备费

1.科目内涵:

在课题研发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编制及评估重点:

重点说明:设备用途、主要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合理性、价格公允性等。

(1)严格控制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能从其它渠道解决的,优先从其它渠道安排。

(2)设备选型应选择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设备及现有设备升级改造。新购设备应重点说明购置的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现有同样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共享情况。

(3)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供3家以上的报价单:单台或者成套仪器设备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填写“购置(试制)大设备申请书”,进行大型设备论证;

(4)区分设备购置费和试制费,不得为提高间接费用将设备购置费列入试制设备费;

(5)设备租赁费是指租赁承担单位或者合作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设备发生的费用;

(6)专项经费不支持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应具备的专用、常规或通用仪器设备,办公、生产设备和基建设施,不支持设备维修、办公室或实验室维修改造。

3.3 评估内容和规则:材料费

1.科目内涵: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消耗品等的采

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对研发过程成中消耗的主要材料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合理性等进行说明。

(2)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3)给出详细说明的材料支出应达到材料费预算的70%,其它辅助材料可合并简要说明。

3.4 评估内容和规则:测试化验加工费

1.科目内涵: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单位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项目,要重点说明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以及选择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理由,次数、价格等测算依据。其它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可结合课题研究任务进行合并说明。

(2)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单位。

(3)若是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可以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但不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而应该按单位内部价格,即按照实际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发生的实际成本测算。

(4)若不会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不能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相应科目列支(如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

(5)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包科研任务。

(6)对测试化验加工任务,如委托方与承接方具有利益关系,需进行说明。

3.5 评估内容和规则:燃料动力费

1.科目内涵: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设备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单独计量是指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消耗的水、电、气、燃料可以通过装表计量,或可以按照其标注的单位时间平均消耗及预计运行时间计算计量。

(2)说明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在本课题研究任务中的必要性,并按照预计运行时间和所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即期价格测算,并提供测算过程中各参数数据来源和测算方法。

(3)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日常消耗的区别。

3.6 评估内容和规则:差旅费

1.科目内涵: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阜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开支标准应当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差旅类别(如科学实验/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对出差地

点、次数、人数、开支标准等进行分类说明,无需对每个出差事项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3)因课题研究任务发生的差旅费用、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差旅费用可以列入差旅费用预算。课题任务中有科学考察内容的课题,可以在差旅费用中列支科学考察费,并在预算说明中列示科学考察任务地点和标准等测算依据。

3.7 评估内容和规则:会议费

1.科目内涵: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请说明预算的各种会议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预算的会议次数,会议标准的预算依据。

(2)会议费标准应当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的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3)按照会议类别(如学术研讨、咨询、项目或课题协调,检查验收等)对会议次数、规模、开支标准等进行说明,无需对每次会议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4)专项经费不支持课题承担单位发起举办的一般性学术会议所发生的费用。

3.8 评估内容和规则: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科目内涵: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出访或邀请来华专家的国家或地区名称、机构名称、人数、天数、标准的预算依据。

(2)课题研究人员出国标准应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说明拟开展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情况,包括活动类型、相关性、必要性等,并考虑合作交流的可能目的地和人员规模等。

(4)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有关的国际学术会议注册费可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5)专家来华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技术交流发生的费用应符合公允水平。

3.9 评估内容和规则:出版知识产权事务费文献/信息传播

1.科目内涵: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2.编制及评估重点:

(1)请说明各项预算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的预算依据。

(2)单价10万元以上的专用软件,应说明名称,主要技术参数、用途、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和理性和价格公允性等,提供3家以上报价单;

(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软件,需填写“购置(试制)大型设备申请书”。

(4)专项经费不支持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也不支持日常手机和办公固定电话的通讯费、日常办公网络费和移动上网费用,以及实验室日常基础条件建设性的资料购置和软件购置。

(5)根据课题任务目标测算专利申请、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的数量,根据市场价格估

算相关费用。

(6)专项经费不支持专利维护费用。

3.10 评估内容和规则:劳务费

1.科目内涵: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请说明各种聘用人员在研究中承担的任务,以及聘用人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2)列支劳务费人员包括:课题成员中的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临时聘用且与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临时聘用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等。

(3)确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课题组应通过法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法人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审批流程,对课题组提出的用人需求与科研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费用标准等进行审核,并由法人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4)结合当地实际及相关人员参与课题全是工作时间等合理编制,课题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费全日制用工人员不得列支社会保险补助。

(5)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关于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相关地区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如列支标准明显高于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应重点予以说明。

(6)预算人月数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书“人员基本情况表”中相应数据一致,与投入课题研究任务的工作量相匹配。

(7)劳务费与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以及参与课题管理的工作人员。

3.11 评估内容和规则:专家咨询费

1.科目内涵: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请说明预算的咨询专家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咨询专家人次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2)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它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它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3.12 评估内容和规则:其它支出

1.科目内涵:

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直接费用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请说明预算的其他支出的各项支出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及预算依据。

(2)对研究过程中必须且不包含在上述科目中的支出(如财务验收审计费用、为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小规模维修改造的费用、科学考察或科学实验所用交通工具的租赁费或燃料费、徒弟租赁费、临床试验费、入户调查费、举办培训费、青苗补偿费等),可在其它支出中列支,并详细说明预算的相关性、必要性、测算依据。

3.13 评估内容和规则:间接费用

1.科目内涵: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再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2.编制及评估重点:

(1)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2)间接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填报,绩效支出按照5%的上限由系统自动计算出结果,可按照实际需要修改为不超过上限的任意数值。

3.14 评估内容和规则: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

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和自筹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是指除基金资助以外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其他财政拨款、单位自由货币资金来源,包括:其它财政拨款、单位自由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等。

3.15 评估内容和规则:合作研究资金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责任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则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有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其中,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测算,并明确各承担单位的金额。

请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责任人,承担资金金额、站总资助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4、项目申报与结题注意事项

①面上项目由依托单位统一组织结题,报备

②重点项目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省科技厅组织会议验收

③项目实施期满3个月内,依托单位主动提出申请

④探索性强、风险高的项目允许失败

⑤建立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信用评价档案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 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课题,应当对子课题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 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 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的原则-研发项目预算编制的原则

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三性原则。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1、目标相关性:预算的支出内容要紧紧围绕项目要实现的总体目标,不能偏离目标,不能安排和项目目标不相关或关系不紧的支出内容。不能把改善单位的科研条件和缓解经费压力同科研项目混在一起。 2、政策相符性:符合国家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海关进口审批、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规定等。 3、经济合理性:设备的品种、价格、台件、出国人次、会议规模次数、样本采集数量、病历数量、原材料的种类价格数量、返聘人员数量报酬等。 (二)项目预算编制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 1、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一是单位自有资金,二是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提供水电气暖保障等折成资金替代。 2、支出预算应当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在11个支出科目外另外增加支出科目,如“其他”、“协作费”等。同一个支出科目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3、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要同时编制列示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和经费预算,由项目总承担单位负责汇总。 (四)编制项目预算时,需要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外单位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项目编制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二、项目支出预算各科目编制要求 统一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编制,不得增设和减少科目。 (一)设备费:把握以下4点 不支持大型共用设备。原因:一是科研院所有专门的条件建设经费,已连续三年支持,新一轮的修购项目即将启动。二是提倡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开放共享。 不支持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常规办公设备,因为这是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科研条件,如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等。 重点支持本项目研究的专用设备,须列明设备的用途作用,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国别、单价、台件等。 设备费一般占项目经费的10-15%,最高不得超过20%。如果是平台建设项目,比例可大一些,但要说明台件数量的必要性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1999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5号发布根据2003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20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1号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家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国家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第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国家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荣誉性,将国家科学技术奖授予追求真理、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敢于超越、勇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六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相关办法制定和评审活动的组织工作。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应当实施绩效管理。 第七条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八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中国公民: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经2013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管理校长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相关分管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学院(部、中心、所)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协

同配合,各负其责,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审查决算以及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二)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外拨经费、大额支出等科研经费管理事项进行审核。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科研经费取得资产的合同签订、购置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对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逐步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监察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决定。 (六)学院(部、中心、所):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负有监管责任。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督促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对科研经费使用等进行审核把关。 (七)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预算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问答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问与答 --杨冬梅 (一)为执行好科研项目预算,目前急需重点学习的政策文件是什么? 答:目前请大家重点学习财教[2011]434号文和国发[2014]11号文,还有关注随后可能修订的一系列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相关细则。这些制度不仅科研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要学,项目主持人、科研人员也需要学习。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预算的科学有效执行、科研项目资金的合规合理使用,要求项目主持人、科研人员首先从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在需要开支的时候多想想预算,这样才能真正把预算的执行管理变成事前控制,再加上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才能科学的执行好预算,保证科研项目顺利通过财务验收。 (二)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如何实现单独核算?常见问题是什么? 答:要求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指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都应实现单独核算。单位一般可通过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对相关会计科目设置项目辅助明细账(未实行电算化的,设置相关账簿)的方式,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或通过单独设置明细会计科目的方式对课题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 专项经费单独核算情况是财务验收中重点关注内容。此类问题如有发生在课题验收时一律不予通过。财务验收中常

见问题有: 1、课题经费与其他课题经费或单位基本支出混合一起核算,提供复印的支出凭证不能确定与本课题任务的相关性。 2、课题明细账不是从单位财务部门的账务系统中导出的,而是后期自行加工的。 3、下拨到课题合作单位的专项经费存在未按照课题进行单独核算的现象。 (三)外拨经费管理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课题转拨经费情况也是财务验收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常见问题有: 1、没有及时向课题预算书中的合作单位拨付经费; 2、存在向合作单位多拨、少拨课题经费的现象,未履行报批程序; 3、向课题预算书之外的单位以子课题的形式拨付合作经费现象,未履行报批程序; 这就要求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预算书拨付经费,同时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如以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试制费等名义将部分科研任务外包等。 (四)什么是直接费用?包括什么? 答: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十一个支出科目,分别是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在核算中财务部门应该按照这十一类科目建明细账或辅助账核算。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89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89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 目受理项目目录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89号 【发布部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23 【实施日期】2018.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 (第89号)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我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72项,技术发明奖项目306项(通用项目247项,专用项目59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913项(通用项目793项,专用项目120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69项、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40项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763项予以受理,在科技部网站(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973207.html,)和我办网站(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5d10973207.html,)同时公布。专用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45

项不予受理,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3项,技术发明奖8项(通用项目7项,专用项目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34项(通用项目30项,专用项目4项)。 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督查处)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受理项目目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受理项目目录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的原则研发项目预算编制的原则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的原则研发项目预算 编制的原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三性原则。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1、目标相关性:预算的支出内容要紧紧围绕项目要实现的总体目标,不能偏离目标,不能安排和项目目标不相关或关系不紧的支出内容。不能把改善单位的科研条件和缓解经费压力同科研项目混在一起。 2、政策相符性:符合国家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海关进口审批、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规定等。 3、经济合理性:设备的品种、价格、台件、出国人次、会议规模次数、样本采集数量、病历数量、原材料的种类价格数量、返聘人员数量报酬等。 (二)项目预算编制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 1、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一是单位自有资金,二是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提供水电气暖保障等折成资金替代。 2、支出预算应当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在11个支出科目外另外增加支出科目,如“其他”、“协作费”等。同一个支出科目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3、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要同时编制列示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和经费预算,由项目总承担单位负责汇总。 (四)编制项目预算时,需要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外单位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项目编制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二、项目支出预算各科目编制要求 统一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编制,不得增设和减少科目。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

一、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 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际合作课题; 2、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立项及中标课题; 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研究任务; 4、学院立项、研究所自选的课题; 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 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三)立题程序 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 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研究所办公室初审; 3、由研究所办公室组织学术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4、研究所提供的课题,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研究所领导审批; 5、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合同复印件报研究所办公室登记、备案; 6上报科研项目应列入研究所年度工作计划。 (四)课题日常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和绩效奖励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研究所办公室的检查考核。结合学院工作开展的课题,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

取得学院领导同意。 3、研究所办公室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 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研究所办公室,每两个月(双月月底)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 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研究所领导审批,并交研究所办公室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7、实验研究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实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记录实验设计、操作过程、研究内容、实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它记录资料以及相关材料,属于研究所所有,各课题组使用。研究人员在离开研究所时,为方便今后的研究工作,经研究所同意可以复印这些资料。 9、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研究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整理上交研究所办公室归档。 10、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拖延理由,上交研究所办公室,论证后做如下处理: 1)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必须完成。 2)无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由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经批准后,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和仪器试剂的清点移交工作,剩余经费收回。未做好善后工作的不能接受研究所的新课题。 9、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课题者,课题负责人将没有资格再承担研究所任何课题。 (五)科技成果的申报和鉴定管理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全文)2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全文) (全文分为几个文档,可在店铺中按标题找到)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八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中国公民: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第九条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第十条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

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第十一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二)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三)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第十二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一)同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二)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三)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科技计划规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计划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编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制

填报说明 1. 本项目经费预算书是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技计划下达的经费进行填写。 2. 项目经费预算书的填写,尤其是资金支出预算各科目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资金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3. 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填写相关预算科目。 4. 项目经费预算书是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5. 科技计划项目有多个承担单位的,由第一承担单位和其他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经费预算书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填报。 6. 预算书一式四份,科技厅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室、科研条件财务处、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各一份。 7. 上报该预算书时,不附本预算书内的编制说明。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责任书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货币资金,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是指直接参加项目实施的研发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对自治区事业单位承担的科技专项可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不超过8%的劳务费用;对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12%的劳务费用;对从事以智力为主、设备费不超过20%的软科学研究、软件开发、技术经济论证等科技项目,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30%的劳务费用;对企业(不包括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承担的科技项目,不得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人员劳务费用。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项目实施需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的15%。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 细则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附录C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1.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费用,促进科技项目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结合公司科技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 3.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资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费用。 4. 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 4.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2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1.5~2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1~1.5万元/人月(标准2)。 4.3 考虑人员实际工作安排情况,预算编制时,1类人员中,教授、研究员与教授级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月; 2类研究人员,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4.4 公司系统内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5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决策支持技术研究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运营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应用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5%。

如何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如何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根据省内资深专家讲话稿整理) 一、选题问题(题目是你对评审专家说的第一句话。需要创新、创新、再创新) (一)选题如何做到与科学基金的资助范围和学科性质相符合? 现代科学的综合性与交叉性,决定了它所涉及的学科领域较为广泛,且与某些相关学科在一些研究领域内界定并非都十分清晰,有时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所以,选题问题首先是选题范围,即资助范围问题。 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应首先注意阅读《项目指南》,了解重点与优先领域,以利于确定选题范围。 1、研究类型应属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非此即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选题必须首先符合这一要求,纯粹应用研究与开发性研究都不属资助范围。具体多属于以下二种类型。 (1)、开发性、纯应用研究不属资助范围 课题设计中没有或极少有理论与方法上的创新,且多为直接面向应用,将成熟技术移植到专门领域或仅在应用技术上有所开拓。此种角度提出的问题是难于有创新的,是一种应用性工作或研究在不同学科领域的延拓,是属于开发性研究,此类选题均不属资助范围。 (2)、工程或软科学中的可行性论证研究不属基础研究,也不属于资助范围 例如,“海洋环境下船舶操纵性研究”、“载人航天器的安全性分析方法研究”、“攀西地区钒钛矿综合利用新工艺流程的经济效益分析评价”、“固体矿产地质勘探项目可行性分析模式研究”等。这类项目多兼有前面两类项目的特点,但更多具有应用性、开发性、工程性的特点。 2、申请项目应不超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学科的范围,以发布的代码为准,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写到三级学科 以管理学科为例,具体资助范围为三个学科: G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G0101 管理科学与管理思想史 G0102 一般管理理论 G0103 运筹与管理 G010301 优化理论与技术 G010302 排队论与存贮论 G010303 系统可靠性 G0104 决策与对策理论 G0105 组织理论 G0106 管理心理与行为理论 G0107 管理系统工程 G010701 系统分析技术 G010702 控制技术 G010703 网络技术 G010704 模拟(仿真)技术 G0108 评估技术 G0109 预测技术 G0110 数量经济分析方法 G0111 工业工程 G0112 信息技术与管理 G011201 管理信息系统

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利一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印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科技部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则政核拨的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 第三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以及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科学评估、公正透明、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逐步推行课题制管理。 第二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第六条遵循公共财政支出原则,按照省市县合理分几政事企分开、公共科技的要求,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支持方向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导技术的研究开发,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体系以及科技条件和环境建设等。 (一)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自发展的前瞻性问题而开展的、面向应用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以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为重点,以解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问题为主要目标的重大高新技术研究项目。 (三)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攻关项目、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项目。 (四)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全省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科 技奖励、科技合作、技术市场、专利等科技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项目。

国家科技奖励评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国家科技奖励评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机构设立: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复审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奖励评审委员会,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业(学科)评审委员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实行现两级三审的评审制度。两级评审即: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业(学科)评审委员会和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三审即;初审、复审、终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业专业(学科)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初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用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涉及国家安全和国防专用项目的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复审委员会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复审国家科技奖励各专业(学科)评审委员会的初审结果。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最高评审机构,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合作奖的终审。 2.根据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客观属性和内在联系,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号码》的体系,设置下一列专业(学科)评委会。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业评审委员会共设置22个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的初审。 电子、仪器、仪表专业评审委员会 轻工专业评审委员会 纺织专业评审委员会 地质、矿产专业评审委员会 机械专业评审委员会 电力专业评审委员会 交通运输专业评审委员会 水利专业评审委员会 化工专业评审委员会 冶金专业评审委员会

建材专业评审委员会 工程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 农业专业评审委员会 林业专业评审委员会 医疗卫生专业评审委员会 医药、医疗器械专业评审委员会 环境保护专业评审委员会 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专业评审委员会 民用核技术专业评审委员会 软科学技术专业评审委员会 科技服务专业评审委员会 科技著作专业评审委员会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学科评审委员会共设立6个学科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初审。 数、理科学评审委员会 化学科学评审委员会 地球科学评审委员会 生命科学评审委员会 材料与工程科学评审委员会 信息科学评审委员会 (3)专用项目评委会设立5个专用项目评分会,负责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此类专用项目的评审。 公安专业评审委员会 安全专业评审委员会

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1 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和科技产出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须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

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项目,应当对子项目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信息表、经费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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